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菜谱不是辣么容易改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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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至今我只在文献中有幸目睹的黑暗种族。我竟然在一块有狼人群居的小镇上呆了一个多星期,要不是我确定我打不过卡伦们,我会以为他们是打算借刀杀人。这可太简单了,吸血鬼的宿敌。
强忍住带走这只年轻的还未完全觉醒的半狼人的冲动,我找了一个足够安全的地方扔下他远遁。
上帝果然对我有偏见,这里居然有狼人!即使走了一天一夜,还是带不走我骨子里的战栗和兴奋,当然还有后悔。卡莱尔会因为我的轻举妄动而和狼人开战吗?爱德华和爱丽丝他们会因此而受伤吗?
……爱德华会对我彻底失望吗?
坐在飞往肯尼亚的飞机上,我这才有精力去思考这些问题,仿佛离开后,我才意识到卡伦家族多少进了我的法眼,这群与众不同的吸血鬼!
但既然与众不同,卡莱尔就应该能摆平,没有哪只吸血鬼会和他们一样,和狼人做邻居。他们可能签了某种协议,例如卡伦家族不能杀人?噢,怪不得,想要与众不同,的确需要付出代价。
“可是我打破了规矩。”我撑着脑袋,许久不曾出现的犯罪感就像一张蛛网,牢牢将我困住。
我现在回去的话,还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吗?
没有答案。
“亲爱的乘客们,你们好,我们还有半小时左右就要到达内罗毕国际机场,到达当地时间是晚上7点,现在当地时间是晚上6点半,当地气温是……请大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系好安全带,请等待我们的安全带指示灯灭后再站起来,再次感谢乘坐我们的航班,祝您旅途愉快,再见。”
带着已经无法想象的问题,我终于踏上这次开头惊喜、结尾噩梦的短暂旅行的初始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属于卡伦的一切只会尘封在福克斯那座奇怪的小镇上。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家里出了点事情,久等了QAQ
☆、第 22 章
肯尼亚,我阔别已久的故土。距离我真正离开的时间实际上只有一个多礼拜,请原谅我不经过大脑的病句,但我早已把她当做自己的大本营。上帝知道,我原本可以来去自由,但卡伦家族的阻挠使我倍感心焦,故土的空气第一次拯救了我生锈多时的肺部,从里向外散发出一股“生命”的气息。
可惜不是白天。我遗憾的追随天上的繁星,脚步中始终带着一丝漫不经心。我知道我应该快点去看看我的人类小朋友,伊丽莎白是我第一眼相中,并且经过反复验证的我未来的同类。尽管承认这点很丢人,但人生在世,谁会不寂寞呢?
卡伦家实在太幸运了,拥有那么多可以玩耍的对象,这也是我讨厌卡莱尔的原因之一,很高兴那个时常偷窥我脑袋的家伙不在,不然他会毫不犹豫的戳穿我。
爱德华爱德华爱德华……他为什么不在呢?我连发泄的对象都找不到了,就像我空有一身力气,但总不能一直欺负弱小的人类吧?
我下意识的提升速度,在那颗红透的蛋黄一举突破海平面高高挂在云端时,四周的建筑物逐渐为稀疏的树林和参差不齐的木屋所取代,白天来临了。紧接着,我又做了一样丢人的事情,几乎也是下意识的,趁着一个人类转身去拿某件东西,我躲进了他旁边的屋子。
我很确信,这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也就是说,无法和我突然做出的举动相吻合。那么,我到底在怕什么?
那个人走了,我沿着老旧屋檐的形状从这头走到那头,这就避无可避的遇上了最后一件事儿:我会和走出自己家门的人类偶遇,有时候他们会不小心撞上我,我不得不一一避开他们的碰触。
就在刚才,我差点儿撞进一个大个子的怀里,他憨笑着看我远去。这还没完,大个子像是被人按了某个开关,在我走出很远之后大声叫嚷:“噢,对,没错,我的上帝!”
“别喊上帝,伊丽莎白说那位不承认这个称呼。”我听到一个久违的姓名,自他人口中听说的和自己所想的总是透着些微差别。
我慢慢的行走,间或神色淡然的冲相近的人类点头,事实上我正竖着耳朵。那个大个子的嗓门很洪亮,不需要我花费心思:“我当然知道,不对,我的意思是说,我无意冒犯。你看到刚才那个人了吗?”
“谁?你是说阿伦?”
“是从我门前经过的那位,”说到这里,他神神秘秘的压低声音,“我打赌你肯定没看清楚,但我还算仔细,那个人有一头黑发,一身雪白的皮肤,黑珍珠似的眼睛,还有点儿眼圈,鼻子高耸,嘴巴很红但非常饱满,他的下颚也很完美——”
多么粗陋的形容!
我看上去有这么糟糕吗?要知道伊丽莎白的祷告词从来都不会浓缩在一句话里,我得委派她一项任务了,务必提升部落人类的内在涵养,尤其体现在语言上。
大个子的伙伴打断他的话:“你到底想说明什么?”
他老实的回答道:“我觉得他和那位很像,不瞒你说,我早就学会从伊丽莎白的祷告词里分离出对我有用的东西,比如我能在一堆熟人里第一眼找出那位的存在。”
“噢!——”他的伙伴狠狠的叫了一声,随即又发出一连串的相似叫声,我多少听出一点儿悔意,“你居然敢背着我这么干!我居然没有立刻想到!我不会原谅我自己的!我的上——我的陛下,他走远了没?”
陛下?还算顺耳的称呼。毕竟,我不想冠上耶稣的名号,唔,上帝是叫耶稣吗?
“有点儿远了。”
“我不相信,我们跑快点儿!”
跑的再快也没用,难道我会轻易让你们追上?我得意的想要提速,但有人破坏了我的计划——一个原本从屋子里出来,带点儿抱怨的情绪避开我的人类,他一下子瞪圆眼睛,激动的仿佛见到了鬼:“我的陛下,我的神,他回来了!”
好吧,我小看人类了。
因为一时大意,周围的人类很快意识到了不对劲,加上三个人类的语无伦次,信仰、崇拜就像病毒一样滋生和蔓延。曾经我很享受人类的顶礼膜拜,现在嘛,我摸了摸胸口,无端端的想到爱德华鄙视的眼神,那双眼睛好像在说“傻透了”。
‘住嘴,你这个自虐狂。’
烦躁的挥手,我忍不住大发脾气:“伊丽莎白呢?我亲爱的侍女大人在哪儿?”
我的答复让他们骚动不已,然后人群犹如摩西分海,一个黑头发深色皮肤的女孩挤开她的同类,飞奔至我眼前。
那是我的伊丽莎白,是这个部落最耀眼的黑珍珠,即使没有金发碧眼,她依然美丽的足够让人心动。
“陛下,我的陛下!”她热泪盈眶,“您终于回来了!”
噢,大庭广众之下,我的脸皮着火似的发烫:“是的,我回来了,亲爱的莉兹。”我将她抱进怀里,这可尴尬了,我第一次做出这样亲密的动作,“回去再说可以吗?”
“当然,当然。”她反复确认,一面抢走我手上的行李,“您的行李怎么轻成这样。”
因为我上飞机之前就把那个行李箱踹进垃圾桶了,连它最后的归宿是什么颜色也记不起来。为了不使她伤心,我撒谎道:“衣服我全用完了,你知道我不习惯除你之外的人类碰它们,而我不会洗衣服。”
伊丽莎白狠狠地点头:“您做的对,我太失职了,竟然没有提前想到这点。我早该跟过去的,待在您的身边是我毕生的心愿。”
把可爱的伊丽莎白带在身边,当爱德华向我喷口水的时候,我可以将她提到我面前做挡箭牌,爱德华会哭的吧。噢,单是这画面,我就胃口大开。
我们一直走到我原先的房子,如果没有福克斯做对比,我尚能忍受它的复古。不过,这些暂时都不重要:“莉兹,我饿了。”
“我这就去准备。”
柔软、听话,伊丽莎白是个好女孩儿,我欣赏她在我身上下的功夫。这个挑剔的女孩愿意为我的口腹之欲颁布条例,禁止部落人类发生婚前性行为,并且禁止族人三十岁以前结婚。我认为,干净的血液才是力量的源泉。
等待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我被那一家子折腾的太久,任何甜美的幻想都足够让我焦躁和期待。
伊丽莎白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三个长相上等、芬芳可口的女孩便跪在我脚下。我说过,即便不是吸血鬼,她仍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我找到合我胃口的食物。
“你还是那么能干,莉兹。”
她抿嘴微笑,在我的嘴唇贴上其中一个女孩的手腕时,我装作没看见她眼里的嫉妒。我要是在这种时候还注意些可有可无的事儿,我就差不多与人类中的男性同女性滚床单时,还要计较今天天气是否太糟糕一样了。
我一面大口吮吸,一面在心里祈祷,希望我亲爱的侍女没有过分注意我的进食速度。说来丢份,我可不期待她会同情我在福克斯的遭遇。上帝,卡伦家族为什么要拒绝如此美味,就算拒绝,他们怎么忍心让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饱受摧残?
直到我的尖牙刺入第三个女孩,我才慢慢放下速度,享受她着迷的眼神。不明原因的,我忽然停止进食,接过伊丽莎白的丝绢:“莉兹,你喜欢温顺的猎物吗?”
她怔愣片刻,出人意料的回答:“不,我喜欢危险、冷酷的猎物。”
“为什么?”
她偷偷瞥了我一眼:“没有起伏挣扎的人生最能磨平人类的意志,等到潜伏在平静之下的猎物一跃而出,他们连反抗的意念都无法凝聚。”
“他们”,我亲爱的伊丽莎白显然已经做好被转化的准备了。但是,还不急:“那么,换成吸血鬼呢?”
她重重吸一口气,沉声道:“也许,您觉得无聊了?”
是有点儿无聊,尤其是那个混蛋在草原上飞奔的矫健身形,他总是在我的脑袋里神出鬼没。还有那半边浸入血渍的侧脸,漂亮的让我喘不过气来。
伊丽莎白点点头:“我会颁布法令的,从今天开始,和雄狮搏斗将成为阿西亚的第一法典。”
“不,是和猎豹。”
“好的,雄狮会是阿西亚的象徵。”她倒退着走出屋子,同时挥手让人带走地上那三个女孩。我毫不例外的听到了,她刚出门就弄断了第三个女孩的脖子。再这么下去,我都不敢保证我的伊丽莎白不会被嫉妒的毒水淹没理智。
转化,可以提上日程了。
我舔干嘴角,慵懒的窝在皮毛中,令人惊讶的是,一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仿佛我曾经到达卡伦家族的地盘福克斯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啦~~~~~顺便说一句,今天开始要照顾病人了,也好累的说。
☆、第 23 章
由伊丽莎白一颗一颗串联的珍珠帘子被一只苍白的手掀起,我几乎是赏心悦目的看着我的同类从一个人形钻石变成一具大理石般的僵尸。没错,假使我们身处东方,那儿的人类准会用这个词来称呼我们。
“外面太阳很大?”
来人稍一晃神,不自觉的说道:“的确。”似乎惊异于自己的顺从,他立刻释放出自己的警戒,就像我随时会攻击他。
拜托,这好歹是我的地盘吧。我非常不满,这不同于我初临福克斯,尽管那时我没有第一时间登门拜访卡伦家族,但我表现的中规中矩,他们丝毫抓不到把柄。看看现在,一个外来的吸血鬼不请自来,没有一声问候,我肯定他那一身优雅的气质是后天填鸭教育的成果。
不过,我得好好招待他,有自知之明的吸血鬼才会明白我俩的差距究竟有多大。我打了一个响指,一直在外面徘徊的伊丽莎白闻讯进来:“大人。”
这个称呼比先前那个更舒服,我递给她一个满意的眼神:“送两杯茶上来。”
她会意的点头,并没有随意观察的坏习惯。
“你把她驯服的不错。”他就坐在我边上,我们之间只隔了半张桌子。
但我不喜欢他用“驯服”这个词,伊丽莎白是我钟意的人类,而不是外面那些……看在迈克的份上,人类还算风趣,我不能轻易将他们和烤乳猪并为一谈。
“不,不是我要求的,莉兹是每一个男人梦寐以求的贴心棉袄。”既像女儿,又像母亲,我第一次来到这里就被她迷惑了,并且愿意一直被她迷惑,前提是这中间不会有太多差错。
他无意识的睁大眼睛,似懂非懂:“但愿你玩腻了记得解决掉她。”
我有点愠怒,他明知道伊丽莎白就在帘子后面,甚至半边身子都跨了进来。万幸,她没有过多的情绪,彬彬有礼的放下杯子才退下——那是两个干净澄澈的水晶高脚杯,在阿西亚算的上顶级的杯具,通常他们是用来招待值得尊敬的外来者的。
可惜,这位不大符合我的标准。
我拿起其中一个杯子,慢慢品尝来的过早的午后甜点:“您多虑了,只有玩具才有被玩腻的一天。”
他动作一顿,神色稍作缓和:“这对你有好处。”
莫名其妙的吸血鬼,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对方的真实意图,但他现在的神情挺有趣。事实上,从他掀开帘子起我就在密切注意他,这个长发及肩的男人不同于我所见过的苍白色的吸血鬼,他的肤色中带了点儿少见的橄榄绿,容貌俊秀,可现在他是真的变成一粒苍青色的橄榄了。
好像我用来款待贵客的血液中参杂了屎壳郎,要不然他为什么屏住呼吸呢?我敢打赌,我若不是待在原地,他准会撤回中途多次僵硬的手臂——来掩盖那杯子里芬芳的味道。
“怎么,我怠慢您了?”
他怪异的瞪了我一眼,总算礼貌的表示歉意:“不,我已经进食过,不必劳烦了。”那杯子仿佛被人施展过魔咒,他恨不得将它推到天边。
完美的开头,我一下子心情开朗,再也不愿意多费周章让我的侍女拿走他的杯子,他该得到一点儿教训。我和他都没赶在同一时间说话,我当然更乐意欣赏他的橄榄绿。
最终,这位不速之客忍不住了:“劳驾,我们换个地方谈一谈。”
我猜他拉不下脸,可这两杯血液是新鲜的、甘冽的,他没理由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