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养王爷[abo]-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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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汪汪男孩贝齿轻咬着红唇,看起来好不可怜。
可惜这个样子比起自家的孩子还是差了点儿,他方萧可不是心慈手软的人。
啪啪啪啪,刚好四下。
男孩子是个Beta,长的却不比Omega差,小小年纪已经很收到追捧了,可惜在这位先生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他每次回去告状都只能被自己爹爹母父骂罢了。
美人嘛,总是有几分特权的,有人帮忙收拾这些臭猴子高兴还来不及呢?
“爹爹,吃饭了。”
一个粉雕玉砌的小童从门外伸出头,成功的解救了他们。
好吧,其实是从方萧大魔王的低气压里解救了出来,该打的还是打完了。
方水墨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在门外听爹爹惩罚完他们之后才露面的。
谁让他们都说自己长的像Omega?自己明明就是个威武雄壮的Alpha,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的!╭(╯^╰)╮
“好了,放学。”方萧扫了这些一个个强作镇定的小孩子们一眼,忍下笑意,说出了他们最爱听的话。
“万岁!”
“小水墨,我母父做了些栗子糕,等会儿你过来吃啊。”
“等会儿我们再比一比武功好了!我肯定会赢的。”
小孩们叽叽喳喳的,都围着方水墨。
小水墨拉了拉自家爹爹的衣角,乖巧无比的点点头,“我等爹爹回去吃饭。”
真是乖巧的不行。
武当上下的叔叔伯伯们每次都在暗恨为什么水墨不是一个Omega?不然近水楼台让自己孩子娶了可多好?就是一个Beta也好啊,可是这么乖巧的小孩居然会是一个Alpha?真是苍天无眼!
方萧拉着水墨的手,将他一举抱了起来。
水墨抱着爹爹的头,腼腆的笑了笑,“爹爹,师叔说我的剑法学的很不错了。”
方萧若有所思的摸摸自家儿子的头,表示明白了,抱着孩子一边走一边问,“武当山你看完了?”
“武当没有什么好看的,下次我们换个地方吧。”水墨羞涩的说道,但是眼睛里却露出了不少期望。
“恩,也好,再过几天,千字文我也教完了,正好告辞离开。”方萧点点头,回答道。
皇宫里有不少武功秘籍,方萧自己学了不少,用来护身是够了,只是教导小孩子却不行。所以方萧就接着教书的名义,带着水墨到武当来,顺便请人给水墨教点最基础的剑法什么的,武功心法什么的就不用了,也没有想要水墨拜师,他们自己的武功心法都多的选不过来呢。
太医王重芳的妻子以前也是江湖里混的,还是魔教的前任护法。方萧离开的时候,王重芳从妻子那里拿来了一个令牌,必要时候可以请魔教帮个忙什么的,也算是一道护身符。方萧身上还带着轩辕风的一份印信,可以在各个地方得到官府的帮助。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避着轩辕雨的,不然顺着蛛丝马迹,会很容易就找到方萧。
当然,方萧也不觉得轩辕雨会回头啃他这颗老草就是了。
这五年,他一边带着水墨,一边游历了不少地方。一个带着孩子的单身男人危险是危险了点,好在让人以为是什么坏人,这些年过的到也还好。
开阔了眼界,之前王府里的那些糟心事也没有给方萧留下什么阴影。
他有水墨也就够了。
水墨倒是充分发挥了Alpha的优势,在武学天分上很不错,只是为人害羞了点,腼腆的像个Omega。
额,这么说也不对,大概自己儿子也是傻人有傻福吧。
腼腆一点也好,方萧就怕自己的孩子成为什么嚣张跋扈的叛逆熊孩子,他喜欢乖巧阳光的。
“水墨不想念武当山的这些玩伴么?”方萧还是觉得对不起孩子。他们四处游荡,没有什么固定住处,水墨的性子这么腼腆,也是和同龄人接触的太少的缘故。
“想,但是我更想和爹爹住在一起。”水墨的小脸贴着方萧的脸,热热软软的很是可爱。
果然自己带他走是正确的。
方萧被自家儿子治愈的不行。
要是留在王府,这么好的孩子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玩伴什么的,要不自己给他找只狗?
额,狗不行,还是找只狼或者豹子吧,Alpha当然要养些厉害的宠物才是。
要是条件允许,方萧会想要给水墨养只老虎或者狮子的。
至于大雕什么的就算了,不吉利,杨过还断了一只手呢?
方萧自己小时候就被和不少孩子一起养,养到后来最出色的才能成为义父的左右手,剩下的都去做些底层的工作去了,什么才是孩子正常的生长方式,他也不知道。
小玩意儿多了去了,总有一个能够讨自己孩子欢心的。
方萧其实挺会做饭的,但是他不喜欢做,而且他不缺钱,干脆就雇了个厨子。
厨子有心思用几天的时候炖一盅汤,方萧撑死就弄一个时辰,味道什么的当然会有差别。所以他也干脆的放手了。让专业的人士来做。
这一边,方萧和水墨欢欢喜喜的喝汤,另一边,轩辕雨就比较苦逼了。
他想要出去找方萧,还是收到圣旨出行的,本来也该是很顺利的。
只是轩辕雨在临行前,一直在想自己应该往哪边走?穿什么衣服才好?毕竟行走江湖,也没有那么多事情讲究身外之物。他要从中挑选最好的衣服,最漂亮的配饰,应该用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方萧面前,给他最好的印象才是,唉,衣服多了也是种烦恼?
话说现在重新订做还来得及么?
“王爷,我已经收拾好了,王爷不必忧心,希望王爷可以把王妃和小世子找回来就好了。”原艾打断了轩辕雨的不着调,开玩笑,这些东西怎么能够让轩辕雨来苦恼呢?
轩辕雨苦逼的看着原艾,他只是想要慢一点。没听过近乡情怯么?虽然不怎么恰当,但是情绪是一样的。
五年了,他虽然也很想念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是终究有点不安,他怕自己又被嫌弃一次。
一个人,要是一直懵懵懂懂的倒还好了。可是懵懂到一半又清醒了,再回首前尘就比较苦逼了。现在清醒过来的轩辕雨早就悔不当初了,他错过了方萧最好骗,啊不对,是最容易被接受的那段时间,唉,也不是错过,自己还是占了的,只是当时自己也傻啊,不知道珍惜,反而白白的浪费了大好机会。
现在,五年都过去了,谁知道方萧身边会不会多出什么张优乐李优乐啊?
“王爷,王公子来访。”东城面无表情的说道。
“王重芳?得了,叫他去死,我知道他老婆不但给他生了个Alpha,还生了个Omega,不用再来炫耀了!”
“不是,是王优乐,王公子。”
“哈?!”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一点都不想码字的说~_(:3∠)_。
但是二月份天数少,拿小红花比较划得来啊嘤嘤嘤嘤
ps:给水墨的设定大概就是性子腼腆,战斗力爆表的……一代天然呆总攻?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小贝投身军队去了;绮罗也一跃成为某间店面的掌柜,背后靠着闲王府;日子过的都还不错。他们之前想要和方萧一起走,都被方萧拒绝了。
方萧是四处游历的,还带着自己的孩子;随身带两个侍人是做什么呢?
方萧和王优乐像是约好了一样;一个往东;一个往南,客客气气的;丝毫看不出什么不妥当来;但是;即使如此;王优乐也还是轩辕雨心里一根拔不掉的刺。一想到这个被自己打开大门引进来的是只吃骨头不吐渣的白眼狼;轩辕雨的好脾气都抛到了天涯海角去。
这五年,方萧是一点消息都没有,相反王优乐倒是时不时的在京城跑几趟。
本来京城认识王优乐的人就不多,也没有什么妨碍,据说王优乐后面跟了好些个不错的追求者。却,自己的日子过的苦巴巴的,王优乐倒是过的真滋润。
这么一想,轩辕雨的脸色更加不好了。
王优乐这个家伙不会是贼心不死,想到我这里来打探方萧的消息,好捷足先登吧?咯噔一声,轩辕雨暗暗警惕了起来,一双眼睛盯着王优乐的步法,试图找出点什么蛛丝马迹来。
“表哥莫不是看上我了?这么死盯着我真是讨厌。”王优乐的面容完全张开,比前些年更加的出众,只是身上那股锐利的气质已经完全没有了,变得更加成熟,也难怪引来那么多的追求者。
不过王优乐这句“表哥”着实把轩辕雨膈应到了。
王优乐这是见不得他好吧?
“表弟说笑了,本王只是见表弟眼泛桃花,身姿妖娆,看来想必是刚从美人的红绡暖帐里起来。”轩辕雨意味不明的看了看,脸上满是嘲讽。
“若是有表哥这么个美人相配,我也不介意压上一压的。”王优乐假惺惺的笑道。
哼!
两人一起扭过头,都被自己的脑补给恶心到了。
茶已经续了一壶,两人都没有再度开口的打算,正在肚子里盘算着怎么才能从对方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王优乐不禁有些惆怅,唉,要是换了五年前的轩辕雨,他根本一点都不用担心的。如今吴奶奶过去,这个轩辕雨和他那狐狸修成精的哥哥是越来越像了。怎么才能给他添点乱子呢?
“表弟要是无事,本王就要准备收拾东西离开了,天色晚了耽误行程也不好。本王奉旨办事,也是没办法。”
“正巧我也闲来无事,表哥若是方便不妨带着小弟一起,路途漫漫,也好有个伴儿。”王优乐扯出一抹动人的微笑,十分醉人,令人怦然心动。
“不、方、便!”轩辕雨一字一顿的阴森森的说道。
王优乐的笑容僵了僵,好在恢复能力卓越,很快就回过神来,“表哥这是说的什么话?衣食住行表哥完全不用为小弟操心,这些银子我还是付得起的。”真·土豪·优乐伸出手,手腕上那洁白的玉镯不是最难得的白玉是什么?
这玩意儿即使是皇宫里也不多。
看来王优乐这家伙在这五年没有白闲着啊!
“抱歉,本王有个毛病,一看见某些人就心情不好,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儿来,这样容易耽误皇兄派给本王的差事,不巧,表弟正好在这某些人之中。”
尼玛,轩辕雨这个混蛋是突然开了窍不成?一下子变的这么牙尖嘴利?
话都说道这份上了,王优乐也不可能倒贴上去讨人嫌。
唉,自己想要给某些添堵的希望估计是要绝了。王优乐在心里好生哀叹了一番,看着轩辕雨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再打扰了。只是冒昧问一句,表哥是否知道方萧的具体位置呢?小弟不才收到些消息,空穴来风,不虚不实,也不知道是否靠得住?”
轩辕雨一双利眼直直的扫向王优乐。
“还有我那小侄子,长的可真是玉雪可爱,取了个名字将做水墨,哎呀,真是让人爱不释手。”王优乐越说越来劲儿,“我厚着脸皮,当了人家的义父,唉,见面礼也不能少。马上就要到水墨的生日了,我正愁着送礼呢。”
“本、王、去、送。”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劳烦呢?王爷位高权重,日理万机的……”
“本王可以抽时间。”
要是可以,现在王优乐的脖子已经被轩辕雨给咬断了。
王优乐一抬起头,就看见轩辕雨快要放光的眼神,心里越发的得意,哎呀,等到你见了水墨,哎嘿嘿嘿,可怜他孤家寡人,也没有别的什么乐子打发时间了?轩辕雨的笑话可是比戏文里演的还要精彩。
“既然如此,就有劳了。”王优乐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不知道什么木头做的盒子,上面雕满了十二生肖,十分的别致有趣。
“地点!”轩辕雨拉住了扔过盒子就想要走的王优乐的衣角。
“大概是武当山,不过他们居处不定,要是去晚了,说不定就搬走了。”王优乐低声笑道。
“恩。”轩辕雨迅速将盒子收起来,转身到屏风后拎起一个大包袱,然后先王优乐一步出门,运起踏雪无痕的轻功,三两下翻了出去,门外传来一声马的长鸣,一听就知道是日行千里的好马!
拎包、翻墙、上马,走人!
行云流水,顺畅无比。
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大盗犯案后的表现。
哎哎哎,这就走了?
王优乐一个人在王府目瞪口呆,风中凌乱。
我了个去,这效率,轩辕雨这五年是换了个人了吧?
武当山。
方萧已经在着手收拾东西了,他们要带的东西不多,但也不少。水墨马上就要过生日了,衣服什么的武当山的一些人都做好了送过来,这都是心意,不能不收。还有水墨喜欢的一些个小玩意儿,也不能不带。对了,还有自己的新写的话本和日记,也要呆上。
还有水墨收到的伙伴们的小礼物,零零碎碎的,方萧看着屋子里不下五个的大包袱,抬头望天,决定不去为他们家的驴子增加负担了。
还是把驴子放在武当养老,重新买两匹马,买个马车什么的吧。
唉,当初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吊着根胡萝卜逗驴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啊。
时间真是把杀猪刀。
“这个是大虎送的,要收着,这个是三师伯送的,我也想要……”水墨每翻出点东西,都要絮絮叨叨的回忆一番。看的出来,他在武当山过的很开心。
当时那个丑丑的婴儿如今已经变成人见人爱的小包子了,而且他还不调皮,很乖巧很贴心,简直就是一代小屁孩学习的典范!
这大概也是因为是单亲家庭水墨过早成熟的原因吧。
想到这里,方萧就觉得十分对不起自家儿子。
“水墨,你很喜欢这里,要不我们再呆会儿?”方萧抱起水墨,对着儿子的额头狠狠的亲了一口。
“恩?”水墨愣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马上就要过年了,到时候下雪了就不好走了。”
学堂里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