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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美利坚大帝-第3部分

小说: 美利坚大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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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好像是个小曲,有人在那里哼哼。

这声音不大,但极有诱惑力,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三藩市的淘金潮呀,这来的大部分都是爷们,你走大街上,十个有八个都是男的,甚至有人笑言,三藩市的流浪狗现在都全是公的了,那母的哪去了?

自己合计去!

不远处,正有一个窗户,微光涌出,带了点儿淡淡的水气,那女声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而李梦杨也到了窗边,在进行了那么一秒钟左右的挣扎之后,李梦杨找了个东西垫脚……

霍啊!

大辫子,小脸,小嘴儿,小鼻子,大眼睛,眉毛稍重,有些英气,正是长的有些像青霞的黄蓉!

当然是她了,还能有谁呀?

只不过其他的嘛……

微波荡漾!

李梦杨他是个研究僧,可不是怪蜀黍呀,咱不控萝LI,再说了那岛国的爱情动作大片什么的,他李梦杨也算是见过大阵仗的人。

于是,李梦杨便要离开,可是,李梦杨忘了一点,那就是现在的这个身体原来不是他的,灵魂跟身体配合的还不是那么的完美。

咚!

别说1855年的美国,就是100多年后的美国,那好多的房子都是木头做的,而此时正在洗澡洗的很欢乐,甚至还情不自禁的哼哼小曲的黄蓉黄大小姐,听到了自己浴室的木板墙上传来了仿佛敲门的声音。

“这是哪个王八蛋!不想活了吗?”

黄蓉,毕竟是这金鳞阁饭店的大小姐,在她想来,那外面无非就是金鳞阁的伙计,伙计她怕什么呀?

所以,二话不说,拿了一块白布裹了自己,抄起一根支窗户的木棍,就抢了出来,她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要好好的揍他一顿!

“啊!?”

当气势汹汹的黄蓉提着棍子出来,准备一展雌威之时,她却惊叫了一声,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怕了!

那不是李梦杨吗?有什么好怕的?

是李梦杨没错,但黄蓉很想大喊一声‘何方妖孽’!

两条腿的那才是人,对不对?三条腿的那不是妖怪是什么?!

黄大小姐不怕人,可她怕妖怪呀……

李梦杨的这个身子可真的是没见过什么阵仗的,当初太过内个了,一棍子抽出来顶在了木板上,幸亏那是木板,可这也让李梦杨失去了平衡,摔了下来,前后都疼呀,可现在,一个穿着相当暴露的小姑娘提这个棍子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场景太诡异了!

李梦杨当时只好忍着疼,爬起来落荒而逃……

从此以后,黄大小姐那就不断的找李梦杨的麻烦,就是为的把这个妖怪给赶走。

咱是开饭店的,总不能养个妖怪呀!

前因后果,李梦杨心知肚明……当然了,也不见得能猜到妖怪这一层,可要说这个走那是一定的,他总不能在这个金鳞阁干一辈子吧,男子汉大丈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他得干出一番事业才行!

那到底干一番什么事业呢?另外,你也得有钱吧?李梦杨可是相当于赤条条的来到的美国呀,怎么办?

淘金是不成的,打工更不行,一天10美分,这得工作到哪辈子是个头呢?

你还别说,经过这么多天在三藩市的生活,李梦杨还真的找到了挣人生第一桶金的灵感。

……数日后,旁晚。

LEVI-STRAUSS!

李梦杨眼前的这块招牌,就是写了这么几个字母,那作为一个现代人,能想到什么呢?

多简单啊,牛仔裤嘛!

对,就是牛仔裤,而李梦杨看到的,现在的三藩市男人身上的裤子,跟自己所熟悉的牛仔裤还有很大的不同。

款式上有些相似,也有金属扣什么的,不然李梦杨也认不出来,可是现在的李维斯裤子的面料,跟后来的那种蓝色的牛仔裤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李维斯裤子是用帆布做的,就是搭帐篷的那种布,李梦杨真的是观察了好久才看的出来,这么说吧,把那些个穿着这样裤子的淘金者给看的都脸红心跳了,他这才……不要在意这些个细节。

后来问了许多的穿这种裤子的人才确定,这确实是李维斯的裤子,而且这也不叫牛仔裤,叫‘工裤’!

看到没有?这里面就有巨大的商机,因为李梦杨知道,如果用棉布来做这种裤子,那就会更好看,更舒服,嘿嘿嘿……

于是,李梦杨便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就是跟那些个脸红心跳的淘金者们唠家常,好吧,这主要是为了知道李维斯的店现在在何处,接着,便是找了一天金鳞阁的活比较少的,然后还特别勤快的给都干完了,没办法,这个年头大清可是没有‘周休’概念的,想要休息,也行啊,等过年吧。

这样,这天半晚他就来到了这个招牌之前……

第一桶金就在自己的面前了!

第五章第一桶金?黑中介?李梦杨的抉择!

(PS,那啥,第一章的那一坨还是没搞过来,黑车也无语了,估计这是周末,哎,那啥,黑车不多说了,多更!新书三天乐嘛!)

“斯特劳斯先生就在工厂里,你自己过去吧。”

“谢谢。”

感情,这个时候的李维斯还不过是个前店后厂的铺子,小的很,看来李维·斯特劳斯还处于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

有人指明了方向,李梦杨很快就看到了斯特劳斯,他有些激动,那哪里是一个人,根本就是长着两条腿的黄金!

不过,李梦杨并没有上去搭话,因为斯特劳斯正在跟一个戴着高帽穿着很正统的西装的人谈话,李梦杨只好先把目光落在别处,咱可以看一下,十九世纪中叶的服装企业是个什么模样。

“我要棉布!越多越好!蔡思先生,你看我的工厂,你看我的生产能力,它们很快会把棉布变成裤子的,这里将会生产出全世界最坚固,最耐用的裤子,所有的牛仔和淘金者们都会买一条的,这些……”显然这个说话的就是斯特劳斯了。

不过,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断了他,“可是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供货给你们会有很大风险的。”

“我可以把这间工厂抵押给你!”

“噢上帝呀!斯特劳斯先生你真的很疯狂,你就这么有信心吗?”

“当然!我们的裤子很畅销,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处都是穿我们裤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该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说你的疯狂打动了我。”

“谢谢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们合作愉快。”

尼玛!用棉布是因为成本更低吗?这个斯特劳斯还真的是个合格的资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来做帐篷的,那种东西……

等等!

李梦杨当场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着自己的第一桶金长了一双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飞走了。

来晚了,人家已经在搞棉布了……

在谈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劳斯马上就发现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梦杨,他马上便面露喜色,走过来拍着李梦杨的肩膀说道:“哎呀!是你,中国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来我这里工作吗?很好很好,30美分一天,我记得你听的懂吧?”

没错,这个李维·斯特劳斯正是当日在劳动力市场想要雇佣李梦杨的那个白人老板!

世界还真是小呀。

“你,我……”李梦杨从石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大脑在以最快的速度运转。

为什么斯特劳斯对雇佣自己这件事,这么的热心呢?

很简单,李梦杨是华人嘛,别忘了现在的三藩市华人大多在从事‘女人的工作’,而刚刚李梦杨一路走来,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说,这个铺子是整个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劳斯要雇佣自己,这不就是在说,他需要更多的‘女人’,说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划等号华工那不也可以吗?

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帮华人找工作的中介吗?

听上去不错,可没那么简单,以斯特劳斯现在这样的资本家思维,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现在明摆着斯特劳斯要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降低成本,这样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这么的少。

那么理所当然的,华工绝对是他的第一选择,那么再进一步,斯特劳斯是不是想去买‘猪仔’呢?

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才是成本最低的雇佣方式,任何一个资本家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这么干,而李梦杨如果能被斯特劳斯雇佣,那么李梦杨掌握着熟练的英语,他甚至以后就是那帮被买来的‘猪仔’的管理者了。

那么,真的要贩卖自己的同胞来美国吗?!

可是,李梦杨需要第一桶金,而眼前的这个贩卖自己同胞的机会,那绝对也可以帮他赚到第一桶金!

他李梦杨在中间,只要简简单单的两边忽悠,那利润自然非常的可观了,什么30美分那根本就不够看,最多算底薪。而且这个事情既简单又安全,自己没有任何风险。

这绝对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一个一本万利的机会!

做还是不做呢?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李梦杨做出了他自认为恐怕是他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没错,李梦杨不能那么干,他也是被卖猪仔的,他也是那么过来的,他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同胞在猪仔船上是个什么状态,每一天都有人死去,而自己就已经死了一回!

我们中国人不是不能来到美国,但绝对不能被当作猪仔卖!

在这一瞬间,李梦杨暗暗发誓……

“你是觉得工钱不够吗?这样,我给你一个美元一天,你的英语很好,比很多这里的华工都要好,我需要你帮我去雇佣华工……”果然,斯特劳斯的目的就是这个,当然这是他现阶段的,日后一定会往贩卖猪仔的方向发展。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这不是钱的问题。”

……

“该死的李梦杨!”当看到了李梦杨那个妖怪走进了那个裁缝铺之后,黄蓉便攥着自己的小拳头,恨声的骂了一句。

黄蓉大小姐怎么来到了李维斯的铺子附近呢?

很简单,那天晚上黄大小姐不是撞破了李梦杨的真实身份了嘛,他是个‘妖怪’嘛,那这好几个月以来,便一直想把这个妖怪给赶走,可惜,自己的老爹不配合呀,徒呼奈何。

不过,最近可有意思了,黄蓉发现李梦杨没事儿就盯着别人的屁股看,还是男人的!

哼,妖怪就是妖怪!

你别管为什么黄蓉对李梦杨观察的如此仔细,可她既然好奇心起了,那自然就要偷听一番,要知道,黄蓉也是懂洋话的,她本身是在三藩市长大的嘛。

工装裤,李维·斯特劳斯,位置……莫非这个妖怪要离开金鳞阁?

当推算出这个结论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黄蓉却不太高兴,也许是因为这个李梦杨要走了,可却不是自己赶走的,这个成就感上就差了好多的缘故吧。

嗯,一定是这样的。

既然如此,那便要去看看这个妖怪到底搞什么鬼!

这一天,李梦杨明显跟以前不一样,勤快的很,黄蓉便知道这个妖怪恐怕要行动了,于是,她便跟了出去。

三藩市的治安很差,特别是晚上,可是黄蓉已经把些个东西都给抛在了脑后……

就在黄蓉矗立李维斯裤子店外,心中恼恨李梦杨的时候,她没注意自己的身后,一个喝的东倒西歪的醉鬼出现了。

这个家伙穿的就跟一个牛仔似得,腰间有一把‘胡椒枪’在枪套里,头上一顶牛仔帽,手上提溜个酒瓶子,见底了。

月光之下,这家伙就看到眼前一条大辫儿,亮晶晶,这醉鬼知道这是个华人,好啊!

是呀,当然好了,这家伙喝的多了浑身燥热,得泻火呀,可上哪里找女人呢?三藩市这里的母狗都没有了,那女人可够金贵的了,不过华人也行呀!

要知道,华人的皮肤那比很多白人的女人都细嫩,显然这个醉鬼是懂行的,那还等啥?

“你别碰我?”

“哈哈哈……”

从斯特劳斯的店里出来,李梦杨还没忘了吐槽牛仔裤的发明人,不过,他没走多远,就听到了这声尖叫!

哎?这怎么听上去,那么的耳熟呢?

第六章英雄救美惹麻烦!

19世纪中叶的时候,美国人特别的喜欢饮酒,应该说是酗酒,喝的非常的凶,经常喝死人,甚至为了让喝死的家伙能少一点儿,后来还颁布了禁酒令。

现在的这个出现在李维斯裤子店附近的醉鬼,还没喝死而且他非常的兴奋,,因为他听出来了,感情这还是一个女华工。

简直是太棒了,上帝对老子不薄!

黄蓉当时就慌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虽然自己的阿爹给自己讲过,可是……好像眼前的这个家伙,胸前还有一个发亮的东西,这简直是太不好了。

黄蓉想跑,可是已经晚了,她只好挣扎,可毕竟力弱,抵不过眼前的这个醉汉的力气。

“哈哈哈……YES!YES!哈哈哈……”那醉汉狂笑。

“啊!呀!滚开!”完了,黄蓉心里一片冰凉,她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会落到这样的田地,早知道……早知道就便宜那个妖怪好了。

而越是这么想,黄蓉这就越是慌,眼泪流的就越凶。

完了,真的一切都完了,这个醉鬼已经压上来了……

“我草你祖宗!”

就在黄蓉绝望之时,她突然听到了李梦杨的一声爆喝,紧接着,砰的一声爆响,李梦杨整个人飞了过来,一个飞脚把这个醉鬼给踹开了去。

噗通一声,李梦杨也整个人落地了,刚才他是把自己扔出去双脚齐出!

眼看到黄蓉被这个醉鬼欺负的画面,李梦杨想都没想就冲过来了。

“块头挺大。”

就这一下,李梦杨感受到了对手的实力,所谓格斗,最终决定胜负的有时候就是身体素质,对方那个白人身大力不亏,自己比较还是太瘦弱了,他现在的这个身体才十五六岁而已。

可是,这样咱爷们就怕了吗?

“法克!YEAH!你这坨屎!”这醉鬼就想扑过来还击,可是他明显脚下虚浮,喝多了嘛。

“去你妈的!”怕他个鸟!

好个李梦杨突然间揉身而上,那醉鬼也站稳了身子对着李梦杨就是一酒瓶横扫,醉鬼是醉鬼可他们也有武器上的优势。

刷的一下,那醉鬼就感觉眼前的家伙消失了,这一下可把他给吓了一跳,但他马上就找到了……

砰,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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