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金手指-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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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禄或许比以前多,但实际收入缩水了三成以上,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心里发着牢骚,但马玉还是非常乖巧的把三样作物,还有种植所需要注意的手册小心翼翼的收了下来。不管张弘斌这伙反贼到底能够存在多少日子,只要这三种作物真的那么神奇,那么自己未必不能够因此获得一份丰厚的政绩。
一个走运,说不定自己就可以升官了,离开这个鬼地方,继续逍遥自在!
不管马玉心里打着什么小心思,张弘斌此刻也是管不了的,眼看天色已经又暗了下来,他不由得感慨时间太少。
明天,他就要带着人马离开白水县,就如同之前他说的,他在这里就如同给大明的军队提供一个标靶,首义的名头传出去就好,没必要为了继续担着首义的名头,被朝廷的大军给剿灭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不会建议在白水县下辖的各村各乡里面,收取一批税赋,毕竟下面还有不少的士绅阶级呢!
同一时间,何府之中,何应隆正把自己的小孙子何陵叫了过来。
何陵今年也才十六岁,但家学渊博,本来打算培养成为一个新的举人,可如今何应隆改变主意了。
“陵儿,明天,你去投靠救赎大王,在他身边当一个文臣!”何应隆很平静的对何陵说道。
“爷爷,这……”乍一听到这个决定,何陵整个人就直接愣在了那里。
第十九章 免劳勿相送
何陵或许还有点自知之明,自认自己学习了那么多年的经文,要考中举人只怕不成问题,当进士也不会太难,但是要考前三名想来是不太可能的。
哪怕混个同进士出身,想办法花钱走点关系,到某个地方混个县令,好歹也可以一步步升上去。
可如今自己听到了什么?自己的爷爷,何家的族长他,居然要自己投靠一个反贼?!
那一刻,何陵一度以为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又或者何应隆在做梦。
“你没有听错,我要你去投靠救赎大王,在他身边哪怕当一个文书小吏都可以!”何应隆非常肯定的说道。
“可是为什么?”何陵还在反抗。
“第一,我们的把柄在他的手中,我希望你若是能够获得他的信任的话,伺机把协议拿回来。这关系到我们何家全族兴亡的问题,在这个方面你就没有任何选择可言;第二,如今这个叫救赎的反贼刚刚起步,麾下最缺文人,那些眼高过顶的想来还拉不下身子去投靠他,正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此刻投靠他必然会得到重用;第三,你爷爷我也不傻,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反贼,至少不是那种抢了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地方抢的流寇,他要干大事,而如今大明显然刚好有他这种人施展的舞台……我早就看出来了,大明不行了,尤其当我发现新皇还是一个傻子的时候,就已经决定,我何家不管如何,都不能够吊死在大明这一棵树上吧?所以,不管如何,你投靠那个救赎,相当于就是给我们何家留一条后路。当然,你投靠他之后,你和何家暂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至于具体如何,你应该心里有数!”何应隆非常耐心的给何陵分析道。
却没有发现,自己才说完的时候,何陵已经是满头冷汗。
的确,骤然听到那么多可怕的事情,何陵的三观也差不多被毁了七七八八,暂时和现实脱节了。
“你还是太年轻了……书读多了也未必是好事,学而不能致用,不过是一个腐儒罢了。和马玉一样,就算考上了举人,也不过是一个被师爷糊弄,给师爷背黑锅的蠢货而已。让你去给救赎当文员,或许是一个历练也说不定。记住,世家之所以是世家,那就是历朝历代那些皇亲贵族都死绝了,但我们世家依然保留了下来,而且在新朝的朝堂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才是一个有底蕴的世家的模样。换言之,一切以家族为重,这才是身为族人应该有的觉悟。至于皇上,表面上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们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说到忠诚,你我心里有数就好,不要老是挂在嘴边!”何应隆摇了摇头,把家族的辛秘告诉了何陵。
何陵也不是完全一个傻瓜,自小至少就是在家族利益至上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对于爷爷的这番话,除了让他感到非常的沉重,甚至是沉痛以外,却是没有让他觉得太过于排斥。
“孙儿明白了……”身为族人,何陵必须要有服从家族的觉悟,他没有反抗的余地。
“好好干,以你的天赋,他日或许也能够出人头地。记住,你的背后是你的家族,不管你多么困难,陷入多么危险的境地,都不要忘记家族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何应隆已经敲打好何陵,此刻需要的是好好的安慰他。
一番谈话,转眼就是过了一个多时辰。
次日,张弘斌已经完成了队伍的集结。就在今天,他们必须要离开白水县城,这是原本就是计划好的。一则,不给朝廷一个明确的标靶,毕竟占据了县城的反贼,那是朝廷必须要剿灭的存在,反而是那些占山为王的,朝廷就会尽量置之不管,只是勒令地方卫所尽快剿灭了事;二则是眼看卫所那边应该开始出动,哪怕还有几天时间才能到达这边,不过白水县周边的村落,自己同样没有向那些士绅收税,眼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去收税了!
才要离开,一个文人却是来到了他的面前。
“学生凌河,仰慕大王天威特来投效,不求高官厚禄,但求一刀笔吏便可!”化名为凌河的何陵,向张弘斌施礼。
“大王,我们都是白水县的百姓,这日子活不下去了,继续当一个顺民还不如和你们混更好一些,就收下我们吧!”同一时间,至少三百多个壮丁也是来到了张弘斌的面前,朝着他跪了下来。
后者的情况他是早有预料,也不白费他昨天那么郑重的犒赏这些士卒。自己昨天的那番话自然是没有作假,只是顺势把自己军队的规矩,向白水县的百姓宣传了一番罢了。果然,第二天就有一部分百姓下定了决心来投靠。
至于前者,这倒是出人预料。按照他对文人的了解,这帮家伙大部分都是不把刀子放在脖子上,都不会考虑投降这个问题的腐儒。再则,他也的确不需要腐儒在自己身边唧唧歪歪的,本打算文官体系自己培养,少数招收落第文人便可,没想到昨天的宣传却也给自己吸引了一个文人来投。
可惜,不是什么历史人物的样子。
“可通数算之法?”张弘斌随口一问。
“倒是有过管账的经历……”凌河不想这反贼头子居然会有此一问,不过他的确也学过数算,也帮忙管过账。
“那好,且在麾下当一名账房。日后视表现和能力再酌情提拔!如此,可愿意?”张弘斌再问。
“但求一小吏也可,不敢过多奢求!”凌河给足了姿态,哪怕他心里对给一个没文化的反贼如此谦卑多么的抵触。
“那好,你到辎重营李百户(铁牛)那里报到,没时间给你熟悉环境,第一时间给我投入工作!”张弘斌点点头。
剩下的事情就容易多了,何陵就算非常的不满,但还是过去报到,过程或许会受气,但为了家族着想不得不低头。实际上他也知道,这是一种考校,一个莫名其妙过来投靠的文人,若说没人会怀疑那是假的。至少,何陵不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反贼头子,会是一个傻子。
队伍开拔,朝着白水县周边进行巡视,这是在宣称主权,同时也是在履行收税的权利。
这伙号称‘救世军’的反军把白水县攻陷的消息,这三天早就传遍了西安府,白水县那么近,这些士绅百姓自然是听说了的。很多村民甚至知道,这伙人的士卒,说不定就出自自己的村子,但是他们不会到处宣扬这件事情,因为暴露了的话,他们这些顺民也必死无疑。
张弘斌声势浩大的带着人马向那些地主收税,地主们本来也有一些家丁兵,但是此刻也不敢有所行动。见农税方面只收一个秋赋,而且他们大部分都是传统地主,不涉及商业,所以倒也爽利的把今年的税交了出去。
收好了税,一行人这才在白水县绕了几圈,然后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严重。
同一时间,一支反贼占了白水县的消息,不仅传到了西安府知府的耳中,还通过锦衣卫系统传到了皇帝的耳中。
小皇帝非常不高兴,自己才登基,居然就有人造反,而且还是最不服管教的陕西那边的。没二话,立刻勒令地方把反贼绞杀,把白水县夺回来。
圣旨来到西安府的时候,卫所的军队,这才刚刚慢腾腾的来到白水县的地界。询问了一下乡亲,却是他们也不知道那些反贼去了哪里,只知道是去了西北方向。一时间,卫所的指挥使顿时深表遗憾,而下面的千户百户却有些高兴,好歹,自己这些老弱病残,没必要送上去当炮灰了。再说,一支能够打下县城的反贼,自己这些士卒能够打得过否,他们也没有底,别的不说,行军都要那么久,真打起来他们心里也没有底。
“也就是说,如今白水县又是我大明的了?”好不容易问了个通透,指挥使却是才知道白水回到了大明手中。
“听说县令躲在阴沟里面三天,避开了贼人的搜索,三天后骤然带着忠心大明的青壮,硬生生把白水县又给夺了回来。对了,听说请功的文书都给送出去了!”老乡不敢隐瞒,把自己听说的情况说了出去。
“该死的,这不就是说,我们这次白来了?”指挥使真的很不爽。
难得,打算趁机去白水县捞上一笔的,反正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推到反贼的头上。
“大人,早些时候路过的那个村子,似乎也有不少青壮……最重要的是,属下发现几家娘子长得还蛮水灵的。”这个时候,指挥使的千户小舅子立刻上前低声说了句。
“很好,全军听令,随我去剿匪!”指挥使点了点头,立刻下达命令。
不管如何,这次出兵,总不能一点缴获都没有!反正在这个时期,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
第二十章 全都给砍了
杀良冒功,在明末还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明末大将左良玉就是典型代表,这位完全看透了明朝末期的现状,果断拥兵自重,或其属下士卒友可战之力,然杀良冒功在他的眼里,却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卫所大军出征,一开始是本着去白水县捞一笔的念头,这才有了动力。否则别说攻打白水县,只怕磨蹭到贼人把白水县化为一片焦地,也未必能够开拔到白水县境内。
如今眼看白水县已经先他们一步回到了大明的手中,再用剿匪为借口去白水县里面捞一笔显然不真实。但是若是此次出兵却是一点收获都没有,也不好意思向上面的人交代,故而杀几个村民,假冒反贼献上去作为功绩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最重要的是,他们既然开拔了,那自然也要有点外快收入才行,否则说不过去。
故而原本以顺民著称,死活不肯当反贼的清溪村,如今却不知道自己遭到了一场兵灾。
百姓依然在翻地,他们要趁着冬天还没有到,把土地给翻好,让冬天的酷冷,把天地里面的虫卵给冻死。
税赋他们已经交了,清溪村有一条清溪,这里的鱼虾螃蟹,多少可以充饥,再加上山里面的野菜猎物什么的,凑合着过一年还是不成问题的。至于明年的春赋,既然白水县闹了反贼,想来为了安抚地方,明年的赋税应该会减免吧?
哪怕是虚无缥缈的奢望也好,清溪村的百姓只想当一个顺民。
村里大概有五十多个青壮,年轻的女子也有二十多个。年纪最小的不过八岁,大的也不过三十岁。年纪老的已经没多少了,在这样的灾年,老人往往都会选择走进深山,免得当家人的负累。对这样的情况,村民除了无奈,也没有办法,毕竟粮食的问题的确是非常紧张。
都说农民有三宝:近地、丑妻和破棉袄。
近地,可以多干些活,这样才能保证收得更多的粮食;破棉袄虽然破,好歹可以御寒,对于衣不遮体的百姓来说,有件破棉袄穿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至于丑妻就更容易了解,且不说丑妻容易娶,只说养在家里也不容易被人惦记,尤其是权力者,一旦他们插手,自己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与其妻子便宜了别人,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漂亮的女子。
农民三宝,可以说是百姓的悲哀,也是百姓的无奈。
而清溪村有点糟糕了,年轻的二十多个女子里面,至少十多个是有点姿色的,也就是不是所谓的丑妻。甚至其中一两个,姿色还可以,勉强可以进入中上级别。不管婚嫁与否,只怕她们的家人很难安生了。
本来就战战兢兢地的过日子,却不想今天刚刚出门耕种,却是有一支大明的军队闯入了村子。
本想着既然是大明的军队,那么最多是来勒索点钱粮的。妻儿第一时间已经让她们进入屋子里面不要外出,军爷们则是由新的村长来接待。
然而出乎预料的是,这些军爷二话不说,拿起手中的武器,就开始朝着他们发动了攻击。
没有给他们任何心理准备,只是当村民都集中起来之后,就开始了大屠杀。不消片刻,男人们就被杀光。
他们或许致死都不明白,自己乃是一等一的良民,就算全白水县的人都反了,自己村也咬着牙根不肯反的良民村,为什么会遭受到这样的磨难。为什么,明明的保护自己的大明军队,会对自己治下的百姓下手?!
为什么,天道会如此的不公!!
他们怨恨,他们憎恨,他们愤慨,但所有的情绪只能留到地府和阎罗王倾述去了。
剩下的时间,一切就容易了,士卒们挨家挨户的搜索,把美女们都给找出来,送到军官们的面前。他们虽然也垂涎这些美色,但是他们更是明白,越美丽的女子,就必须要交给军官,运气好可以进入家丁兵的序列,日子就好过了。至于少数几个姿色差的,那才会成为他们的公共玩具。
是的,玩过就丢的那种,反正谁也不会想把这样标注有‘使用过’标志的女子娶回家,当小妾都不行。
“很好,果然有几个不错的……这三个就归我了,剩下的你们自己分了!”指挥使满意的看着三个姿色不错的女子,对身边的几个军官说道。
所有军官哪怕心里不爽,此刻也不得不马屁连天,然后迫不及待的分女人。
剩下六个,丢给了近千人的卫所士兵们……
只要找得到的粮食,都被带走;只要找得到的值钱之物,都被带走;不管多么破旧,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