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悔改-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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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好巧!”
又是一声老套的问候,一个拎著购物篮的男人尾随那小孩,也出现在了欧阳面前,他看了看一边的赵小姐,不由在心底皱了皱眉,脸上依旧保持得体微笑:“和女朋友来买东西?”不太配……女的妆太浓,太俗气。
嗯……
欧阳微笑著:这谁哪?
管他的!
於是摇摇头,微笑:“不是,同事的女友,巧遇罢了。”
赵小姐疑惑地瞧瞧忽然杀出来的成熟气质男,又瞧瞧欧阳,正想说话呢,被忽视的小孩儿不干了,抬起头来眼巴巴瞧著欧阳:
“叔叔,上次你给我买的那种酸奶,这里是不是没有啊?我跟爸爸都找不到!”
哎,嘴角抽抽,欧阳想起这一大一小是谁来了,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不是!
不过也比被赵小姐缠上好,於是他抱起晓晓放进购物车上的儿童座,皮笑肉不笑地:“乖,叔叔带你找去!”
“再见了。”冲那位热情过头的赵小姐点点头,他再次遁逃。
莫云飞暗自好笑,迈开长腿悠闲地跟在後面,一面没话找话:
“那位小姐看起来对你有意思呐。”
八卦男,闭嘴。
欧阳没好气回头看他一眼,道:“先生贵姓?”意思很明显,我们不熟,少跟我八卦!
“我叫莫云飞。”莫云飞笑笑,目光落在他胸前的徽章上,心里明了了,原来是会计事务所的,难怪那天说自己不是学校老师。又瞧瞧购物车里那一堆,心里继续笑:居家好男人啊,外表还真是看不出来。
果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新好男人已经成为女人的终极追求了吗?想当初,自己那前妻也是跟个喜欢缝缝补补的娘娘腔化妆师跑掉的,只不过,那男人当时还比自己有钱。
“那天真是谢谢了,中午有空的话一起吃顿饭?”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他是变不成这种男人,要自己真变成这样全能,那还娶老婆做什麽?
已经和晓晓一起找到了那种酸奶,帮忙挑好後就直接把酸奶放进了莫云飞拎著的框子里。
“不用了,中午我有点事。”他客气地拒绝。
“有事啊?”莫云飞再次扫视过购物车里那一堆,似笑非笑,“是要回家给老婆做饭?”
要换个大男子主义者,莫云飞这就是非常严重的污蔑,可欧阳还没病到这地步,於是也没发火,只是好脾气微笑道:“莫先生,你这是经验谈吗?”
莫云飞给噎著了,甭说给老婆做饭了,他可是连碗都没给老婆洗过!
“呵呵,怎麽会!”莫云飞抽搐著嘴角,脸色不太好看。
晓晓瞧著不太对劲,就想帮老爸说说话,於是扯扯欧阳叔叔的衣角,仰著小脑袋很认真地道:
“叔叔,爸爸没有老婆,爸爸也不会做饭,爸爸碗都不会洗的。”
噗──
莫云飞脸黑了。
欧阳忍不住喷了。到底没忍住心底那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忍住笑强作一脸同情地看过去:
“离了?”
莫云飞郁闷地点点头,不知道怎麽的,那万年不穿的厚脸皮就这样红了。
欧阳忍笑忍得更辛苦,脸上写满“果然就是这样”的表情。这家夥的老婆八成是受不了那种大男子主义老爷作风所以才走人的。
单纯的小孩儿可不知道两个大人在较什麽劲,他只是瞧瞧这个又瞧瞧那个,然後又望向那一篮子水嫩水嫩的新鲜蔬菜,和自己最喜欢吃的土豆,不好意思地拉拉欧阳的衣角,扭扭捏捏问道:“叔叔做饭好吃吗?”今天田阿姨回家了,他不想再跟连个面条都煮不好的老爸去吃快餐啦!
欧阳黑线,他怎麽觉得这小孩儿其实忒腹黑?
“一般般。”
“叔叔我也喜欢吃土豆……”莫晓晓他不腹黑,真的,他就是给馋的。
“……”欧阳无语地看著一脸渴望的莫晓晓。
“叔叔你喜欢咖喱土豆吗?”莫晓晓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很努力地用目光放射可怜兮兮的哀求。
好吧,莫晓晓企图诱拐欧阳帅哥和他那一袋子土豆的居心已经很露骨了,如果换个成年男人,估计早就被欧阳的毒舌荼毒到体无完肤了。可是,他一大男人能跟一流著哈喇子一副没吃饱饭可怜样儿的小孩儿计较什麽呢?
於是他只能无奈抬头,瞧著也一脸黑线的孩子他爸,语重心长:
“虐待儿童是不对的。”
我……
百口莫辩的莫云飞内心万分郁结,可脸上也不能给人看笑话。於是脑子一转,就恢复了真诚的笑脸:
“我是不太会带孩子,尤其是做饭,晓晓跟著我吃了不少苦,要不欧阳你教教我?”
“行啊,改天吧。”
“择日不如撞日啊,对吧,晓晓?”莫云飞冲儿子挤眼,晓晓立刻拉紧了欧阳叔叔的衣角,死命点头。
欧阳枫磨牙:合著这父子俩是非要把他搭进去对吧?
“行啊,想吃什麽,你买单,我教你!”
不愧是跟钱打交道的人,死不吃亏啊,莫云飞笑:
“上你家还是我家?”
“你家。”他不喜欢带陌生人回家。
“哦也!叔叔要去我们家!”莫晓晓高兴地蹦了起来。莫云飞摸摸他的脑袋苦笑,不省心的孩子,就为了你这肚子馋虫,可拗死老爸我了,好在这个欧阳虽然看起来斯斯文文冷冷淡淡,还挺好说话。
16、友好会餐事件
16、友好会餐事件
莫家没有住在那种很夸张的富人区,可也不能算普通。某地段也算一流的一家配套完善的大型滨江社区内的独栋花园小洋房,大约300多平米的双层西式小楼,白色的墙,浅蓝的屋顶,掩映著绿荫,在这个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城市里,看起来竟然异常清爽明快,带著些异国情调。
於是房奴欧阳枫心底难免有点酸溜溜了,不能免俗地在心底念叨了几句:该死的有钱人该死的有钱人~~~然後才不太甘心地踏进屋子。
客厅很大,装修走的简约明快的现代风格路线,因为早上保姆走的时候好好地打扫整理过了,所以现在看起来闪闪亮亮的简直跟样板间一样,没住过人似的──事实也是,莫云飞一般都窝在书房,晓晓则喜欢呆在自己卧室看童话书,俩人对客厅什麽的估计都没保姆熟悉。
爷俩住这麽大房子其实就俩字──浪费。
不光欧阳枫这麽觉得,其实莫云飞自己也这麽觉得。
他买这房子也就一时冲动,当时只不过急需些东西来证明自己的成功和富有,来证明自己的扬眉吐气,所以没过大脑就买了自己根本用不著的豪宅。
後来想想,又是何必呢?早就出国的前妻已经看不到了,父亲也不愿意搬过来住,空空荡荡的房子,虚有其表的家,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傻得冒泡。
欧阳把手里的大袋子放上客厅中的茶几,眼睛瞄了瞄墙上的锺:12点了。
於是开始动手脱外套:“厨房在哪里?”
“不急不急,休息一下,喝喝茶,”说著给晓晓使眼色,“晓晓,给叔叔泡茶去!”
莫晓晓点点头向厨房跑去,然後不一会儿又皱著小脸回来了:
“爸爸,茶叶在哪里?”
“……呃,我也不知道,你去柜子找找。”
“哪个柜子?”
“……”
当然,莫云飞不好意思再说自己对厨房结构也完全不熟悉,於是只能跟儿子大眼瞪小眼,好不尴尬。
欧阳忍不住别过头去轻声咳咳了几下:这俩父子该不会是找他上门来看喜剧小品的吧?
“没关系,我不喜欢喝茶。”
莫云飞松口气,回头若无其事地微笑:“太好了,我也不喜欢喝茶。”
“那麽,我们直接开始吧。”欧阳从袋子里拿出一本超市买的食谱,然後是两条崭新的围裙,笑眯眯地看著莫云飞,那笑容虽然好看,可莫云飞脑子嗡就大了:自作孽不可活啊!没想到他也有今天!
为了儿子,他只能豁出去了!
第一个菜目是莫晓晓执念最大的咖喱土豆鸡,这个是欧阳的拿手,可今天,他不需要亲自动手做!
“莫先生,先把土豆拿出来,放进盆子洗掉上面的泥,然後去皮。”他靠在门上,看著莫云飞站在宽敞的全现代化厨房里,手足无措地面对一大堆食材,然後不紧不慢地出发令。啊,指挥人的感觉真好!难怪人人都想当领导。
於是莫云飞笨手笨脚地把土豆哗啦啦全部倒进盆子。
欧阳扶额:莫先生,那一袋土豆一共有五斤,那边还有两斤鸡脯肉、两斤红萝卜和一斤洋葱,你认为我们三个能消化完麽?
莫云飞抬头无辜地瞧著他:“叫我云飞就好。那麽师傅您的意思是?”
欧阳叹气:“那麽大的土豆,我们三个人只要煮上三、四个就可以了,剩下的用篮子装起来放去干燥阴凉的地方,可以保存很久。不过你已经洗了就算了,全部削皮吧,煮四个,剩下的用保鲜袋装起来放冰箱。”
莫云飞皱眉:这讲究还真多。一面挽起袖子哗啦啦洗,欧阳就一边看,似乎心情很好,莫云飞有点心理不平衡了:
“师傅?您就不给徒弟我示范下?”
“为师相信你的悟性,这种小事难不倒你。”欧阳笑得诚恳无害。
就算知道这完全可以归结到人品问题,可欧阳笑得就是有那麽温柔,那麽真诚那麽善良,那笑容浅浅的,却像有什麽蛊惑性,搞得莫云飞还有点飘飘然了,本来想多看几眼那好看的笑容,可又觉著自己对一男人是发什麽花痴呢,於是自我唾弃下就干脆无言地埋头刷土豆了。
洗土豆不难,莫云飞很快完成。
然後是削皮,莫云拿起一个圆圆的土豆来,用水果刀削苹果似的削了几下就开始头疼了。嗯,这样好像不对,平时的话,田阿姨怎麽削的呢?不行,不是想不起来,而是他没见过,他一向只管吃,哪里管过程。
那以前老爸老妈是怎麽削的呢?这个是真想不起来了!
已经切好鸡脯肉,把剩下的放进了冰箱,回头看见莫云飞那架势的欧阳黑线了,忍不住出声提醒:
“土豆不是苹果。”
然後走过去,从一边的架子上拿下个形状奇怪的金属东西,又拿过他手里的土豆,将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家夥凑上去顺著来了那麽几下,薄薄的皮就服服帖帖、顺顺溜溜地嗖嗖下来了。
莫云飞瞪大眼睛,活像在看魔术。
欧阳好笑地看著这个一脸不可思议的男人,把手里的东西塞过去:“有种东西叫刮皮刀,哪,继续吧!”
於是莫云飞满怀新鲜感地开始了尝试,然後兴奋地越刮越欢。
跑来看的莫晓晓蹲一边高兴地看著自己老爸:“哇爸爸好神奇,我也要刮刮看。”
莫云飞就兴高采烈、神气活现地给晓晓当起了老师,俩人把刮皮刀当玩具似的,一边弄一边研究了起来。搞得欧阳无语地直接无视了这对活宝父子。
於是去皮这一关也算通过了,接下来要把土豆切成小块。
菜刀显然就没有刮皮刀那麽伏贴安全了,於是不出一分锺莫云飞就成功切到手指,光荣挂彩!
看著鲜红的血直往外冒,斑斑点点地洒在厨房洁白的地面,莫晓晓吓得差点哭了。
欧阳镇定地查看完伤口,好在不严重。
他掐著莫云飞的手指根止住血,指挥晓晓从自己扔客厅的购物袋里找来今天准备买回家备用的带药创可贴和酒精,给莫云飞清理消毒後,好好贴上,就没好气地把俩父子赶出了厨房,然後开始清理全是血污的地面。
莫云飞举著受伤的手指再走进厨房的时候,里面已经干干净净的了,咖喱土豆鸡已经炖在了锅里,咕嘟咕嘟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电高压锅里面的饭已经煮好了,出气口里喷出阵阵米香,围著围裙的男人正在灶台前,手法娴熟地翻炒著他爱吃的青椒肉丝,旁边的台子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薏米冬瓜汤已经煨好了,盛在洁白的骨瓷汤盆里,看起来晶莹可口……
差点就觉得,空气里蔓延的那个气息,是名为“幸福”的东西。
可刚才丢尽脸的莫云飞知道,这是自己发梦呢!他搓搓手,轻手轻脚走过去打算把汤端出去摆上餐桌,觉察到他靠近,欧阳回头瞧瞧他,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饿得不行了?”
莫云飞摸摸鼻子,讪讪地:“哪里,我就是来看看能帮上什麽忙……咳,那汤我先端出去吧!”
“不用,烫著呢,再受伤我可没烫伤药了。”还是忍不住笑起来,带著些挪揄。见过有钱人,没见过这麽拙的有钱人。见过父子档,没见过这麽搞笑的父子档。人生还真是奇妙啊!
莫云飞好不尴尬,於是顾左右而言其他:
“嘿嘿,你这麽能干,做你媳妇可真享福了。”这要是个女人多好,性格好、修养好、贤惠能干、对晓晓也不错长得也顺眼,可就是性别不对,天意弄人!
欧阳笑笑,没说话。有句话是这麽说的:当一个男人学会了洗衣做饭,当一个女人自己买了车子跟房,这说明他们已经彻底放弃结婚了。
反正他没打算找老婆,别人爱怎麽想就怎麽想吧。
莫云飞找不著橱柜,但是他好歹能找到酒柜,於是拿出自己的珍藏要和欧阳好好喝喝。
就算不能当媳妇,他也想拿欧阳当朋友,纯的好朋友那种。不然他不会带欧阳回自个儿家。
他是生意人,平时交的所谓朋友也都是生意上往来,利益上有牵扯,在一起不是谈生意就是吃吃喝喝应酬的那种,有没有真心,算个什麽朋友,大家都心里有数,有时候也挺累挺厌倦的,想找个人倾诉吧可都没那种对象,只能抽空上虚拟的游戏世界继续没心没肺地瞎混混。仔细想想,自己也真够空虚寂寞的!
本来欧阳不太想喝酒,可眼瞅著莫云飞献宝似地捧出来的,劝酒劝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