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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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尊以上,地位崇高,很少再会集体行动,他们都会藏在什么地方,等到危险的时候才会出现,以显示他们的地位。
李淳无语,“……”
“我也要早日成为剑尊!”
……
“风魔齐已经败了。”
飞香城中,乱红楼之上,燕一一席地而坐,面前放着一个放光的白色瓷碗,瓷碗之中,盛满了琥珀色的酒浆,香气袭人。
她听到了这个消息,并未动容,只是轻轻地点点头。
在燕一一的下首,一个绝美的红衣女子也随意的坐着,露出光裸的小腿,脸色倒是有几分吃惊。
“这么快?”
风魔齐在怒江之上堵截太子先锋营,最多不过过去两个时辰。
算上消息传过来的时间,也就是说他和潜水船的溃败,甚至没有超过半个时辰。
“风魔统领与神将李淳在怒江上激战,斩天三刀被人所破,点破咽喉而死,总共不过一盏茶功夫。”
斥候惊惶地报告,风魔齐在他们眼中简直如神魔一般,想不到这么轻易地被杀死。
燕一一的拳头一紧,脸上露出一丝异色。
“比我想象的更强……”
经过凤鸣山一役,燕一一可以猜得出来李淳的实力必然会突飞猛进,突破十三级也在他意料之中。
但是他竟然能够几十招之内杀风魔齐,这就出乎她意料之外了。
风魔齐有巨大的力量,斩天三刀,更是一往无前的刀法。
如果说李淳在他施展斩天三刀之后,找出破绽反击杀死了他,燕一一还更容易理解,但他竟然是正面击破风魔齐的刀法,然后将他杀死!
这也就是说,他的剑法提高到了一个更强的境界!
“真是没想到……”
在刚刚入京的时候,燕一一还可以用俯视的眼光看着李淳,这时候,却已经要开始抬起头看这位神将!
“厉害啊!”
红衣女子兴奋地一拍地板,光着脚丫跳了起来。
“他到飞香城来,我一定得好好招待,让他死得美不胜收!”
第四百八十六章 飞香城
渡江一役完毕。
东夷人大败,溃不成军。
事实上东夷人少,本来就不能占据要塞正面防御,风魔齐率领三百水军,以潜水船突袭,潜水船破,风魔齐死,这就至少损失了七成的东夷人。
剩下三成,不满百人,凫水而逃,在先锋营的弓箭之下,至少又死了一大半。
最后能够逃过一劫,趁着黑暗躲起来的,最多不过十几人而已。
“郑立,雷凌,你们两个各率领百人马队,沿路追索东夷人,若是他们逃回灵州倒也罢了,有溃散者,不许逃过一个!”
太子不急于收束部队,却是厉声地先发布了命令!
“是!”
他手下的两名部将率领未曾渡江和已经渡江的骑兵,沿江搜索,雷厉风行地去了。
东夷人生性凶残,他们若是逃回去,那倒不用管,太子出征的消息明文天下,瞒不了人。
但若是他们沿江逃窜,却是当地居民的噩梦。
这些溃兵是没有人性的,必须全部剿除才是。
“太子果然是慈悲心肠。”
李淳略微一想,也明白了太子的意思,微微点头。
“少死一人,就少一个破碎的家庭,我帝国也就少一点动乱的根基……”
太子叹了口气,遥望天边,苦笑不已。
如今天下大乱已经是定局,末法时代,更是让人绝望,他拼了命的延续国运,就是希望天下太平。
但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无论是怎样的战争,都会引起动荡,对老百姓的损害也是无可想像。
他也只能够走一步算一步,只看眼前,凡是能够做的一点小事,都认真地去做好。
“太子不必灰心,人定胜天,有太子这份苦心,天下安定,必非梦想。”
李淳也叹了口气,对太子的执着甚为佩服。
太子生在皇家,从小就知道这弥天世界帝国是他的,所以小心翼翼兢兢业业,以天下为己任。
这种人,李淳是敬佩的。
可惜,他是做不到这一点。
尤其是在弥天世界。
不管怎么样,他到这个世界只有三四年,总还有一种疏离感,仿佛亦真亦幻,睁开眼睛有可能就是一场梦。
或者说,原本让他与这个世界有最深羁绊的妹妹颜火儿,又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虽然他也不愿意让弥天世界陷入末日,但他不可能像太子那么投入。
“拯救苍生,救民于水火,让天下太平,当然都是大好事。”
“但是……不是我的剑道啊……”
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总是有限的。
李淳知道,他并不是挥剑为苍生之人,从二十一世纪的地球而来,他难免有些小自私,小拜金。
虽然这三四年来,勤习剑道,但他终究不是那种剑侠。
“其实我的心愿很简单,无非是没有人打得过我,让我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最好还要长生不老,然后……让亲人朋友都留在身边……”
他的愿望很朴素,也非常的世俗。
有的时候,李淳会怀疑这对不对。
不过,他是个很执拗的人,基本上只要认定的事情,就很难扭转。
至于到底对不对,至少等做好以后再说。
当你到那一步的时候,或许就知道对不对了。
“少爷,你在想什么,开拔了!”
吉祥轻轻地扯了扯李淳的袖子,李淳这才从遐想之中醒来,瞧见太子已经拉了队伍,重建了浮桥,哗啦啦地过了江,开始朝着前方前进。
“现在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天都黑了!”→··书·¤·网←
渡江花了很长的功夫,如今天色已经黑暗一片,只有繁星闪烁,带着清冷而微弱的光辉。
“飞香城。”
太子挤眉弄眼。
“号称江南最风流妩媚的城市。”
他顿了一顿,微微而笑,“本来作为太子,大概我一辈子都没机会踏入飞香城半步。”
太子为未来的储君,掌控天下,怎么能出入这种声色犬马之地?
当了皇帝,更是有一大帮大臣会以死劝谏,绝不会让他走进这种地方。
但现在打仗。
渡江之后,飞香城是唯一的可以驻扎之地。
太子就算不愿意,也不可能不进飞香城。
再说这世界上,就没有男人不愿意进飞香城。
……
飞香城。
妩媚风流,天下第一。
这是红尘中第一等富贵之地,十丈软红尘,消磨英雄骨,滔滔运河南下,不知道断送了多少江山。
怒江与运河交汇之处,就是这一座古城。
城外古寺钟声悠扬,却掩盖不了城中那软侬甜腻的靡靡之音。
英雄到此,止步不前。
这里有最烈的酒,最好的厨子,最雅致的风景。
——还有最美的女人。
“人人都说飞香好,游人只合飞香老。”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一曲新词,唱尽了飞香城的魔力。
末世之时,群魔乱舞,让这座古老的城市,更是有了一种迷幻的色彩。
即使是东夷人,也未曾攻破这座城池。
不知道是因为做不到,还是舍不得。
素盏元平的东夷大军,只在飞香城前转了个圈,很快就返回了灵州。
所以即使江南大乱,这里已然是夜夜笙歌。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太子的三千先锋营,看见了飞香城低矮的青砖城墙,也瞧见了其中的万家灯火。
不夜城。
如果说弥天世界有一座不夜城的话,那就只有飞香城。
远远传来歌女如泣如诉的曲声,就连空气中,都充满了柔软的香味。
“我觉得……”
李淳吐了吐舌头,“我们还是不要进城为好,太子,你觉得这三千先锋营,进了城之后,还能有多少战斗力?”
即使是李淳,也难免心生绮念,何况是这些将士。
要是让他们在城中住上一宿,只怕有很多人第二天一早就不肯走了吧?
到那时候可如何是好?
“不错。”
太子用力地点了点头,“先锋营在城外扎营,不过……”
他突然又露出一副贼忒嘻嘻的笑容。
“李卿与孤两个,是非进城不可的!”
“啊?”
吉祥张大了嘴巴,几乎能够塞进一个苹果。
“太子,没想到你是个好色之徒!”
第四百八十七章 最高档的秦楼
“噗!”
太子被吉祥之言说得苦笑不得,只能连连摇头,跟李淳解释。
他们要进入飞香城,目标当然不是窃玉偷香,也不是依红偎绿,而是要得到东夷人的情报。
“飞香城中,其实是大江以南消息最灵通之地。”
太子点了点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一点,以免再被吉祥误会。
事实上,说飞香城是整个弥天世界消息的集散地也不为过。
这里到处是秦楼楚馆,青楼之中的消息,总是散播最快的。
而各种势力,也都会拍出密探,在这种地方不断地打探最新的情报。
太子当然也有密探安排在飞香城。
就像东夷人也有密探在飞香城一样,所以他们选择了不动这座最温柔的城市,大约也有这个原因在。
如果毁了飞香城,只怕东夷人在大陆上真的会变得两眼一抹黑,得不到任何消息。
素盏元平雄才伟略,当然不会犯这个错误。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就趁机进去见识见识吧……”
李淳倒是毫不在意,连连点头,看起来对飞香城很感兴趣的样子,吉祥哼了一声,拧了拧他的胳膊,却是一点儿都不痛。
“这个么,见识总是要见识的。”
太子看看吉祥,摸了摸鼻子,露出尴尬的表情,嘿嘿而笑。
逢场作戏,在所难免。
这里是真正的风流之地。
太子、李淳和女扮男装的吉祥三人刚刚踏入城门,就被无数的妖艳女子围在中间。
“哎哟……三位是第一次来飞香城吧!”
“远道而来,辛苦了!”
“快到我家去坐坐休息休息!”
“我家临街沿水,景致最好,公子来我家才是!”
太子狼狈不堪地拨开人群,保护着李淳和吉祥钻了出来,心有余悸地擦了把冷汗。
“真是温柔乡英雄冢,消受不起啊!”
李淳哈哈大笑,摇头不止。
他虽然比太子年轻,但倒是从容许多,那些女子反而不敢过分撩拨他。
——大概是因为杀人多了,身上也有一种所谓神将的杀气了吧。
“太子,你要是被拖进去了,那我可不管啊!”
“少胡说八道!”
太子干笑摇头,指了指前面依水而建的一处楼阁。
“我们要去的是乱红楼,可比这些庸脂俗粉好多了,我怎么也不可能在这儿就失足啊!”
“乱红楼?”
李淳抬起头,瞧着那雅致的亭台,耳边听到吴侬软语的轻唱,箫声呜咽,恍若天籁。
“这是飞香城中最好的几座青楼之一。”
太子点了点头,“我们的卧底,就在那边与我们约见。”
他闭上了眼睛,摇头叹息不已,“听说乱红楼中的桃三十娘是绝色美人,又有番邦血统,行事与弥天世界女子截然不同,别是一番风味……”
“停停停停!”
看太子一副陶醉的模样,李淳赶紧给他叫停。
“你到底是来见卧底的还是来逛窑子的?”
“见卧底……”
“那就没别想这些有的没的,赶紧带路!”
李淳也不对他客气,推搡着太子,挤过拥挤的人潮,沿着河岸,一路向着飞香城最繁华之处而行。
走到乱红楼的跟前,这才发现这一座楼阁,并不是起在水边,而是根本就坐落在水上。
在楼阁的下缘,巧妙地建了一个拱形,月色倒映在水面上,涟漪泛起,曼妙无方。
楼阁之上,挂着一副金字的招牌。
“乱红楼!”
太子顶了顶李淳的肩膀,“当代书法大家陈三变的手迹……啧啧,值钱货啊!”
弥天世界,最钟爱这些雅物,书法也是大受欢迎的艺术。
一代书法大家,受欢迎程度只怕与顶级的剑客也不相伯仲。
“不认识……”
李淳只能摇头。
他对这些东西,实在是没什么鉴赏能力,太子鄙夷地瞧了他一眼,一晃三摇的走到了乱红楼门口。
老鸨有眼色的迎了上来。
这种高档的青楼,自然不会像路边那些小店那么咋咋呼呼,老鸨倒像是个中年贵妇,眉梢眼角,尽是风情,打起招呼来也是大方得体。
“两位公子倒是眼生,如今天色已晚,飞香城的景色到此也已经开始由盛转衰,不如到我楼上喝杯水酒?”
太子对着李淳挤了挤眼睛,意思是你看人家一个老鸨说话都比你有水平。
李淳苦笑,咳嗽一声。
“好吧,带我们去最贵的包厢!”
反正是见卧底,太子花钱,有公款消费不浪费白不浪费。
这下子轮到太子苦笑,但也没有否认。
老鸨识得眼色,自然知道这种是真的大金主,当下殷勤地迎进门中,又请几名美人带着他们上楼入座——这几位女子环肥燕瘦已是不俗,但却只是引座之人,还没有资格在他们神百年坐下来!
“一孔窥豹,这天香楼还真不是简单的地方。”
太子叹了口气,抿了一口送上来的香茶,深吸了一口气,眼中露出惊异之色。
“这是枯流山的云泉香露,据说一年产量也不过几斤,连皇宫大内都没有进贡,想不到在这江南一座青楼喝到!”
他喝了好茶,这时候才注意到茶器的不凡,小小瓷杯,光洁温润,拿在手上对灯一照,只见微微透光,正是最优质的骨刺。
而在杯底,还有一个小小的印鉴。
“齐悟山人……”
太子再次吸一口气,连连摇头。
如果说当世最有名的剑客是白轻衣,最有名的书道大家是陈三变,那最有名的做瓷器的人即使这位齐悟山人。
才在乱红楼坐了没一会儿,就瞧见两位名人的手迹,怎叫太子不动容。
李淳对这些都不懂,所以自然毫无压力,只随手抓了桌子上一根香蕉,剥开皮吃了,只觉得软糯可口,与平日所吃大不相同,却也不放在心上。
“太子,你好歹是一国储君,有点城府好不好,不要像个乡巴佬似的……”
“嘘!”
太子赶紧把食指架到嘴边。
但这时候背后已经传来轻笑声。
“这位朋友连枯流山的云泉香露都喝得出来,怎么会是乡巴佬?”
第四百八十八章 桃三十娘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这女人的声音,像是山谷中最美妙的鸟鸣,也像是溪流的淙淙,或者是叮咚的悦耳风铃之声。
总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