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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九天之朱鸾-第10部分

小说: 九天之朱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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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
  「待会儿再跟你解释啦!」
  没待朱鸾说完,雁太邵已经一挥手:「碧焉,你先带他们离开。」
  碧焉一声得令,才不管朱鸾有没有登上蒲团,迈开腿就跑——它总算逮到一个报复的机会。
  朱鸾来不及说什么,只好拼命追上去。

  朱鸾还有翅膀的时候,别说碧焉这样的走兽,天上没有谁比他飞得更快,然而这时候他的翅膀被封印在厚重的斗篷下面,能够靠的只有两条腿。
  而鸟儿的步行速度……可想而知了。
  所幸他一身黑衣,与凡人一样,不是那么引人注目,否则他们一行像阵风似地从乡中穿过,那些吃过晚饭出来散步的乡民若是看到这一幕,乡里可就热闹了。
  朱鸾现在的样子并不引人注目,顶多是个没见过的陌生人,但是像碧焉那样模样古怪的走兽,怎么会没有人注意呢?它就算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消失吧!
  朱鸾气喘吁吁地想要追上碧焉的速度,但不知是这家伙跑得实在太快,他追了很远,来到乡外没有人烟的地区,却仍然没有看到碧焉的踪迹。
  不可能的……那只大家伙,躲到哪里啦?
  他四处寻找,还是没有发现。
  然而凭借灵敏的听觉,朱鸾却感到自己周围有嘻嘻窃笑的声音——就在他身边,他却看不到。
  朱鸾莫名至极,刚想回身,后面却有个东西重重踢了他一脚,朱鸾咕咚栽倒在地,非常狼狈地爬起来,瞪大眼睛朝前看。
  果然在前面有一片微微闪动的蓝光,描绘出一只走兽的形状,然而却只是烟一样飘渺的身影,渐渐的才化为实物。朱鸾这才明白,雁太邵所说「碧焉会把自己藏起来的」是什么意思。
  「碧焉?」他疑惑地问了一声,「刚刚踢我的是你吧?」
  碧焉没有声音,桃宝儿的叫声却传来:「哼!不要仗着主人袒护你,就可以欺负我们!让碧焉代我惩罚一下你这只坏鸟!」
  碧焉除了跑得快以外,它还是会隐形的神奇走兽,而且连同它尾巴上所系的蒲团和小红桃都一并隐形起来。所以它这副奇怪的样子,就算从人家面前大大咧咧走过,也没人会看到。
  只要和碧焉在一起,就没人能够看到他!
  太好玩了——朱鸾把这家伙刚刚踢自己屁股的仇一下就抛到九霄云外,兴奋地跳上前去,恨不得与碧焉抱在一起,冰释前嫌,化敌为友。
  可碧焉还没把他们的恩怨忘记呢,撒腿就想跑,朱鸾已经一个纵步跳到蒲团之上。
  「唉哟——」桃宝儿一声惨叫,「你踩到我啦!」
  朱鸾已经一屁股盘腿坐下,把桃宝儿捡起来捧在手心,兴奋得直啧嘴:「我有预感,这趟旅途将会很有趣哦!」

  第八章

  接着,他们在村口碰到了雁太邵。
  月色明朗,他骑在一匹棕红色的高头大马之上,肩上背着皮囊和不知打哪儿弄来的剑,威风凛凛,书生的脸上竟然也刻划出剑客般的沧桑。
  虽然雁太邵看起来挺寒酸,但稍加打扮还是相当英伟,有着旅人独特的狂放气质和潇洒不凡,最重要的是朱鸾感觉到,近在咫尺的雁太邵身上散发着一种微妙的光芒,每当他侃侃而谈或者含蓄微笑时,这种光芒就以百倍的耀眼绽放,刺目到不能接近,让朱鸾一下与他离得好远。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朱鸾却不记得在何时、何地、和谁。
  「这匹马是从哪里来的?」
  「哦……柳乡绅家借的。」
  「借的?」朱鸾眯着眼睛,「你从他那里借了不少东西啊……」
  「可我每次出游回来,也会给他带很多东西啊!」雁太邵一挥手,说:「所以柳乡绅每次都无法拒绝我的要求,还二话不说给了我名帖!」
  「只有你的吗?」
  「唔?当然。」
  「那我还有碧焉还有小红桃呢?」
  「你们根本不是人,要什么名帖!」
  「我们不是人?那你是马戏团团长?你以为自己带着一群动物啊!」
  雁太邵呵呵直笑,「别生气,我会需要名帖,是因为我们到了留州以后需要通关的名帖,而你们只要随着碧焉一起就可以——反正又没人看得到你们。」
  朱鸾还是觉得胸闷不已,他堂堂羽神朱鸾,到了九州竟然连人的地位都不如,不但被套上这黑漆漆的衣服,屈在这窄小的蒲团之上,就连进出也没有正式的身份。
  唉……他要被人欺负到什么时候啊!
  
  碧焉的脚程真不是盖的,如驭风一般,雁太邵胯下那匹凡马连它蹄后的灰尘都构不着,他们穿过了田地,穿过了平原,也路过了一些市镇。碧焉始终都隐匿身形,挑那些比较偏僻的道路来行走,尽量避免与行人擦撞。
  但是碧焉虽然跑得快,却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它在白天会变成石头。
  这真是把朱鸾气死了。
  碧焉第一次变成石头的时候,朱鸾还在蒲团上打盹睡觉,突然觉得一道锐利的金光穿过云层直射过来,太阳升起了。
  他迷茫地眨眨眼睛,还没回过神来,就铿的一下,撞到一个坚硬的东西。
  接着蒲团掉下来,连朱鸾一起摔在地上。
  他爬起来才发现,刚刚撞到自己的是化成石头的马屁股。
  碧焉变成了石头,那么随之一切的神奇也就消失,他们不再隐形,蒲团也不再会飞,朱鸾收势不住,一头撞了上去。
  「唉哟!这该死的——」他抬起腿想要踹碧焉一脚,桃宝儿却连忙喊住他,「不要啊!这时候的碧焉虽然形为石头,但它是有意识的,被它知道你趁机报复,当心晚上它把你扔在半路上。」
  朱鸾郁闷极了,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就停在这里?」
  「那有什么办法,碧焉在白天本来就无法赶路的啊。」
  「唉,这样的脚程,加起来还没有普通的马匹快呢!」
  桃宝儿甩甩手,「反正我们总要休息的嘛。只是现在快到城里了,竟然停在这儿……」
  
  他们等了很久,雁太邵才骑着他那匹凡马姗姗来迟,一看朱鸾在原地转来转去,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他跳下马来,满不在乎地说:「碧焉又睡觉啦。」
  朱鸾脸上红肿一块,抱怨道:「它要睡觉也该打声招呼吧!一声不吭,说变就变!我还以为自己撞到墙了!」
  雁太邵忍俊不禁,「既然如此也没有办法。我们找些树枝来把碧焉盖住,然后去附近的城镇逛一逛吧。光只是赶路的话,也太枯燥无聊了。」
  朱鸾心里很着急,他这辈子从没走过这么漫长的路途——他都是靠飞的,只是觉得凡人明明只有那么短暂的生命,却把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走路上,那么还剩下多少时间来吃喝玩乐?
  唉,真郁闷,早知道我就把他们俩扔下自己飞走了,可现在也没有办法,只好闷闷不乐地跟在雁太邵后面。
  雁太邵竟然还兴趣盎然,将自己的马儿拴在一旁后,悠悠然向前走。
  站在朱鸾肩膀上的桃宝儿感慨道:「主人就是主人,任何时候都临危不惧,不慌不忙,洒脱豪放……」
  朱鸾打断他:「他是根本没心没肺,没头没脑吧!」
  
  一行人嘟嘟囔囔,走进了乐马镇。
  乐马镇地处偏僻,若不是因为此地是闻名遐迩的狩猎场,再加之有许多优良马匹可以买卖,所以才会有九州各地的商人和爱马人前来此地。
  街面上倒不算很热闹,雁太邵解释说:「五月节已经过去,若是那时候来此,乐马镇可是非常热闹的,不仅有宝马良驹,还有见都没有见过的神奇走兽,传闻会有一些神仙来这里挑选他们的坐骑呢。」
  雁太邵指着宽阔的道路两旁,分立着许多马匹,嘶声嘈杂,那些衣着华贵的凡人们站在旁边,一脸挑剔地与卖马人讨价还价。
  「切!凡间的走兽,就算再厉害也只是凡兽,既不会飞又没有神力,怎么可以给神当坐骑呢?」朱鸾根本不相信。
  「唉,连你这样都可以称为神仙了——我对神仙也没有什么期望啦。」雁太邵挖苦地笑他:「也是有穷得连马儿都没得骑的神。」
  朱鸾瞪他一眼:「那是因为我本来就有翅膀!不喜欢有只四条腿的怪物成天跟着我!」
  「可是在九州,马是最通常的代步工具啊。」
  「唉,以碧焉的这个速度,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到达南留呢?」
  「再连续走三个夜晚就可以到了。」
  「要三天那么久?」朱鸾闻言都快晕了,「我飞越九州四海,只需要一眨眼的时间!」
  雁太邵对他眨眨眼:「真的,那么厉害?你一眨眼需要多少时间?」
  「我……」
  「你一觉就可以睡上五百年咧,这一眨眼的光阴哪,少说也得……」
  雁太邵咂嘴,冷笑两声。
  「凭你一个小小凡人,也敢瞧不起我?」
  「我不是瞧不起你,只是在寻思一件事情——既然你能飞的话,为什么不自己到南留去呢?」
  「我——」
  「九州再怎么变化,也不至于让你感到生疏害怕吧?」
  「……」
  「奇怪咧!按道理说,你是凤凰皇主的弟弟,该是『皇亲国戚』吧!你只要叱喝一声,凤离城就会对你门庭大开,怎么你醒来第一件事,竟然不去找凤凰求助?而是缠着我一个小凡人?」
  雁太邵把遇到朱鸾至今的一肚子疑问全部提出,这确实是连朱鸾自己都感到好奇的问题。
  「我……呃……我……」
  「你什么?」雁太邵咄咄逼问:「就算你在凤凰皇主面前犯了什么错误,兄弟情深啊!他有什么不会原谅你的?」
  「我哪有做什么坏事!」
  「那么……你欠了凤凰的钱?」
  「噗——」朱鸾要喷血了。
  「那究竟是为什么啊?」
  朱鸾的眼神开始飘移,肚子里的心思咕噜咕噜冒起琢磨来。他不敢去见凤凰——甚至不敢飞上天怕凤凰发现——当然是因为他不能够让凤凰发现!
  凤凰是个一板一眼的假正经,他非常重视彼此的承诺,既然当初说好了朱鸾要沉睡一千年,那他就一定要沉睡一千年。即使自己的封印被莫名的力量解除,让朱鸾提前醒来,以凤凰那冥顽不灵的性子,一定会把朱鸾的头再按下去,逼他再睡五百年。
  唉,好不容易醒来,朱鸾可不想再回去睡觉,浪费他宝贵的光阴,即使是违背与凤凰之间的协定,他也不在乎——反正你答应一千年后要把九州交给我管理,那我就是未来的皇主陛下!只要不被凤凰发现,准皇主微服私访一下自己的未来国土,这有什么不对的?
  雁太邵还在用目光把朱鸾上下打量,看得后者心里发毛。
  朱鸾心想:这不识好歹的家伙,哪里知道自己正跟未来的皇主站在一起,担当着「御前侍卫」的重任,不好生伺候着,还敢对皇主的决定有所质疑,问东问西,真是不像话啊不像话!
  
  「我说雁子啊……你的碧焉睡一整天,难道我们也跟着等一天吗?」
  「嗯,如果不是碧焉的习惯,我在旅行中还真的没什么心思停下来呢,以往总是向往着大都的繁华和特色,其实路途中像乐马镇这样的小城也是颇有风味的,只是需要我们愿意驻足,用心去欣赏吧。」
  朱鸾听他有感而发的这些话,好像真的颇为享受,可自己却十分不耐烦。要知道,对于拥有永恒生命的神来说,「无聊」是个可怕的字眼,曾经有神因为无法忍受永恒的生命而自愿退出神籍,宁愿做一个只有短短数十年生命的凡人,这与自杀没什么区别。
  凡人的生活有什么乐趣?朱鸾实在想不通。若是做个贵族还好,若是做像雁太邵这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连出趟门都颇多限制,如果没有奇迹发生,那么一辈子就这么干干瘪瘪过去了,他难道不会觉得不值得吗?
  或者说,人类的生活真的有很多乐趣,只是雁太邵不懂得享受?他那所谓「奇术师」的修行,该不会是类似于苦行僧那样禁欲无求的自虐吧!
  朱鸾记得在自己沉睡之前,九州的掌权者还是人类帝王时,人间男子的生活是颇为潇洒的,虽不像帝王那般酒池肉林,纵欲狂欢,至少也是三妻四妾,美妙逍遥,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已经成家立业。为什么雁太邵都这把年纪了,别说老婆,就连个稳定的职业都没有,成天就这么漂泊。
  他越发觉得雁太邵像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咦,那不是正好和我一样?
  朱鸾在神界也素有「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美誉,大家都觉得他的存在就是为了捣蛋,巴不得朱鸾犯下一件天大的错事,一下子惹怒天帝,雷霆大怒,把他软禁起来直到天诛地灭。可朱鸾虽然总是做错事,却鲜少做坏事,不管再怎么调查他的错误都不至于定罪,谁也无法奈他如何,只好任由他肆意胡为。
  朱鸾很聪明,像他这样聪明,如果漫漫一生都正经八百地度过,那简直是比软禁还痛苦,规则是用来给那帮脑袋秀逗、顽固不化的家伙准备的。他朱鸾天纵之才,自然不应该受限制。
  朱鸾正得意洋洋地琢磨自己的心事,却感觉雁太邵在自己头发上面摸索——虽然那不是他自己的头发。
  他一把将雁太邵的手拍掉,不满地喝道:「乱摸什么?」
  「哦,我来帮你把黑色斗篷取下来。」
  不知不觉他们一行已经走到乐马镇中央的一片空地,这儿有专门为过往行人搭设的简易凉棚,因为此时游人甚少,只有朱鸾和雁太邵在棚子底下。
  「取下来做什么?你不是说我的样子会吓坏人吗?」
  雁太邵嘿嘿一笑:「我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既可以用来解闷,又可以为我们挣到买马车的钱。」
  「什么主意?有趣吗?」
  雁太邵信誓旦旦:「嗯、嗯!非常有趣!」
  说着雁太邵在朱鸾的发梢摸索一把,朱鸾觉得头皮一阵麻痛,一件黑色的斗篷就被雁太邵从他身上「撕下来」,朱鸾身上恢复了柔软的羽衣。
  雁太邵又丢给他一个面具,是个乳白色的漆底,橙红双色的条纹,表情有些诡异的小丑面具。
  朱鸾头一回看到这东西,目不转睛地盯着,放在手中转来转去地看。雁太邵却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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