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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梅子黄时雨-第29部分

小说: 梅子黄时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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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在我眼里是HE啦~~
  




☆、第四十五章

  
  我是愈发地信命这一回事了,每一个流转的场景那都是注定要在一生中出现的,譬如我刚刚遇到的葛家小子,再如他随口说的那句话。
  鸢子断了线。还真是话糙理不糙,用来描摹阿布如今的状况是恰如其分不过的了。
  这江南本就在烟雨天里,一脚跨出门外很可能便是一脚蹚进了水塘里。天地何其广袤,却也不是奈何不了这绵针似的愁雨,雨线就如此密密缝,将好好的江山如画硬是穿针织绣成了雾色坦然,水色凄然。
  阿布走进霏微江南泪雨之中,浅色的衣衫登时就深了好大一滩出来。可还未待我看清,他就步步隐入满城千秋色中,纵使我眼力再好,也寻不着他了。
  我扒着门前的篱笆,摊开空闲的右手,软塌塌的细雨看似惊天动地地砸到我手上,真要落上来了,也不过是绵绵地卧在手掌的纹路上,而后渐渐缓缓地顺着路子滚到烂泥里。
  我不禁想到了阿布,他也是如出一辙的儒弱,即便如此,我偏偏只能看着他从手里逃走。握不住,若是强求,只是越推越远。
  我痛恨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更是痛恨无能为力的自己。
  呵呵,何曾想过我余晖也会有如是狼狈的一天。这,大概都是命吧。
  
  我颓丧地拍了拍身前的篱笆,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来,许是苦笑,许是嘲笑,反正我自己是分不明白了。
  阿布他当难以忘怀的是他从前亲眼见过的那个呼风唤雨的晖少爷,岂会是如今我这般落魄的人。我摇头晃脑神神叨叨,口中徘徊着与“命数”勾连的字眼,倒也心神开阔了几分,疯疯癫癫地返身欲回到屋里。
  “婶子!婶子!”声声疾呼伴着不休的叩门声,硬是要将我这个混沌之人重拉回现实之中。阿布不知何时又转悠回来了,他肩挎着那只包袱,亟亟地敲着门砖,额前杂乱的头发如今是服服帖帖地合在他光洁的脑门上。
  我收回迈出的那只脚,重欺着半矮篱笆,静观着这傻子能有什么动静。
  隔壁屋内传来长又尖的女声,无非是应和着门外的敲门汉,好让他不要再折腾着寿命不长的大门了。
  阿布就是那种直愣愣木讷到底的好汉,他不停不喘地敲着门,直至大门大敞,露出他口中叫唤的“婶子”的黄脸时,他才讨好地道了一声:“婶子,我和我家少爷新搬来住的,就在隔壁,我叫阿布,我家少爷单名一个晖字,日后还要多多劳烦您照料了。”说罢,他还从包袱里摸出一件宝贝来。
  我眯眼远眺着,碍着这朦胧雨色我也辨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勉强打量清他手上物事的颜色来,约莫是透亮的青色,想来应是成色不错的玉石一类。
  思量至此,我也回想起了一件小事。
  在皓蛾殿和我们同吃同住了不下一年的那个小丫鬟在我们出宫那日也来偷偷送行过,不过她并非来送我启程,在她眼中我就是个油盐不进不识抬举的假清高之徒而已,还枉费顶了个少爷的头衔。除却我之外,她能送的她要送的,也只剩下阿布一人。那日她还鬼鬼祟祟地将阿布拉到一处幽径之所窃窃私语,其间就好像塞去了这么一串石头。
  只可惜,又是一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心碎故事,那丫鬟可能不知那串她咬碎银牙省下的银两才从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太监手里买回来的东西,竟被阿布用来做了与人交好的敲门砖罢了。
  我不禁感伤地摇了摇首,世间大抵如此。
  没有分崩离析,没有情凄意切,又何来的长叹去感喟人生大起大落里的雪中送炭。所有的温情,往往都不得不依托这些残缺才显得弥足珍贵。
  感情都是残忍暴戾的美丽。
  可惜得很,可惜得很,这世上如我这般如梦方醒又悔不当初的人实在太多太多。匆匆十年或百年,归结下来,不过就是一憾字。
  我继而摇头不已,心中默道一句,“只认命当如此。”
  
  而那厢,阿布已和那个年逾四十的女人谈了许久了。
  我细细端看着,阿布手上那串玉石至今仍在自己手上,想来也是那妇人知道“无功不受禄”,没必要去接这些来路不明的宝贝来。
  “阿布你们从京城来,开头住在这里也不习惯吧。”妇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絮叨着,看得出来她一人留在这破败居所也已长久,独独缺一个能陪她说上话的人。
  阿布无疑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他搔搔后脑勺,那一处被雨呛得厉害,连同着颈部下的后襟都浸湿了一大块。妇人见状,赶紧将他拉到了屋檐底下。
  “我们赶路的时候,也就我没用了点,时不时就要犯恶心,我是头一回来这种湿的都能挤出水来的地方。”阿布笑得憨厚,他羞赧了起来,“婶子是打小就住这儿的?”
  “呸呸呸。”妇人假嗔地笑道,“我本是钱塘人,也是个好风光的地方。”
  “钱塘——”阿布生硬地念着,两字地名在他口中周转,“可是做那西湖醉鱼的钱塘?”他问话的时候袭上一股他都不自知的兴奋来。
  妇人显然被吓了一跳,顿了许久才回神,“没错,就是做醉鱼的钱塘。”
  “婶子,还能劳烦您给我烧上一条来?我家少爷可喜欢吃西湖醉鱼了,从前在京城的时候也老上那些酒楼里点这道名菜呢。”说罢,阿布他又推搡着要将手上的宝贝塞进他人手中,“这次您不得不收啦,我们少爷因为赶路,人都瘦了一圈了。”
  妇人进退两难地看着手上的玉石,掂量掂量憨笑着纳入袖中。
  “别的不消说,我就醉鱼做的顶拿手了。”
  阿布还在一个劲儿地千恩万谢,他频频点头哈腰,像是人家给予了多大的恩泽。
  “傻子,一如既往的傻。”我不由得骂出了声,“那是人家小丫头送你的定情信物,蠢得无可救药。”骂归骂,我脸上却笑开了。
  
  阿布他死死揪住衣摆,显得不安,挣扎了良久方问道:“婶子,我还有件事要麻烦你呢,你知不知道哪些地方可以买人家砍来的薪柴?”
  “像我们寻常百姓鲜有人家是烧柴火的,大都都是冬天里烧稻柴,夏日里就烧麦柴。至于街上的酒楼什么的我倒也不甚清楚,可能会收些。不过阿布你也知道,这梅雨天去砍柴,背下山来柴也都湿了,湿柴烧得烟大,人家也难收啊。”
  换做他人听到连救命活计都尚如登天难时,恐怕是要苦着张脸了,可阿布他倒是瞬即就笑逐颜开了,“不碍事不碍事,我将砍回的柴烘成炭块,好卖给那些大户人家去。”
  眼瞧着他们也聊得近尾声了,我也悄声退回了屋里,擦干头发上的湿水,好让阿布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阿布问那妇人上山伐木的事情,他应是想靠此事来谋我们后半生生计了。依稀有这般印象,在他初来相府不多时的时候,我便问他从前是怎么生活的。
  他说的便是做樵夫,日日喝着寡淡汤水,也倒是悠哉。
  
  阿布推门回来的时候,我坐在他临行瞥见的那处地方,头发也已干得差不多了,看上去就像是从未挪步过。
  “少爷,我回来了。”
  我鼻子里沉吟一声,只是将头埋得更深,这才发觉他脚下早已汇成了一滩泥水黄雨,屋外的雨实实在在把他淋成了落水狗。
  “少爷、少爷……”他支支吾吾,也不知道究竟想和我报备什么。
  我合上了手上装腔作势的书,那上头的字我是一个也没念进去,探究得究竟是哪些专攻术业我是一概也不知。我昂了昂脖子,问道:“什么事,别吞吞吐吐的。”
  我甫一抬头,便撞上了他犹豫不决的眼神,阿布连连低下头去,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没什么,少爷早些休息,我、我明日可能会起得早些。”
  看来他是准备藏着掖着,自己把赚钱糊口的事情拦下来了。
  “你没事要说,可我有事要和你说。”我托着腮,扬眉说道:“我饿了,你去备些饭食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节?恩,,就是这样~




☆、第四十六章

作者有话要说:  哈罗哈罗,我从【哔哔】的六级考试中活下来了,不知道大家看到我上次偷偷摸摸发的请假公告了没?【望天。。。】
  上个礼拜过得太心酸,不仅雾霾天天摧残我,还有一堆【哔哔】【哔哔】的东西虐待我。。。
  好了,我已经词穷了,,欢迎大家现在和挥挥还有阿布约会~~~
                    
  
  “哟,还上了道西湖醉鱼。”我吹了个响哨,语气戏谑。
  阿布揉着衣角,口舌笨拙地解释道:“隔壁、隔壁吴婶子送的,她见我们是京城来的,就表表心意。”
  他倒好,干脆将赠人手钏一事忽略不讲。
  “我还当你花了冤枉银子呢。”我瞥了眼他,果不其然阿布又是一抖。
  我夹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吴婶子手艺确实不错,没想到寻常人家也能和引觞苑里的厨子做的不相上下。我接而道:“咱们盘缠不多,要活命,要好好活下去不容易。”
  阿布应了一声,短促的一声里却听得出来是信心满满。
  “你有法子就好。”我再塞一口,也不再说了。
  
  次日东方欲晓,青色的天色像是黑墨一般摊开渲染,愈往天边延伸就愈是浅淡,却偏偏泛不出一丝白光。
  我侧卧在木床上,强撑着疲累欲合的眼睑。这间屋子虽然干净透亮,到底也是年久失修了,大多东西都成了破败之物,身下的这张陈年旧榻,若是要我辗转反侧起来,那不绝不休的嘎吱声势必搅得连打地铺的阿布也不得安生。
  一夜已经过去,马上连大太阳都要高高挂起,我又是一夜不曾合眼过。心中没烦没忧,起码在我自己解读来是这样的,那大抵是归咎在我有认床的怪癖吧。当时初入皓蛾殿的时候,我也用了整整连夜去适应那个空落落的牢房,而今不过是情形再现。
  底下的阿布轻轻动了个身,不巧卧在床上的我正是和他相背的方向,只能勉强听见他低不可闻地短叹一声。幽幽的,沉沉的,须臾而已,他就收敛起愁容愁腔,掀开薄被,骨碌碌地坐了起来,一切都是轻手轻脚。
  我也顺理成章,假装睡得正酣,甩手就大翻了身朝向他,身下木床发出的酸人牙床的响声不禁让人脊背发寒。
  阿布应是悄声走来我床边的,因为我感觉到了有人细致地替我掖好了被角。
  我不能妄自睁眼,阿布是个事无巨细的仔细人,一旦我偷偷隙开眼缝,他是定能察觉到的。
  磨蹭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才收拾妥当出门。
  临行前,我要是没有听偏,他便是这么说的:
  “晖少爷,早上好……”
  
  听见阿布轻轻掩上门的声音,我也翻身从床上坐起。抬手摸了把异样的眼角,竟是将满手都浸湿了。
  泪难自抑,他那短短六字的句子戳到我心中大恸之处,使得我憋了太久的水源活生生的有冲破堤坝之势。
  “晖少爷,早上好。”还是昔日里朴实无华的说辞,一字一句都不曾改动过。
  若说是追溯起源,那都是当年在相府的时候了。阿布平日里显得愣头愣脑笨嘴拙舌了些,可每日清晨遇到我都会与我招呼上这么一声,我从未将它当成一件事过,可久而久之也成了无可撼动的习惯。
  那么,失去习惯又是什么?
  是当它不再了,身上每一处都会隐隐作痛,没有歇斯底里,没有痛不欲生,它带来的疼痛如此微弱,甚至想用言语去描述的时候才发觉,它竟会是如此微不足道的。
  于是,痛着痛着又成了习惯,习惯失去曾经养成的习惯。
  这还真是一个乐此不疲,一条路走到底的死胡同,不给人一点回头路。
  阿布就是那样亲手牵着我走进这段死胡同里。
  自从撞见我和圣上所幸的苟且之后,他就将一切改了口,一夜之间,逼着我去打破长久以来的安生,长久以来的习惯。
  
  在这无旁人之地,在他以为我还酣睡着的时候,我终是听到了阔别多日的话来,第一反应怎也是出奇地矫情。
  “阿布他还别扭着。”我叹了口气,捞过床尾的外衣,跟了出去。
  
  天地间这才变了颜色,朝霞破暝,横亘于苍天之巅。青山秀水曲桥人家,也都渐渐转醒。公鸡打鸣报晓,声声响又脆。我徒步穿过幽径,看着本还死寂一般的人世,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苏醒过来。
  难得也有放晴日,头顶一片天总算不再是彻彻底底的乌云密布,这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滋味可真是微妙。来到江南也有不少日子了,这是头回能看到晴日,即便浑身还是湿透的感觉。
  我不应景地叹了口气,感喟何时重见天日也能在我身上发生一次,把那些浑浑噩噩的芥蒂统统都带走。我已经穷途末路了,已经所剩无几了,那就别再剥夺我视若珍宝的东西了。
  我自嘲地低笑,昂头沿着幽径走。
  木屋后面便是一座半高青丘,阿布他定是来这儿做他砍柴樵拾的生意的。
  一夜雨滂沱,待我走到山前的时候,原先隐在水色背后的蓊郁如今是满目新绿,看得我心神荡漾。腥味泥土混着雨水水汽,浑浊之后竟是澄澈之感。
  林间偶有翻动的痕迹,不是阿布穿梭其中,便是调皮顽劣的鸟雀耐不住性子,迫不及待地奔走相告——今天可出奇的是个好日子。
  我并未随着阿布一同上山去,时时刻刻紧跟着他,而是摘了片近身的荷叶,坐在山前那片空地上。此处忘了提了,山前有片荷花池,还听隔壁婶子说了,这莲花的名字可好听了,叫的是“并蒂莲”。
  花开并蒂,两生相依。
  真是好不团圆美景。虽独立于池中,却有的良人相伴。
  我托腮坐在池前,出神地看着不言不语的泽芝美人。雨润芙蕖,经受洗礼之后,红得便更红得艳丽了,在涓净的水面上,直让人觉得这艳红都开到了天边去了。微风又含过翠叶,冉冉莲花香就带到了人前。
  我合目想象着,这般得意舒心的时候就应当是两人棹舟游湖,累了就躺倒在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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