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调-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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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
那姑娘应该也是刚毕业不久,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不是骂他,倒是捂住自己胸口迭声向他道歉。季楠饿得胃有点痛,又碰上这种事,眉头霎时就拧起来了,淡淡说了一句没事,转身就又往厨房去重新装水了。
从厨房回来,就看见那女孩子披了条浴巾蹲在过道边上,季楠看了她一眼,决定装作没看见。但那女孩见到季楠走过来,噌地跳起来,不好意思地笑着冲他抬起手。
女孩掌心里是一捧的起司饼干。
“不好意思,给你吃这个吧。”
她说完就把那捧饼干往季楠怀里一塞,红着脸跑回房间了。季楠这才发现,她就住在斜对间。
哦他想起来了,这女孩每天早上还会放音乐,引得隔壁的中年阿姨对她格外有意见。
季楠抱着那一捧饼干回房间了,就着泡面吃了个精光。
第二天一早,他刚打开房门,就看见那女孩准备出门,羞涩地对他笑了笑,季楠下意识地报以微笑。
第三天,第四天……
季楠发现那之后每天早晚他都会数次和那女孩偶遇,在厨房,在走道,在门口。然后他开始觉得这姑娘有点不太对劲,下意识地错开了作息时间,那女孩也很快调整着跟过来。
另一边,工作上的进展也很不顺利,试用期快过了,但他一个单子都没做成过。飞单了的Rebecca坐在他后面,成天愁眉苦脸地打着电话,季楠被她的情绪感染到,觉得整个办公室上空都被愁云惨雾笼罩了。
洪斐彬对他的骚扰也没停过,每天定时给他打两个电话,早上一个晚上一个,谈谈天气聊聊今天的日程,末了还要问一句,“小楠晚上一块吃饭吧”。
季楠一声不吭直接挂了他的电话。
这种压抑的节奏一直持续到八月底,在主管把他叫出去谈话时登至高潮。
其实主管要说什么季楠在坐下之前就已经能预料到了,但真正听到那些话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主管说得很直白,觉得他能力不够,不适合这个行业。反问他自己觉得干得如何,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
一时间季楠哽住了,他不能违心地说他有多热爱这份工作,因为他根本没有丁点的心放在这上面。
他的迟疑让主管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三十出头就已经在浦东有一套近两百平复式楼的男人说,“Jim,你有想做的事,何必强迫自己做不热爱的工作。”
季楠说不出话,尴尬的盯着桌子。
主管继续说,“做不喜欢的工作,就像让你睡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一两次还能接受,往后这大半辈子都得和它相伴,想想觉得可怕么?”
季楠又想起那些灯光下画图的日日夜夜,埋头在布料堆里拾掇的岁月,以及那几个笔尖在纸上,海浪在耳边的夜晚……
现在想来,真是觉得又朦胧,又有些异样的温暖感。毕竟,那时候一颗心完完整整地在自己手上,而现在呢……他不知道把它丢哪了。
九月初,夏天尾巴还没过去,秋老虎就扑过来了。
F市,下午的太阳还是晒得人发晕,姚旭楠把泡好的牛奶送到孩子嘴边,旁边的林辙从口袋里摸了打火机出来,姚旭楠看了他一眼,林辙手摸到一半,尴尬地收回去。
“你现在就是标准奶爸的模样。”林辙笑着说。
“为人父要树立好榜样,也可以供你借鉴啊!说起来好可惜,本来还指望着你生个孩子,如果和宝宝是同性别就做兄弟,性别不同就指腹为婚。”
当了父亲的姚旭楠说话越发像唐僧,絮絮叨叨的。
“过去的事不提。”林辙勾着嘴角笑笑,从茶几上拿起个小铃鼓捏在手里玩。
“我以为你是喜欢萧小姐的。”
姚旭楠一边奶孩子一边不忘叽歪。
“嗯……?嗯。”林辙玩着铃鼓,心不在焉地应了两声。
“Jarvis,你有喜欢的人么?”姚旭楠忽然问。
“嗯……?什么?”走神的林辙忽然反应过来他在问什么,下意识地掩饰道,“我发现自从章瑞蕊给你生了个儿子之后,变得越来越婆妈了。”
姚旭楠闷笑,也不回应他的话,只接着问,“是那个人吗?”
“什么?”
“在我结婚之前你告诉我的,你也有伴了,下次带出来一起见见。但是我一次都没见过,然后你就要结婚了。”姚旭楠把奶嘴抽出来一些,拍拍孩子防止他呛到奶,“是那个人吗?让你没办法和萧小姐结婚。”
林辙的心猛地抽了一下。
他几乎都要忘记那句话了,但姚旭楠还记得。
那时候明明只是为了强撑场面不尴尬而说出来的而已,照理说也应该忘了。但此刻他提起来,那些不知道被塞在哪个盒子里的记忆哗啦啦被打开了,像潘多拉的盒子里最后被放出来的东西一样。
他忽然记起说那句话时候的心情,以及那个“伴”暗指谁。
强装出的漠不关心和他很好的谎言在顷刻间被击碎。
他的手发冷,一时间想不起那个人的名字,连面容都是模糊的,但是却想起了他的气味,似乎一下靠得很近,就贴着他的手,让他忍不住想去握住,一下又好像离得很远,远到几乎要闻不见。
他的脸色很难看,难看得就像是那天晚上站在厨房里吃一整个冰芒果吃到肠胃炎一样。
“Jarvis?”见他脸色发白,姚旭楠有些不安地开口喊他。
“嗯?”林辙反应过来,勉强笑笑,说,“那个人是谁……我都忘了。不过是那段时间寂寞而已,早都分开了。”
姚旭楠没说话,只是拍拍自己的儿子,对他露出温柔的笑。
林辙看看表,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明天的飞机回T市。”
姚旭楠抱着儿子送他到门口,“之前瑞瑞坐月子你派厨子送的汤什么的,我们还没谢你。”
林辙笑了笑说,“算了吧,章瑞蕊她不知道哪跟我那么大仇,见我就吹胡子瞪眼的别说我指望她谢我了。你的事我能帮的都顺手,已经习惯了。”
“malice没说一声就走了,她对这件事很在意,不知怎么的就迁怒你了。如果malice有机会回来,告诉我一声,让他们见见吧。也不知道两个人起了什么冲突,年初那段时间,瑞瑞差点抑郁。”
听到那个名字,林辙恍惚了瞬间,又很快反应过来,笑着说,“好,如果能联系上他,我通知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滚回家所以今天早点更新了 = =。
话说这文写完之后我想连同牢和血肉之花(JJ木有发)去淘宝印粗来自己收藏,有人会想要么我就随口说一句= =JJ好坑爹定制还要签约作者。
☆、第 69 章
十月,上海的天气开始转凉了。
“附近新开了一家店,晚上去?”
问这话的时候Adam正陪着季楠在做推举,季楠本来呼吸很均匀,被他这样忽然推不起来了。
Adam笑着帮了他一把,季楠坐起来,从他手里接过毛巾擦了把汗,拧着眉说,“是谁说的健身期间要合理控制饮食的。”
Adam笑笑说,“有我陪着,还怕吃的不合理么?”
“那也是,”季楠扭扭脖子,问道,“什么店?”
“叫‘芒季’,现在在试营阶段,Bill给我的邀请函。”
听到洪斐彬的名字,季楠冷哼一声,说,“洪斐彬给的邀请函,我总觉得不是什么好店,别是黑店吧?!”
Adam笑说,“芒季是最近半年才红起来的店,完全是靠口碑传播,所以应该还不错。”
“吃什么的?”季楠漫不经心地问。
“芒果的季节,你说呢?”
季楠听到“芒果”两个字眼睛都亮了起来,先前一本正经绷着的嘴角微微露出点笑,语气却还是一副不急不缓地说,“那我勉为其难地去一下好了。”
芒季开在黄浦江边上,吃着饭抬抬眼皮就能看见江水。
季楠在健身房洗漱过后跟着Adam驱车赶过去,恰好遇上饭点。门口排了长龙的队,人来人往的流速很快。
季楠不解地问,“不是说还在试营,怎么那么多人排队?”
“在正式营业之前,他们每天有半小时的甜品试吃,我们恰好赶上了吧。这边走。”
Adam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拉着季楠往正门走进去。门边站了四位衣着统一的侍者,身高相同,身材比例都相似,Adam出示了邀请卡,就有一名侍者自我介绍后领着两个人走进去。
餐厅有两层,一楼面积有500平米左右,主要是4~8人的方桌和小沙发,二楼因为有露台,所以可用面积更小了些,除了几个VIP间外,其余的都是二人位。餐厅的装潢用了白,黄,青三个颜色做主色调,整体看上去有种格外清爽的感觉。
芒季,果然是名副其实的芒果的季节啊。
季楠一边上到二楼的二人位,一边心里这样想。
二人位的座椅都是秋千,皆为金属质感,上面缠了翠绿的藤蔓和零星的花朵,季楠惊讶地发现藤蔓和花竟然不是他以为的假货。
“这成本多高啊……资本主义的餐厅!”
坐定后,季楠土包子一般地对着Adam感叹,后者对他宽容地报以微笑。
两个人坐在二楼半弧形的露台边上,微微一侧脸就能看见黄浦江,远处是外滩霓虹闪烁的灯光。
因为是试营期,拿得到邀请卡的人不多,所以整个餐厅都感觉空荡荡的。二楼大厅里零散地坐了三四桌人,而露台上除了季楠一桌之外,只有一个男人背对着他们独自坐在角落抽烟,背影看起来落寞而瘦削。
落座没一会儿,菜就一道道地上来了。因为是试营,同时也是特色,芒季的菜品都是单人小份地呈上来,分量不多,客户喜欢便多点一份,不符合口味的就撤下去,每周厨房都会对菜单进行筛检评估,那些品尝量很少的菜品会被替换成其他新产品。
虽然菜很小份,但因为试营不给菜单,而是把菜品系数上一遍,种类实在是太多,没一会儿就摆满了桌子。季楠刚运动完,恰好到了饿极的时候,没一会儿就扒完了一小碟芒果饭,在快把盘子都咽下去之后,才后知后觉发现好吃得能让他把舌头给吞下去。
这一段他可算是敞开了吃,也不管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的比例了,东一筷子西一筷子的把面前的小碟全风卷残云地扫干净了。侍者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很快就撤走了那些空了的盘子,又很快上了别的菜品。
季楠放下筷子擦擦嘴,喝一口芒果调的低度数鸡尾酒‘呢喃’,冲Adam笑说,“难得洪斐彬在我面前能当回好人,芒季真的挺好吃的。”
Adam笑着说,“明明是我推荐的好吧,Bill只是顺手给了邀请卡而已。”
季楠白他一眼,刚想说话,就听见大厅里传来拨动吉他弦的声音,一段低低的solo过去之后,略哑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来,声调明明很低,却好像每个音符都砸在人胸口上。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
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
让人轻轻地唱著淡淡地记著
就算终於忘了也值了
坐在露台角落的男人在歌声中站起身来,捻熄了手里的烟,端起桌上的杯子转过身来。
季楠被歌手唱得胸口闷痛,深吸一口气把视线从大厅拉回到露台上,正巧对上转身往这边走的男人。
乐声到了第一个副歌部分,吉他声混着歌手沙哑的嗓音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喋喋不休再也唤不回温柔
为何记不得上一次是谁给的拥抱
在什麼时候
季楠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不然为什么会在这种资本家吃饭的地方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唱的一首老歌听到视野都糊了,眼前摇摇晃晃地冒出来一个他不想再见到的人。
是不想见,还是不敢见?
其实他也不知道了。
只是在梦里,还是时常会见到的,从一开始面容清晰到愈趋模糊,他总是在梦里骂他,拿枕头砸他,扑到他身上去和他打架,但那人总是笑,被骂也不还口,被打也没有一丝挣扎,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他笑,一次次把他从梦里给笑醒了。
醒了之后,季楠也觉得自己挺可笑的。
其实林辙一开始并不想来上海。
他总是在T市呆着,就算偶尔去F市出差,看看姚旭楠和他的孩子,也是两三天就回去了。洪斐彬一早就离开T市去了上海做生意,最近一直打电话邀请他去上海,被他软硬兼施地催促了许久,又恰逢手底下新开的餐饮店上海店开业试营,他于是就答应了洪斐彬的邀约。
没想到刚到上海,就被洪斐彬放鸽子。
晚上他坐在露台上是在等洪斐彬,不想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打他电话总是在通话中的状态,手边‘呢喃’杯子都放了三四个了。
驻唱歌手是上海店店长从某个古城的小酒吧里找来的,嗓音低哑倒是十分适合唱李宗盛的歌。他唱了没两句,林辙就觉得心里不太舒服,站起身来准备回酒店。
然后他就穿越似的看到了季楠。
一边歌手还在唱着“还未如愿见著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他整个脑袋嗡了一下,扫了一眼季楠桌子上的‘呢喃’,下意识地把握着杯子的手往身后藏。
两个人沉默地面无表情地对视着,歌手声嘶力竭地一遍遍重复着副歌部分。
Adam的位置背对着林辙,他忽然站起身来,对季楠笑笑说,“我去卫生间。”
季楠还没反应过来,Adam就转身走进大厅。
整个露台上就剩他们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两个人都神色复杂,脸色苍白。
一阵吉他的低音过去,曲子终了。
林辙如大梦初醒般晃了晃神,径直走过去在季楠面前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如尿崩,最近饱受论文、工作、老鼠、offer的折磨= =等到了四月……我回了学校……就会好点了吧……给我点反馈我才能打起精神来写文啊!快激励我啊!
☆、第 70 章
“小楠。”
林辙勉强地笑了笑,开口唤他。
季楠在一瞬间脑海中滚过无数个逃开的念头,甚至想回一句“先生你认错人了”。但最后,他一张嘴却是问,“你脚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