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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综武侠古剑)这坑爹穿越!-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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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只能用那种爱慕的眼神看我!”

    “你疯了!”明凰整个人都僵住了。

    “不但如此,我要你这三个月忘记太子长琴,忘记珑修!忘记千年前的那场大战,只记得我,孔雀王溯黎!”

    “这不可能!”明凰断然拒绝。

    孔雀王的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的红光,整个人都显得有些疯狂:“避毒珠还不够资格吗?好!那我就再加一样,孔雀王翎袍!”

    明凰瞬间倒抽了一口冷气。

    正如龙的精髓在于龙珠,兽的精髓在于内丹,而禽的精髓,就在于羽毛。而翎羽,有属于振翅最为有力的存在,所以,当你得到一片由上古孔雀王的翎羽所编制的袍子的时候,你完全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哪怕是九道天雷轰道,它也能抵上一抵。

    “王!使不得啊!”一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忽然凭空出现,平凡无奇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却坚定而明亮。可是那双眼睛却被焦急和惶恐所充斥,急的快要掉出泪来。

    “我决定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过问!”孔雀王冷哼一声,猛地一挥袖子,一阵戾风袭过,黑衣人被风刃割伤了胳膊,顿时血流如注,看的明凰都稍微哆嗦了一下。但是他却依旧一动不动的默默忍受着。

    “王,如果您执意如此!”黑斗篷一咬牙,忽然冲到明凰面前,手中闪过一丝黑亮的光:“哪怕永远都不会被原谅,乌翎也一定要除掉这个会伤害您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明凰完全渣掉了!

    顺便表示,乌鸦爱上孔雀,那是个悲剧。

 52第八章:巴基一声摔死了

    看着犀利的如同剑一般冲过来的黑斗篷;明凰忍不住抽了抽嘴;藏在袖子中的手五指微曲;做了一个握住什么东西的姿势,顿时一道赤红色的光鞭从他手中甩出,抽向黑斗篷。

    这道光鞭乃是明凰魂体所带的上古灵力;其中所蕴含的力量;连离得老远的孔雀王身上的毛都竖了一竖。这么犀利的一鞭下去,黑斗篷瞬间被凶残的抽的砰的一声镶嵌到了假山岩石上。好一会儿才口吐白沫伴随着一身的碎石缓缓滑落;蹬了两下腿,没动静了。

    这次轮到孔雀王嘴角抽搐了。刚才黑斗篷酝酿出来的苦情气氛瞬间被这凶残的一鞭打的连根毛都不剩了。

    “咳咳”明凰干咳了一声,手中的赤火鞭在半空中甩了个响亮的鞭花,慢慢用袖子掩住了嘴角傲慢的笑意:“真不好意思啊,要不是阁下刚刚提醒;我都差点就忘了,再怎么说我也活了几千年,还是火神祝融之子,天界第一琴灵,九霄环佩的制作人,天界大战的挽救者东方明凰来着!差点都忽视了,其实我也不算很弱来着。”

    孔雀王像是被谁卡住了喉咙一样,脸色顿时变的铁青。

    “然后我又忽然想到,珑修虽然是肉体凡胎,但毕竟是太子长琴的转世。而太子长琴呢,当年又被称之为天界第一战神,参加了三四场各种各样的神魔大战。说起来,要不是碰上悭臾那个谁碰谁倒霉的戳货,说不定还能再赢上那么几场。这样的存在,哪怕是投胎了,也差不到哪儿去吧。”明凰托着下巴,一幅思考的表情,可是眉梢眼角却带着淡淡的调侃和傲慢。

    孔雀王的脸又变红了,明显是被气的。

    “说起来,以我们的实力,别说是相柳死的地方,就算是相柳再世,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凰一拍脑门:“你看我,果然是关心则乱。”

    “所以啊!”明凰感慨着总结:“溯黎啊,你还是留着你的尾巴毛吧。我听说孔雀的尾巴只有他对象才能摸呢,我要你的翎羽做毛啊!”

    “不过说起来,那只被我镶在假山上的乌鸦倒好像对你挺忠心的,听说你要把翎羽扒下来给我,气的只想与我同归于尽。看那样子,似乎对你有点意思。反正这么多年了,你也做了够多任性的事情了,我估计始终陪着你的,也就他一个了。你还是好好珍惜吧!呃,虽然是只乌鸦,但是你也不能因为你自己长得花里胡哨的就嫌弃人家黑吧!”

    孔雀王一张俊脸被他说得红了又绿绿了又红,一张染色盘似的,煞是好看。顿时完败!

    孔雀王被气得直哆嗦,好一会儿才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我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

    明凰立刻鼓掌表示完全同意:“说得好!这个我完全赞同!所以啊亲!你就搞好你自己家里的事情吧!别再折腾我们家的事情了,我们爱切片切片,爱黏会去黏回去,爱轮回的轮回,爱跟着的跟着,你就别瞎参乎了!你的参合让我很为难啊亲!我好不容易找到他,你就不能让我们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吗?谁知到下辈子我们还会不会在一起啊!”

    明凰越说越辛酸,都有一种抹眼泪的感觉了。

    这个时候孔雀王已经冷静下来了,只是眼神却显得有些悲哀:“东方明凰,我是真的爱你。”

    明凰慢慢地放下手,轻声道:“溯黎,其实你喜欢的不是我,而是你的一份执念。在你的心里,总是想要什么,就一定能得到什么。所以当年我拒绝你之后,你才会对我这么念念不忘。其实你只是占有欲太强,总觉得,只要你去争取,什么都能得到。甚至不惜一起的放弃你的族群,仙灵之体,甚至投入轮回。”

    “你所追逐的,不过是你得不到的一个幻影罢了。换个说法,如果当初我答应了你的求欢,我们一晌贪欢之后,也不过是各奔东西。你还是你妖娆高傲的孔雀王,我还是我没心没肺的琴灵。不过再见面时调笑两句,高兴了,就大家一起喝喝酒,不高兴了,就当做没看见。”

    “你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爱我,而我,甚至根本不记得你。既然如此,你又何必不看看你的身边,一直到最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不过是你主动做出的选择,还是被迫承担的后果,都是中有一个人,一直默默的陪在你身边。那就已经足够了。”

    “就像是你有乌翎,而太子长琴有我一样。”

    “今生缘尽相思断,劝君惜取眼前人。”

    回来之后,已经是正午时分,桌子上早已经摆好了饭菜,珑修洗尽了手,对着正要进门的明凰微微一笑:“回来了?”

    屋外春光明媚,屋内昨晚明黄折的芍药开的妖娆惑人,不知怎么的,明凰心中一松,已经

    弯起了嘴角:“回来了。”

    “过来吃饭吧,正好刚做好。”珑修拉着明凰入席:“我本来以为你还要晚一些的。”

    “你知道我去····”明凰迟疑了一下,有点不敢看他。

    “若是你在,我就要去找你了。”珑修笑的漫不经心,却霸气侧漏的很:“要是因为一些小事耽误了咱们去毒龙之谷的最后一顿家宴,可不好。”

    明凰释然:“也是。”

    看着他的笑容,珑修缓缓开口,语气是前所未有过的认真:“明凰,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的伴侣永远都是一直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我希望,能牢牢的牵着你的手,而不是站在我的背后默默的看着我,我却看不到你。”

    明凰怔了一下,微笑起来。声音柔和却又无比认真的给与承诺:“好。”

    原来,他一直把自己的位置定错了。爱一个人并不需要把自己放在这么卑微的地方。

    毒龙之谷毒瘴千里,重峦叠嶂,才未进入远远就见其中诡异的淡紫色烟雾缭绕飘忽,正是春时,却丝毫听不到一声的蝉鸣鸟叫之声,一片死寂的如同坟墓一样。

    “啧,还真是一个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明凰开口道,但还是走进了那重重叠叠的瘴雾之中。

    “其实,我曾经来过这里。”珑修说:“在很久以前。”

    明凰有些惊讶的看着他。

    “那个时候我的身体被人偷袭,并且从那边的山崖丢了下来。”珑修淡定的指了指一变高耸的悬崖:“当场就摔死了。”

    明凰嘴角抽了抽,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后来,为了魂魄不灭,我寻找了最近的一个生灵进行渡魂。”珑修皱了皱眉,似乎回忆起了很不好的事情:“正如你所说,这里是相柳葬身之地,其中生灵罕见,即使是有,也尽是一些雕虫蛇蚁之类。”

    明凰笑着调侃:“那你是变成了蚂蚁还是变成了蛇啊~”

    珑修本来不喜被人拿侵占出生的魂灵和肉体来说事,若是到了后来的BOSS欧阳少恭的变态程度,他早就一袖子让说着话的人会飞烟灭了。可是不知怎么的,看见明凰那张嬉皮笑脸,就生不起气来。只好扭过头去,心中郁闷。

    看见他的动作,明凰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本来他在听到珑修说到渡魂之事的时候,心里也有些不大舒服,更多的却是心疼。可惜,他一向是个嘴巴比脑子快的人,还没想好怎么安慰就习惯性的调侃开来了。不过幸好,他似乎并不讨厌他这么说他。

    “让我猜猜看,是蛇?”明凰猜到。

    珑修有些不自在的点了点头。

    明凰虽然还是在笑着,可是心里却在狂暴的吐槽:草!我果然还是最讨厌冷血爬行类了!!我说弟弟,你能别对这种类型这么执着吗?!

    上古记载,相柳乃是共工座下大妖,蛇身九头,巨大得能同时在九座山头吃东西,它不断呕吐毒液形成水味苦涩的恶臭沼泽,发出的臭味甚至能杀死路过的飞禽走兽。

    一心治水的大禹在杀了阻碍他的相柳之后,为了避免相柳尸体产生的毒液污染水源,便在它的葬身之处设下了九转净莲阵。外人不得入内,一旦进入其中,日夜吸收毒雾瘴气,即使不死,身体也会与毒龙谷同化,一旦走出了毒龙谷到了没有毒雾的外界,就会立即死亡。

    而当初,珑修就是利用这一点,脱离了蛇的躯干,游到外界,重新进行渡魂之术。

    可是现在,且不说这具身体正值壮年,就是身后的明凰,都让珑修有不少的顾虑而不敢弃生死而不顾得赌上一把。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的补齐,慢慢的····

 53第一章:咱们回去煮鸡蛋吧

    前两天;白玉堂收到了一封信。是丁家兄弟写的;说他们的小妹丁月华因为日日听闻白玉堂盗三宝而与御猫展昭相识;并做了朋友而对南侠好奇不已。这下子,居然一个人偷偷溜出了家,独自一人跑到开封府去了。丁家兄弟给白玉堂来信;作为丁月华的未婚夫;他们还是很希望他能去开封一趟,把丁月华带回来。

    而实际上;白玉堂对这个名义上的未婚妻一直没什么概念,在他的映像,丁月华一直都是那个拖着鼻涕的大哭的黄毛丫头。不过听大哥说,这丫头近两年却是越发出落得水灵了。可是再水灵又怎么样,亲事是他家老母亲定的;不和他的意,照样没戏。

    不过,说起开封府,白玉堂还真有点想念那只猫了。收整了装备,白玉堂辞别了陷空岛的四位兄长,独自一人坐船去了开封。刚到开封的城门口,就看见许许多多城外的百姓担着扁担,提着菜篮拉着小车进进出出。开封府还是那么热闹繁华。

    牵着马走在路上,白玉堂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决定先填饱肚子在说。这开封的早点小吃可是再出名不过的。还没刚买一个煎饼,就看见一个穿着蓝色衣衫的俊秀年轻男子抱着一纸袋包子迎面走来,嘴里还叼着一个。

    白玉堂顿时笑开了:“我只知道猫儿爱吃鱼,却不知道你对包子也这么热衷!”

    那蓝衣的男子听了这话微微一愣,一只手把嘴里咬着的包子给拿了下来:“白老鼠你什么时候来的?”这人正是展昭。

    “刚来!”白玉堂走了过去,很自然地从他的纸袋里拿了两个包子。

    “我刚买的‘‘‘‘”展昭圆圆的猫眼瞪着他。

    “喏!用煎饼换包子。”白玉堂把手里的煎饼丢到他的纸袋里,然后咬了一口包子。怪不得这只猫边走边吃,这包子还真的挺好吃的,皮包馅儿大,多汁的很。

    展昭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纸袋里仅存的被咬了一口的包子和煎饼,只好自认倒霉,碰上了这么个不讲理的大爷。

    “怎么突然想到来开封府了?”展昭说道:“莫非遇到什么麻烦事儿了?”

    “没事儿就不能来找你了!”白玉堂斜了他一眼。

    展昭笑嘻嘻地说:“没事儿你自然想来找我,但是,你却总能找一个有事儿的借口来。”

    白玉堂顿时有点窘了,心中暗骂,你这死猫!

    “这次找你是真的有事儿。”白玉堂说:“丁家兄弟惟一的妹妹,听说了你南侠的称号,偷偷翘家来围观你来了。丁家兄弟拜托我来开封带她回去。”

    “哦,原来是这样啊‘‘‘‘”展昭点了点头:“她什么时候走的?”

    “据说,有四五天了吧。”白玉堂说。

    “按理来说,也该到了啊,可是最近,我没看见陌生的姑娘啊!”展昭说。

    “嗯?难道她迷路了?”白玉堂说,随后又摇了摇头:“管她呢,那丫头古灵精怪的,应该不会出事儿才对。”

    展昭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着急,等咱们回去,我拜托大家帮忙找找。开封府就这么大,都是熟人了。找个外来的姑娘也好找。”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熟人的大婶叫道:“这不是展护卫吗!哎哟,上次真是多亏您救了我家小虎子,要不然啊,这么高的树掉下来,他还不摔断腿!来来来,新鲜的鸡蛋,拿回去几个打蛋羹吧!”

    说完,不等展昭推辞,此大婶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展昭看着手里两个圆圆的鸡蛋,有点傻眼。

    “正好,回去打蛋羹~”白玉堂语带笑意的调笑道。

    “两个,打出来还不够你吃的呢,回去煮鸡蛋吧!一人一个!”展昭白了他一眼说。

    两人一路溜溜达达的回了开封府,就看见王朝急匆匆地往里跑。

    “王大哥啊,什么事这么急啊!”展昭问道。

    “是展护卫啊!别提了,这都是第七个因为家里丢失了闺女报案的了!”王朝说道。

    “莫非又有什么拐卖妇女的团伙流窜到开封府了?”展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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