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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s.w.档案ι-第27部分

小说: s.w.档案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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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步贤的神情起了变化,虽只是微微的、不够明显的刹那,徐之元还是明白,胡步贤的表情无疑在问他:你丫是男的吧?
  顾虑到这一点,徐之元赶紧解释:“我当时写完了几篇,就觉得吧,特像女性小说,就发上去了,谁能料到给不法分子利用了呢!”
  “你用的真名儿?”
  “没有哇!就怕给人知道是我泄的密,尤其给审判组知道,发表用的都是假名儿!没别的,就怕哪天电脑报废,网上还能留一底儿。组长,你说这……”
  “谁让你丫吃饱了撑的!胡写八写!”胡步贤憋着怒气,想了想,说,“照这么说,王晶偷走的那本书应该是真的抄本,后来被李元虎偷偷调换了。我撕下来的书页,应该也是那本假书上的。可惜王晶死了,那天晚上,李元虎去没去她那儿,根本死无对证了!”
  说话间,外面传进叩门声。徐之元开了门。
  外面有个科室里的人探进头来:“胡头儿,审判组的电话!”
  “什么事?”胡步贤瞥了徐之元一眼,冷着脸快步出了小会议室。
  “好像关于李元虎那案子的事儿……”
  胡步贤去接电话,几分钟后,铁青着脸回到科室。
  “胡组长?”
  杨美风首先从座位里站了起来,其余坐着的科员跟着站起身。站着的几个,全把目光投到了胡步贤身上。
  人人都看得出,事情不太对头。徐之远更是紧张到了极点。
  胡步贤叹口气,开了口:“审判组那帮废物说、他丫的说!他丫说咱们对李元虎指控证据不足,让放弃指控,除非找到把书调包的人,否则不予受理!”
  “调包的人不就立元虎自己嘛!”有明白人插了话。
  “没证据。”
  随着胡步贤这句话的落定,科室里爆发出一片叹息。没有人再说话。大家都明白,神迹管理总署又输给了S。M。事件处理厅一次。
  下午,行动科各组员个忙个的去了,除了轮到今日留守的第一组。快到下班时候,胡步贤关了电脑,对正偷偷摸摸写纪实小说的徐之元说:“给你妈打一电话,说今儿晚上值班,不回去了。”
  “啊?”徐之元扭头看向胡步贤,不理解对方的意思。
  胡步贤从抽屉里摸出一包烟,拆开了,点上一根,看向窗外:“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
  无聊的话,就该想办法让科长回来呀!如此想着的徐之元,嘴上可没胆量对组长兼实习导师的少年说不。下班后,他乖乖跟胡步贤去了两梧堂。
  月光皎洁如水。
  两梧堂古老的建筑隐在一大片凉爽的桐荫下。银色的月光从枝杈的缝隙间疏落洒落到院子的青砖地、小池塘的水面上,形成斑斑点点的光晕。
  两人的晚饭只有泡方便面,还是徐之元泡的。胡步贤除了把院子里的灯点上——只需按下电源开关即可,什么都没做。
  一吃过晚饭,两人就坐在凸向小池塘的、平整的空地上,打起了扑克。他们动真格儿的,还要输钱和赢钱。
  徐之元输了块二百了。他浑身上下就这二百块家当,好容易赢对方一把,不过才赢回十一块钱。他早不想玩了,可胡步贤不发话,他也就没敢提议。
  对面的少年对于纸牌游戏似乎也没什么兴致,始终冷着脸不发一言,只在徐之元输了的情况下,偶尔咕哝一半句:“笨死了!”
  徐之元搞不懂,赢了钱为什么还骂他,要换别人,不早该高兴得跳脚了吗?后来他猛然想起,自东郭离开以后,胡步贤就没怎么给过他好脸。
  他心里很不服气,手上不自觉第把牌狠狠甩了一下。
  一阵风突然吹来,吹乱了桌上的纸牌。伴随着这阵风,两梧堂内飘进一阵清脆的电门铃声。
  一抹碎云,遮住了头顶的月光。
  “组长?”徐之元首先看向大门口的方向,“有人来了。”
  胡步贤没说话,仅仅是从座位里慢慢站起了身。他盯着黑黢黢的、大门的方向,张大了双眼。
  又是一阵风过,吹散碎云,更明亮的月光撇洒而下,瞬间映亮少年苍白的脸。徐之元不解地看着对方,不知发生了什么,却也直起了身。
  门铃声荡彻,不久便停下来,夜又恢复死寂。可是徐之元发现,胡步贤的脸色比之前更加苍白了,他那双大大的、如同琥珀琉璃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异常憔悴;他的胸脯明显地一起一伏,越来越剧烈,仿佛心脏就要越出胸膛;他微微张着嘴,嘴唇颤抖,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一声咔哒的开门声,清晰地传来,胡步贤冷不丁地动了起来,吓了徐之元一跳。少年向着大门的方向快步走了几步,又在廊子下停住。一道细长的人影,分明扭曲着,蜿蜒进来,爬上了少年苍白的脸。
  徐之元远远看着,仅用普通人的视线看的话,看不清进来的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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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狄安娜十三律 。。。 
 
 
  S。W。档案
  狄安娜十三律
  
  一、至高无上之神慷慨赐予我们非凡力量,使我们迥异于凡夫,我们当谨怀感恩,互相尊重、友爱;我们必以己之力守护司职一方,不使其受到叛变者的侵害。
  二、凡不涉及魔法的任何残酷事,包括犯罪与战争,皆属凡夫自主生活范畴,我们不得逾权干预。
  自此条至第十条,违其一者必受审判。
  三、不以神赐予的非凡力量打破凡尘平衡、律法。
  四、不以神赐予的非凡力量妄取凡夫及一切平凡生物性命。
  五、不得亵渎神之尊严、滥用神赐予的非凡力量肆意网罗、蛊惑凡夫及一切平凡生物,使其并入我们一列。
  六、不得向凡夫及一切平凡生物泄漏神之秘密。
  七、审判必依礼仪、符合程式。
  八、惩戒必依违律轻重量定。
  九、审判者当谨记神之荣誉,善观事实、善听证言,禀执无私、以公正态度处之。
  十、受审者当泰然接受审判,不得质疑神之威严。
  十一、受审者及听审者共同质疑审判者公正时,受审者有自由申诉权。
  十二、神于必要之时赐予我们一切不辱神名、于凡夫道德底线之上的任何特权。
  十三、我们是至高无上之神洒向凡尘的怜悯之泪,于凡尘留下神的痕迹,当神需要我们、将我们召回时,我们将义无反顾,并带走我们的一切,不留下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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