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明记-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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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桃红在一边欣喜的应了。
高进带着王闻土和十八个选出来的侍卫,带了装具和补给,上了皮艇,众人划桨,很快的逆流而去。
吴古赞道:“这船真快,割首级还不抢个第一”,转身对王闻土留下的水手道:“速度回航,一刻也不要耽搁!”
沧山船在吴古的带领下顺水返航,居然比奋力划桨的高进一伙还快!
高进回头,正欲再次和吴古招手告别,却见吴古那船顺风下水,跑的比自己的船还快,忍不住感叹:“吴古千户果然是飞将军!”,众人哄笑。
没时间回头看高进张望的吴古,正龙精虎猛和王闻土留的向导一起看海图。忙着打道回府。
小桃红在忙着安慰春儿,女人的事有时候只有女人才知道!
岸边,几双奸佞、又带着贪婪的眼神!盯着河面上快速离开的船,一人道:“看上去没什么大油水,几条小破船,也没带什么行李!走吧,我们喝两杯去。”
另一个人道:“是官军,哪里来的,走私货的?还是要去报告下吴衙内妥当。”
为首的一个人摸着腿上的伤疤道:“为首的是一个小胖子,去年也是一个小胖子,难道是他!”
第103章 吴襄
千户吴古归心似箭,马不停蹄的自回了扬州府。
高进带着王闻土、十八侍卫,奋力的划着船在辽河上前行。
六月阳光下,头上戴着斗笠,光着背的二十条汉子,轮流奋力的划桨。肌肉男健壮阳刚划桨的模样,让高进感觉是在看后世的快艇比赛。
情景是那样热辣亲切,就是一路少了腐女的尖叫。
竞技水平下,划艇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二十公里左右。
高进一行载了些装具,悠着力气,而且是逆流而上,估摸着每小时最多也就是十公里多点的速度。
怀中揣着复制王启年的辽东驿路图,胸前挂着找铁匠打造的指南针,虽然不能朝发夕至,但是抚顺所离这里也就二百多公里,每天划个八小时,最多四天就可以到达抚顺所附近的蒲河所。
虽然没有向导,但是高进信心满满,后世开车就两三个小时的路程,爷怎么可能走丢。
辽河是中国七大河流之一,主源在后世的河北平泉县,流经河北、内蒙古、吉林、辽宁四地,由两个水系组成,一为东、西辽河,另一为浑河和太子河。
每年夏季是辽河的盛水期,河流虽然带着浑浊,但是还是算清,而且水量较多。
高进感叹后世所见的河流基本上要不是断流,要不就被人为改变了流向,基本变成了大垃圾沟。
在一片大好的生态环境中,高进一行划出了边墙,直接进入了朵颜三卫的地界。
按照安排,每条船上的人开始轮着划桨,歇息的人需要放哨。
高进自然要率先示范,拿着手里装填好的燧发枪,像非洲的土拨鼠一样,拉长脖子,伸出胖胖的脑袋四处张望。
河边草木旺盛,小船低矮缩在河道中,远处根本看不到什么。
摸着手中黑的发亮的燧发枪,高进想着牛厅长愁眉苦脸的样子,满意的憨笑着。
走之前,高进让和牛厅长试打了燧发枪,虽然打的不远,但通过燧石打击火镰产生火星,总算可以丢掉火绳了。
让牛厅长很感兴趣的是高进使用的加快装填法,把火药倒进火药槽,再使用浸蘸了油脂的亚麻布包着弹丸,装入膛口,使用装填杆把弹丸推进火药槽,扣扳机瞄准开火。
在欧洲,早在1550~1560年就开始有人使用纸弹壳或亚麻布弹壳的燧发枪,1600年开始纸弹壳或亚麻布弹壳枪弹被社会认可。
当时发明纸弹壳或亚麻布弹壳枪弹是为了方便单独携带,装药时,先把火药倒进枪管里,然后将纸包作为软填塞连同弹丸一起捣入枪管,压在装药上面,起到闭气的作用。
而使用浸蘸了油脂的亚麻布填装,不但起到了闭气作用,还可以减少装弹的摩擦,提高了装填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发射精度和射程。
大明的火器水平,当时和国外基本上是在同一起跑线的。高进知道戚继光的《纪效新书》里提到了火药的颗粒化和定量分装,所以也没有如其他穿越者拿这事情装b。
高进简单的在牛厅长和铁匠前示范了几次,牛厅长和铁匠就做的比高进还快了,看上去每分钟三发是没有问题。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是现代基础科技大爆炸的前夜,明末的实业提倡在民间也是正途,民间发明者多如牛毛。
渴求新发现的牛厅长滔滔不绝的和铁匠商议着纸壳弹好还是亚麻弹好,还不时的做着记录。
高进好不容易插嘴,叫牛厅长再赶制三条燧发枪。看着专业人士的讨论没有中场休息的吉祥,无人搭理的高进无趣的走开了。
一条肥鱼突然从水里蹦出,溅了高进一头的水,惊醒了高进的痴笑。
高进郁闷的抹了把脸,看看天色已晚,就近选了个沙滩靠岸。唤王闻土带人周边巡视下,放下哨兵。自己掏出鱼网,准备兜上几条做晚餐。
海州卫,吴游击和儿子吴襄饶有兴趣的听着面前刀疤脸汉子的汇报。
听完汇报,吴游击让帐房先生带这人去领赏,看着儿子吴襄。
吴襄谄媚的笑着对父亲道:“我州山吴氏,到辽东已经上百年了。上次孩儿吃了这大亏,被各支表兄弟、堂兄弟耻笑。还请父亲做主,允我带人把他擒来。”
吴游击皱眉道:“你媳妇快要生了,事情也过了这么久,要是没抓到,岂不是又丢了一回面子。”
吴襄不依不饶道:“刀疤脸知道,那同去的几个人都知道,今后让人知道我是个缩头乌龟,我在海州卫还怎么混啊!”
吴游击点头,心中也是赞同,道:“刀疤脸报有二十个人,四条船,沿河而上,要追就要赶快走。你带着我的亲卫去。记住,不要过了边墙。”
吴襄笑道:“谢谢爹,那条路是去朵颜三卫的,我去那里贩马经常走。爹放心,我这带人去把那些贼人抓回来,好生的出气。”
吴游击招来了亲卫队长伊恩,吩咐了几句。不一会,披挂停当的吴襄,从内院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大肚子的女子。
吴襄头也不回的跟着伊恩走了。
吴游击摇了摇头,看着快要生产的儿媳,叹道:“襄儿马技娴熟,家中亲卫都是老手,抓个把人不在话下,且放心待他回来。”
吴襄的媳妇啼哭道:“相公除了精于商,也没什么武力,什么时候干过打打杀杀的事情?”,突然吴襄媳妇抱着肚子大叫,哎呦……
吴游击大吃一惊,大声喊道:“管家,快去叫接生婆来!”
带着一百亲卫,沿着辽河追击的吴襄,气宇轩昂,浑然没想到老婆快生了。
1612年,明末历史两个很重要的孩子,即将陆续在东北降生。
先生的一个就是吴襄的二儿子吴三桂,十六岁考到了武举人,二十岁做到了宁远总兵,三十三岁升为平西伯。
后面一个则是努尔哈赤大妃阿巴亥所生,野猪皮的第十四子,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十七岁开始带兵出征,二十五岁收降蒙古林丹汗之子额哲,获得传国玉玺。三十五岁称皇父摄政王”。
出名要趁早!
看看这些人的履历,还真会以为他们都是穿越来的。
不过高进可没有功夫考虑出身差别导致的人生差距,新鲜的野生鱼正喷喷香,打汤、烧烤都合适!
至于夜色中疾驰而来的马队,还远!
第104章 夜骑
圆月一轮高照,银色的月光下,强壮的头狼自信的看着属于自己的原野,伸长颈脖,嗷……,四下里零散的群狼精神抖擞,大声应和,野生动物们不安的骚动着。
一只马队借着月色在原野上疾行如风,带着黑夜黑色的神秘。头狼一夹尾巴,带头逃窜,霎那间世界清静了。
吴襄带着父亲调教出来的一百亲兵,沿河直追,寻着一直跟踪高进一行的探子留下的记号,不断上行。
一百零一人,头戴避雷针头盔,身穿对襟锁子甲,没错,就是辫子戏里那种,大清朝接过大明朝的棒棒,真正的一脉相承,只不过歪了调调!
本来普通骑兵应该穿的是对襟棉甲,但是这些都是吴游击的亲兵,待遇自然不错。
弓拴在马的左边,箭筒挂在马的右边。右边的袋子里还插着支拐子铳,一种带曲柄的连发火绳枪,长三十七点五厘米,可以连续三发。
左侧腰带上的得胜钩挂着长柄眉尖刀,刀刃长六十厘米,柄长一米,既能劈砍,又能突刺,同时具有矛和刀的双重威力,是辽东骑兵的必带武器。
有的亲卫马背上横放着一柄三眼铳,接敌前快速点燃,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最大的火力输出,然后直接抡起来当大锤用。
吴游击给了这些家丁级亲兵最好的待遇,最好的训练。这些骑兵,也应该算是辽东铁骑战斗力的最高代表了。
吴襄拉着马缰绳策马奔驰,回头望着保持队形,紧紧跟上的骑士,胸中豪情大起,心想,这些年贩马也挣了不少银子了,该是到爹的营里找个职务干干,取个功名。
此时,边墙外辽河边的草原篝火晚会正热闹。被追捕的高进,正和大伙一块享受着美味的野生兔肉烧烤和原味的辽河鱼汤。
吃饱喝足,高进一行在河滩边的高处扎下营,轮流休息。
高进和王闻土坐在帐篷外,看着静静的河水。
“逝者如斯夫”,高进忍不住感叹!
王闻土想了想,觉得要说些什么,道:“上次庄主听林家越说的那个趁我醉酒和我睡的男侍卫,在反击庄门之战战死了。”
高进默然,拍了怕王闻土的肩膀,道:“朋友和兄弟,在人的一生中,就如眼前这河水一般,我们只能珍惜眼前缘。”
王闻土点了点头,看了看帐篷里开始酣睡的一些手下,道:“这批人都太年轻,虽然健壮,但是没什么经验,为什么庄主不带些老成的来。”
高进笑道:“特训课,我们都找人给他们上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何况这十八人是从二千人中挑出来的二百,再挑出十八人,算是精英中的精英。”
王闻土赞同,道:“在海上,每日我都按庄主要求对他们进行了加强训练,都很不错。我也按庄主要求,每日让他们忆苦思甜,轮流发言,教育他们要以庄为家,建功立业。”
高进心内暗笑,后世早已证明,洗脑方法最快的是传销式。谎言说一百遍就是真理,后世那么多人奋不顾身、抛家弃业的参加传销,不就是相信一句,你也可以成功!
人都可以成功,但成功的标准是什么?
高进所在的后世,往往追捧有钱就是成功,各类媒体上满屏幕都是炫耀有钱的生活,一切围着钱转!
但是光有钱真的是成功吗?
离婚、结婚,再离、再结,自杀、抑郁,看似喧嚣的娱乐新闻,八卦头条,一条条都让高进怀疑,那绝对不是真正的成功!
眼里只看着钱,自然时间过的太快!
成功不能太少钱,但成功应该也包括平凡人的生活,因为社会是金字塔形状的,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只有少数人能在塔顶,大多数人是辛劳的塔基。
成功,应该包括在一个普通的岗位上,做好一份工;成功,应该包括看的到眼前的生活,营造好当下的家庭,孝顺好逐渐老去的老人。
没有出身的人想要成功,自然只有去更努力的打拼,历朝历代,地球各国各个角落都是如此!
没有政委,用传销的方法速成一批死忠,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与忆苦思甜,成功立业结合起来,也算是大杀器。
等了半天,王闻土见庄主怔怔的发呆,也不惊扰,庄主经常发呆,据说是跌到过头的后遗症,大家都很习惯了。
王闻土心中感叹,跌到头都这么有才,要是不跌到头,那还了得。
夜,夜,夜,睡去了的草原!
远远的突然传来一声马嘶,紧跟着一阵阵狼群进攻的嘶吼与嚎叫。
正在帐篷里熟睡的高进被吵醒,爬起拉开帐篷,满意的看着王闻土尽责的坐在帐篷门口。
高进侧耳仔细听了隐隐约约传来的撕咬声,想起后世网络小说中上万的狼群,大骇,道:“叫醒所有人,收回哨兵,收拾行礼,准备上船。”
王闻土喏了声,急忙下令。
不一会,二十人全部上了船,直接划到对岸!一帮南方人坐在沙滩上,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等待庄主嘴里描述的铺天盖地的狼群。
约莫三炷香的功夫,远远的看见河对岸出现一条火龙,停了片刻,然后火龙突然熄灭了。
高进迟疑道:“闻土,这不正常?”
王闻土也道:“怪啊,这么晚了,这些人出来做什么?”
脑海中一个激灵,高进想起海州卫那位泼皮:“不怪了,是冲我们来的,灭了火把,把大家聚拢来。”
高进站在高处,月色下,王闻土聚拢了十八人蹲坐在地上。
看着面前十八张年轻有朝气的脸蛋,高进大声道:“各位经过千挑万选,都是一等一的良才。各位进了高家庄,都想出人头地。”
“我带你们来辽东,锻炼你们给你们资历,但也把你们带入了危险的境地。要想活的回去,就要握好手里的武器,和一切敌人作战!包括官军。”
人群中一阵交头接耳的喧嚣。一个年轻的汉子壮着胆子问道:“杀官不就是造反?那可是要杀九族的。”
高进笑道:“那他来杀你,你就伸长脖子送过去?”
站在静静的辽河边,高进想起历史上无数次的人类大屠杀,哪一个需要理由了!
人类是唯一的一个对自己同类实施大规模屠杀行动的物种。
有人说人类是万物之灵,但是从屠杀这个角度上看,人类绝对是万物之敌。
那汉子摸了摸脑袋,继续道:“官军杀人总要有理由吧,我们又没有犯王法?”
高进苦笑着反问道:“杀人需要理由吗?”
第105章 血腥
杀人有时候和杀鸡一样,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谁都不想死!
沉默,还是沉默,然后再也没有人提问,所有人都开始紧张的检查武器装备,准备作战。
高进这次出行,因为准备时间短,就让手下在缴获的武器里,自己找称手的武器。
庄丁门手里都是长矛、朴刀、匕首、渔网、桡勾套索之类,除了自己和王闻土一人一套棉甲,其余人都没有甲胄。
具有远距离杀伤能力的,还就是高进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