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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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慈点点头,跟着他回去了。
这边文丑丑看着二人的背影,也皱眉道:“神相这是什么意思?莫不是说我家大小姐是祸水之命?”
泥菩萨已恢复成平日里眯着眼的模样,不答反问:“刚刚说在下危言耸听的可是你家的大小姐?”
文丑丑道:“那是我们帮主新收的入室弟子秦霜少爷。他说的可没错,神相,切忌祸从口出啊!”
泥菩萨露出丝微笑:“原来是这样……方才可是他将你们大小姐挡在身后了?”
文丑丑道:“还不是神相吓到了我家大小姐。”
泥菩萨丝毫无愧,反而摇头晃脑了起来:“有趣有趣……世人既已知‘一着不慎满盘输’,‘一失足成千古恨’,却反而说‘命必不可变’,可笑啊可笑。命不可妄变,变起来也不难,有时便只是多接了一句话罢了……”
文丑丑早上了十几级阶梯,见泥菩萨还站在原地颠三倒四地嘀嘀咕咕,出声催道:“神相,虽说剑圣来不了了,也不能让帮主久等,我们还是快些吧。”
那边秦霜送孔慈回了湖心小筑,自己回望霜楼呆着。
估计不多时文丑丑就要来了,要逃也逃不掉,不如乖乖待命。
果然过了一刻钟左右,文丑丑便扭了进来,挥舞着他那把镂花小扇,眉开眼笑道:“霜少爷,霜少爷,帮主召见,可是有天大的好事了呀!”
秦霜步履沉重地上了天下第一楼。
泥菩萨应该已经回去了,偌大的议事厅内灯火昏暗,只有雄霸一人负手而立,正望着挂于上方正中的一副联子:“金(咩)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铁划银钩,笔力遒劲,是雄霸亲手写的,墨迹还未干透。
听过批命才一刻钟,天下第一楼的议事厅。
此时此地,可见他有多相信。
秦霜默默地闭上眼睛。
这一年的美好时光大约是偷的,如今便要戛然而止了。
天霜拳尚未练成,面对天下会的追捕令,自己也没有多少把握能逃出生天。但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运转,被卷进去的许多人,有的千疮百孔,有的则要尸骨无存了。
“霜儿。”
秦霜抬头,正对上一双精光暴涨的狭长双目。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雄霸的声音此刻就如波澜万丈,在这议事厅中咆哮激荡:“替为师昭告下去,不管用什么方法,竭尽全力,也要为为师找到风和云!”
立即离开还是再做打算?艰难的选择也如浪潮一般,裹挟着自己,转得头昏脑胀。
“这件大事,为师便交由霜儿去做。”
秦霜一下子被浪花拍扁在沙滩上:“啊?”
雄霸斩钉截铁地布置道:“从今日起,各路线索都集于望霜楼,各部人马,都由你一手调遣。”
也就是说,届时望霜楼将成为天下会人员最多,来往最频繁的地方?而他秦霜,也就成了最忙碌的人,视线最密集的存在?
急忙道:“师父,徒儿……”
“霜儿想要扬名立万,从此开始,最是适宜。”喂,雄霸的脸上绝对还写着“不用谢”三个大字!
已经不是“走或留”的问题,而是根本走不了的现实。
秦霜深呼吸,深呼吸,最后用绳命的力气回答:“徒儿……领命。”
当日下午申时,雄霸得到剑圣的飞鸽传书,改战于九年之后。于是对泥菩萨的批命更加深信不疑。
寻找风云的榜文是秦霜亲自起草的。泥菩萨不但说了名字中有“风”有“云”,还给了确切的生辰八字。秦霜默默地抄上了,在他起草之后还要经过许多双眼睛,故意弄错什么的根本没有用。
为了尽快找到风云,榜文写了,天下会会顺应天命,不但风云会被雄霸收为入室弟子,即连提供线索者也有十万两的赏银。如此抄写了数万份,数百匹骏马在各个路口分道,将之粘贴在天下会势力范围的各个城镇,可谓声势浩大。再加上榜文的惊人内容,一时之间吸引了无数江湖人的目光。
不知是巧合,还是贪婪巨大的利润,半年之内,竟有五百余名少年被送到天山,简直是踏破了望霜楼的门槛,扰得秦霜日夜不得安宁。
终于这一日,在又一次挥退了歪瓜裂枣后,秦霜忍无可忍地拍了桌子。
底下人战战兢兢,连连道:“都是属下办事不力……”
秦霜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对他们来说是大海捞针,所以个个都不能放过。而自己知道情况却不能说。总不能说这些都不是,我们要找的一个叫聂风,一个叫步惊云,一个是长毛,一个是卷毛。电影里,泥菩萨就是泄露天机太多,后来全身长满了毒疮,痛苦不堪,可见做先知的,在这个世界没什么好下场。
他还清楚地记得,剧情是:颜盈与雄霸离开之后,聂风跟着父亲聂人王四处流浪,聂人王和雄霸还有两年后的大佛一战,是不会自己将儿子送到天下会的;至于步惊云,似乎是他爹隐瞒了他的生辰八字,所以他应该也不在送来的少年中。
秦霜私底下其实有个计较。
若是让下面的人发现了步惊云的行踪,而他家人又不愿意交出,那接下来的就是电影里的剧情:小小年纪的步惊云,眼睁睁地目睹了一场灭门的惨变。
如果命中注定步惊云一定要上天下会,那不如自己就早点将他找了出来,好避过一段祸事。所以废寝忘食地找了许多户籍、地图来看,想要先一步找出以打铁为生的步家庄的所在,好自己偷偷地去游说。
可惜半年来毫无所获,找到的步家庄要么是卖布的,要么是个地主,有的远在海边,有的已经没落,还有一处,竟在中原的无双城中。无双城如今和天下会一样也是声势显赫,隐隐有两虎相争之势,天下会再怎么嚣张,也不大会直接跑到人家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
这些和谁都不好说,只能留在心里叹息罢了。
14、步惊云即将出场
又是一日夕阳西下,秦霜到三分校场时,正见得一群人站在解剑碑处,身上佩戴了刀剑,像是要等人一起下山。不一会儿,就有两人从中枢塔的方向而来,一人胸前吊着个蝙蝠的挂饰,一人额上画了个鹰头图案。
秦霜不禁大吃一惊,那二人的穿着随意,不是天下会的惯常服饰,应该就是直属于雄霸的杀手。虽然他以前从没见过,但一个蝙蝠挂饰,一个鹰头图案,正与电影里的杀手蝙蝠和麻鹰相符,这个几率,很难是巧合。
秦霜记得清楚,将步惊云全家灭门的人马正是以这二人为首的!
还未来得及思量清楚,就忍不住过去喊道:“等等!”
见是秦霜,那带了蝙蝠挂饰的人颇为客气地抱了抱拳:“霜少爷,我们几个奉帮主之命,有要事要下山,不知霜少爷有何吩咐?”
“我……奇怪了,我在这里一年有余,还未见过二位,二位怎么就知道我是谁?”
那带着蝙蝠挂饰的人笑笑:“霜少爷是帮主唯一的入室弟子,天下会的大师兄,谁人不知?在下蝙蝠,这是我结义兄弟麻鹰。我们哥俩只是无名小辈,霜少爷身份尊贵,不知道也是寻常。”
秦霜心里一紧,果然是你们!
勉强镇定下来,又问道:“那可否好奇一问,二位是要做什么要事去呢?”
那蝙蝠答道:“我们几个是要去霍家庄……”
霍家庄?莫非是支线任务?
可秦霜这口气还没喘完,那麻鹰压低了声音道:“帮主让我们去取一把绝世好剑!”
不由得猛烈地咳嗽起来。
绝世好剑?那不是和火麟剑、雪饮刀齐名的神兵吗?更重要的是,这不就是步惊云家传的宝剑吗?
在电影里,步惊云的爹是个打铁匠,不知怎么的因缘际会,竟然打出了一把绝世好剑。做体力劳动的人民没什么文化,干脆也不给这剑另外取名,就叫做绝世好剑。可俗语云“财不外露”,一把在名字上就贴了“神器”标签的剑自然泄露了风声,引来了无数觊觎者。
雄霸喜好收藏神兵,尤其是剑,自然不会放过,于是派人灭了步家庄,将步惊云和绝世好剑一同带上了天下会,绝世好剑就此埋于剑冢。后来风云际会,在剑冢对战雄霸时,步惊云受了伤,血流到剑上,竟将剑开了锋。最后二人打败了雄霸,手牵手地下了天下第一楼。
这些剧情如爆竹般在脑内一一炸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步家庄成了霍家庄,但是绝世好剑的所在之地,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去看看。
平静了心绪道:“绝世好剑?这名字倒稀奇,不知我能否跟去一起开个眼?”
蝙蝠尚未说什么,他身后便有一个人冷笑道:“霜少爷这又是要多管闲事了么?”看过去,正是章乙。
秦霜知道之前与他已经是撕破了脸皮,现在多说也无益了。看看众人,只带了武器,但都没有带装粮食银两的包裹,想来霍家庄就在不远处。问道:“敢问霍家庄在何处?若是诸位不便,我也可自己去。”
蝙蝠为难道:“不远,就在出了天荫城的官道旁。帮主吩咐,即刻下山,明天天亮时分就回来……霜少爷一定要跟来?”
秦霜点头:“抱歉,我非去不可。”
章乙道:“走吧,还等什么,等着他用‘入室大弟子’的名头压着咱们带他去么?”
下到山下,天已经全黑了。
天山脚下就是天荫城,天荫天荫,取“得到天下会的荫蔽”之意,也暗含着天下会乃是上天的赞颂。随着天下会势力渐长,天荫城也成了与无双城那种百年之城齐名的大城。
城中百姓日落而息,眼下路上已看不见行人。
秦霜跟着这行人来到驿站,见到各色马匹,一时觉得眼花缭乱。他在现代社会都没见过活马,穿越过来后,也顶多是攒了一些骑马的经验而已,但若要论挑选马匹,则毫无头绪了。
犹疑间,众人都已经牵了马,出了驿站各自骑了。那章乙看看秦霜,道:“霜少爷还没寻到合适的坐骑?那我们可要先行一步了。”
这时麻鹰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了,只道:“这马性子不烈。”秦霜大喜,与他道了谢,便翻身坐上了。
确实这匹枣红马十分温驯,一路骑得非常稳。
可是等穿过整座天荫城,快到城门的时候,它就停下,连一步都不动了。秦霜拽着缰绳拉它,它干脆把四脚一横,趴在地上不起来了。
众人等了片刻,见不能再前进,便有些不耐烦了。
蝙蝠与麻鹰对视一眼,道:“霜少爷,我们重任在身,不能耽搁,况且霜少爷千金之体,去了也是不便。不如就在此等候,等属下完了事再回来接霜少爷一同回去吧。”
什么叫“重任在身”,根本就是去杀人放火!自己原先执意要跟来,怕是已经引起了众人的怀疑,所以麻鹰才会弄匹有问题的马给自己。其他的也都是懂行的人,既然没有一个人出声提醒,便是一起约好了,要将自己留在半路上了。
秦霜双拳紧握,想着能不能将那麻鹰揍下来自己上马,但多对一,自己这边毫无胜算不说,还会摊上阻挠雄霸大事的罪名。
蝙蝠见他不答,掉转了马头道:“霜少爷就稍等吧。”说罢领着众人飞骑而去,很快连马蹄声都听不到了。
这里是天荫城的南门,和原先的驿站已经相距遥远,再回去换马也来不及了。
现在要做什么?在这枯等?等那些人去杀人放火完了,再带着满心恨意的步惊云回来,做自己的师弟?
若是早早地远走高飞,风云什么的都与自己无关。但现在身在局中,明知道要发生什么惨剧,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视而不见……
那究竟该怎么办?满心的自责和茫然。
夏日夜色中沉睡着的街道,一丝风也没有。远处有一两盏灯笼,幽微的光芒,照着一个巨大的黑影渐渐靠近秦霜。
秦霜猛一回头,就看到一张马脸。
咦?不对,这分明就是马的脸!
一匹马就这样沿着无人的街道走到了秦霜的面前。
那马全身洁白,比一般的马都要高大,但是身上光溜溜的既无马鞍也无笼头,方才没有听到“得得”声,看来连马蹄铁都没打。
它就这样默默地走到了秦霜面前,与他四目相对了一会,然后头朝着城门的方向站定,就差说一声“来骑我吧”。
秦霜回过神,欢喜道:“你是来帮我的?”一面说一面想伸手摸摸马头,白马却把头别开了,打了个响鼻,很是不屑的模样。
秦霜疑惑:“你不屑让我摸,却肯让我骑?”
白马的头还是别在一边,只抖了抖耳朵,似乎在肯定秦霜的话。
看来还是一匹懂人言的马。
秦霜猜测道:“莫非……是你的主人让你来的?”
白马听到“主人”,回过头,又抖抖耳朵。
“出城官道旁的霍家庄,你愿意去么?”
抖耳朵。
“好!”秦霜抓住马鬃,飞身上马,向四周抱拳,朗声道:“虽不知阁下是谁,但阁下肯出手相助,在下感激不尽!”
他一坐稳,那马便足下生风地出了天荫城,直往霍家庄的方向奔去。
秦霜只觉得双耳边尽是呼啸声,知道马速极快,当下伏低身子,紧紧地抱住马脖子。
“我一定会赶到的!步惊云,你等着我!”
沿着城外的官道不知走了多少里,马速渐缓。秦霜抬起头,不远处一座类似于四合院的庄子,青色院墙,大门正敞开着,门内透出的火光照亮了门上的匾额,赫然就是“霍家庄”。
门前站了一个人把守,秦霜认得就是蝙蝠带的下属之一。
庄前长了一棵榕树,树干极粗,枝叶遮天蔽日。那白马就藏身到榕树后把秦霜放下,自己默默地走了。
秦霜立即飞奔至庄前,那下属见到他吃了一惊。
秦霜全不顾他,径直冲了进去。
四处都点了火把,热气扑面,汗味、煤味、焦糊味刺鼻,但透过这些气味直冲上脑的是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