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道长和高富帅的禁断之恋by:寄天光-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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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萧疏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很是狼狈,但江白却从这狼狈中发现了野蛮的、肮脏的、强悍的、带着血腥气的美。江白审视着他,竟然忍不住蹲下身,抓住他的长发把他扯起来,在他下唇上狠狠咬了一口。那滋味,像是在嚼碎一颗尚在跳动的、血淋淋的蛇心。
那一带山势龙盘虎踞,再找出一处洞穴也不难。千千万万个洞穴,沈萧疏却偏偏挑了这个,不得不说,他的确是倒了大霉。
作者有话要说:
☆、海市烟消
沈萧疏预见了自己即将受到的凌|辱。这样的凌|辱若是让一个黄花大闺女受了,是定然要自尽以示节烈的。但沈萧疏不是黄花大闺女,所以他只是俯躺在冰凉粗糙的石壁上,咬紧牙关,一言不发,任江白在体内粗暴地律动、抽|插。
干一个美貌的手下败将然后杀掉,对于江白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的。江白“不足挂齿”地干了沈萧疏两三回,两回还是三回由于天长日久不复记忆,又准备“不足挂齿”地杀掉他。
沈萧疏敏锐地察觉了他的意图,暗暗叹了口气,不想自己到头来竟然落得个被一个无名小卒先奸后杀的下场。受辱而死,文人沦落至此恐怕免不了要写一篇极尽铺陈的四六句以备死后呈给阎君看,但他说到底不过是个舞刀弄剑的武夫,到了这关头,心里也只有三个字:真倒霉。
江白低头找剑。剑被放在一臂之外,所以他不得不欠身去够它,就是这一欠身的时间,他改变了主意,他决定暂时不杀他——这样的美人留着看看也能养眼,消磨过被大雨困在山中的这几日时光再杀不迟。
他手指如风,上上下下封住沈萧疏周身大穴。
沈萧疏痛苦难当,苍白的额上渗出细密的冷汗。
江白偏头,如痴如醉地盯着他好看的额头,他想,这些细汗倒很像清晨时分玉簪花上的露水。这样的联想让江白的神情不觉带上一抹柔和,而他又生得风雅有儒气,霎时间他宛如披带一身清风明月,仿佛双眼不曾见过罪恶、两手不曾沾过血腥。
沈萧疏厌恶地闭上双眼。
江白也自觉方才的行径过分了。士可杀,不可辱。眼前这人虽然不是士,但江湖中人,傲气比之文人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江白向来只杀人,不辱人,这回也算是开了先例。他心里涌起无关痛痒、轻描淡写的愧疚,低声道:“侠士无需忧心,我这就替你采写伤药来。”说完便一头钻入银线般的大雨中。
雨水瞬间把他淋得浑身湿透,从头到脚无处不被秋雨无孔不入的寒湿缠绕,这样的冷雨让他清醒。几乎是在一瞬间他就明白过来,自己不会杀那个人,因为当他吻上那片柔韧的、温热的、沾着鲜血的薄唇时,他就爱上了他。时至今日,那还记得他用牙齿轻轻撕咬那片嘴唇齿间感受到的细微的、不驯服的颤抖。
江白采来伤药,在指间揉碎了,把糊状物混合绿色的汁液涂到沈萧疏狼藉的伤口上。
沈萧疏不着寸缕,但既然已经被人干过了,为这个而屈辱就非常矫情了。况且伤势加快恢复对他是大有助益的,如果江白不杀他,他便可以等到伤势好转功力恢复杀死他。
世人皆传沈萧疏心机深沉、不可测度,多有以讹传讹、捕风捉影的成分。因为沈萧疏非但不心机深沉,反而有些头脑简单,不过是恃武凌人罢了。江白涂完他身上的伤口,又分开他无法动弹的修长的双腿,两指沾了药,探入他臀缝,里里外外地、仔细涂抹他的后|穴——这无异于再强|奸他一次。但那时候,沈萧疏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等功力恢复,就将身后之人碎尸万段!
江白几乎日日都要与他交合,他便日日都要蒙受莫大的屈辱。江白后来甚至还技巧性地让他在交合中感受到快感,更增加了他的耻辱与杀意。江白的第一次非常粗暴,将沈萧疏下身撕裂,痛苦让沈萧疏可以自欺欺人地将它理解为受刑,但感到快感后,他就是被强迫着与人交欢,比前者难以启齿得多。
沈萧疏不恨江白,有因有果,他步入江湖行邪道是因,往后所遭受的一切苦难都可视为果,咎由自取而已。但他定要杀死江白,非但如此,他还要江白在生不如死中死去。世间让人生不如死的法子很多,在发明花样百出、惨无人道的酷刑上人类表现出了无穷无尽的创造力和高度的智慧水平。但沈萧疏头脑简单,他当时只想出了一个法子:废掉江白四肢,割掉他的男|根,叫来十几个壮汉在闹市街头强奸他,这正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江白自然不知道他的打算,他神情安宁地坐在篝火前烤肉,然后将最细嫩的部分撕下来,喂到沈萧疏嘴里。沈萧疏被封住大穴,四肢不能动弹,他恶狠狠地咀嚼着烤肉,一遍遍地想着如何杀死此人。
火光在沈萧疏脸上投下飘忽不定的光影,淡化了他面部凌厉的曲线。江白看得心头微微一动,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沈萧疏不答。
“其实我见你第一面时,就从你手中之剑认出你了。”
阙一剑的确名动江湖。
“你猜我那时想的什么?”
沈萧疏还是不答。
“我在想……沈萧疏这人坏到透顶了,但却这般好看。”
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月光是肃穆的冷灰色。密林中,浓稠的秋雾像成群结伴的幽灵缠绕在干枯的黑色树干周围。林中空地站立的两人,一人着黑一人着白。这场景如同一幅浓墨泼就的画,显出一点森森然的鬼气。
凌左的剑也是黑色的,黑色的剑仿佛一根长舌搅动着乳白的雾气。初九看到一片影影绰绰深深浅浅的白中倏然破出一点黑色的锋芒,锋芒后又是一个如鬼似魅的黑影,直扑过来。
初九尚未拔剑,两声铿然,是凌左闪电般的两剑钉在手中剑鞘上,两波雄浑的劲力从那针尖般大的点扩散开来,一大片白雾霎时被凛风驱散,初九退后两步。站定,翻飞的广袖中现出一截冰雪般的长剑,修长的剑身在完全切出剑鞘的一刻作短暂的龙吟虎啸声,随即华光大盛,混沌的黑白视野顿时为之清明。
凌左不由赞叹道:“果然是好剑!”强烈的战意烧红了他的双眼,浑身血液化为沸腾的岩浆,叫嚣着,愤怒的火焰誓要舔尽战败之耻。他点地向前,身形瞬动,如狂风卷着乌云,绵密的剑招把初九裹在风眼之中。
凌左动作之快,已超凡人目力所能明辨。初九只感觉杀意从四面八方一路浩浩荡荡向着自己奔袭而来,周围黑影晃动,双眼刚捕捉到对方行迹,一剑过去却已是虚幻的残影。然而身后一道宛如有形的剑意让他心头一紧,本能般地回身,把阙一横在身前。眼前是凌左,浑身散发幽微的邪气,右手仿佛是毒蛇,只在眨眼之间便伸缩了一下三角形的脑袋,而那把通体黑色的剑就是剧毒的毒液,却被阙一堪堪拦下,一黑一白两剑相峙,寸土不让。
剑光映照出两双对看的冷眼,四目相对只在电光火石之间,下一刻两人眼神错开。初九抖了抖阙一,把凌左弹开。
凌左再提气,初九眼前便空无一物。下意识抬头,果然是剑锋从头顶贯落,初九旋身闪躲,一片衣角却被吹毛可断的宝剑削下。
“你太慢了。”凌左道。而话音刚落,人影又在眼前消失。飞快移动的凌左身形交织成一个变幻莫测的鬼魅迷阵,让人有如坠落巨浪滔天的黑色怒海,时而从料不定的某处翻出致命的浪涛。
初九全神以待,身似一株拔地而起的秀木,任海水扬波,自岿然不动。右手运剑,长剑翻转,刷的便是一片流丽的剑光。只闻清脆有力的一声,仿佛碎玉,是阙一稳稳格住初九耳边的剑刃。激荡的剑气扬起他垂在耳边的黑发,余劲散入虚空,又打散了一团沉滞的迷雾。
“你果然有实力与我一战。”凌左移动得非常迅速,他的声音随着他的移动从各个方向传入初九耳中,初九无法从声音辨别他的位置。于此同时却是杀招不断。
初九把心力贯注于全身,目力不济便凭直觉感受对方的剑意。对方布下的杀网密不透风,而他迎接得天衣无缝。但他心中却渐渐升起异样的疑惑:他曾经与凌左过招,发觉凌左虽然招式迅疾狠辣,但却有明显的破绽可以突破,仿佛每一招都有余地未尽,但要说是凌左心慈手软也太过荒谬;但今日不同往日,凌左的剑术仿佛突然精进,每一剑都到了最酣畅淋漓处,步步都要将人逼至绝境。初九曾经胜过凌左两次,而这次全力以赴却只能防守无暇进攻。
不觉间,天色渐明,夜雾散去,两人已缠斗半宿。初九重伤未愈,长时间极力催动体能和贯注精神终于让他力竭,行动渐渐迟缓,眼前不时地发黑。他心里升起隐隐约约的预感,自己大概是走不出这片树林了。
“哈哈哈你今日终要命丧我的剑下。”凌左的声音难掩他病态的狂热与兴奋。接下他的动作更加难以目见,只有剑器相激声铿然作响,有如八音齐鸣,奏响一支淋漓的杀曲。
突然一曲终了,良久,再无声息。
初九捂住腹部伤口,向后退了几步才以剑支地稳住身形。
薄雾后站着一人,轮廓深刻,眼神如同厉鬼,他手里的剑上滚落的血珠在脚下汇出小小的一滩。
初九叹了口气,了然道:“你不是凌左。”
那人不语,但右脸的刺青已经说明一切。
如果初九阅历再丰富一些,他便能得到凌左武学中奇异之处的解释——凌左修习的剑法是套双人同使的剑法,双人同使,合二为一,更让人困于其中不辨东西。另一人便是凌左的弟弟凌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出其不意,凌丰的存在并未让他人知悉,沉檀宫知晓其中秘辛者也不过寥寥数人而已。只是凌左傲气,之前都不愿以二对一。
初九低头一看,黑色的剑刃自后方透胸而过。凌左站在他身后,爆发出一阵刺耳的狂笑:“哈哈哈哈哈我终于……”
凌左的声音渐渐变低,初九听见鸟翅扑动的响声,他抬头果然看见褐色的鸟群背负朝阳从枯黑的树梢头哗啦啦掠过,霞光自九天倾斜而下,他颤动的睫毛被映得金黄。他和梅尧君在芦花满地的江头小船中,也曾见过这样的秋日。
梅尧君蹲坐在地,手忙脚乱地伺候着炉火,壶里的茶水咕噜噜翻煮着,他突然回头问他:“你不愿意么?”
初九心想:“愿意啊,当然愿意,梅公子说什么地方好,贫道便留在什么地方。”
而眼前,幻境中的梅尧君悻悻然地转过身去,低垂了眉眼,道:“你不愿意也无妨,反正我也不喜欢此地……”
再一眼,海市烟消,蜃景云散,霞光照破万千迷障。
初九收回目光,看向胸口源源不断向外扩散的血迹。如果他死了,多少有些不甘,如果他侥幸没死,恐怕还要浆洗这件被血迹沾污的衣服,这又是一大桩麻烦。
死去与活着都有好与不好,只是是死是活往往也由不得人。
突然,他感到胸口一阵天翻地覆的痛楚,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嘴里涌出——是凌左在缓慢地搅动穿透他身体的利剑,创口血肉模糊。尔后,凌左轻描淡写地自他胸口拔出长剑,“刷”的带出一蓬血雾,他的身体失去支撑,向前倒去。
作者有话要说:
☆、柴米油盐的番外
梅尧君和初九在这里住了半年,里里外外就丢了不少东西,多是趁他们离开,有人偷偷爬进院子顺走的。锅碗瓢盆等物自然不在话下,但梅尧君不远千里带来的一本他原创的诗集也丢了。
梅尧君找得灰头土脸,仍然一无所获,这才相信它的的确确是被人偷走了。他大怒,拂袖道:“穷山恶水多刁民,此话果然不假!”
初九也弄不明白,这里这么多东西不偷,怎么会有人想不开去偷那本集子呢?拿去当厕纸用都嫌劲道不够。他提议道:“不如在院子里养只狗吧。”
初九是行动派,前天说了,第二天就去镇上买狗。
妇女听他说完缘由,抿嘴笑道:“这还不简单?道长稍等,我这就给您去拣一只机灵的,不收钱。”
初九大悦,不想捡了个这么大个便宜。
但真看到小狗后,发现多多少少有些美中不足,因为这只狗实在太小了,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妇女双手托着那只小狗不住地笑道:“道长来得可巧,上个月我家旺财刚生了一窝崽子……看,这眼睛,可伶俐了!听,它叫声也响亮!来,汪一声汪一声。”
小狗有气无力地“汪”了一声。
初九勉强笑道:“果然响亮。”
这是只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乡下人普遍都养它来看门,但也要是在它长到足够大之后。而现在它不过巴掌大小,叫声还不如一只蚊子响,无论如何也不能但此重任。
梅尧君和它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又差点被气得背过气去。
“这是买回来看家还是当儿子养?”梅尧君质问。
初九抱着小狗悻悻然道:“据说它长得很快。”
果然,小狗非但看不了家,还要初九像养儿子一样照顾它。
丁点大的一只狗,吃得却很多,每天要吃半斤剁碎的鲜肉,每顿还要给它剩半个馒头。怕它在外面被霜打了,初九便用个菜篮子,里面铺上几层旧衣服,给它做了个小窝。好在小狗卫生习惯良好,拉屎拉尿都自己跑到邻居家的墙角解决,不久那块地方就臭气冲天,于是小狗又机智地换了另外一个墙角。
梅尧君看初九镇日为只狗忙里忙外,气得差点一头栽倒。他颤巍巍地指着初九道:“你就一心扑在那只狗上,大活人都看不到了。”言外之意是初九因为狗冷落了自己。
初九讶然,道:“梅公子,你怎么和一只狗计较?”
梅尧君见他振振有词、没有丝毫反省之意的样子,又和初九闹起了离婚。
梅尧君在桌上铺了一大张白纸,沾湿了笔尖,字斟句酌,开始写休书。初九见怪不怪,给他磨好了墨便趴在一边睡觉。一觉醒来,掐指一算,恰好是吃晚饭的时候,便对梅尧君道:“梅公子,贫道去做饭,你把桌上收一收。”
梅尧君悲愤地顿了笔,把纸笔统统塞到床底下,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