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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鬼差-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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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炫)恍(书)然(网)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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