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此人by配菜太咸-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感情是极不稳定的变数,用一个不稳定的变数当成关键因素,最後当事情超出自己的掌控後,就会有恨。
何况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感情,至少还没到那种程度。
他拿起小瓷盘,准备切一块马铃薯焗烤放上去。
如果庄雪到台北来念书,他们的关系会发展的比较快速吧?他想起庄雪向他要爱情御守时的眼神和语气,手脚突然一阵慌乱,马铃薯散落在盘子上。
他骂了自己一声,切下另外一块,送去给小可爱试吃,得到九十分的高评价,仅次於九十二分的火腿生菜贝果,他满意地把马铃薯焗烤加进备选菜单里。
第三十三章
日子过得很快,他煮咖啡、做蛋糕、玩雨天,隔周,庄雪打电话来说笔试通过,接下来准备口试,要再闭关两星期,然後庄雪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你去过动物园吗?」
「……没。」陈海天一时有些怔住。
「我想也是,」庄雪的声音充满笑意,「我昨天看电视介绍团团圆圆,想起来我在那念了四年书,竟然一次都没去过,後来在网路上问了几个同学,他们也都没去过。」
「我念了六年。」陈海天想了很短暂的时间,「不然你下下周六来口试,晚上住我这,周日我们去看熊猫?」
「你不开店吗?」庄雪的声音有些意外。
「事先公告就好了,熟客习惯了。」
和庄雪说定之後,陈海天挂上电话,立刻上网发布下下周日店主人为了要看熊猫而休店一日的公告。
几乎是一贴出讯息,梁美莉就打来电话,「看什麽熊猫?我也要去!我没去过动物园,刚好很久没出门活动了。」
这时梁美莉已经如愿顶著俄文博士头衔,进了藏在101里的一间神密会员制俱乐部当酒保,薪水高、小费高,往来皆是各方政要富豪,现场还有钢琴演奏,缺点是签了保密协定,所以无法把工作内容拿来写小说,不过梁美莉的目地是开眼界,只预计做一年。
「我要跟没有事去。」
「喔,好吧。」梁美莉的声音有些沮丧,又很快的切换为八卦语气,「你们终於进展到约会的阶段了吗?谁约谁?」
「约会?」
「不然咧?之前他来喝咖啡,你去卖臭豆腐,都只能算朋友间的交际,这次是到工作场合以前的地方,你还特别休店,不是约会是什麽?谁约谁啦?」
「我约他。」
「喔喔喔陈小万又主动出击了!世界要毁灭了!好吧,我在世界末日前去杀几个部落好了,祝你约会愉快,快把自己卖出去吧宝贝。」梁美莉说完,也不等陈海天回答,就爽快的挂断电话。
「约会啊……」陈海天拿著话筒,还没反应过来。
那两个星期,陈海天忙著应付各种琐事,生豆涨价,连带影响咖啡豆售价的更改;店里推出手作轻食,焗烤马铃薯、咸牛肉三明治、焦糖水果薄饼、磅蛋糕,依梁美莉的说法,都是烹饪225就能搞定的菜色;他决定认命地接受以「没有人」为咖啡馆的名字,做了一个小小的招牌挂在入口墙上,还请万花筒小弟帮他画雨天,用来当成logo,因为这家店没有人,只有猫。
庄雪周六傍晚口试完,来到店里,脸上的笑容似乎很有把握,陈海天因为生豆涨价的而生出的坏心情,也突然好了起来。
礼拜天下午,天气很好,阳光普照,他们照惯例在中午起床,下午一点吃早午餐,愉快的聊天、喝咖啡、洗碗盘,直到三点时意识到时间有点晚了,两人才匆匆出门,搭上捷运往动物园奔去。
动物园四点停止售票,他们到的时候是三点五十五分,买到票时是三点五十八分。
「安全上垒。」庄雪一脸好险的模样。
「希望你的考试也安全上垒。」陈海天立刻接了一句。
「承您贵言。」庄雪笑著回答。
他们如愿看到熊猫,可是排队的人实在太多,加上只能从远处看,最後他们对团团圆圆的印象,就是黑白夹杂又有点灰灰的两坨东西,而其他的动物几乎都躲了起来,栅栏里都空空的什麽都看不到。
「它们打卡下班了。」这是陈海天的结论,他很想离开,因为每只动物看起来都很忧郁,眼神好悲伤。
「嗯,别逛了,好吗?」庄雪像是感受到动物的无奈和陈海天的感伤,突然带头往出口走,一边提议,「我们去深坑吃臭豆腐当晚餐吧。」
「我还要吃脆皮大肠跟酸梅汤。」陈海天无奈的摇头,「你是打算去考察吗?等考上了,白天念书,晚上去旁边夜市卖臭豆腐?」
庄雪故作认真的点点头。
他们坐著公车,慢慢往华灯初上的深坑晃去,当公车转过一个弯角时,庄雪的身子受到离心力影响,微微往陈海天的肩上靠了一下,放在膝上的左手因此碰触到陈海天的右手。
然後庄雪拉住陈海天的手,像小孩子去郊游似的,那样手拉手。
陈海天继续看著窗外飞逝的风景,不曾把眼神收回来看向庄雪,他能感觉到庄雪的些微紧张,所以他只是回握住庄雪的手,一言不发,这件事对他而言,似乎再自然不过。
傍晚的阳光透过车窗泼洒下来,映得他双颊发红,他坐在椅子,觉得夕阳围绕住他和庄雪,以他们的身子做为圆心,一圈圈向外扩散。
能懂得各自的心情,解释也都是多馀的了。
下车时,两人松开手,并著肩往老街走去,当街上的人潮快把他们冲散时,庄雪就会停下来拉住他的手,或是他往前两步拉住庄雪,他们自然的注视对方,视线没有闪躲,没有撇头或将眼神移到地上,却也不过度停留,昏黄的灯光在老街上闪耀著光芒,四周围绕著许多摊贩和游人的声音,许多的话语与灯光,像是波浪似地在他背後碎成片片浪花,而夜色甜美,温柔地浸润著山城。
八点多时,他们坐公车回到台北,陈海天坐捷运回城北的咖啡馆,庄雪则一如以往,坐夜车回台中,可是陈海天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明朗化了,就像两坨发酵的面团,沉稳而缓慢地膨胀,距离也慢慢缩短。
他可以明确感觉到这种靠近,也喜欢这种只有两人在一起时才能有的坦然忘我,这种感受不同於独处时感受到的宁静,也无法与好友相处时的随意相比,更接近在生活里穿梭来回的、不用说出口就可以意会的默契。
虽然还无法定义现在的状态,顶多称之为「同意跟对方手拉手」的奇妙阶段,但他知道一切都开始了。
云出自岫谷,泉水滴自石隙。
而海洋应不远矣。
在等待放榜的一个月时间,陈海天去了台中一次。
那时眷村最後的搬迁通知已经贴出,八月底前必须全部撤离,剩下不到四个月的时间,爷爷们有的准备去荣民之家,有的联络好了安养中心,眷村里有种茶走人散的凄凉意味。
「我打算卖到八月二十一,刚好是周五。」庄雪从油锅里夹出炸好的臭豆腐,每个都是金黄酥脆、美丽得意的模样,「卤水的味道太重,没办法在家里做,以後也不确定会不会继续卖,放榜之後再决定吧。」
「放榜那天是星期二?」陈海天看著庄雪点头,立刻说:「那天我把店里还没送出去的心愿达成御守全带来,我们一起上网看放榜,好吗?」
陈海天知道庄雪有十成的把握,他并不清楚庄雪作学问的实力,但他知道庄雪决定卖到二十一号,是打算把剩下的时间用来处理上台北的事,也因为确定会上台北念书,才会主动握他的手。
两个人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於是有了发展感情的动机。
这是他最欣赏庄雪的一点:理性而实际,和他一样。这两种特点在他眼里,等同於浪漫。
所以庄雪的心愿达成比学业合格重要,他或许不是庄雪选择学校的考虑因素,却是庄雪的心愿之一。他希望御守真的能发挥功用,这样他好像也为他们的感情尽了一点力。这大概是他们重遇之後的现在,他最大的愿望。
他们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他不自觉喜欢上「即将」这个词所具有的期待感,丰沛华美。
庄雪没有出声,有点讶异看著他的眼睛,隔了片刻才说:「好,等你一起看。」
陈海天笑著点头,一边帮庄雪涂酱料、夹泡菜。
他发现比起寄居蟹,庄雪其实更像不倒翁,他推一下,庄雪就给出比推力更大的後续反应,因为只要没有人愿意先跨出一步,没有事就能让他们改变现况,他摸清楚了庄雪的行为模式,抓到一个规律性的东西。所以他一步一步,慢慢地往最後的那天前进,毫不急躁。
傍晚时分,收摊时,夕阳依然停驻在那片空地,陈海天接过庄雪递来的圆凳,坐在红砖屋前,想起这将是倒数第二次推著臭豆腐摊看夕阳,心里一阵惘惘然。
庄雪坐在他身边,自然地握住他的手。
不同於上次在人群中的双手交握,这次,陈海天明确意识到庄雪手掌的存在,略微粗糙却丰厚柔软,指节并不分明,是好命的手,不轻不重的依偎在他的手上,如此美好;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很熟悉,似乎存在往日的记忆里。
这个疑问,直到在回台北的车上,当他把十指交扣、放在吃得过饱的肚皮上时,才找到答案。是他自己的手,他握著庄雪的手像握著自己的手。庄雪有双跟他很像的手。
他是迷恋自己倒影的纳西瑟斯。这个结论让他无言,只好拿出卤味吃起来。
放榜那天,每停靠一个休息站,陈海天就喝著古早味红茶、拿手机刷网页,而庄雪老神在在的炸臭豆腐,一直到了小学门口,他才在网页上看到丝毫不让人意外的结果。
当足够了解一个人时,就不会对太多事感到意外。
他把手机递给庄雪,「上了。」
庄雪看到录取名单後神色淡然,扬扬眉,耸耸肩,然後转身继续去招呼客人。考上博士班,并不比卖臭豆腐重要。
陈海天就这样看著庄雪,也说不上来为什麽,他就是喜欢庄雪站著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伸懒腰打哈欠的样子,他注意到庄雪身体散发出来的蓬勃朝气,还有左手撑在推车上、右手拿著夹子炸臭豆腐、凡事都掌控在手里的模样。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了庄雪很特别的那一面,庄雪的腔调、慵懒又漫不经心的表情,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若有野心,庄雪应当能成为笑拈天下、指点江山的风流人物,然後变成梁美莉口中「言情小说」的总裁男主角。
还好庄雪是个毫无野心的臭豆腐小贩,不求名利不求荣,只麽随缘度此生。他心想,不然他的故事就充满狗血了。
第三十四章
夏天占领了台北,热的理直气壮,霸气十足,庄雪去超市买鲑鱼,下厨做最拿手的三道菜之一:鲑鱼炒饭,附赠番茄沙拉和从台中带来的特调冬瓜茶。
太阳正在下山,陈海天在玻璃门贴上万花筒小弟送他的素描纸,上面画了坐在咖啡杯里的雨天,下面有一行字:「雨天大人玩耍中,想喝咖啡的臣民请按铃」,旁边有只手指,指向门铃的方向。
「雨天大人,吃饭吧。」他抱起雨天,走进小厨房,庄雪已经将晚餐在桌上排好,雨天的碗里也倒满猫饼乾。
真是诡异。陈海天心想,这叫什麽?还不是一家的三口?
三口,他想起他的咖啡师父,前几天三口在他facebook的咖啡馆粉丝页留言,「八月金针花开,来玩的话请你吃面包。」这时他才知道三口结了婚,对方是玉里某间小学的老师,於是三口抛弃台北的一切,跑去玉里开了一间卖面包的咖啡馆,面包是自己做的,三口这几年的新爱好。他特别上网查了玉里,图片一跑出来,他就知道三口为什麽会去那个地方。
金黄色、满山遍野的金针花。
「你的臭豆腐摊结束後,我们去玉里玩,好吗?我师父在那卖面包。」
「好,怎麽会跑去那里卖面包?」庄雪从冰箱拿出冰的凉凉的冬瓜茶,倒了一杯给他,「这叫冬瓜麦茶兰姆酒,我自己煮的,很久以前从城南某间奇怪的店里学来的。」
陈海天喝了一口,等量的冬瓜茶和麦茶,加上几滴兰姆酒,风味很特别,非常好喝,他在心里偷偷记下做法。
电话响起来时,陈海天正吃著鲑鱼炒饭,一边和庄雪说起当年跟三口学咖啡时遇到的趣事,听到电话声,他起身走到吧台里接电话。
「小万吗?」店里的电话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後,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麽?」他转头看著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麽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麽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著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後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著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後接过电话筒。
「什麽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後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再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著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著嘴笑笑,然後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而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