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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锦衣王侯-第281部分

小说: 锦衣王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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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承祖抓起一块肉放到口内大嚼起来,发现这肉的口感粗糙,即便是草原的可敦,论起口腹之欲来,比起中原的富翁还多有不如。“抱歉,我不是太明白,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总不会因为你们在安陆造反,我就要伸出头去,让你们砍了?杀张嗣宗,那又不是我的主意,怪不到我头上啊。”

“我最恨你们男人这副德行了,什么事都说不能怪在你头上,提起裤子来,就说自己是情难自禁,是被女人勾引的,之前挖空心思想往人身上爬的事就都不提了。张嗣宗是我杀的,可是我为什么杀他?还不是为了你?他要害你性命,我就借着布局的机会,替你除了这个后患,你不说谢我,先忙着撇清,你说说,是不是坏了心肝了?”

她边说,边以一副幽怨的模样,朝杨承祖这看来。“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没有我师妹那么好的命,可以做圣女。我只能做教里的天女,让我跟谁睡,我就得跟谁睡。断了张嗣宗这条线,回不了寿宁侯府,乃至大明境内都不算安全,就只能到草原上,做大汗的夫人。我的那个男人又老又丑,连床上都没什么用。不过好在我够争气,一连斗死了他几个哈屯,又把他的几个儿子送上了天。这才到了今天的位置,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做人就怕不知足,这大汗我看对你还是不错的,看看外面那象辂,再看这帐篷。恐怕他已经为你穷尽财力,让你不受委屈了。现在连他的整个部落,我看也都到了你手上。”

“可是,我不稀罕。”骆飞红将口内嚼着的肉一口吐在了地上,“他就算穷尽所有,也不过是个万把人的部落,论享受,我在江南随便找个富商做个如夫人,也要比他强多了。这还不是你害的?我要不是为了你……”

杨承祖举起了手“大家都是聪明人,说这种话没用的,我家的女眷里,会你这手段的也有,你这套东西对我没用。你杀张嗣宗,无非是为了布局害我,少拿这事讲人情。咱们之间要说交情,还不如说是过节,你杀了我也是天公地道,不杀我,不过是我有利用价值。所以咱们还是说点实际的,你想要什么,我能给什么,大家摆在桌子上说个清楚。我跟你师妹就是这么个谈法,彼此都省气力,谈的成皆大欢喜,谈不成……就改个条件继续谈。”

骆飞红的表情,从方才的悲伤忽然变为了微笑,双眼在杨承祖身上来回打量着,表情像极了一只成精的狐狸。“你们是这么谈的?难道不是脱光了以后到床上去谈的?这我还真有点信不过,难道这么美的美人,还不能令你动心?还是你不能令她动心?这可不对,我是知道的,她对你有兴趣,如果不是她拦着,石金梁早就让人把你暗算掉,也就轮不到你来坏我们的事。”

“那个问题回头再说,还是先说说咱们之间的事,你为什么不杀我?别说是为了冷飞霜,那样的理由,大家都不会信,还是说点实际的比较好。”

“没意思,难道你对我没兴趣?和我在一起,你就只想着谈生意,而不想谈别的?”骆飞红身子轻轻的靠在杨承祖身上,一股浓烈的香味扑面而来,她的手,在杨承祖脸上轻轻划过。

“这么一张脸,在草原上你知道是多难得么?说实话,我也想过找几个看的过去的男人当面首,但是这个小小的要求,在草原上也是个奢望。那些边民的模样,也没比蒙古人好到哪去,纵然有几个书生,也是中看不中吃。”

“我听说过你的手段,也看过你那话本,我觉得,你一定比张嗣宗更强。让我看看,你到底是名副其实,还是银样蜡枪头?又或者是,怕在我身上用完了劲,对着那个武定侯家的千金就没了本事?那毛丫头,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好的,除了是个雏,没看出哪比我强啊。我满身的本事,保证能让你快活过神仙,比你那个郭家小姐强多了。你要想要雏,只要把我弄舒服了,我随时给你找一群没男人的蒙古女奴让你弄,怎么样?留下当本可敦的王夫,整个部落都听你的,你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你当这个锦衣官强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伸到了杨承祖的衣服里,隔着衣服摸到了里面的犀甲,噗嗤一笑“原来穿着宝甲呢,怪不得莫日根打不死你。不过就算没这甲胄,我也不会让他打死你的。这甲,真结实,不知道你其他的东西,像不像这甲一样硬,来,别让我失望。”

她边说边将手摸到了杨承祖的腰带,却被杨承祖一把捉住手腕“慢着,声音没谈完,做闲事也没心思。你到底想要什么,先说在明处,我得确定我给的起还是给不起。”

“这有什么给不起的?我要的不多,只不过是要当草原上的女汗,就像当初的满都海哈屯一样,这个要求,一点也不多吧。再说了,就像那个赵全说的一样,草原将来成为汉人的草原,这对你也有好处啊,这生意一点都不难谈吧。”

第六百三十一章女汗(下)

“女汗?你?”杨承祖端详着骆飞红,一把捉住了她的手,然后自己解下了犀牛宝甲。“你如果想和我切磋一次,这不是什么问题,就算是多切磋几次,也不是问题。不过女汗什么的,你还是醒醒吧,就凭你一个小部落头人的老婆,就想一统草原,咱们还是谈谈我怎么成仙比较实际。”

草原之上,强者为王,兼并与杀戮,从来就没停止过。骆飞红这个部落,大概有上千控弦引弓的战士,如果算上留守部队,其战斗部队最多不会超过两千人。这样的规模,在如今的草原上,只能算是中流偏下的水平,努力维持着不被其他部落吞掉都是个困难的事。想要一统草原……这是连博迪都没做到的事,这么一个小部落,似乎还没有本钱考虑这么大的计划。

至于赵全在蒙古草原这一点,杨承祖并没引起太多的重视,虽然那人是个祸害,只是以他的行事风格,要么就是一直不被重视,要么就是生生拖垮草原的经济。当然,从骆飞红和赵全都在草原这一点可以判断出,白莲教似乎在和蒙古进行着广泛接触。

元朝时,白莲教算是反元积极分子,没想到到了明朝,他们又成了蒙古的盟友。这次蒙古人得以长驱直入,恐怕白莲教多半有一个带路有功的业绩。

骆飞红哼了一声,“很难么?我为什么不觉得?莫日根一死,整个部落的兵权都在我的手里,也就是我手下有两千余名控弦引弓的健儿。还有几个部落与我为联盟,那些酋长们要么看中我的身子,要么是连整个部落都想吞下去,我不能要他们帮我什么,但是要他们帮我一起去吞别的小部落,他们肯定都会点头。加上这些人,我手上能控制的人马,就足有上万人。你知道博迪手上有多少人?他真正能控制的住的,也不过两个万人队而已。只要有人能给我们提供兵器、粮草,我为什么不能做女汗?”

她说的激动,喘息的又剧烈了一些,拉着杨承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身上。“我知道,你是新皇帝眼前的红人,堪比当初的江彬。办成这事对你来说并不难,只要你点个头,这身子就是你的,你想怎么弄,就能怎么弄。这次进关的大军有十万,除了我之外,哪一个部落看到你,都会把你砍死。我是唯一能保护你的人,你没的选。”

“我看不一定,如果你想砍死我,早就动手了,留到现在,证明你需要我。当然,我不是指这种事,你只要需要我,咱们就有的谈。”

骆飞红轻轻哼了一声,“别把自己想的太能,就算是男人,我也一样要的到。你知道这次进关,我们为什么这么顺利?抓你和那个郭家小姐,为什么那村里的人肯和我们里应外合?真以为族长肯跟蒙古人谈判么?”

“这个问题,其实从我被拿之后就想过,我们之所以信那族长,就是因为胡儿素无信义,从那族长的角度,不大会和蒙古人谈交易。虽然那个村子很小,可是向蒙古人投诚,也是会死的,唯一的解释是,有一个他们足够信任的人,向他们担保。只要把我们交出去,这个村子就能得到平安。而这个担保的人,肯定是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体面人。带路的,多半也是他吧。”

“所以说,你确实是够聪明,跟你这样的人做交易,有前途!”骆飞红鲜红的指甲在他裸露的胸膛上轻轻划过,“你说,像那样的人物,手眼通天,你能给的,他为什么不能给?为什么,你就成了不可或缺?”

“因为,那样的大人物,并不希望草原上打的太过分,更不希望,草原上真的出现一个自己掌握不住的人做头人。”杨承祖一把捉住骆飞红的手,另一手则抓在了对方那对高耸,感受着那不俗的尺寸。

这个女人和冷飞霜得算是两个极端,后者给人的感觉是高贵圣洁,不容轻侮,而这个女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颗肉蛋,只想将她就地正法。她身上那浓烈的香味里,一定搀杂了某种刺激药物,杨承祖方才一架打下来,受伤不轻,可是这时却已经感觉血脉贲张,想要将这女人就地正法。

“那位体面人帮蒙古,无非是要做生意,你太精明了。你就算跟那写大人物睡几次,最多是能到他家当个侍妾,想要做头人,他们不会捧你。你表现的越精明,他们越不会。”

“所以,你会么……”骆飞红的声音微微发出了一丝颤抖,到底是真的被撩拨了起来,还是做的样子,没人说的清楚。她身上的蝉翼轻纱被扔到帐篷里,随后不甘示弱的将杨承祖的腰带解开,两个人仿佛两头争夺地盘的野兽一样,绞杀在了一处。

冲锋,反冲锋,互不相让,各自争先。两个人都自诩为疆场名将,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强敌。从地毯到矮几又回归地毯,大家更换着战场,酒浆肉干被打落的到处都是。往日里想不到的招式也都用了出来,喊杀声不绝于耳,汗水混杂在一处,在空气中形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骆飞红所学的天狐功,本来是出自清楼里采补功夫,用来对付男人十拿九稳,可是杨承祖学道家防中术却更胜一筹。加上自身天赋的原因,即使在经历了一叶恶战,又与莫日根生死搏斗,身体状态并不完美的前提下,也与骆飞红战了个平手。

直到两人都意识到这一次的战斗应该是分不出胜负之后,才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收兵,而在这一点上,两人竟是发现,彼此间也有着惊人的默契。骆飞红喘着粗气,如同一头母兽一般,直盯着杨承祖“果然……果然没有挑错人,留下来,你可以做我的军师加第一面首。我再帮你捉几个大家闺秀,连你的女人,也可以接出来。”

杨承祖也不得不承认,骆飞红的手段比起如仙还要胜出一筹,算是自己所遇女子中,本事最好的一个了。他同样也回味着方才的滋味,觉得如果找到合适的时机,还是应该再品味几次。

“算了吧,你做我的小老婆还差不多,我的女人里也有从清楼出来的,我不在乎这点。不过我知道,你是耐不住寂寞的,如果嫁给我做妾,肯定会去偷人。所以最多当外宅,不能给名分,想一想,有个当蒙古女汗的外宅,似乎也不错的样子。”

第六百三十二章巨毒之种(上)

骆飞红猛的又骑在了杨承祖的身上,像个女骑士一样,肆意驰骋起来。“快……快说,你到底要怎么帮我。如果不说的话,我就把你榨个干净,让你今天晚上,什么都做不了。”

“这……这样……我特么什么也说不出来。”杨承祖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反骑在了她的身上。

“那就等会再说,这事……先不急!”

直到这一轮的交锋又以平手告终后,杨承祖才慢条斯理的说着自己的计划“我会提供给你一部分武器,铠甲,保证你和你亲厚的部落,在马市上尽可能多的得到一些利益。不过,这些援助的额度,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大,第一我拿不出这么多,第二,你的部落根基太小。如果出头的太快,我保证你会遭到内外联合打击,用不了多久,就会烟消云散。再者,这些援助不是无偿的,我需要你付钱,或者付其他的代价……”他边说边用手在对方的胸前摸了一把。

骆飞红一把打掉他的手:“别以为你能在这事上伺候好了我,就能要我退让。我的部落人太少了,想要吃掉其他部落,需要足够多的本钱。我要快枪,我要铁甲!而钱,没有。”

“你在白日做梦。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什么都不会提供给你。我们之间是一场贸易,贸易的前提,就是对等。我付出你想要的,你也要付出我想要的,除了货款,打点关节的部分,你也要支付,我需要摆平一些相关的人,疏通那些关节。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那一份。再说蒙古人以弓马闻名,要来快枪有什么用?”

骆飞红脸色一沉,右手闪电般的挥出,一根冰凉纤细的钢针,猛的顶在了杨承祖的喉咙上。这针的粗细与绣花针仿佛,针尖上返起危险的蓝色光芒。

“打点你个王八蛋!你应该知道这东西的威力,莫日根那种汉子,一下子就归了位,你觉得你能快的过我?还是你以为已经把我睡服了?本姑奶奶和男人睡觉是一回事,但是绝对不会受男人的要挟!我要快枪,铁甲,火药,这些东西哪个都不能少。如果生意谈不成,我就把你交给那些人,我一样会得到这些。我知道你在西北有门路,关系能通到秦王府,就连闻香教也是你岳父的产业,还有什么关节要疏通?要钱,我没有!但是东西,哪个我都要。赵全在为博迪汗制造快枪,也在制造铠甲,我必须得到的比博迪汗多,否则早晚有一天,我会成为他的哈屯,我的部落也会成为他的附庸。要不要,咱们打一架,你如果可以杀了我,或许可以从这走出去,也不一定。”

杨承祖感受的出,这根毒针上带来的危险比莫日根还可怕,不过他面上不见惧色,反倒是看着骆飞红的峰峦与双腿。“打一架?我想我们两刚才打的那两架已经不错了,你要是觉得不过瘾,我们还能继续打。拼命的话,就算了。咱们两个应该留着力气,做更有意义的事,比如扎人这种事,也该是我刺你,而不是你刺我,至少不是用这个刺。”

他轻轻捉住了骆飞红的手,在上面轻轻摩挲着“你的消息很灵通么,不过有些事,你还是知道的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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