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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空间在手,情人赶走-第7部分

小说: 空间在手,情人赶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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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水里他就是水,在雪里他就是雪,在土里他就是泥。只有把自己当做是大自然的一部份,那么他就可以很容易的融进大自然。
  修到逍遥神诀的第二层后,白米才做了灵根测试。居然是最适合大自然的水木属性,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而五行中水生木,让白米的修行更加的轻松和惬意。只要他一直保持着平和的心态,他以后就不会出现瓶颈的状态,可以一路畅通的渡劫成神。而且逍遥神诀不同与其他的修行方法,只有到第二层时才能知道自己的属性,然后根据自己的属性变化修行的方式。可以说这个神诀适应所有的属性,还没有副作用。当然了,除了本来就相克的属性外。
  想到这,白米就庆幸自己不是水火属性,不然相克的它们不管怎么修都是枉然。修水会被火吞了,修火也被水给浇灭。所以一旦是有两种相克属性的人,还是老实的回家种田吧!修真?下辈子再看看有没有机会。
  看着没有反应的水面,白米拿出了手,进屋换了身衣服。长衫、披风,复古式汉服穿在身上白清现在就像一个古代的书生。
  自从修仙后,白米就喜欢上了这种充满了古风的衣服。为此他还特地去市的丝绸厂,高价买了几匹真丝,然后请市里挺有名的手工制衣服饰店做了几套。长衫四季各两套,披风有薄和厚两种,也是四件,和四季长衫相搭配。
  因为喜欢素色,他选的颜色也是素色。除了白色外,还有浅蓝、浅紫,这两种颜色还是在丝绸厂时里面的经理看他尽选白丝外,特意给他的意见。白米想了想也是,他不能因为自己姓白就全穿白色的吧!所以才选了这两种颜色,上面还让服装店里的绣工给绣上了竹子和梅、兰三君子。
  从服装店拿回来后,白米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受到心境的影响,白米有了穿起这套特制衣服的心思。为了配合这洁白的雪景,白米挑了身白色绣梅的冬衣,再披上白色带毛的披风,踏着没有半点脚印的厚雪,他进入了冰雪的天地。
  要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风光,当然得去这周围最高的山。离白米家不远的地方有座乌龟山,因为山形貌似一只乌龟,所以因此而得名。山很高,白米也不知道具休有多高。但从下望上去,几百米是跑不掉的。虽然上山的路看着不难,其实走起来却让人有些心惊胆颤。还不要说平时上山的路早就被雪埋了,道路自然就更不好走了。
  虽然不好走,但白米还是一步步的往上而行。似乎一、两尺厚的雪并没有对他的行动造成什么阻碍,反而他是越走越轻松。最让人吃惊的是,他走过的路居然没有一个脚印。还好别人的看不见他,不然指不定就被当成是了雪鬼。
  一路行来,白米时不时停下来倾听来自大自然的声音。虽然现在是冬天,正是万物萧条的时候。可他还听到了许多地底下的声音,是那么的轻、那么的静。
  虫子挖洞的声音,冬眠动物的呼吸声。还有枯草经不起白雪的积压,细小的身子终于经不起沉重,最后断裂使雪掉落的声音。
  听到这些声音,白米发出了会心的笑容。原来大自然真的很美,以前他从没有注意到这些。可能那时的他更多的是把注意放在生活上,现在他就算千年不吃不喝也不会死。所以才有了闲情逸致来看这些。如果用爷爷的话来说,这就是吃多了撑着没事干。呵呵……
  花了二个多小时才走到山顶,这速度基本上可以说是龟速了。可是当白米站在山顶往下看时,才知道自己在山下所看到的风景根本不值得一提。
  目光所看之处,没有一处不是白色的。连常青的竹子也披上了一层白色的衣裳,别有一番风味。抓起一捧雪,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手中慢慢化成水。然后缓缓站起来,他想起了一首诗词中的句子。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当年开国领袖是何等的胸怀和气魄才写下了这首沁园春雪。白米没有领袖的才气,也没有他的壮志豪情,他有的只是一份对大自然的敬佩和感激,让他观赏到这么壮丽的雪景。
  站在山顶上,一身白衣的白米和雪山融为了一体。就算这时候有人走到他面前,也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可以说这是他以后闯荡修真界的保命手段,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时,完全可以靠这招逃出生天。
  汗,希望师父不会知道他第一次创出来的绝招就是为了逃命。不然,还真没法交待了。
  “咕……咕……”一阵鸡叫声让白米众北国风光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野鸡?”白米看着把头埋里雪里的鲜艳美丽的小影,心中好笑之余也不免起了玩心。
  无声无息的靠近被发现了还不自知的野鸡,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捉起了这只笨鸡。
  “我要是不吃了你,也对不起你送到我嘴边的美味。”白米一路好心情的拎着野鸡回到了家。
  “小米这孩子大雪天的跑去哪个地方喽?”二婶敲了半天的门也没见白米出来,她手里端着一锅正散发着浓浓香味的骨头汤。这是用腊骨和萝卜一起炖的,白米老远就问着味了。
  可是他瞧了瞧自己一身异于现代人的穿着,还是不露面的好。可怜那锅骨头汤,自己是没有口福了。虽然他在二叔家的烘腊肉时借地也烘了一点,可做出来的汤味道始终不正,少了点家的感觉。
  说到腊肉,白米就不得不说自己家乡的人牎庥幸惶住W庞酶湛诚吕椿故牡陌厥髦‘的,这湿柏树枝烧的时候又不会燃起多大火,只有浓浓的烟,这样牎隼吹睦叭獠攀亲詈玫摹C磕甓旒蚁缂负趺考颐炕Ф家獱‘一点腊肉。然后那阵子到处是浓烟四起,让人一边咳嗽一边想着腊肉的美味。
  将自己融入到周围的环镜,然后悄然无息的进入了自己的家。
  “腊骨汤我今天没喝成,我就把你炖了喝鸡——汤。”白米冲着手中的野鸡说道,孩子气的动作在他身上没有成年人的不和协感,反而凭添了可爱的感觉。可能是跟他修真后变得更年轻了有关,现在的白米要是不知道他真实年龄的一准会认为他没有成年,顶多就像个十六、七岁的样子。清秀白嫩的脸庞透着一丝的纯真,让人心生好感。
  回到屋子里,白米外了一身简便的衣服,就开始了磨刀霍霍向野鸡。一把抓过躲在角落里的野鸡,快速的割断了鸡脖放血,然后用烧开的水来拔毛。自己拔毛当然不能像卖鸡的那样,给钱让他们拔完毛。上面还有许多的毛没拔干净,回家后还得返工。
  再加上白米有点洁僻,对这拔毛的工作就更加的细心了。最后这鸡毛白米也没有扔,而是用一个竹篓装了出来,阴干后看看能不能做成键子,给村里的小孩子们踢。而且这野鸡毛挺漂亮的,特别是尾巴上的几根非常的鲜艳,插在墙上也可以做个装饰品。
  把清理好的野鸡整只放进砂锅里,掺上水和一些补药就开始炖了起来。其实说炖,还不如说是再煲。白米的煲汤手法是在SZ学的,那里的人都是用砂锅过来煲汤,因为这样煲出来的汤味道比用铁过啊、铝锅啊、电饭煲做出来的汤好喝多了。等汤开了后,就把火烧小一点,来个文火慢煲,不但要把补要煲进鸡里,还要把鸡中的营养也煲进汤里。这样煲出来的汤可都是精华,喝一口就会忍不住再喝第二口、第三口。
  白米为了味道更好,没有采用方式的天然气灶来煲汤,而是用他从山上砍回来的干柴烧的。今年冬天他可是专门上山砍了许多灌木回来晒干做柴火。小时候上山捡柴要跑好远,还不一定捡得到。可是现在他只要拿着两根绳子和一把弯刀,不翻几座山,就在离家不到五百米的土方就可以砍回几捆又粗又大的柴回来。
  鸡是野鸡、药是他在有声誉的大药房里买的,水是甘甜的井水,锅是用泥烧制的砂锅,火是自然的柴火。可以说,他这一锅汤就处划搁在大酒店里卖也不会觉得丢人,而且要价绝对不会低的。就这么一锅汤,没个五百块这酒店绝对不会卖的。
  煲着汤白米也没有什么事干,就拿出了一本散文诗集来看。这书不是他从外面买回来的。而是他家老爸以前的书,放了几十年都还保存的很远好。纸张比起来现在的书来要好很多,字迹也很清晰。借着火光,白米很快的入了神。手不断的重复着加柴翻页的动作,时不时还会因为书中内容而发出浅浅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晚了,更新挺迟的。不过晚点还有,亲们最好等明天再看。
 
  16、第 16 章 。。。

  靠在卧榻上,脚边放着一个火盆。时不时的喝口浓浓的鸡汤,吃着因为煲了几个小时入口就化的鸡肉,手中还拿着一本有着几十年寿命的散文诗集,白米的小日子可以说过得是相当的舒服。
  可是这种日子没有舒坦多久,白米就被一声巨响给惊醒,从书中抬起头看向正门。
  “幺妹,你咋来了呢?”白米放下书,从卧榻上站了起来。看着气冲冲从门外跑进来的堂妹,注意到她身后没有二婶和二叔。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一向性情温柔的堂妹这么生气,还做出了破门而入的动作,虽然他的门没有栓上。
  “哥,我在你这里住几天。”白娟没有回答白米的话,反而还要求要住下来。
  “幺妹,你住几天是没啥问题。只是,为啥?”白米边问边走进厨房为妹妹盛了碗鸡汤,顾及到老家的人胃口都不小,他还特意找了个大碗盛的。
  “还不是我妈和我爸,又逼我去相亲。都说了我不喜欢他们介绍的哪个男的,可是他们还偏偏要我去。”白娟说到这牙龈都快咬出血了,看来她是真的对那个男没啥兴趣。
  “原因呢?你不喜欢他总有个原因,叔和婶非要你去的原因?”白米没有因为白娟的几句话就和她一起同仇敌忾,只是把碗和筷子递给她。
  “那个男的长得丑也就算了,人品还差得要死。只不过他屋里这几年挣到几个钱,我妈和我爸认为我嫁过去就可以享福。哥,你这汤真是好喝呢!”白娟一边说一边喝了口汤,没想到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不会吧!这种人就算屋头有钱你嫁过也享不了福,婶和叔他们有没有搞错哦?”白米有点不高兴了,如果堂妹说的是真的话,这样的人家可不是好选择。只是白米还有点怀疑,因为二叔和二婶不像是那种识人不清的啊,相反他们还很精明。
  “其实他们也被人家骗了,我会清楚是因为我以前和那个男的是同学。我跟妈他们说,他们就是不信,所以我才一气之下跑了出来。不想回去,哥你就借我住几天嘛!”白娟从小就喜欢三叔家的这个小哥哥。和大伯家的那两个没什么出息的堂哥不同,小堂哥从小就很爱护她。自己是个女孩,所以爸妈老是被大伯他们瞧不起,经常说自己是赔钱货。可是小叔家就不同,他们对自己比对小哥还要好。有什么好吃的从来不忘自己的那份。如果只有一份,那么最后进的一定是她的肚子,小哥只能望着流口水。
  当年大伯和大妈闹着分家,把爷爷气得一病不起,后来还是小叔请了假回来照顾。然后大伯把家里值钱一点的都东西都拿走了,只留下了几间空屋子给爷爷。自己家里穷,平时只有在生活上照顾到爷爷,可是生病用钱什么的都是小叔从外面寄的钱回来。可以说,爷爷直到去世前都是小叔一定养着的。可是爷爷刚去世,大伯不顾小哥刚刚失去父母又失去爷爷的悲痛心情,就闹着要霸占爷爷留给小哥的屋子。最后还是村里的长辈们看不过眼了,强行把屋子判给了小哥,才制止了大伯他们的恶霸行为。
  可是大伯家不服气,小哥几年前还在老家里时天天过来骂,直到小哥受不了再次离开为止。哼,三年前她在学校,不然她肯定会骂回去的。看着从小性情就温和的小哥,白娟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会再让大伯家的人欺负到他的。
  “你要住我又不会赶你,只是叔和婶他们会同意吗?”白米对白娟从小就不会拒绝,如果是在城里。一家子里只有这么一女孩,不知道有多受宠。可惜这是农村,女孩子总是会被说成是赔钱货,得不到重视。
  可是幺妹和那两个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堂哥相比,她真的很有出息。大学刚毕业一年,本来是要在外面工作的。可惜被婶婶叫了回来,经常让她去相亲。还说什么二十多岁的大姑娘现在还没有嫁人,再不嫁就没有人要了,每次听得白米直摇头。
  幺妹现在只有二十三,城里这个年纪的女孩没结婚很正常。可是在农村就不行了,一般满了十八岁后就嫁了,像幺妹这个年纪孩子都可以上幼儿园了。
  “他们同不同意我才不想理呢!反正我是住定了。”白娟一溜烟的跑到门外,拎了个袋子进来。
  喝,敢情这丫头是有备而来的啊!白米狂汗,离开出走还不忘带衣服。最让他汗颜的是,这离开出走也不过是从自己家走到堂哥家而已。
  “算了,随你吧!去客房把东西放好,我去拿被子和被套这些东西给你。”白米无奈的摇着头往卧室而去,还好他当初多备下了几床被子,不然这丫头来了还没盖的。
  “哥最好了,你是这世上最好的哥哥。”白娟过来抱了一下白米,力道之大差点没把他给的喘不过来气。
  晕,这幺妹的力气还真大,要不是他修真后身体素质变好了,指不定还真的被她被勒晕过去。
  “别拍马屁了,谁让我是你哥呢!”白米抱着几床被子,和白娟一起把床铺好。
  “哥,你这被子摸起来真舒服。轻轻的,一点都不像我家的被子重死了。晚上睡觉盖多了总是觉得喘不过来气,好像身上压了重物似的。”白娟趴在被子上,用脸感觉着下面的柔软。哥哥家的东西就是好,连被子都这么与众不同。
  “这是羽绒被,盖起来又轻又暖和。而你家的是棉被,当然显得比较重了。你要是喜欢就抱回去吧!”白米见白娟摸着羽绒被一脸舒服的样子,就忍不住的把几百块一床的被子送她了。
  “我不要,我是很喜欢没错。可我希望是自己赚钱买的,而不是用哥哥的钱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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