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毛一洛洛-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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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楠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掏兜看看钱包车票都还在不,可守着人家的面,又不好意思。
那哥们看他脸上表情瞬息万变的,忍不住笑了起来:“是毛楠?A市人?”看着毛楠狐疑的眼神知道自己说对了,笑得更大声了:“你好你好,我也是A市人,我叫宋国。”
毛楠握了握伸过来的那只手,继续狐疑:“不好意思,咱们认识?”
宋国转过身子来,立直,敬个礼:“您好,例行检查,请出示驾驶证。”
毛楠瞪大眼睛,嘴巴“o”了半天,都能放进去个鸡蛋了:“你你你,那个,你是那个···”
宋国笑:“想起来了?哈哈哈哈,上车我就认出你来了,你这是做什么来了?你对象还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每当写到老男人我就肉麻兮兮,没救了···另外,为什么越想赶紧写完却觉得要交代的东西那么多呢···我写的东西除了虎头蛇尾就是流水账,关键问题就在于,转折性的大事件总是写不出分量感,轻飘飘啊轻飘飘,诸位,承蒙不弃,泪目···
☆、时光二字最恍惚
毛楠眨巴眨巴眼睛,好容易才明白他说的“对象”是谁,尴尬地笑:“你误会了,他是我老师。”
这回换了宋国的嘴巴“o”
毛柏仰躺在沙发上堵着鼻孔张着嘴哈气,被金教授一毛巾呼在了脑门上。
湿乎乎的毛巾扫到了眼,毛柏被吓了一跳,眼睛紧眨两下。金教授觉得自己是有些暴力了,本来人家孩子就是他拿门拍伤的,这会子自己又耍的哪门子脾气嘛。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金教授立马上前把毛巾扶正了,见毛柏的眼睛都红了,心里更过意不去,又不知道怎么办好,于是矮下身来手足无措地对着毛柏红红的眼角吹了吹,轻声问:“弄疼你了吧。”
于是毛柏同学不止眼睛红了眼角红了,一瞬间脸也红了,连脖子都红了,红得毛柏自己都觉得脸上像在烤炭火,烧得慌。一抬眼又看见金采一副柔情似水的关切样儿,就愈发烫得不可收拾。
金采显然也注意到了:“怎么这会儿脸这么红?”别是在外边待了一夜一天的,感冒了吧。
毛柏觉得自己呼吸都不稳当了,那炭火好像顺着脖子漫过胸膛一路向下烧去,让他躁得很,也羞得很,偏偏金采还凑上来贴那么近,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掩饰才好,于是眼睛躲躲闪闪地垂下,轻轻咳了一声。
金采想:当真是感冒了吧。于是揭开毛巾探出另一只手去试毛柏的额头,轻轻一触,毛柏就是一个激灵。金采扯住他:“别动,我试试都烫手了!你别动,我去拿体温计。”
金采拿了体温计回来,发现毛柏坐得十分诡异,弓着腰垂着头,都快趴到茶几上了,于是暗叹:果真烧得不轻,得很难受吧。
量体温,39度5。
天早就黑透了,金教授扯着毛柏要去医院,毛柏一反往常乖巧听话的样子,窝在沙发上怎么也不肯抬头不肯动弹。
金采这叫个又急又气,这孩子怎么到这种时候这么不听话呢!
毛柏胳膊支着膝盖撑着脑袋,蔫蔫地坐在沙发上头也不抬,别管金采怎么唤怎么劝怎么哄怎么生气,也别管他怎么捉扯拖拽,毛柏就是别别扭扭地屁股长在沙发上,动也不动:“我没事,真没事,不用去,真不用去。”
金采被这头倔牛整得要崩溃,气哼哼地披上衣服下楼买退烧药去了。毛柏满面通红地埋着头:采哥明知道自己喜欢他还这么不注意,离这么近还采哥,我不是不听话啊,而是现在真的没法站起来啊
而且好像,越心急越难冷静,那里越蠢蠢欲动
车厢里热闹得紧,毛楠单手拄着脑袋望着窗外的一片乌漆墨黑发呆,偶尔远处有连成一片的浅淡灯光,也许是热闹温暖的村落,但隔了那么远的距离,那光星星点点,也显得冷清清的。
毛楠微微打个寒战,觉得有些冷,眼角潮润润的。
旅行总是容易让人伤感,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车厢和一层玻璃外安详静寂的荒野在感官上形成一种相当强烈的对比,既无法参与前者,又无法融入后者,寂寞往往就在此刻汹涌而来。
毛楠莫名地想起一些以为已经忘了很久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关于那个古灵精怪的小屁孩儿,关于那个荒唐无状的师长,关于那个无法真正讨厌的大哥,关于当年那个狼狈逃掉的自己
毛楠望着窗外发呆,宋国望着毛楠发呆。
总觉得眼前这个浑身泛着冷气的伤感的人本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可那又应该是什么样子呢?难道除了有限的几次检查,自己还和这个人有更多的接触吗?没有了。那又为什么误以为自己很了解他呢?宋国摇摇头,想不明白。
毛楠一上车他就认了出来。他并没有刻意去记住这么一个人,毕竟工作时遇见的奇人轶事,也绝非毛楠这一家。可他偏偏就是认出了他,并且“毛楠”这个名字瞬间就从脑子里蹦了出来,快而肯定,仿佛前一秒他才刚从毛楠的驾驶证上抬起眼。
宋国突然觉得神奇极了,人来人往的火车上,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人,自己怎么就这么肯定就是他呢?甚至直到刚才,还一丝怀疑都没有。
真是神奇极了。
毛楠回过头来,就见宋国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他摸摸脸又摸摸后脑勺:“怎么了吗?”
宋国笑得春风一样,伸手在身侧的包里掏出来一副扑克牌:“怪无聊的,打牌吧。”
毛楠怪异地看着他,他已经去招呼对面座上的小情侣了:“一起打牌吗?”
金采买药回来,发现毛柏已经躺在沙发上睡过去了,脸被烧得红扑扑的。
金教授叹口气,从厨房里接了杯热水出来,红红白白的几粒药剥好,轻声唤毛柏:“小柏,小柏,吃了药再睡。”
毛柏迷迷瞪瞪睁开眼,那神情也不知是烧迷糊了还是睡迷糊了,哼哼唧唧地摇脑袋,也坐不起来。没办法,金采只好拉起他来坐到身后揽住他,再环过手来喂他吃药。这会儿毛柏听话了,张嘴含在金采的掌心上,把药含走后还伸出舌头舔了一舔,然后又寻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含了口水,吞了。
金采被他舔得愣了一下神,这场景,好熟悉。
想了想,大概是这孩子五六岁的时候吧,那时候他刚念研究生,毛柳本科毕业找了个销售的工作,天天忙得脚不点地,还老是往外地出差。毛柳出差没时间照顾毛柏,他就自告奋勇去领了小家伙到研究生宿舍来。那些年他上课实验自习泡图书馆,走到哪里把小家伙带到哪里,小家伙也听话,安安静静不哭不闹不说话,那时候闻名N大的“旁听娃娃”,不知被人拿老式的卡片机掳了多少照片去。
有一次,也是大冬天,他做实验忘了点,去幼儿园接毛柏晚了,谁知小家伙却不见了,他和幼儿园的小老师那个心急啊,一路喊啊叫啊找啊,就差哭着给毛柳打电话了,结果却见小家伙哆哆嗦嗦蹲在他宿舍门口,已经冻透了,还咧开小嘴儿冲着他傻乐。他是又惊又气又喜又怒,简直不知道怎样是好,上来就不由分说打了小家伙一顿。毛柏那次是委屈极了,本想自己跑回来讨金采高兴,没想到又冷又饿还挨了顿揍,生气了。晚上被冻着发烧,也不肯吃饭也不肯吃药,怎么劝都不听。金采抱了他裹住就去医院,路上小家伙又哭又打,等到医院闹得累了迷迷糊糊睡着了,连医生打针都没把他扎醒。后来金采喂他吃药,好容易喊醒了就是这么一副迷迷蒙蒙的样子,也是含过药片又舔了一下金采的手掌,湿湿的,痒痒的。金采甚至还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拍了他一下,笑骂他:“小坏蛋你还真厉害。”
往昔种种,竟忽然历历如在眼前,他怎么都差点忘了,眼前这个让他觉得磨人觉得厌烦想要赶紧摆脱的青年,就是当年他宠着惯着带在身边挂在心上的乖娃娃、小坏蛋,那种甜蜜的宠溺,是如何随着岁月渐被淡忘,消失殆尽的呢?
扶着毛柏躺好,金采拿了被子过来给他盖好,坐在旁边细细端详这张无比熟悉却许久没有仔细观察过的脸。浓浓的眉毛,直挺的鼻子,微厚的嘴唇,脸上已经有了青年刚毅的轮廓,配着五官却又是那样温和而踏实,让人觉得能够安心依靠的样子,难怪看上去呆呆傻傻却还会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金采看着看着突然就笑起来,那个能被他一把抱起来的小娃娃,现在这么长手长脚地摊在沙发上,他都自然而然地不会有挪动他的打算了。这些年,对于毛柏的成长,他有的只是习惯,而非关注。
金采闭一闭眼,把那些从心底漫上眼睛的潮润压回去。金采呀金采,你究竟是自私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又自闭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会把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人,这样决绝地一把推开?
金采伸手去探毛柏的额头,依旧热热的,烧还没完全退下去。
金采起身去浴室,准备拿块凉毛巾来给毛柏敷头,却发现浴室的灯是亮着的,水管也没有关严,叹口气:这孩子,烧迷糊了,邋里邋遢。
火车上,宋国上下眼皮都快粘到一起了,毛楠拿牌挡着嘴不停打呵欠,要熄灯的广播放了三遍,对面的小情侣还眼睛贼亮:“不急不急,还得再说两遍呢,这边的窗帘他们刚拉过去,后面还有仨车厢呢。”
两个苦命的人只好干笑着硬撑。
等灯终于熄了,两个人一口舒缓的气都还没叹出来,对面的男孩掏出来把手电筒:“再来两局!”
不要啊啊啊啊啊啊饶了我吧饶了我们吧!
作者有话要说:
☆、往事挖掘机
厨房里叮叮当当呲呲啦啦好一阵响,毛柏揉着眼睛坐起来,头晕脑胀,鼻子塞得一点儿气儿也进不来,喉咙火辣辣地疼,嗓子里黏糊哒哒好像咽进去个鼻涕虫一样,闹得他好一阵咳,一咳又牵动着五脏六腑都跟着难受,难受得直接蜷成了一团。
金采拎着个锅铲从厨房探出头来:“稍等会儿啊,饭马上就好···桌上有水先喝···哎哟我的蛋!”
两分钟后,一碗热腾腾的粥和两只黑巴巴的煎蛋摆在了毛柏面前的茶几上,金采摘下围裙,殷切地看着毛柏:“蛋···就是有点焦了,我放了点酱油,你尝尝,不行就扔了···这个粥是在外边买的,我热了热。”
毛柏十分感动,狼吞虎咽地吃了两只蛋,只觉得自己的嗓子又更疼了一点。
金采看着毛柏大嚼大咽,也十分感动,跑到厨房端出来一盘包子:“差点忘了,买的包子,也热过了。”
毛柏:···
一路睡得东倒西歪,火车终于到了站。
走上站台就是一阵穿堂风,温度很低,毛楠觉得头皮都冷得麻嗖嗖的,哈出来的气都是白色的,一大坨又一大坨。
跺跺脚,裹紧衣服,依旧冻得他哆哆嗦嗦的,太冷了。
宋国跟在后面,从鼓囊囊的行李包里拽出一件羽绒服,走上前去拍毛楠的肩:“先穿这个吧。”
毛楠用一种怪异地眼神看着他,对他的无事献殷勤颇有些不解的样子。
宋国就当没看见,大咧咧地把羽绒服往他手里一塞:“天太冷了,穿吧。这样,你给我留个手机号,过两天还给我就行。”
毛楠也不推辞,依旧用那种充满疑问的眼神看他。
宋国自说自话地拿出手机,啪啪按了几下然后看毛楠:“你的号码能说一···”
宋国的话还没说完,就见毛楠低下头把羽绒服递了过来:“谢谢你的好意了,我一会儿打个车就好了,别这么麻烦了。”
宋国接过来衣服,放好手机抓抓脑袋,有些别扭:“啊,啊,是吗,哈哈,其实不用这么客气的,没什么麻烦的,这个···”
毛楠垂着眼睛:“还是谢谢你了,再见。”转身便走。
宋国抱着个羽绒服立在原地,有些讪讪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想想真够癔症的,那毛楠说不定把他当神经病了吧。不过,自己也没那么过分吧,那毛楠顶天会觉得他这个人太自来熟了,神经病就有点严重了。嗨,尽管都不好吧···
哎?自己这是怎么了?人家一开始就很摆明了要和自己拉开距离,换了平常自己也没这么没眼色啊,就今天,看这闹得,人家得以为他是多想跟人套近乎呢。
可好像···他还真是想跟这个毛楠近乎近乎的···难道真是癔症了不成?
毛柏被金采盯得发毛,于是开口唤他:“采···采哥。”
金采抬抬眼皮:“啊?”
毛柏吭吭哧哧不知该说啥,金采却突然笑了,起身往卧室走:“我刚才就是在想,你怎么突然就长这么大了?感觉就像是昨天还抱在怀里的,一下子就再也抱不动了。”金采边说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影集,拿出来:“来看看,这里还有你小时候照片呢,好多张。”
两个人趴在茶几上翻老照片,金采指着照片里小脸胖嘟嘟红扑扑的小毛柏笑:“看那时候多可爱!那时候我把你往图书馆一放,好多女生围上来逗你,给你零食吃。啧啧,那么小就有女生缘呢。”
一张一张翻过去,里面的小家伙小树苗一样,随着时光晃啊晃啊就长大了。有一张毛柏十岁生日时的照片,他站在金采和毛柳中间,手上举着个棉花糖,上面缺了一大块,被金采用两根手指捏着,隐隐有些无奈的神色。
“这个,记得吗?你非要把这个给我分一块,黏糊糊的,我又只能接着,哈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浑身不得劲,那个黏啊,上面还都是你的口水,哈哈哈哈···”金采边笑边翻,却发现后面没有了,那是最后一张。
金采不笑了,盯着那张照片出了会神,扭过头来看毛柏,看了半天,喃喃:“一眨眼就这么大了。”
是啊,简直是一眨眼的功夫。毛柏十岁的时候,毛柳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而他刚刚留校,忙着写教案,忙着上课,忙着做实验出论文投稿,再也没心思去管别人怎样了。毛柏就像是个接力棒,毛柳忙得脚不点地的时候他理所当然地接过来,等他忙起来了又理所当然地再传给毛柳。
那几年忙,太忙,忙得他甚至连毛柳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