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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逢春by芹菜香干-第28部分

小说: 逢春by芹菜香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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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同事的家人都住在邻市一时难以赶到,江漱石又碰巧在国外开会,作为实验室里最年长的人,叶逢春不得不代表学校出面打理他的身后事。他一直忙碌着没有时间通知孩子,等到诸事告一段落、接来同事的家人安排妥当之后,已经是夜深人静。

  在这之前叶逢春并不知道一个人的离去会引起一个家庭的崩溃。当他亲眼看到死去的同事年迈的父母和年轻的妻子那万念俱灰痛不欲生的样子时,总算是体会到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那么害怕失去他——想到这里,男人不由得紧紧搂住了儿子略微单薄的身躯。

  “同同,爸爸答应你,以后再也不熬夜,不喝酒。什么都听你的……”为了这个孩子,他必须好好地活着。叶逢春万万舍不得让这个孩子一个人承受失去自己的痛苦。

  “诶?”不知道父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句话,男孩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他倒是很高兴父亲这么说,“出了什么事吗?”爸爸有点不太对劲的样子。

  “嗯,抱歉今天失约了。实验室里出了点急事,爸爸临时走不开。”叶逢春不打算将这种残忍恐怖的事情告诉孩子,只是简单地解释了几句。按照这孩子宽厚的个性,必定不会追根究底。

  果然男孩听了父亲的解释仅是点点头表示了解,并没有多问什么,却突然抬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没来也好,比赛……我还是弄砸了。”他并没有告诉父亲,是因为他没有出现,自己牵挂担心才发挥失常——其实叶攸同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在意。

  男人听了他的话没有接口,只是伸手在他柔软的栗色头发上轻轻抚摸,过了良久才缓缓说道:“下次爸爸不会再这样。”

  ******

  知道上次是个意外,父亲是为了处理急事不得已才失约,叶攸同并没有怪他,反倒觉得这才是叶逢春一贯的作风。原本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谁知道那天他放学回来,发现家门口多了一位陌生的不速之客。

  那个三十来岁淡妆素服的女人提着一堆礼盒,身边带着个五六岁大的女儿,一看见他就怯怯地问叶逢春是不是住在这里,她冒昧打扰有事要找他。疑惑中叶攸同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女人微微一呆,打量了他几秒之后立刻自称叫陈婉芳,是叶逢春同事的妻子,今天特地来感谢他那天的帮助。

  并不知道来龙去脉的叶攸同一头雾水,听她说得诚恳,只得将两个人请进屋里,奉茶款待。知道父亲有事没告诉自己,男孩原本心里就有些疙瘩,两个人这样大眼瞪小眼更是尴尬,他不得不走到隔壁房间悄悄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此刻已经走到小区大门口的叶逢春也十分诧异,立刻匆匆地赶回家。

  “叶大哥!”

  女人一看到出现在玄关的叶逢春便从沙发上起身,样子十分激动,还将身边内向羞涩的女儿也拉起来,快步走到他身边,“小洁,快跟叶叔叔说谢谢。”

  小女孩虽然很腼腆,但还是非常听话地照着妈妈的吩咐做了,如此郑重其事反而弄得叶逢春有些过意不去,“小陈你真是太客气了,还特地过来一趟……”他的确没想到,那位猝死同事的遗孀竟然会突然登门道谢。

  见父亲手里还提着几包超市里买来的食材和水果,叶攸同赶紧走过去接手,“……爸爸,你们坐着慢慢谈,我去做饭。”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他只好含糊其辞。

  实际上叶攸同的心里也有些疑惑。父亲离婚这几年了,虽然知道外表出色的叶逢春一向非常容易招桃花,可他平常一贯很注意避免遇到这种问题,有女人找上门来这还是第一次——她到底是谁?爸爸帮了她什么?感觉这应该是他上次辩论赛失约的原因,为什么爸爸那天没有和他说明呢?男孩带着一肚子的问题走进厨房。

  因为有个小孩在,客厅里并不算熟悉的两个大人总算能找到点话题。叶逢春对突然丧父的小女孩非常同情,不由说了几句关心的话。他这辈子对待敌人从不留情,但是对女人和孩子却是十分心慈手软——这个小姑娘突然出现,让叶逢春想起被前妻带走的女儿,那孩子现在也该上小学了吧。

  “叶大哥,马兴国突然这样……如果不是你帮忙,我们全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女人说着再度红了双眼。年仅三十六岁的丈夫猝然意外去世,丢下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如同天塌下来一般的女人刚听到这个消息几乎瘫倒在地。这个时候叶逢春匆匆赶到,又驱车将他们全家连夜带到学校处理后事,还送了她一笔钱应急,让他们安然度过难关,女人自然将他当作救世主一般地感激涕零。

  “我和小马同事一场,这些是我应该做的。”叶逢春当初只是出于人道的立场而帮忙,并非为了沽名市恩,也不喜欢应付这些事情。这女人不告而来,他其实觉得有些困扰,却又不便当面拒绝,“学校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都办下来了吧,缺什么材料你可以去实验室补齐。”好在老板比较慷慨,上任之初便自己掏钱给他们实验室里的十几号人都买过一份人寿保险,否则这家人的生活还真是难以为继。

  “都办妥了,谢谢叶大哥。”

  眼见女人说着说着似乎又要垂泪,叶逢春有些头大,“是江教授帮他买的保险,应该谢谢他。”

  “嗯,你们都是好人,我和小洁很幸运……”

  女人还想说什么,此刻叶攸同已经将做好的饭菜端到饭厅里摆好,然后望着客厅里的几个人踌躇了一下,不知道是否该叫那对母女一起吃晚饭。叶逢春见状只得对女人说道:“不嫌弃的话,在寒舍吃顿便饭吧。”

  陈婉芳听到他这句话似乎才发现自己不请自来打扰到了对方,立刻起身告辞,“不,不用了,兴国的父母还等我回去……真是不好意思,因为实验室不方便说话,只好冒昧打扰你们……”她曾经去实验室找过叶逢春,但是觉得在那里跟他道谢送礼太过简慢,于是辗转向人打听到他的住址,又担心叶逢春会拒绝,只好不请自来。

  不过她没想到看起来如此年轻的男人,竟然有个叶攸同这么大的儿子。听说他已离婚多年,家里没有女人却仍旧打理井井有条,不禁在心里对他暗暗称许——她并不知道这都是叶攸同的功劳,叶逢春根本就不会做家务。

  送走了那对母女,父子俩这才双双松了口气。叶逢春平时也会有不少朋友造访,却从未造成这种微妙的效果。两个人默默地吃饭,都默契地没有说话。男人是觉得没什么好说的,男孩却因为父亲少有的隐瞒而有些介意,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百分之百对父亲有好感。

  虽然知道叶逢春从来不会理这种事,但叶攸同还是感觉很不舒服——眼见刚才父亲对那小女孩的态度十分慈爱,男孩这才分外清楚地意识到,如此优秀的父亲这辈子只得他这个资质驽钝的孩子。难道在他的心里,偶尔也会觉得遗憾吗?

  可是这种事情,无论自己怎么拼命爱他,也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第四十三章

  “喂,你爸真的不是妖孽吗?”

  学校体育馆的篮球场内,比赛尚未开始。身为外语系篮球啦啦队成员的司蔻蔻拉过叶攸同悄悄地咬耳朵,眼睛还不忘朝叶逢春站着的地方瞟去,“他老人家怎么也有四十了吧,为什么瞅着越来越年轻了,不像你爸倒像你哥……”

  当年这姑娘发现同桌选择了这所大学,立刻觉得好玩似的追过来,那时候男孩才发现其实她的成绩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要龟缩在那样的差生班级里。

  “你胡说什么啊。”叶攸同啼笑皆非地打断她。刚才这家伙煞有介事地把他从父亲身边拉走,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告诉他,谁知竟然是这样无关紧要的一句闲话,“我爸原本就是这样的啊。”爸爸长得太帅,这一直是让男孩既骄傲又烦恼的事情。

  “啧啧,你这话说得可真让人火大。”司蔻蔻一脸的坏笑,“我说,他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了?那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原本就有心事的叶攸同听她这么一说,不由得沉默了一下。过了好半晌,才带着些迷惘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

  想起爸爸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尽管那时他还小,也已经觉得仿佛世界末日。如果叶逢春什么时候想要再婚……叶攸同简直不敢想象自己会怎么样。

  虽然从没有明确对他说过什么承诺,可谁都看得出来,叶逢春实际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两个人能够长期平稳地生活在一起。按说叶攸同应该感觉安心才对,可是年纪越大他越是觉得自己那么执着地要独占叶逢春实际上对他一点也不公平——他明明那么喜欢家里人多热闹,上次那个女的带来一个小孩,爸爸就显得很高兴……现在这样深居简出过得冷冷清清的,完全是为了将就这份见不得光的感情。

  “诶,你怎么了?”司蔻蔻拉了拉他运动衫的下摆,“别发呆了,赶快回你们队去,比赛要开始啦!”

  看到平时斯文内向的儿子在球场上轻盈地跑跳碰,透着一股飞扬的青春气息,叶逢春不自觉地勾起了唇角。他的同同的确是长大了,修长的身体瘦削而矫健,不再是当时那个他从垃圾堆里拣回来,被虐待得人事不知的小可怜。男人还清楚地记得在得知自己可能有个亲生儿子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如何的复杂与激动;然而在砸开那道门看见破败的棉絮里躺着陷入昏迷的孩子,他又是如何的心痛与内疚。

  现在想来,叶逢春完全可以理解这孩子为何会对自己抱有超乎父子的感情——当时他不过只是付出了一丁点的温情,这个从小孤苦伶仃的孩子就已经离不开他。在经过那些非人的折磨之后,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对他的依赖和向往一年一年地积累起来,已经慢慢渗入骨髓之中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果要硬生生地拔除,势必会让他痛不欲生。

  当时叶逢春之所以会考虑结婚,其实也是为了能有人帮忙照顾孩子。可惜他到底年轻,根本不知道一个女人如果爱着自己,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替别人养孩子?那纯粹就是一个错误……幸好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现在他只需要一心一意地爱这个孩子就好。

  他的宝贝是多么年轻,多么可爱啊……看到叶攸同和同龄人热火朝天地满场跑,从未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两人在年龄上的巨大差距,男人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想起刚才他跟女同学走到一边去说悄悄话,所谓的青梅竹马应该就是这样吧。

  一小时左右的比赛叶攸同参加了三节,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在场上,作为小前锋这场比赛他的表现可圈可点——虽然个头不算高,但胜在有毅力有拼劲,内线传球稳健并不急于投篮立功。后来因为体力已经明显跟不上,教练将他换了下来。见孩子挥汗如雨的样子,叶逢春心疼得不行,赶紧走过去递给他一瓶运动饮料,并用干毛巾替他擦去一头一脸的汗。

  享受着爸爸如此贴心的照顾,叶攸同有些赧然,心里更多的却是甜蜜,当下静静地坐在父亲身边和他一起观看接下来的比赛。

  外语系的男生不如中文系多,相对而言篮球水平也稍逊一筹。经过一阵搏杀,最后还是中文系险胜。由于这是新生之间联谊性质的比赛,其实结果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只是掺和而已。在比赛结束之后,两个系的一群年轻人不顾男孩们一身汗臭,又突然决定一起去唱卡拉OK。

  叶攸同起初犹豫了一下,因为他实在舍不得把父亲一个人丢下跑出去玩,可是他又想起那天叶逢春喝醉了说出的心里话。

  “你不要为了爸爸放弃自己的生活啊……”

  男孩知道,父亲这都是出于对他的爱和期许,不希望自己和社会脱节。

  “爸爸,我和同学出去玩一会儿,晚上等我回家一起吃饭。”叶攸同磨蹭着走在最后,匆匆跟叶逢春交待一句。

  见孩子对自己如此挂心,叶逢春已经满足,“好好去玩吧,晚饭不回来吃也没关系的。”

  “才不呢,他们吵死了!我一定会回去的。”朝父亲笑了笑,男孩这才跑上去追上同学们,“你要等我啊!”

  ******

  大包间里灯光昏暗,同学们唱歌喝酒猜骰子,一个个都玩嗨了。对这些项目都没兴趣,叶攸同觉得有些没意思。刚才为了凑兴他喝了一些啤酒,现在只想睡觉。可恨司蔻蔻说是有事一早溜走了,否则听她在耳边说说疯话也是好的。现在男孩有些后悔为什么要硬着头皮来这儿玩,明明又不喜欢。如果不是为了让爸爸安心,他宁愿回家看书。

  看时间就要到六点,有点呆不住的叶攸同出了包间,打算去躺洗手间回来就向大家告辞——一直这么玩下去,都不知道要耗到几时。

  “叶攸同,你怎么不和大家一起玩?”

  刚嘘嘘完正准备去洗手,突然有人在男孩耳边说了一句话,结结实实地吓了他一跳——那浑厚含蓄的声音和沉稳的味道,竟然跟叶逢春有几分相似。

  “诶,你……”发现对方虽然有些面熟,自己却叫不上名字,叶攸同不觉有些尴尬,只猜想这大概是外语系篮球队的同学。

  “我是校篮球队的袁嘉礼,核工系三年级。这次比赛由我负责外语系一年级同学的训练。”似乎发现自己被无视的事实,那个黝黑高大的男孩挑了一下眉,无奈地补了一句:“司蔻蔻是我堂妹。”那精灵古怪的家伙八成根本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她大概巴不得跟袁家撇清关系吧,连姓什么都不要了,倒是使唤起家里的男人来毫不手软。

  “咦?”叶攸同这下才抓住重点,“学长你好……对不起,司蔻蔻没跟我提过。”他有些抱歉地朝对方笑笑。刚进大学不久,他也不清楚校篮球队的成员究竟都有什么人。

  “没事,她一向这样。”袁嘉礼倒是很坦然,接下来话锋一转进入正题,“我其实是想问问你,要不要加入校队。”从训练到正式比赛,他在堂妹的洗脑之下,不动声色地观察了这家伙一阵子。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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