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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妖孽神仙一念间作者:张迷经-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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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一个正东方会怎样?”
  “……”魔昂没有回答,只是翻下身,“睡吧。”
  我似乎听到隔壁的魔兰也翻了下身,而魔昂已经响起了悠长的鼾声。刚才他的话像梦语。也许他本就在说梦话吧。
  白云犬在地上睡得腻歪了,悄悄跳上床,四仰八叉地爬在我的肚子上。湿哒哒的鼻子在我身上拱了拱,又呼噜噜睡着了。
  睡到半夜,忽然听到吵闹声。我睁开眼,见屋子里已经只剩下我自己了。
  我坐起来,透过空荡荡的窗口,见大家都在草地上站着,形成一个圆圈。魔昂也在,只是有些事不关己的姿态,白云犬蹲在他脚边。
  我走出去,站到白云犬旁边,见圆圈里跪着魔兰的两个随从,一男一女。
  魔兰正在听那个小个子汇报。我只听到“被逮到了现行。”她就汇报完了。
  魔兰走到那跪着的二个魔人面前,叫他们抬起头。男魔人声音颤抖着说:“公主饶命,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真心?你也是吗?”魔兰问向那个女魔人。
  女魔人点点头。
  魔兰背着手,看不出神色,“是不是真心,谁能证明呢?除非把你们两个的心都挖出来瞧一瞧。”
  “公主不要!”男魔人面露慌张与不忍,抓紧了旁边女魔人的手,晃着头说:“公主饶命,她不是真心的,是被我勾引的,公主只要挖我的心就够了。”
  “不,我是心甘情愿的,是我勾引他,他没错。”女魔人也往自己的身上揽责任。听得魔兰直晃头。
  “刚才都叫着是真心,现在又叫着都是勾引的,莫不是勾引着勾引着就把真心勾出来了?”
  “我……”
  男魔人还想解释什么,魔兰一摆手,表示罢了,“事情不过很简单。你们两个受到了邪恶的诱惑被蒙蔽了双眼而已。如果大家都像你们这样有违自然之道,咱们魔人国早就灭亡了。上天赐予我们的猎物逐年减少,我们的后代也应该随之减少,切不可忤逆上天的指引,放浪了男女之间的不当感情。你们懂吗?”
  男魔人还要争辩些什么,被女魔人拽住了。两位一起点了点头。
  魔兰问小个子,“他们被逮住的时候,进行到什么程度?”
  “尚只在拥抱。不过据传,他们的关系已经维持着有一段时间了呢。”
  “那还不算严重。”魔兰看着围成一圈的随从,“他们两个只是错把友情当做了情爱罢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谁也不许传出去。”众随从都不敢做声。
  “至于你们两个,姑且饶过这一次,回到都城后,彼此不能再见。”
  事情就此了了。几个男随从把那个男魔人绑走,几个女随从又把那个女魔人绑走。
  依稀听得到那几个女随从安慰女魔人说:“你们也真是的。幸亏这是公主发现的,如果是王子,你们肯定就没命了……”
  往茅草屋回走时,魔兰和魔昂在前,魔兰笑着说:“让你见笑了。不过,这也是种警示。如果你跟随我的目的,是我本身的话,你也不必的。”
  “为何?”
  “刚才那一幕不够清楚吗?男女有别,是不应该在一起的。”
  “那你们魔人国不是要绝种了?”
  “……”魔兰被魔昂逗笑了,“你是装傻?还是真的不懂魔人国的传统啊?”
  “你不妨给我讲讲,免得我将来出错。”
  于是,魔昂和魔兰一起到她的房间说话。我躺在爷爷的床上也能清晰听到。
  魔人国的传统和仙人国很不同,在魔人国,男女是不能成亲的。因为魔人国的猎物越来越少,而男女成亲则势必导致后代增加,所以在魔人国中男女的情爱要受到严格限制。
  唯有出于种族延续的目的,最陌生的男女魔人才能共度一夜,一夜过后立刻分别,不得再有瓜葛。
  每一个女魔人一生只能生下一个后代。所有的后代都由魔人们共同抚养,不分彼此,这样可以避免私心。比如魔兰虽然是公主,但她当上公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她是国王的女儿,实际上,她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她只是捕猎技巧超群,才被选为公主的……
  第二天清晨,魔人们已经把那只巨熊的皮肉收拾妥当,小只的骨头也收了去,唯剩下空落落的一副大骨架摆在草地上。
  早饭时,魔兰和随从是在草地上吃的,不知道那熊肉是如何烹制,我在茅草屋里丝毫闻不到气味,依旧和魔昂吃些后园里摘下的黑菜。
  我问魔昂,“你怎么知道我吃素?”
  “看你长得这么瘦,猜的。”
  “……”
  “魔兰说她们的都城里没有种过菜。”
  “啊?”
  “所以你等到有菜籽的时候,记得多收些。”
  “我不和你们去都城吗?”
  “据说她们建城的时候专挑了一处野兽最多的地方,而这面的黑土辽原上反而少有野兽,昨天的猛虎和黑熊是从都城那边跑过来的。他们的民风与仙人国很不同,因为想缩减子民数量,习俗的各方面都崇尚危险性。我已经把你丢过一次,不能再冒险,你还是先留在这里。”
  我听得有些迷糊,“你什么时候把我弄丢过一次?”
  魔昂没有回答我,只是继续自己的思路说:“等我在都城按扎下之后,自然会接你过去。”
    
    
    ☆、第九念

  魔昂已经走了一个月。
  此间,我把自己那间茅草屋的屋顶修上了。
  因为秋意渐浓,草地上枯了许多草皮,我每天傍晚都能收获一小篮被太阳晒得干燥柔软的草皮,第二天坐在泉水边上一边编草帘子,一边再等新的枯草退下来。于是,用了十天的时间,我就编成一大张草帘子盖在了我自己那间小茅草屋上。至于爷爷那间大屋,暂且先留着,有时我想睡在星空下,就到那里去睡。
  这里的气候与海边不同,海边一年四季都很温暖,最寒冷的时候,我只要把衣角往下拽拽,盖住膝盖就挺过去了,然而这里才刚到秋天,早晚就有些受不住的寒意裹在南风里。
  我想着,是不是也用草皮给自己织件衣服呢?结果,就有一个魔人给我送来了一大块虎皮。他说,这是魔昂吩咐他送过来的,于是,他跑了一天一夜赶过来。
  真是辛苦,我请他喝杯水。他却恐惧地拒绝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的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于是他留下虎皮就告辞了。
  那件虎皮很完整,就好像老虎穿旧了脱下来的一样,四肢啊、尾巴啊、连头顶的“王”字都在。我披上它,胳膊腿脚能从老虎的四肢里伸出来,而那块“王”字的虎皮还可以当做帽子。
  虽然老虎比我庞大,但这虎皮缠缠绑绑,倒也贴身。这下子,天再寒冷也不怕了,只是开始的几天,我的虎皮装扮把白云犬吓得够呛。
  那只大硕鼠总是神出鬼没,偶尔会来泉边喝口水。有一天被我遇到了,他见着虎皮扭头便跑,直到我叫他,他才迟疑着停下来,躲在远处看清了是我,才又心有余悸地跑回来。
  硕鼠绕着我走了一圈,又仔细瞄了瞄盖在我头顶那块“王”字,不确定地说:“我好像认得这张虎皮呢。”
  “是么?”
  “嗯……”硕鼠的小眼珠骨碌来骨碌去,长长的指甲在嘴边点了又点,很用力的想啊想,终于记了起来:“前些天,我见过它追一只大熊!一定是那只老虎!”
  经硕鼠这么提醒,我倒也记起魔兰他们来的那天,那只徘徊而去的红眼睛老虎了。
  “这下好了。”硕鼠松口气,“我本来还担心它哪天再回来呢。它这么大,要是钻进我的洞里面,我可打不过。”说完,硕鼠又鼓起勇气摸了摸我身上的虎皮,眼神里很是羡慕,“这虎皮一定很暖和吧。”
  我点点头,“而且,又不会太热。”
  “那是啊。要不夏天的时候,老虎岂不是要热死了。它的皮能冬暖夏凉呢,在下雪的时候,雪花还没等落在皮毛上,就会融化掉。”
  “那可太好了。”我开始憧憬起雪天,我在仙人国还从没见过下雪呢,有了这身皮毛,还不怕雪淋,走到哪里,头顶都有一小片晴天,而别的地方却飞着雪花……
  硕鼠则打断我的幻想,“不过那是老虎活着的时候,估计你穿上,就没那么管用了。”说完,它提起我身后的老虎尾巴,小心地揉搓了几下,还拿到脸上蹭了蹭,然后可怜巴巴地看向我:“这尾巴可真好看,反正你留着也没有,不如给我好吗?我把它套在我的尾巴上,一定很暖和。”
  于是,我把老虎尾巴剪下来,送给了硕鼠,他心满意足地跑开去,只扔下一句:“我也会给你些好东西的。”
  可是,接下来的两三个月,我再也没见过硕鼠的踪影。唯有秋风早晚呼啸,把我园子里的菜都吹干瘪了。
  我也拿不准那些菜籽什么时候算是成熟,于是分批摘下几次,在泥筑的窗台上分别晒干包好,还晾了一些菜干,最后在枯萎的菜园里挖出来两筐黑色的土豆堆在了厨房的灶台边。
  那个上次来送虎皮的魔人又跑着一天一夜赶了来,他双肩扛着两只窄窄的木桶。虽然密封得很紧,但我还是闻到了里面的松香。
  魔人说松脂是给我留着生火用的,而他背上还背了一袋子松果。这次他和我熟悉了一点,并没有急着走,而是留下来陪我说了一会儿话。
  他开口闭口都是魔昂。
  比如,“魔昂已经是公主身边最能干的猎手了。”
  再比如,“魔昂的眼睛简直具有魔力,隔着半里地,竟然将箭头准准的射进了野狼的喉咙里。”魔人站起身学着射箭的姿势说,“他就瞅准了野狼仰头嚎叫的那么一瞬,就把箭飞射出去。还是夜里哦,你也知道的,野狼只有夜里才出来活动。还有他的力气,我就没见过那么大力气的魔人,射出去的箭飞了半里地还能深深穿透野狼的厚皮。”
  再再比如,“对于明年的夜合,已经有不少魔人支持让魔昂参加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魔昂的后代一定会对魔人国大有用处的。虽然,王子那边可能会反对……”
  魔人骄傲地讲述着魔昂的种种,仿佛一切都是他自己的功绩一般。
  末了,魔人发自肺腑地跟我说,“我从不羡慕谁,但我真羡慕你能有魔昂这样的朋友。”
  “你不是魔昂的朋友么?”我以为他知道这么多魔昂的事情,一定和魔昂很熟悉呢,结果他懊恼地说,“我只是来给你送东西时,才能和他说上几句话呢。”
  临走前,魔人把我收获的菜籽拿走一部分,说是魔昂交代的。
  远远已经走出数十步,他才回头有些害羞的说:“那个,我叫嘎达。以后再会。”
  他走后的第三天,一场雪终于降临。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落在草地上、落在房顶上,如果落进泉水里,就立刻融进去消失不见了。
  我站在雪地里,雪花落了我一身。看来,果真像硕鼠所说的,雪花只怕真老虎,我这假老虎不管用。
  雪下了一整天才停。原来起伏的草地变成平平整整的一大块白色被子,唯有那泉水还露着本来的面目,在白雪映衬下,愈显幽静。
  我在茅草屋和泉水之间扫出一条小路。整个冬天里,每日除了打打水,也不再出门去。
  我把烧火剩下的一块黑炭留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就把白云犬摆到一只凳子上,给它画肖像,它自然很不耐烦,安静一会儿就要动来动去。于是,我每天只能画几笔,画了两三个月,才终于画成一只——乌云犬。
  随后,春天是就跟着一场大雨来到了。大雨把瘀雪都冲刷得干干净净。那些被白雪盖了一冬天的小草早已经在雪下面就做好了准备,才一露头就冒出鲜嫩的绿尖。泉眼的水则涨得满满的,险些要溢出来。一切都在春天里活了过来。
  终于,那只硕鼠又来泉边喝水,碰上我时,毛茸茸的脸上居然有些不好意思的神情。
  它晃着耳朵说,“我没忘,我没忘的,我每天都小心记着要给你好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呢?”
  “新鲜的菜。”
  “那很好啊,我一冬天都只有干菜吃。”
  “那你跟我去拿吧,就在那边。”它朝黑土辽原上一指。
  “黑土辽原上不是什么都不长么?”
  “有一块地跟这里的后园差不多,也会长黑色的菜。”
  反正我的时间也很好安排,就跟硕鼠去找它说的那块地。
  由于刚刚下过雨,黑土地又黏又滑,约摸着才走二里,我就已经摔了两次,身上的虎皮是一定需要洗洗了。
  硕鼠说:“再走二里就到。”
  于是,我又摔了两次。
  “就是这!”硕鼠在前方喊我。
  我看过去,只觉那边和脚下的黑土并没什么区别。走过去,蹲在地上,才发现竟然真的长着一层黝黑的幼苗。每棵幼苗都只有细细的两个叶芽,尚分辨不出品类。
  硕鼠跟我说:“这块地就是从你后园里挖出来铺到这的。”
  “什么时候挖的?我怎么不知道。”
  “很久很久了,有一、二……”硕鼠又掰开它的指头算起来,结论是“久到都数不清了。那时候,那个老头还没来呢。”
  它说的老头应该是爷爷,那至少要一百年前了。
  可是,“把土挖到这来干什么啊?”
  “嗯……”硕鼠想了想,“我记得下面埋着什么,但是什么呢?是什么来着?”硕鼠抱着自己的脑袋苦苦想了起来,“哎呀,我怎么不记得了呢?我为什么不记得了?!”
  于是,硕鼠开始紧张起来,眼睛中透着惶恐,哧溜溜贴着地皮几下就跑没影了。
  对硕鼠不屑的白云犬则似乎发现了什么,站在一块幼苗高一点儿的地方叫我,并用前爪刨了几下。
  我走过去。白云犬就继续刨,不一会而就刨出个膝盖那么深的土坑。我见土坑底露出一块石碑,上面隐约写着“吾妻”。
  似乎是一块埋在土下的墓碑。估计下面可能就是“吾妻”的尸骨。这是不应该打搅的。于是我拿着原来准备挖菜的小锹把土都回填进去。
  在挖的过程中,一些幼苗都被刨了出来,想来也很难再存活,便挑拣着装进了小篮子里,也算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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