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蛋匪类作者:风花雪悦-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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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死醉鬼,好武器。”忽然,一个色目人看见了林三宝横放在座位边上的银枪,一眼就认出这非是凡品,就想要顺手牵羊。
林三宝一瞬如雷似电地跃起,一手钳住了那色目人的手腕,把他摔了开去,“别动我的枪。”
“混蛋!”
林三宝的反抗让他们重新上了火气,马上围聚过来开打,林三宝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把满腔愤怒冤屈都发作了出来,不消一会就把那几个高大健硕的色目人撂倒在地。其他色目人看同胞受辱,高声叫骂着听不懂的语言围攻了过来,酒家里顿时碗打盘飞。
如此大的动静惹得街上途人人纷纷围观,那个以一敌十七八的邋遢汉子了得的身手也惹得平日受胡人欺负的百姓拍手叫好。
林三宝就着醉意开打,手下没有分寸,那群色目人分明已经胆怯要逃,但在他看来,这些人仿佛每一个都是凌日风,他怒吼着举起银枪,就往一个逃跑的色目人背心刺去。
一把碧蓝色的长剑“珰”地一声挑开了林三宝的银枪,林三宝只知道又有人要跟他作对,便调转枪头来缠上那把宝剑,但使剑的人并不焦急,轻轻松松地就跟林三宝打了个平手。
那是个跟林三宝年龄相仿的公子,看打扮是个富贵人家。他一边把林三宝的攻势压下,一边跟他说话,“你所仇恨的人明明不是他们,何必把火气撒在他们身上呢?”
这句话让林三宝顿了一顿,他收起长枪,脚步不稳地往店外走,没走几步,就猛地一跪,靠着长枪才勉强支撑住了内外俱伤的身体。
富家公子走过去,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叹了口气,“让英雄气短的,不过是儿女情长吧?”
林三宝瞪大眼睛,惊讶地转过头去看他。
他这时候才看清楚了对方的脸。
面如冠玉,眉目似画,天然一股让人心服口服的贵人气势。
林三宝怆然一笑,终于晕了过去。
林三宝醒来的时候,身上的伤都已经料理好了。他眨眨眼,看清楚自己身处的是客栈的上房,便慢慢坐起来,下床,对那个背对着他看书的公子抱拳作揖,“多谢这位公子出手相救。”
那富家公子转过头来,往旁边的凳子一指,“你并没有输,何以说我救了你?”
“如果我当街杀了人,必定会被人认出,官府通缉我的公文就会贴遍全国,我又……”林三宝本想说“我又无法投靠绿林好汉”,话到嘴边就吞回去了,“要不是公子及时阻止,还提点了我,我一定已经惹了一身麻烦,所以我说公子你救了我。”
“我看你一身装束,也不像个读书人,公子公子地称呼我,倒是叫我惊讶了。”公子毫不掩饰自己对林三宝身份的低估,偏偏说来坦荡,并不觉得他意带侮辱,“坐吧,公子。”
林三宝点头坐下,接过对方递来的茶水喝了一口,茶味清浅,并不苦涩,“我不是什么公子,我叫林三宝,只是个粗人武夫。”
“就凭你这杆枪,你就不可能只是粗人武夫。”那位公子放下书,林三宝看见了那居然是本杂剧曲本,“我叫海宴平,是平亲王。”
海宴平说这话的时候就跟说“我刚刚吃了个桃子”一样平常,林三宝连忙跪下了,“小人不知道是王爷,多有得罪了。”
“你既然知道我是王爷了,那你猜我到锦荣城来是为了什么?”海宴平伸手把他扶起,依旧给他倒茶,收手时却悄悄以尾指指尖沾了一点茶水,在曲本的遮掩下,在桌子上写了个“戏”字,确定林三宝看到了,才不着痕迹地抹了,好像只是溅落了一些水迹。
林三宝脸色沉了下来,“小人猜……是因为青王爷被害一事……”
“对,我已经查到了这胆大包天杀害我皇兄的贼人是谁了!”海宴平一拍桌面,满脸愤恨,“就是锦澜城外燕荡山上那窝山贼!”
林三宝迟疑了一下,皱着眉头问道,“王爷为什么对小人说这些话?我只是个平常的练武之人……”
“你不平常,一点都不。”海宴平忽然单手成掌猛击林三宝胸膛,林三宝全凭出掌格挡,一个燕子抄水把海宴平的手压了回去。
海宴平顺势握住林三宝的手腕把他揪到跟前,盯着他的眼睛道,“你甘心?”
“……”林三宝心神仍在对敌上,猛然对上海宴平一双摄魂般的眼睛,一下子忘了回答,只觉得这普通的三个字如同千斤巨石砸在他胸膛上,碎了他一身硬骨头,只剩下柔弱的内心,毫无防备地被对方掌握住了。
“无论是建功立业,还是儿女情长,你,甘心就这样?”海宴平紧盯着林三宝的眼睛,他所有的挣扎与痛苦都落进了他眼里,无法躲避,“你甘心日日借酒消愁,甘心被乡野流氓鄙夷,甘心自己堕落深渊而那害你如此的人却毫不知情,甚至连你的痛苦他都不屑一顾,你甘心如此吗,你甘心吗?!”
“闭嘴!”林三宝一把推开海宴平,痛苦地抱着头弯下腰,“我不想回忆,我不想回忆!”
“咚”地一下沉实清脆的响声贯入林三宝耳中,却是他自己的红缨银枪。海宴平把银枪握在手上往地上一撞,“它该刺向罪魁祸首,而不是一个落井下石的途人。”
“你到底要我干什么!你到底想怎么样!”林三宝嘶吼着冲向海宴平想要夺回长枪,却被他一脚踢中膝盖,扑通一下,跪了下来。
林三宝重重地跪到了地上,他慢慢低下头,额头抵在地上,一下下地撞出咚咚的响声。
痛,游走在他浑身经脉里的痛,一瞬间全汇聚到了心脏,“砰”地爆炸开来,把他遭受背叛那日起就积压着的泪水全都炸了个决堤。他揪着头发,呕哑着不成音调的困兽般的声音哭了出来。
“拿起它,杀了你的仇人。”海宴平单膝跪下,双手把银枪递到林三宝跟前,“杀了那山寨里的头子,为我皇兄报仇,也为你自己报仇。”
“他……他不是……”
“你不必找借口,我已经调查得很清楚,就是那个山寨的头目杀了我皇兄!”海宴平打断他的话,换上激将法的语气,“事到如今你仍要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的话,只当我海宴平看走了眼,白白管了一次闲事!”
林三宝定住了,好一会才抬起了头,双眼赤红,宛如穷途末路的野兽,“我帮你杀掉他以后,你会如何对我?”
“昭岚城将军,假如你仍愿意为我效命的话。”昭岚城正是海宴平封地里最为繁荣的城市,地位与锦澜城一样举足轻重。
林三宝支起身子,用尽力气握住了那红缨银枪,海宴平感觉到那枪身都微微颤抖了起来。
“给我一百士兵,一个月时间操练。一个月后,我一定铲平凌云寨!”
14
锦荣城里悄悄生起的变卦并未马上影响到锦澜城外林家寨——此时已经成了凌云寨的一个分部。虽说是分部,但凌日风一直逗留在这里收拾周边小打小闹的林家寨残留部属,一时间也俨然成了总舵的样子。
绿林联盟的其他当家对凌日风的做法大为不齿,一则他做法相当卑鄙,内鬼下毒,乘夜偷袭;二则林三宝一倒,凌日风那一手夺命金刀再也无人能够与之匹敌,他们不禁担忧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故而多有争端,常常寻借口要瓜分本来林家寨的地盘,不愿凌云寨一支独大。
凌日风怎会不知道那些老狐狸的想法,只能明着和气商量暗里较真斗狠,争取早日把这些不听话的都端了,巴不得趁朝廷人马仍未到达前把海晏青封地里所有的山头都占了。
宫子羽斜靠在床栏上,看着手中的黄玛瑙细银链发呆,链子上系着一根蓝色的发带。
他向凌日风说这是他先看上的首饰,但碍于情面才送了给唐玉洁,现在想讨回来,凌日风并无怀疑,反正本来也只是个战利品,便送了给宫子羽。
他隔天就找到了林肃天的尸首。本想从他手中取下宝剑,但林肃天握剑握得太紧,他无法夺下,只能解了他束发的头带,跟那银链子绑在一起。
而其他中毒而亡的兄弟的尸首,包括林靖海,凌日风怕毒气蔓延形成疫症,进驻山寨当晚就叫人全都烧了。
宫子羽只在他房间里找到了那条带着倒钩的马鞭。
“夫人,红豆沙熬好了。”柴叔端了一碗陈皮红豆沙进来,“按照你的吩咐,专门到城里百味坊买的老陈皮,你趁热尝尝。”
“嗯。”宫子羽把链子收好,两个手指捻起调羹,轻飘飘地舀了一勺,“柴叔啊,你怎么不走啊,其他兄弟还能走的都走了,你何必留着继续服侍人呢?”
“我老柴都烧了二十五年饭了,离了这里不习惯,再说,服侍谁都是服侍人,倒不如服侍夫人呢。”柴叔眯了眯眼睛,憨然一笑。
“嗯,这红豆沙做得真好,甜味适中。”
“我服侍夫人快半年了,自然记得夫人的口味。”
“你再去舀一碗来,我拿去给寨主。”
“好的,夫人。”柴叔并不为宫子羽的变节而有一点抵触,仍是那么顺从,一会儿又捧了一碗来,宫子羽接过,就亲自捧去给凌日风。
凌日风正为山寨头目间的争端发愁,见宫子羽竟然送糖水给他,不禁有点受宠若惊,满心欢喜地吃了那糖水,少不得又想翻云覆雨一番。宫子羽笑笑,扯开凌日风的衣襟,把那碗里剩下的一点点糖水渣子倒在他胸膛上,伏身去舔。
月过中天,宫子羽从极度疲倦中睁开眼来,他死死地盯着那装过红豆沙的碗,忽然把它拿起,狠狠砸到地上。
凌日风吓了一跳,本能反应就是有人偷袭,宫子羽连忙道,“没事没事,我看见一只老鼠,拿碗去砸它而已。”
“啊,老鼠啊。”凌日风看那碗的确是往远处砸而非砸向自己头上,便打个呵欠继续睡去。
“我去洗澡,寨主你好好休息。”
“嗯……”凌日风根本没听见宫子羽说什么,一会便发出了浓重的鼾声。
宫子羽下了床,下体痛得厉害,只能扶着腰一撅一拐地往外走,却不是往河溪方向去,而是往柴叔的房间走。
柴叔在这里虽是下人,但他管着全部人的伙食,大家都尊重他,就在厨房隔壁单独建了个小屋子给他一个人住,也省得他做早饭时吵醒其他人。此时夜深,他也已经睡下了,却忽然被一阵香风迷了鼻子,“啊嚏”一下醒了过来。
却见木门打开又关上,宫子羽悄无声息地进了来,披头散发衣衫不整,月光下像个鬼一样。
柴叔几乎吓得大叫,还好认出了是宫子羽,才拍着胸口道,“哎呀,夫人,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么晚啊?”
“我睡不着,想来向柴叔问些事。”宫子羽一边说,一边往柴叔床边走,屋子里没有床以外的家具,他干脆往床上一坐,身上散发出来的熏香,混合情事过后的余味,让人脸红心跳。
柴叔老实地披上衣服下了地,把床让给宫子羽坐,自己站着听他说话,“夫人有什么紧要的事情非要大晚上来问?让人看见会讲闲话的。”
“怎么会,大家都那么相信柴叔你。”宫子羽撇过眉眼来看他,“柴叔,我算术不是很好,你说你做饭做了二十五年,可我记得林三宝说过他才两岁你就来了,林三宝才二十二岁,那么你剩下的五年,是在哪里做饭呢?”
“……我是个厨子,后来被老板冤枉偷钱,才不得已落了草。”柴叔问,“这些陈年旧事,夫人不问,我都忘记了。”
“柴叔果然是个经验老道的厨子,那请问柴叔,你要摸清楚一个人的口味,要多长时间?”
“一个月时间总要的吧,如果那人不那么挑剔,半个月也行。”
“那可真奇怪啊……”宫子羽站了起来,一只手搭上了柴叔的肩膀,柴叔顿时觉得膝盖一软,差点跪下了,“你给凌日风舀的那碗红豆沙,比我的那碗还要甜很多。我本来已经吃得比别人甜了,可凌日风端起那碗红豆沙哗啦啦就吃掉了完全没有一点不合口味的表情……柴叔,你是怎么知道他特别能吃甜,特意再加了糖才送来的?”
“我……”
柴叔刚张了张嘴,却发现舌头软软的不受控制,接着,整个人都失去了力气往后倒,宫子羽一把接住他,把他放在床上。柴叔手脚不能动弹,双眼圆瞪,不能闭合的眼睛里满是不解的慌乱。
“我曾听说,一个人的口味在五岁前就定型了,除非得过大病或者舌头受伤,否则一辈子都会以五岁前的味道为标准。”宫子羽慢慢从身后抽出一条马鞭,“啪”地一下甩了出去。
毕竟不是练武之人,力度不是很够,但那倒钩沾着皮肉就黏上,一抽一扯,哗啦撕下一片皮肉也是极容易的。柴叔额角青筋暴现,显然是痛得钻心,但他仍是丝毫不能动弹,甚至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凌日风刚好二十五岁,他老爸凌日威在二十年前发迹,很快就握住了各个山寨的把柄,迅速壮大,原因是他在每个山寨都派了一个卧底,那些卧底没有身怀绝世武功,也不是精明伶俐的人,但他们都很忠心,从来不会问自己做的事情到底对不对得住良心。所以他们都成了山寨里举足轻重,却又没有人会怀疑他能干出大事来的特别人物。”宫子羽每说一句就甩出一鞭,动作如同在戏行里演策马扬鞭的将军,利落潇洒,也渐渐有了力度,“他们真傻,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世上哪有比吃饭更重要的事情呢,哪有人比管饭的人更加重要呢?”
十来鞭以后,柴叔已经成了一个血人,宫子羽专往他下体打,布裤早成了碎片,大腿一片血肉模糊,但他眼神里并无冤屈,只有真相败露的灰心丧气。
“整个林家寨,少说也有一百人,怎么能这么巧其他人全都中毒,就我跟小澄两个人没事呢?那是因为我们两个一点儿武功也不会,笛声一吹起来我们就会马上毒发,其他人也就马上会意识到自己也有可能中毒了,就不会继续使用武功,也不会勉强应战,让我们两个不中毒,就是为了让他们到耗尽真气时才发现已经毒入筋骨,无力回天。”宫子羽一鞭甩到他左耳上,“唰”地一下,竟把整片左耳生生撕下了,“是谁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