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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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颦一笑都如此美丽,实在,太可惜了。
他仔细想了想,还是否决“和芊对我或许有意思”这个认知。不管和芊之后会怎样,至少在他的速写本里,多年之后的和芊,都是漂亮的。就像画像少女。
总之之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时间已是六月中旬,气温逐渐高升,最热的时候要到了。
河萧有山有水有空调,夏日防暑自然不成问题。往年夏日,河畔边的茶馆家家爆满。竹藤椅大碗茶,电视唠嗑打麻将,消磨时光最好不过。
可在现在的庄泽看来,却像滩死水。
庄泽把手臂挪开,露出微微湿润的眼睛。
去海边吧。
他对自己说。
对于海,庄泽有着天然的亲近与好感。有沙滩,海浪,清空,贝壳。也有风暴,海啸,死亡。海面上或许有着狂风暴,而海底却永远是那么宁静。海底的文明,未知的生物,史前文明孤独的海怪。这是人类永远勘探不完的地方,有太多神秘。海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估摸的女人。
当然,更多的海洋爱好者,很多时候只是简单的喜欢吹吹海风,看看海水罢了。
庄泽亦是这样。想到夏日海边,就让他安心——宁静的海有着神奇的安抚功效。
他在十分年轻的时候,去过海边,在那边捡到一个奇妙的,毛茸茸的小东西。那个小家伙本不该在那片海域出现,却还是神奇的出现了。年幼的庄泽偷偷摸摸把小东西带回家,却没能把小东西留住。
那是他那时最大的遗憾。
庄泽是个行动派,立马回家开始收拾东西。
去海边的短期旅行,不需要带多少东西,换洗衣物,钥匙手机钱包证件银行卡,一个背包就能搞定。即便看了很多旅行杂志和节目,但他还是有些茫然。去海边,具体是哪个海边,哪条路线,什么时间,他都没有概念。
庄泽在网上搜了搜周边游,发现一个还算不错的滨海城市。海云港,不算太出名,不过海滩质量还算不错,面向岛屿,背依青山,是度假的好去处。从河萧走,跟团的话,三百块钱周末游,坐长途大巴走高速,去时只要两个小时的时间。
什么古城老街风景区都不重要,只要能看看海就行。
庄泽连思考都没思考,就决定去海云港。
家里没养猫,没养狗,没有仓鼠和乌龟,是最典型的独居少年的住所。
庄泽想了想,又找出一个新速写本,把本子和笔袋装进了书包,围着屋子转了一圈,把单反也装进了进去。看起来鼓鼓囊囊,所幸并不多重。
其实对于ps技能并不牛逼的游客而言,带单反完全是个自作孽的体力活,手机完全可以替代这个几斤重的大家伙,不过庄泽还是把单反带着,累,总比错过漂亮景色要好。
庄泽把阳台上晒着的衣物都收起来,仔细检查一遍门窗,搞好这些,已经是傍晚了。他不想动弹,遂即又打开电视,看了一集纪录片。片子讲述的,是战争时期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庄泽看的直想吐,关掉电视,翻了个身,决定先睡一会。
梦中出现了刚刚纪录片中的各种实验。
马路大。
活体解剖。
劣等民族的优化杂交。
哀嚎与痛苦。犹如身临其境。
这一觉足睡了好几个小时。再次睁眼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
大概是梦境的原因,庄泽头昏脑涨,牙齿酸疼,手脚抽筋。他庄泽在梦中没能成为战斗英雄,只是一个在角落里的,咬牙切齿的观看者。所以啊,不好的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去触碰。做个无情看客倒还好,充其量被人骂个冷血。但凡付诸一点点情谊,所得到的苦楚都不是旁人能体会的。
去卫生间洗脸刷牙,干脆又重新冲了个澡。再次把行李检查一遍。
关门离开时,庄泽看着鞋凳上的木棍,在心里叹了口气。
平白无故挨了打,任谁都得打回去。庄泽本想着等行动利索了,找出那个小狗…日的,也来玩儿一场蒙着脑袋的偷袭。没想那个小狗…日的比他牛逼,提着铁棍就当杀人犯去了。
两相比较,庄泽还是略低一筹。
庄泽因为这事有些抑郁。至少现在看来,他打回去是没什么希望了。
凡事一码归一码,即便那狗东西在学校已经被学生们吹嘘成为爱疯狂的神话人物。
操。
千言万语,只汇成了这一个字。
十七岁的男高中生庄泽,看了木棍一眼,还是关了门。房间陷入长久的昏暗。
他背着包,在夏日夜晚的清风中,往地铁站走去。
他要转三号线去火车站。火车站有去海云港的夜车,幸运的话,他在天亮之前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路过广场时,庄泽听到有人还在讨论“河萧中学被打死的禽兽老师”,几个人眉飞色舞在说,那个女学生前几天去流产了,长得那么漂亮,真是下作。又说到女学生的家长,说那个当妈的,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冲着自己长得漂亮,有了男人还在外面勾三搭四,浪骚浪骚的。
庄泽在这些天的旁听中,知道了和芊的住址。
和芊住在老区那边,打车去也就起步价再加个三块钱就能到巷子口。
庄泽在原地停顿片刻,还是选择了去地铁站的路。和芊并不是和芊,只是画像少女罢了。
这个十七岁的少年自己都不知道,在他内心的最深处,住着一只柔软的动物。那只动物总是做出野蛮刻薄又冷漠的样子,可实际上,转过身,那只动物就会偷偷掉眼泪。
他只是不知道罢了。
庄泽没有坐公交,也没有打的士,全程步行,也就十五分钟的脚程。
河萧虽然算是小城,但夜生活也够丰富。唱歌喝酒吃饭洗澡泡脚搞基把妹,什么都有。不过少年庄泽离这些还比较遥远,他连恋爱都没谈过,打炮更别说,至于是搞基还是把妹这个上升到性取向的问题——庄泽不想讨论这个问题。
好在即便没搞过,也见过不少。因此当他横穿人民公园,见了众多打啵以及相互抚摸的同志时,也没有太过惊慌失措。
有个坐在长椅上的落单妖娆男人看见这个孤身大男孩,笑着冲他拜拜手。
庄泽目不斜视,双手撑着书包带子,规规矩矩走了过去。
男人再后面噗嗤一笑,说:“下次见咯~”黏腻的音调,倒也好听。
庄泽被这嗓音弄得浑身不舒服,加快脚步,逃一般离开这个地方。
这一举动又引得那男人哈哈大笑,庄泽小跑离开,把那笑声远远抛开。
待到跑到三号线的入口,已经是十点四十分,最后一班地铁在五分钟前刚刚离开。大门没有关闭,依然灯火通明,只是led屏幕上不再显示班次。他没有估算准时间,只得换另外一种交通工具去火车站。
海云港的夜班车下一班次是在十二点,他不着急这一时半会。
从公园出去,不管怎样都要路过那群玩儿野战的基佬。庄泽搔搔头,干脆一屁股坐在入口的台阶上。想到刚才的那个妖娆男人,庄泽咳了声,很是不自在。
这个天气,蚊子多,战斗力凶猛,尤其公园这边,野生蚊子更了不得。庄泽这边“啪啪啪”打蚊子的声音不见得比那边野战的“啪啪啪”声音小,打了一会,庄泽默默叹了口气,还是决定从那条道再走一遭——也不怪他心塞,大晚上的,这群搞野战的简直都像打鸡血一样,争着比谁嗓门大,声音从那边传过来,要多飘渺有多飘渺,要多撩人有多撩人。
庄泽刚做好心理建设,准备百米冲刺跑过去,还没起身,他听到脚下传来一声叹息。
庄泽低下头,看见一条英斗。
那条脸上写满了“我擦这个世界真是太糟糕了”的英斗坐在地上,伸直两条后腿,瞥了庄泽一眼。
“蚊子真多。”英斗说。
作者有话要说: 汪!
☆、第九章
一条说话的狗。四条腿。Dog。汪汪汪。被咬到的话要去打狂犬育苗。
会说话。
“哇。”
庄泽感叹。
英斗懒洋洋坐在一旁,像个毫无斗志的平庸失业中年男子。
它晃了晃脑袋,说:“有花露水没,六神的。其他牌子也可以。”
庄泽:……
“没有。”庄泽回答。
“嗯。”英斗点头,“谢谢。”
庄泽:……
夏日人民公园的晚上十点后,气温微凉,蚊子众多,昏黄路灯发着颤巍巍的光,偶尔有蛙鸣。远处的角落传来野战的暧昧声响。地铁三号线灯火通明的入口处,坐着一个少年和一条会说话的狗。
“你在这干什么?”狗开口说。
“本想着坐地铁,却错过了最后一班。”庄泽弓着背,手肘抵着膝盖,托起下巴,有些无辜无奈。一开始觉得这狗太过惊悚,不过就冲着那要花露水的样子,也不像什么坏家伙。
“离家出走?”
“本质上差不多吧。”庄泽又说,“想去海边走走。趟趟海水。夏天如果不去海边,有些可惜。”
“也是。不过光趟海水还是太没劲,得吃海鲜。龙虾,扇贝,蛤蜊。”英斗侧过脑袋看了眼庄泽,像是在等待赞同,“是吧?”
“嗯。”庄泽应道,“海鲜烩面,应该也不错。在那边可以多吃点。”
狗不再接腔,一时无言。
大概过了五分钟的样子,英斗突然抖了抖耳朵,它站起来说:“我要走了,祝你旅途愉快。”
庄泽看着短腿英斗扭着屁股进了入口,很是纳闷:“地铁停运了,你—咳,住在下面?”
英斗扭过头:“我的班次快到了。”
庄泽:……
“你的…班次?”庄泽梗了梗,然后他神奇的说了下半句,“可以到火车站么?”
英斗想了想:“站点不变,只是乘客和白天有区别罢了。”
——不得不承认,英斗这个品种总有点倒霉。明明是很认真的在说话,也很耐心,可表情无时不刻都在透着着“你这个老傻逼快滚蛋吧不要浪费老子时间”这种极端嫌弃的情绪。
庄泽被这表情刺激了好几次,才说:“我能和你一起么?”
“嗯。”
于是庄泽背起书包,小跑着跟上去。
庄泽跟着还没自己膝盖高的小短腿狗从停掉的电梯上走了下去,安检机和哔卡机没有运行,英斗直接从哔卡机下面的空隙钻过去,庄泽则是翻了进去。
没有值班警察,空档的地铁站,没有一个人。除了这一人一狗。每一个声音都能在这个巨大的地下宫殿引起回声,不知谁弄掉了什么东西,哐——哐——哐,震得庄泽耳朵发麻。
地铁还没有来。
庄泽曾经在这个地铁站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速写。那阵子是雨季,阴雨连绵半个多月,学校没有可以呆的地方,他就来地下站台画速写。
那个时候他认识一个年轻男人。
那男人面色苍白,阴柔俊美,身材挺拔,总喜欢坐在某一个固定的休息凳上看书,也只有在夜晚降临时,才来这里。一本书,一杯星巴克,固定的时间和位子。庄泽画了那个男人很久,画男人每天低调而漂亮的着装,画他的侧颜,修长的手指,以及其他有时略显幼稚的小动作。
男人和庄泽大概属于同一类人,总是独来独往,从未见过他和同伴一起。
大概庄泽每日的视奸太过明显,有一天夜晚,男人带来了两杯咖啡。
漂亮男人走到庄泽面前,递过咖啡,微微一笑,说:“请你。”
庄泽接过咖啡。漂亮男人坐到了他的身边。
“今天准备画什么?”男人问。
“随便吧。”庄泽翻开新的画纸,“什么都好。”
“那就好。还怕和你坐在一起的话,会影响你作画。”男人释然般一笑,随即翻开书本,找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开启了读书模式。
男人这两日看的书,是一本推理小说。
庄泽很喜欢这本书,把这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甚至知道凶手在第几页的第几行出现。不过还是不要剧透好了,太不厚道。
——剧透or不剧透,是个考验人品的问题。然而在庄泽努力回想‘杀人犯到底为什么杀人,是复仇还是精分’这个问题时,忽略了身边人的无奈表情。
“第五页的第三行那个警察是杀人犯。”漂亮男人语气有些苦恼,“就说不该看侦探小说的。”
“你知道?”庄泽可是看见,书签的位置是在书的五分之三处。
“不想知道也没办法。”男人笑了笑,“所以我不常看柯南和福尔摩斯。被剧透的感觉有点糟糕。不说这个,你有没有还不错的书?”
“旅游画报,要不要?”庄泽从书包里翻出册子。
“好啊,我喜欢这个。”漂亮男人温柔笑道。
庄泽和漂亮男人一同呆过几日。一个人画画,一个人看书,各自忙各自的,却意外有种“陪伴”的温馨感。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庄泽和男人礼貌道别。
漂亮男人眉头轻蹙,认真而茫然。他说:“我在刚刚变成这样时,对自己的生命感到无比荣幸。可过了一两年后,却发现自己其实不过是做了件傻事。那段时间我很苦闷,总想着如何才能死掉。但发现怎么死都死不成时,才意识到,既然已经这样,倒不如好好生活。” 他比庄泽成熟的多,即便因为某些特殊能力失去了更多的生活,但依旧算是个爱笑的乐观生物,“说这些你或许不太懂,实际上我也不太懂……我的生活,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说这些,你应该会厌烦吧。就当这是个过来人的无病呻吟吧。——你还太年轻,或许经历过坏事。但一个人,总归是要遇到各种坏事的。”漂亮男人笑了笑,继而道,“但你所能感受到的温暖,总是比那些恶意要多。这个世界,实际上是充满温柔和美好的。”
庄泽在那之后,就没有在晚上来地铁站了。
在很久之后他突然想起这个奇怪而漂亮的男人时,他在夜晚来过一次。可再也没有见过他。
漂亮男人要走了关于他的速写,说是要留一个纪念。因此庄泽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段记忆仿佛是他凭空捏造的。
庄泽和英斗站在站台边,他踟蹰片刻,指着一旁的椅子问:“你知道,一个经常在这里出现,只坐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