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色生香同人之禁门-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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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奶奶……
安逸尘被这个词震得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看着宁致远因爱情而变得明亮的眼眸和微红的脸颊,脑袋空白了一会儿,好半天才被刺痛的移开视线,低下头,讷讷的端起茶水来喝。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啪”的被甩开,一个少女的声音吼过来:“小霸王,你到底想干什么!包间根本不归我管,我凭什么要来?”
“本少爷要你来你就得来,哪儿那么多凭什么?”宁致远立刻也站起来,指着少女吼回去,他说的话虽然很冲,但安逸尘能感觉得到他心情好了许多,就连来福也松口气,放心的拉开座位坐到桌边。
“哼,有本事你就叫老板辞了我,少三天两头跑来找不痛快,烦都烦死了!”
来福听了没忍住回过头去:“少奶奶……”
少女一块抹布扔他脸上:“乱叫什么呢,我告诉你,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这个小霸王的!”
宁致远气极反笑:“臭丫头,你少自作多情了,我也告诉你,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绝了,我也绝不会娶你!”
“那真是太好了,麻烦你以后少到这边来,少来烦我,行不行!”
“你让我不来我就不来啊?你又不是我爹。”
“你!”少女被他那话噎了一下,然后想到什么似的一拍手说,“上次你不是说要去抓魔王嘛,当时是怎么说的?哎呀,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记得有些人说如果抓不到魔王归案就一辈子不来见我的,怎么,你抓到了?”
宁致远愣了下,颇不自然的坐回座位上,皱了皱眉说:“……我是说要抓魔王,可又没说多久抓到,你着什么急啊,我早晚会抓到的!”
少女摇摇头,一扬手便转身要走,却被宁致远喊住了。他看了她一会儿,转过脸去别扭道:“我说,你以后别做这些粗活了,你看你那手都成什么样子了,还像不像个女孩子啊!”他伸手进口袋摸出个圆盒子扔给她,“这是我哥从上海带回来的荷花膏,擦手用的,别误会我可不是送给你,只是家里太多用不完。”
“……我不要。”
“你!”
少女终于走进来,脊背挺直的站在宁致远面前,她将那小盒子塞回他手里:“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这些东西我用不起。”说完她转身往门口走,来福替自家主子着急,忙伸手拉了她衣服一下,谁知她本来就没站稳,这一拉让她失去了平衡,直直的往地上摔去。
安逸尘手快一把稳住她,低声道:“小心点。”
少女忙鞠躬跟他道谢,只是“谢谢”还没说完便生生顿住了,停了会儿,她语气犹豫的问:“你是……尘哥哥?”
安逸尘这才抬眸,看她的脸。
少女很漂亮,属于甜美秀气的长相,剪齐了刘海儿更显得活泼可爱,刘海下的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很有灵气,这样灵气让安逸尘觉得眼熟……他眼光扫向她的下巴,靠右边,果然有颗小小的痔,他脱口而出:“乐颜?”
作者有话要说:
☆、行动
乐颜就是义父的女儿,小时候义父没空给他送饭的时候,就是她帮着带来,每次吃饭还会陪他玩儿会儿,有时还会带糖给他吃。
安逸尘很感激她,也很喜欢她,一直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妹妹看待。可惜十三岁过后义父就不准他们再来往了,他念完书大点又去参了军,便再也没见过面。
安逸尘问了问她近来的状况,才知道原来义父也到桃花源来了,父女俩在沿河一带租了个小房子,靠打工为生。安逸尘有些想不明白,他每个月都有给义父寄钱和写信,虽然钱不太多,但也不至于还需要两人抛头露面的出来务工吧。
乐颜倒也不清楚,只说他走以后父亲便再也没有提起过他,信件什么的也没看到过。说了会儿话乐颜就高高兴兴的站起身来,推荐安逸尘一定要尝尝得月楼的拿手菜香酥牛肉,然后欢天喜地的跑出去传菜了。
目送乐颜离开,安逸尘一回头才发现宁致远正一脸狐疑的睥睨着他,皱着眉,拖长语气强调道:“尘——哥——哥?”
安逸尘垂眸:“乐颜是我妹妹。”
“妹妹?亲生妹妹吗?”
“……差不多吧。”
宁致远托腮想了想:“臭丫头姓安,你也姓安……真的!”
来福赶紧拍手:“太好了,这就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以后少爷迟早跟安先生是一家人,这就叫缘分!”
宁致远没有反驳,站起身瘸着脚蹦跶到安逸尘身边,套近乎的趴到他肩膀,“真没想到还有这层关系,以后多多指教了!”
他离得太近,身上的那种混杂着药材和香料的香气直往安逸尘鼻子里钻,很熟悉,很多个夜晚安逸尘都曾拥住这香味,将它一口一口舔舐入肺腑里……
安逸尘偏了偏头,稍稍离他远点,勉强笑笑,端起茶喝了一口。
一顿饭吃得很安静,宁致远还是以前的习惯,吃饭的时候端端正正的吃,没有任何声音,悠闲又雅致。
安逸尘则提不起说话的兴致,闷着头吃饭。
他觉得煎熬,看不到宁致远的时候煎熬,没想到看到了也是。
吃过饭,他目送宁致远离开了,又回到酒楼,等乐颜下班和她一起去看义父。不过两年时间不见,义父就苍老了许多,头发白了泰半,仍旧是严肃的不太多说话的样子,看着安逸尘沉默着,眉头皱得很紧。
在安逸尘记忆里,义父一直是个高大而不苟言笑的人,可现在他站在他面前,却发现自己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来。他心里很不好受,义父老了,看上去过得并不好,尤其是当他知道自己寄回的钱义父全都存起来了,没有用时,他更是愧疚得心酸。
寄钱有什么用呢,钱并不等同于孝心。
义父虽不是他的生父,却将他养到了这么大,供他念书,送他参军,适时适当的教诲和指点。没有义父就没有今天的安逸尘。施人一饭之恩很容易,但捡回一个孩子十年如一日的养大却很难,义父于他而言早已不是一个恩人,而是真正的父亲。
沿河一带湿气重,河风也大,并不适合居住,他打算回去之后去政府周围找个安静点的房子让义父搬过去,至于乐颜,得月楼的工作也不能做了,晚上九、十点才下班,对于她这样的一个小女孩而言,太晚了点。
回去之前,他将身上所有的钱都塞给了乐颜才走。
一回到政府,他便联系了负责收集买卖房屋信息的办公室,查了查最近的售房信息,得知在离荟剧楼不远的一条巷子里,就有一个还不错的宅院待售,因为其主人是欠了债着急卖,所以价格也很合算。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找了那宅子的主人,谈好买房的事,然后又马不停蹄的找到乐颜,让她准备准备,收拾好东西准备带着义父搬家。
这些事情全部做完也就四五天,局里那边办案小组也已经成立好,小杨也在其中,大家连续几个晚上加班讨论抓魔王的对策。办法倒是想出了几个,就是实施起来麻烦不小,需要一点时间准备。
这么一忙起来,安逸尘总算没多少时间去想宁致远了。
白天东奔西跑忙个不休,晚上回到政府累得倒头便睡,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只是有时候还是会半夜被噩梦惊醒,一身冷汗的看着皓然月色从窗户洒进来,落到床上地上,照出窗栏家具的影子。
他起身,影子也跟着起身,安安静静的只有他一个人。这种时候,他仍然会觉得心口发凉,孤独得睡不着觉。
那些噩梦纠缠了他两年,让他总是睡不好,以前南京的领导跟他一起出过差,知道他这毛病,还说要给他找个中医抓几味安眠去梦的药吃吃,被他婉拒了。他知道没用,吃什么都没用,因为他自己知道那些折磨着他的噩梦到底是什么。
残酷的实验,调动函,爱人的遗忘,宁府的枪声……那些,根本不是梦。
他所害怕的,是他醒来必须要面对的,他的人生。
宁致远中间来过政府几次,得知他们成立了专案组之后跑去跟局长耍赖,死活要加入,局长为难得不行,宁小公子他不敢得罪,可抓案犯这么凶险的事,小公子想参与也要大公子首肯才行啊,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宁厅肯定不会同意,他真让他进组,除非是不想干了。
于是顺水一推,推到探长身上,寄希望于安逸尘这个同龄人能够说服他。
安逸尘当然说服不了他,并且也知道自己那德行,在宁致远面前只会手足无措,伤心难过,最终该说的话都不说,不该说的说一大堆。所以干脆避着不见,让小杨去解决这事儿。
小杨以前挺没出息,看到宁致远就瑟瑟缩缩,抖如筛糠,现在成了亲人稳重许多,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十分钟不到就让小霸王满意而归了。
事后,安逸尘拍了拍他肩膀,竖着大拇指称赞道:“小杨,还真是士别三日既当刮目相待了,你干得不错啊!”小杨贼兮兮一笑,反拍安逸尘一掌:“安哥你别的都比我强,这方面可比不上我,哄个媳妇儿还要人帮忙。”
“胡说什么呢臭小子!”安逸尘一拳擂小杨背上,下了真力气,“咚”的一声,差点没把他眼泪给擂出来。
总之各方面事情都算上了正轨,除了乐颜的新工作还没着落,其他的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办案组的最终抓捕方案是以诱捕的方式,将魔王引入陷阱,瓮中捉鳖。也就是举办一场假的婚礼,礼仪队从魔王岭经过,等犯人上当。
要准备一场婚礼既费人力也费财力,不过好在局长大方,倒也通过了这个决策。
已经说好,局里兄弟装扮成送亲队,安逸尘假扮成新郎官,新娘子则由小杨客串。他个子不高人也瘦,穿上喜服带上盖头倒也颇具欺骗性,加上他成过亲的人,有经验。
计划就这么定下来了,喜讯也张贴上报了。大家严阵以待,多次排练,静待婚期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成亲
成亲那天特别热闹,四个轿夫抬着花轿,从桃花源城郊一路吹吹打打的沿着河岸往城里走,按照当地习俗,新郎新娘是要先分两路各自拜河神,再一起上魔王岭拜山神。
安逸尘在众多兄弟们的簇拥下拜了河神,接到花轿,然后便骑着马浩浩荡荡往魔王岭去了,上了魔王岭之后,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装出有说有笑的样子,这样神经紧绷的走了一上午,快到山神庙了,魔王仍然没出来抢亲。
兄弟们都忍不住焦虑,毕竟这场婚事策划出来经费不低,如果魔王不上钩就白白浪费了,下次再想找局长批钱,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前面就是山神庙,一行人渐渐沉默下来,一步慢似一步的朝庙门走。终于到了,轿夫将刚将轿子放下,就听到“砰砰砰”连续几声枪响!所有人立刻抽出枪四处找寻敌人踪迹,可四周树木繁茂,到处都是惊鸟飞窜,枪声又是从四面八方传来,哪里找得到人?
所有人都一头雾水站在原地,安逸尘突然反应过来,喊道:“糟了!”
他冲到花轿前掀开布帘,果然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花轿的底部被人破出个大洞,轿子地下的地面也有一个黑黝黝的地洞,安逸尘跳进去发现这洞不过半米深浅,勉强蹲下身去,能看到下面洞的左侧还有一个狭小的洞口,他探身进去,发现那是一条地道。
这个魔王竟然会遁地之术。
地道很狭窄,一个成年人通过都很艰难,很难想象魔王是怎么抓着小杨从里面快速逃走的!这种地下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人多了反而碍手碍脚。安逸尘通知来的兄弟回去一部分,留下几个守在原地等他消息,便脱下红外褂钻进地道里。
这地道新挖不久,他手和膝盖接触到的泥土都还很松软,偶尔一手下去,还能摸到扭动蜷曲的泥鳅。往前爬了大约二十多米就到头了,跳出洞口,便到了另一个地道,虽然仍然狭窄,但高了许多,至少不用再跪行,屈身直走就可以。
地下漆黑一片,只能摸着土壁前行,显然这一个比先前那个早了许多,土壁更坚硬,少说也有三个月以上了。
他沿着地道一路转了很多个弯,都是近九十度的大弯,这让他有些怀疑自己在地道里不停的绕圈。可也不对,他是从洞口跳进来的,如果在绕圈,就一定会回到那个有洞口的位置,可他一路上都仔细摸索过,并没再找到洞口。
只是越是往前走,便越觉得闷热和呼吸困难,现在已是深秋,天气凉爽,他又脱了外褂,可这么走着他竟然出了一身汗。突然他冒出一个想法,这地道难道一直在盘旋往下?
如果真是那样,他现在应该离地面有一段距离了,不知道再往前还有没有足够的空气。
再一想他又觉得自己多虑,地道是魔王挖的,如果没有空气他早就死在了这里面,除非他真的不是人类,是来自地狱的魔王。
又走了一段,前面遥遥的似乎有些光亮,难道那就是魔王的藏身之处?他朝着光亮放慢脚步,伸手想要摸出别在腰间的枪,一摸才发现枪袋的皮扣竟然是开着的,而袋里的枪早已不翼而飞!
他大惊,进洞之前他还确认过枪的确在身上,皮扣是扣着的,枪支绝没可能自己掉出去,而这一路上他并没有感觉到周围有任何人,可枪却不见了。
枪是被谁拿走的?
地道这么窄,又没有光,怎么会有人在他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拿走枪。他额头冒出冷汗,这个魔王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管是什么,他现在在暗处,又没有武器,可以说毫无抵抗力,赶紧到看得见的地方去才是明智之举。想着,他加快步伐,朝光亮处跑过去。
跑了大约五六分钟久到了,跳出地道,才发现到了一个很大的岩洞,而那些昏黄的光亮来自几只烧了半截的蜡烛。他一眼看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小杨,穿着宽大的婚袍,头上盖头还没揭开。
“小杨!”他俯身过去,拉住他晃了晃:“你没事吧……”盖头被晃落下来,红绸巾下的人哪里是小杨,分明是……宁致远?
他仔细认了认,才确定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