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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无法触碰的他-第2部分

小说: 无法触碰的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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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吵。
  我真是个沉不住气的人啊,都忍了多久了,还是宇宙大爆发了。
  他的电话打了过来,我听到了他那如风一般的独特声音。
  他说:“小溪,我爱上了一个女生。”
  后面便是他滔滔不绝的介绍,他兴奋的语气就像一把尖刀,直直地□□我的心脏。
  所以当他说:“以后你能听我讲讲她的事情么?我憋得快死了,我不想对别人说这个事情,我只信任你”时我爆发了。
  我终于像个男人一样将手机摔了出去,如果润生看到我那个样子,估计再也不会说我男生女相多愁善感了。
  于是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是的,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借着越来你越高的人气,我开始放开来,我跟很多人玩,我进了那个城市的圈子,我逛夜店我喝酒,我甚至连和道具做也不觉得恶心。
  不就是这样么?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只是在追求快感而已,没有人会喜欢认真古板的傻瓜蛋子。
  夜夜笙歌中我学会了利用自己的卖相,想我这么美艳如花,妖娆似灵蛇一般,自然是将自己最讨厌的大叔们踩在脚下耍着玩,而那些小嫩娃娃或者玩我或者被我玩。
  只是他们总爱事后追着我,这让我很是不耐烦。
  所以遇到润生之后我就尽量只和他一个人玩了,润生有钱,霸道却不逼我,有时候又温柔又能懂我,简直上帝故意派下来为我疗伤一般。
  梦做到这里,我爬下床,蹒跚着走到润生的私人酒窖拿酒喝,世界在我眼前晃荡却没有那个人的脸庞。
  于是我把自己杀死在了润生的酒窖用3瓶浓烈伏特加和一个我故意打碎的瓶子。
  锋利的切割后,我的血从手腕慢慢流出,渐渐地我能看到自己躺在血泊中的肉体。
  如果你们看到了我的这封遗书,请帮我告诉润生那个光会挣钱不长心眼的傻缺,对不起,我只是因为触碰不到某个混蛋而太干渴了。我只是想要一个解脱。
  请务必劝他不要因为一个欲求不满的男生女相的多愁善感的人渣而放弃生命。
  谢谢了,愿男神与你们同在。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文风有点慢热,期待有缘分的亲收藏及评论!让我们一起耽于美色吧!吼吼吼!!

  ☆、心事之年润生篇:长相守

  我叫年润生。
  据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土?
  我自己倒不觉得,只是李溪那个没心肝的混小子是这么说的。
  这小子嫌弃我的一切,从我的名字到我的人。
  记得第一次和他搭讪,他看了我一眼,就直接给了我评论。
  他说我的发胶喷得就像蜡像馆里的蜡人。
  我当时有点发愣,我不知道这个孩子居然如此毒舌。
  但是他却接着说:“不过像个有品位的暴发户蜡像,我喜欢。”
  我恨得牙痒痒,心里暗暗咒骂:“死小子,喜欢就好,老子就怕你不喜欢!”
  我扬了扬手里的酒杯,向他展开我的微笑。
  这个微笑我心中有数,对于每天对着镜子练习的我来说,它的弧度,嘴角的褶皱,甚至配合着用的眼神我都算得一清二楚。
  没有一个同类能够从这个笑容中逃开,我深深地相信这一点。
  更何况,我叫年润生。
  年润生不是什么辉煌万丈的名字,但是在这个圈子里却能熠熠闪光。
  这是我用35年生命换来的,情报可靠度99%。
  当然,如果今天这个毒舌的小子被我搞定的话那就是100%。
  这些都是废话,反正我自信我年润生看中的人没有一个能不乖乖投降。
  在这个圈子,有钱,有貌,有身材,再加上温柔在外的名声,那就是天王老子都不能抵抗。
  你说也会有一些心有所向,高贵冷艳的家伙?
  呵,放心吧,诱惑足够摧残一切所谓的情感。
  我的那些床伴有几个没有一些陈年旧情的?最后还不是乖乖躺在了我的床上。
  当然上我的床之前他们都是略带犹豫的,就像李溪那个混小子一样。
  但是他们不会嫌弃我,而李溪自从被我抱在怀中就将我的一切数数般一一嫌弃了个遍。
  他嫌弃我的香水,某国际大牌的私人订制版被他说成是发春老虎的风骚,他说他一闻就知道我欲求不满要干坏事。
  我无可辩驳,只能将他的脸压在我的胸膛,我就是要将这个毒舌的小子的鼻子里盛满我“风骚”的味道。
  他嫌弃我的房子,说空荡荡的像幽魂出没的荒野,一看就知道是某贱男和无数其他贱男寻找快乐的驿站。
  我还是无可辩驳,只能暗暗将他租的那个小破屋子给退了,让我的保镖把他和他的家当打包弄了过来,我就是要用他来填充我这“空荡荡”的荒野,让他做一做压寨夫人。
  他嫌弃我不会取悦他,说机器人的技术都比我的好,这倒是让我我有点愤慨了。
  想我阅遍圈中美色,每个床伴都在我纷繁的花样下绽放得毫无保留,我这么高超的技术却被他说得如此不堪,于是自信如我也有点退缩了。
  所以我停了下来,安安静静地拿了内裤去浴室洗澡。
  这小子在还在门外大声哭着又反过来骂我没用,我悠哉悠哉地洗着自己的身子不理他。
  开玩笑,他哭得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鼻涕眼泪直往我干干净净的枕头上蹭,我就算十万火急也被他弄得没了心情。
  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个禽兽,可是我也是个有洁癖的禽兽,摆明了勉强人的事情我不会去干,这是我的美学。
  所以我和李溪那个混蛋的本该是值得纪念的第一次干坏事经历就这样被他的眼泪和鼻涕弄得不忍直视,我恨他简直恨得牙痒痒。
  而他每次都还丧心病狂地来诱惑我。
  他爱吃面条,每次都很骚包地穿个裤衩,外面罩个围裙下面条。
  等我一碰他他就用那种死了母兽般的小兽的眼光盯着我看,看得我心软又心寒。
  他爱喝酒,每次都爱拿个高脚的纯亮透明的玻璃杯在艳红的嘴唇上轻晃,然后扬起修长的脖颈将那白生生如牛奶般的肌肤暴露在灯光下。 
  我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当我正狂性大发想要将他找个角落强办了时,他却开始醉了,嘴里唱咒般地开始念那个人的名字。
  颜叶,颜叶,颜叶,颜叶,颜叶。。。
  我真想一巴掌将他拍扁在吧台上。
  然而为了对得起我温柔在外的名声,我还是快速吞完杯子里色彩鲜艳如毒汁一般的酒,将这个惑人精搀到了我的车上,然后忍受着满肚子的不快将他带回家。
  我觉得早晚有一天我会死在他的手上,不是被气死,就是开车太快被撞死。
  不过说实在的,被气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只要有他在我的车上,心里的怒火再大,我也能控制自己不把车开得太疯狂。
  这次真是着了道了,在外打拼了这些年,还真应了那句话:出来混,总归要还。
  小心翼翼的将他带回了家,为他脱衣擦身熬解酒汤,等着他每次都要来一次的神经质般的癫狂。
  几乎没有一次例外的,他都会突然醒来,然后砸我的台灯,撕我的床单,扔我的枕头,还要嫌弃嫌弃我。
  我每次看着他那纤细如女人般的小胳膊小腿都想笑,没能力还这么爱穷折腾。
  然而每次我都没能真的笑出来,因为他那绷紧的脊背和疯狂的哭颜都让我的心像被一块一块地切割着,他的痛苦就像复制一般全部刻在了我的心中。
  所以我不管他,我任他鬼子进村一样将我的东西肆意打砸,在他弄伤了手的时候还要过去帮他揉揉,还要时不时拿纸巾擦擦他那糊着鼻涕眼泪的巴掌脸,防止一切弄得太难看。
  不过这个混蛋任性归任性,乖的时候还是很乖的,等个十几分钟他就会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脱力陷入深眠,而这个时候就是我索取报酬的时候了。
  我可以趴在他柔韧的身躯,肆无忌惮地舔他明净诱人的肌肤,我不用担心他会说那些让人想要掐死他的话语,我可以做所有的事,亲吻他,占有他,将他的身体染上属于我一人的味道。
  可是每次我都没能做到最后,因为这个小混球给我下了咒。
  记得第一次他这样发疯,从我的抚摸中微微清醒的他明明说话都没了力气却还是咬牙切齿。
  他说:“年润生,你要是沾染了我,就别想做我心中的特殊。”
  我被这句话定在了那里,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这个家伙像南美洲的花蛇一般妖娆,然而既然是条蛇的话,他的心也是蛇一般:情热而心冷。
  他是一只彻彻底底的冷血动物。
  我知道他很多的事情,他在圈中本就有名,我又找了侦探将他的底翻了一遍,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农村,知道他考上了县城的学校却很自卑,知道他的三大姑四大姨借了他家多少钱,我现在要是想装他青梅竹马的哥哥也不会有问题。
  他的过去无疑是传奇的,至少在我看来就够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从小学到大一,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好学生,不逃课不早恋,学习成绩优异,画画很厉害,又有一股招人疼的感性。
  我特意去接触了几位据说是因为一起看言情小说而与他交情甚好的女人,没想到居然发现这个混小子是她们好几个人心中的初恋,第一次爱的人。
  只不过由于他太乖太木头太不开窍,一切才没有被说开。
  我简直想笑,这个毒舌的小神经要是知道自己这么能迷惑女人不知道要作何感想。
  总之大一以前的李小蛇是纯洁的,白莲花一般的好学生。
  然而刚过一个学期,这朵白莲花就自己跳进了淤泥里。
  虽然我实在不想这样形容自己所在的这个圈子,然而当时的情形看起来就是这样。
  他开始入夜店,喝酒,吊男人。哦,不,应该是吊男孩。
  当年他在圈子里出名多半就是因为他那嚣张的宣言:我不跟25岁以上的老头子做。
  他为这个宣言吃了一些苦,然而那年的咬舌事件却将他推到了众人面前。
  于是大家都看到了这天美艳的,倔强的,高傲的花蛇,大家都开始放平自己的身段想要赢得他的垂怜。
  当然我也在这其中,只是我不会贱到放低身段,这个孩子还是太嫩,他也不想想,如果这个圈子里随便咬一下舌头就能随心所欲,那我年润生这么多年的打拼又有何意义?
  如果不是我将他圈进我的领地,这条高傲的小花蛇还能放肆到哪去?
  谁要在他脚下摇尾乞怜?
  我年润生不是乞丐,我要吃的东西就得乖乖自己跳到我嘴里来。
  然而我却失算了,食物太过诱人,人就不得不自己动手了。
  这个李小蛇却不仅仅是条用来裹腹的小蛇,还没吃到他的肉,我却已被他深深蛊惑。
  所以说感情这个东西碰不得,能够结交的只有身体,千万不要去探寻食物的内心,我年润生蠢就蠢在对食物的情感太好奇。
  也是这条蛇太狡猾,平时明明都是程序化地游走在人间,那天却独独对我摘下了面具。
  我依然记得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元宵节,天气有点冷,我哄着他放下了酒杯,喂他吃了几口汤圆。
  正当我幸福地演着老妈子的角色时,他突然说想看烟花,我只好带他来到市郊的河边。
  这个繁华的城市已经被各种文化侵袭得支离破碎,咱们国家传统的节日早就已经没有了应有的氛围。
  我很庆幸这个臭小子说的是想看烟花而不是放花灯。
  所以我带他来到河边,这里每年都会有崇尚浪漫的人在各种节日的夜晚放烟花,不管是春节、国庆还是情人节。
  总之那天我们如愿看到了很多的烟花,我搂着他并排坐在河堤齐整的石头上。
  他穿着麻织的白色衬衫和裤子,宽宽大大地在河风的吹拂下轻盈得像要飘走一般。
  我抱着他瘦瘦纤细的身体,看着他线条柔和的侧脸,想要捕捉他的目光。
  然而他只是一直保持着仰头的姿势,固执地看着天空炸开的一个个芳华。
  我有点不悦,我感觉不到自己在他的眼中。
  我觉得自己这么多天的付出就像烟花一样炸了就炸了,回头再找连灰都找不到。
  我们就这样静默了好久。
  正当我越想越呕,想要强硬地将他掰回来时他突然将脸转向我。
  我看到他的眼里闪着泪光。
  他就那样睁着眼睛流泪,将那在烟花掩映下忽明忽暗的目光毫不保留地刻在我的眼里。
  我有点不知所措,这小子要是在这里发疯那就够呛了。
  然而直觉告诉我这次不一样,他的眼里透露出一种绝望的温柔。
  突然,他将脸靠在我的脸上,双手紧紧地环住我的肩膀,在我的嘴角烙下一个滚烫的吻,然后我听到他说:“润生,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是的,我就这样被他突然而来的敞开心扉而蛊惑了。
  不要问我在商业场上那么冷血,那么老谋深算,为什么到了这个兔崽子面前就这么轻易地被吃定了。
  我不想去想这个问题,我就想要沉迷在这样的喜悦和幸福中,什么也不去计较。
  那天晚上,李小蛇躺在我的身边跟我讲了很多很多话。
  关于他和那个叫颜叶的家伙的。
  我不知道原来他背着我让个野男人在他心里住了这么久,久到已经在他心里生锈,久到和他的骨血深深地融合在了一起。
  我带着嫉妒的心情,却渴望听他说得更多。
  他的声音总是那么爽朗而又清秀,和这河水一般地缓缓流淌,而当他讲到激动之处也会咒骂颜叶,那个时候他的声音又会像天空中正在炸开的烟花一般华丽诱惑。
  于是我知道了很多我的侦探不能告知的关于他的问题,那个时候我心中的感觉就像是我平时最爱喝的酒一般,明净的玻璃杯中五颜六色融合。
  等他再也讲不出什么来,我就狠狠地压在他的身上吻住了他,他似乎吃了一惊开始挣扎,而我再也控制不住,将他的嘴唇咬得鲜血直流。
  他终于放弃了挣扎,闭上眼睛回应我。
  那天我哭了,眼泪被我蹭到了他白嫩柔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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