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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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子狐!你大爷的偷偷摸摸躲着算什么英雄好汉!有种就出来我们决一死战!”
我‘腾’地站起来指着屋顶上的夜空。只有树枝上的乌鸦“嘎嘎”叫了几声作为回答。
“夜子狐是什么人?”身后传来火夕渊的声音。
我憋着嘴闷闷不乐地说:“欠我钱的人。”
“悟空,潘冬子,夜子狐,有意思有意思,你的生活真是多姿多彩啊。”
“你羡慕?”
火夕渊一下子被我问住,不知如何作答。
我拍拍他的肩膀,摆出一副很拽很屌的样子:“以后就跟着姐姐我混吧,包你也日日多姿多彩哈。”
哼,想和我斗,再去修炼500年吧。说完大摇大摆神气十足地迈开步子。
“喂,你站住,”火夕渊倒也不恼我,“你的名字?”
我看看水房,又看看自己一身的碳灰。好!既然都到这里做了烧火的小丫头,那么干脆。。.
“你听好了,我可只说一遍,”我学着李小龙用手指擦了下鼻头,“我叫——
方、排、风!”
………………背景音乐响起杨家将主题曲的分割线……
“排风,排风,快醒醒!”小花的声音。
我翻了个身,依旧呈大字型贴在床上:“什么排风,谁是排风啊?”
小花在一旁捏了把汗:“你是不是睡糊涂了,连自己名字都不认得了。”
哦,想起来了,昨夜和火夕渊的对话正好被赶来找我的小花听到了。唉,原本是想捉弄捉弄火夕渊的wωw奇Qisuu書com网,现在不得不改名换姓从头做人了。
“起来啦,我们要在公主睡醒前把早饭准备好呢。”
小花催促得比我家的闹钟还要勤快,隔三秒就推我一下,我被折腾得实在够呛,只好万分不情愿地离开了温暖的床铺。
“对了,排风,今夜姐妹们约了一起去逛夜市。明日就要启程去西北边塞了,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小花的语气里,满是伤感。
“我们要去的地方很远吗?”
“远,”小花说,“出了上河村至少要走上大半个月才能到呢。”
“难道你们就没想过逃跑?”
“逃跑?”小花睁大眼睛看着我,“公主待我们那么好,公主去哪里,我们就跟去哪里。”
得得,可怜的丫头被封建奴隶思想彻底洗脑了。于是我开始跟她说人有人权,妖有妖权,人妖也应该有人妖的权利。
小花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什么是人妖?”
我表情严肃,振振有词:“在我的世界里,有一个高僧提出了一个轰动世界的学说,他说‘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人妖就是人妖他妈生的。”看到小花更加的一脸不解,我叹了口气,“唉,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会慢慢明白啦。”
于是,这次谈话后,我在小花眼里俨然成了侍女里面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百事通,甚至还拥有了一群自己的铁杆粉丝。
火朝绯用过早餐后就和她那个弟弟一起去前厅拜见胡老爷了。我终于偷得半日清闲,于是沿着花园的池子散步,竟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书房。
被抛弃的地方,呜呜,伤心地啊。
正想离开,却听见里面有响声发出。是他?!我心里一阵狂喜,想都没想便破门而入。
“是你?”火夕渊似乎被吓了一跳,表情怪异地看着我。
我沉着脸,一语不发地走到他面前。伸出手牢牢抓住他的裤腰带。
“带我走。”
声音竟然在颤抖。
火夕渊笑得很是尴尬:“明,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的。你;呃。。。你先放手。”他指了指裤腰带。
“不放,”我抬起头看着他那张伪装得近乎完美的脸,早已满眼泪花,“这次死也不放!”
笑容在他的脸上瞬间凝固,残留在嘴角的弧度渐渐消逝,红色瞳孔里透出隐约流动的光影。
他伸出手,正想拭去我脸上的泪水,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哟~我说少主怎么去了半天还没回来,原来是在这里和人幽会呢。”
我灵敏的嗅觉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火夕渊将目光从我脸上移走:“十九姨太?”
“老爷和公主还在前厅等着你呢,少主的东西可找到了没?”
火夕渊随即在书桌上翻了几翻,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一块黑黑的东西:“果然在这,前日来这里练字时,忘记把这块墨宝拿走了。”
我猛地抬起头:“你识字?”
十九姨太讪讪地走过来:“笑话,堂堂赤沙族的传人,岂有不识字的?”
我哆嗦着抓住火夕渊的手,指着墙上的一副字,颤声问到:“你告诉我,上面写的什么?”
火夕渊皱了皱眉,缓缓回答:“是个‘礼’字。”
我呆住,然后一把甩开他,撞飞十九姨太,夺门而出。
糗大了糗大了,冲动是魔鬼呀!苍天啊!大地啊!我的处女告白;竟然搞错对象鸟!
……………………………………………冲动对魔鬼说哥们咱俩喝一杯去庆祝庆祝吧的分割线……………………………………………
一个下午,我都有气无力,灰头土脸,见到火夕渊便低头看鞋子,恨不得地上裂条缝好让我钻进去。火朝绯让我劈柴我就劈柴让我烧水我就烧水,甚至她让我跳河我也心甘情愿地去跳了。
就这样悲悲戚戚地送走了日落,迎来了月升。
“唉,小花啊,”我坐在窗边,用手撑着下巴,“如果你对着一个不喜欢的人告白了怎么办啊?”
小花认真的想了想:“你的问题好奇怪,哪会人有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告白呢?”
我抬头看月光,一脸无奈:“那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
小花拍手大笑:“那这个人一定是个傻瓜,哦不,是个疯子。”
我一脸黑线,果真是童言无忌啊。
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一定是阿柳她们找我们去夜市呢”小花边说边去开门。
几个小丫头叽叽喳喳了一阵,过来硬是把我也拖了出去。
我耷拉着脑袋跟在她们后面,夜市里灯火灿烂,路边的摊贩忙着吆喝,街头的小食店飘来阵阵香味。而我却无心去玩赏这些。
现在跑掉,应该不会被发现吧。我看着小花她们的背影,犹豫不决。不行,我现在走,这几个小丫头回去如何向火朝绯交待?
“嘻嘻,有好玩的也不叫上我,太不够意思了。”
一团红影闪到我身边,依旧是火夕渊那张让阴魂不散的脸。
我转过头懒得理他,心里骂到,你丫难道是跟屁虫投胎的吗?
“快看!好漂亮的焰火!”
走在前面的小花突然喊到。
我抬起头,只见远方的夜空瞬间变得通亮。红,蓝,金,绿,紫,无数颜色同时绽放在深黑的夜幕里,绚烂而短暂地划过以后,留下团团迷雾。
繁星顿时失色。
我感到自己的右手被牢牢握住。
火夕渊用他那双猜不透的眼眸凝视着我,张开嘴唇动了几下,话语却被湮没在烟花的绽放声和人群的欢呼声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chinatown买菜,发现大白菜的价钱涨了快一倍 ToT这年头想多吃点蔬菜也不容易啊!
所以偶决定,今晚把夜狐狸扒皮炖了烧汤喝。。。
第十三章 祥和镇奇人
一个月后。
西北边塞。
祥和镇,犹如荒漠里的一颗珍珠,静卧在西北边境的中部。出了祥和镇,便是一望无垠的沙漠,既不属于狐族,也不属于狼族。祥和镇其实并不祥和,几百年来两族冲突不断,这次的和亲,无疑使祥和镇的居民重又看到了和平的希望。
这些日子里,街头巷尾谈论的最多的,除了十几天前刚到的朝绯公主外,还有一位,就是传说中无所不知百事皆晓的传奇人物。此人一来到镇上,就提出了轰动全镇的‘植树造林五年计划’,并且每晚开办科普知识讲座,宣传‘一垫二提三埋四踩’种植法,连镇长都对其刮目相看。
不仅如此,此人还喜好在镇内四处吟诗题词,诸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平沙万里绝人烟”皆出自此人之口。真是大大开创了祥和镇文学新面貌,带动了祥和镇文化产业的发展。
这日,镇上的孙老六早早关了店铺的生意,前去驿站排队见这位传说中的奇人。不想一路上竟遇见很多同镇的人也正赶往驿站。
“哟,王婆,那么着急是什么事啊?”孙老六见她王婆神色匆忙,不禁问到。
“唉,还不是为了我那傻儿子的终生大事,你呢,老六子?”
“我在镇南开了家新店,想讨个名字来着。”
说话间,人已到了驿站,只见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龙。几位身着统一服装的少女穿梭在人群里,不知在分发什么,其中一位看见孙老六和王婆,走到他们面前分别递了两块木牌,说:“叫到你们的号了就进去。”
孙老六眯起老眼一看,牌子上赫然写着“278号”几个字,再看看王婆的,排在自己后面——“279”。
等了半晌,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少女大叫了一声“二百七十八号!”
孙老六举了举手中的牌子,便由少女领着进了屋。
房里一股香气迎面扑来,只见杨木几案上点着香烛,云雾缭绕。烛台边候着文房四宝,琥珀玉茶,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举着书正聚精会神的读着。
走在前面的少女对少年通报到:“先生,二百七十八号到了。”少年轻轻一挥手示意少女退下,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书本。
孙老六心想,难不成眼前这乳臭未干的小子就是传闻中的奇人吗,这怎么看怎么不像呀,年纪似乎有点。。。正寻思着,却听见少年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老人家可是开包子铺的?”
孙老六心中暗暗一惊,自己尚未报家门,就被他说中了,看来确实不可小觑呀,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先生真是料事如神啊。”
少年的嘴角浮起不易察觉的一丝笑意。
“先生,我孙家在镇上世代经营包子铺,到我这里也算是小有积蓄,”孙老六犹如春风拂面,“所以想扩充生意,在镇南开家客栈,交给小女二娘打理,今日是特地找先生为新店讨个好名来的。”
“哦?”少年的目光从书卷转向孙老六,“你姓孙?”
孙老六点点头。
“你女儿叫二娘?”
孙老六又点点头。
“嗯,”少年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声,“那就叫龙门客栈吧,我保它名扬天下,流芳百世。”
孙老六琢磨了一阵了,心想奇人到底是奇人呀,龙门客栈,啧啧,多威风,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于是高高兴兴的谢过少年,留下一袋钱,心满意足地走了。
孙老六前脚刚走,少年立刻喊到:“小花,小花,快,快给我加点一支香烛,奶奶的,一股肉包子味,薰死我啦!”
…………………………肉包子眼泪汪汪的分割线……………………
“二百七十九号!”
刚送走未来黑店老板娘的亲爹,又来一个叫王婆的,敢情今天掉进水浒里了?
我继续端好书,摆起先生的功架。
王婆一个踉跄跨进屋,还没站稳,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
“先生,先生啊,你可要替我这个老婆子做主啊。”
我被眼前的情景给雷到了,作者难倒要把我转型成包青天不成?
“咳咳,你有何冤情且慢慢道来。”既然如此,那我姑且找找青天大人的感觉吧。
王婆一巴掌拍在地上,我只感到一阵地动山摇。
“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啊,自己的媳妇都给人拐跑了!还在那里成天研究烧饼烧饼!”
“跑了就跑了呗,”我说。
话一出口,王婆就吃惊的望着我。
“你媳妇可是叫潘金莲?”我问。
王婆先是诧异地张大嘴,随后头点的像拨浪鼓。
“我就说嘛,叫这名字的不跟人跑才怪。这样吧,我送个新名给你儿子,包他以后成为万人迷。到时候什么金莲银莲铜莲的都不在话下!”说完,胸有成竹地提起毛笔,在白纸上‘刷刷刷’书下两个大字,递给了王婆。
王婆将信将疑的接过我的字,盯着看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
“武松?”
…………………………水浒当场吐血而亡的分割线………………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我饱含一腔侠骨柔情,背着手站在小山坡上,面迎夕阳,怆然独立。
“大诗人又在吟诗啦?”
我回过头,看见火朝绯一身阿迪达斯,朝我走来。奇人立刻变回鸟人,低头哈腰地向公主请安。
“排风啊,你给我的这套衣服可真不错,伸展自如,还有这鞋子,威力好大,以往我只能把夕渊踢飞两尺,现在穿这个,可以把他踢飞十尺呢!”
我在心里默默地为大火鸡鞠了一把同情的泪水。
话说那天马车在山上遇险,火朝绯为了救同坐一车的我,身上的嫁衣被飞石划的破烂不堪,我一感动,就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头到尾一套阿迪达斯运动装和鞋子都送给了她。
“你喜欢就好啦。”我坐了下来,远处的夕阳渐渐隐去,黑暗即将取而代之。
“排风,”火朝绯也坐下,同我一起望着远方,“夕渊经常跟我说,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呵呵,是吗?”那是因为我对他从来就没说过一句实话!对了,说起来,自从那晚夜市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个字。
“我那个老弟,别看他平时总是嬉皮笑脸的,其实,他的心事比谁都多、都重。”
我正奇怪火朝绯怎么突然说起这个,她继续到:“赤沙族一直以来都比不上银仙族,爹爹自告奋勇把我嫁到异族,说是为了整个狐族的利益,其实是存着私心的。”
哦?是想借此扩张自己的势力吗?
夕阳的残辉把火朝绯的侧脸映照得无比凄美。她叹了口气:“爹爹会这么牺牲我,自然也会逼着夕渊做许多他不情愿做的事情。母亲死得早,自幼夕渊就只和我最亲,我一走,他又要孤苦伶仃了。”
“火朝绯,那你为什么不逃?”
“逃?”她的声音冰冷似海水,“要逃走的话,火朝绯就不是火朝绯了。”
落日的余辉渐渐被黑暗吞没。
她突然笑起来,柳眉高高扬起:“除非是死了,赤沙族的人,是不会做逃兵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抛弃、不放弃’?汗颜啊!
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可就为了一个虚名牺牲掉自己的终身幸福,值得吗?要嫁就要嫁自己真正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