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阴阳命-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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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回到了原地,所以,你们要想去水源地,就得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黑鹰听完梦儿的解释,想了一会儿,说道:“梦儿,你说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就是这些道路是后来认为开辟出来的,目的就是让人在这里面迷路,从而隐蔽那些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东西啊。”
梦儿点了点头,说道:“如果我猜的没有错误的话,这些看起来能够走路的道路正是当地人开辟出来的,而他们的目的就是让人不会轻易找到那些不愿意让人知道的道路。”
夜莺高兴地说:“这么说当地人的村落就在这附近了?”
梦儿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不一定,说不准那些当地人准备了好几套防止别人知道他们村落所在地的措施,有可能这个迷宫才是最外面的那一套呢。”梦儿看见周围的三个人露出了迷茫的表情,不紧不慢的说:“不过有我的存在,你们不会受困于这些当地人为了阻止外人的迷宫啊,森林可以说是我的家乡,我在森林里面,不管森林里面有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轻而易举的克服掉的,所以呢,你们就不要太过于担心了。”
黑鹰点了点头,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接着说道:“既然如此,就让梦儿给我们制定一条前往当地村落的道路,咱们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起码在中午之前能够找到水源。”
梦儿点了点头,随手指了指树木非常茂密的一个地方。
黑鹰看着那些茂密的树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过了一小会儿,说道:“这些树木看起来非常难开辟出一条道路。你们等一下,我拿着斧头去看一看。”
黑鹰说完,没有等到其他人回话,就随手拿出一个斧头走向了其中一颗看起来蛮粗的树。
这些树木不管哪一课看起来都非常的粗壮,如果要一颗一颗的砍断,不知道要花费多长时间。
我看着黑鹰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进那颗树木。在这样危机四伏的森林之中,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一不小心,你脚下看起来没有任何东西的地面就会出现一条隐藏在地面上的毒蛇,你的姓名或许就会因为这样的原因从而丢失。所以,为了自身能够在这个森林里面能够存活下来,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即使黑鹰前去砍伐看起来非常近的那个树木,也得小心翼翼的前往。
黑鹰前往那颗树木的过程之中虽然看起来非常的惊险,但是非常幸运的是,这个路上并没有发生一些看起来非常危险的事情。
黑鹰对着我们做出了一个一切顺利的动作,然后转过身子拿出斧子,用力向着树木砍了下去。
黑鹰原本已经做好了砍伐好长时间的准备,可是谁也想不到,看起来非常粗壮的树木竟然在黑鹰用力的一砍之下就断了。即使是身经百战的黑鹰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经历,他也惊呆了,如果不是夜莺在后面大声的喊叫,倒下的树木恐怕砸中呆在原地的黑鹰。
“这个,谁可以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情,难道那些当地人把树木砍伐断了之后,又放了回去么?”黑鹰回来之后,一脸茫然对我们问道。
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于是只好把眼光投向一直在旁边站立着的梦儿。
梦儿说道:“恐怕事实就是你猜测的那样。因为当地村民也会出来的啊,他们出来的时候也有会从这里出来,但是,他们又不可以能把所有的树木全部砍伐干净,所以,他们事先砍伐了很多树木,让这个树木处于马上砍断的状态。这样让别人看上去,这颗树木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某个人用力推树木也不会对树木造成一点点损伤。但是,只要有人用斧子进行砍伐,这颗树木就会马上断裂,从而让当地人可以快速的从村落里面出来。”
第九十四章 野人?
“老公,这应该就是是僵尸中的一类,飞尸!”白小乔这个时候开口说道。
“飞尸?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呢?”总感觉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了,突然回想起来在蛊地的地洞中哈斯奴儿好像以前跟我说了旱魃分类中有飞尸这一类型,可是我看着眼前的杰斯根本不像哈斯奴儿口中说的那一种飞尸,起码应该也有翅膀吧,可是杰斯身上没有。
“这种东西以前在我一次执行秘密任务时候有碰到这种东西,这种东西其实是行尸,离飞尸还需要一段时间!”夜莺这个时候很严肃的对我说道:“要是不小心被他咬上一口,恐怕也会变成他那个样子。”
“什么?也会变成像他那么丑?”我吃惊的说道,这也太夸张了吧,我可不想变成那么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过我怕是让他这鬼东西咬,他也不定咬的下我吧,要知道我的身体可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给杰斯这个行尸啃也啃不下来。
“夜莺大哥说的没有错,如果说它是行尸的话更适合,毕竟它还有到又翅膀的那刻,还没有形成飞尸。”白小乔眼神中含着担忧对我道:“老公,你可要小心,即使是行尸也是很恐怖的,有些不良嫌疑人为了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是用死人的尸体经过一些秘术的处理来养尸,养出来的这种行尸就是行尸。”
可是,
她从来佛光高照一帆风顺的生活,
从碰到他的那一刻——
完全变质了!
费尽心思地想要走近真相,
却弄得遍体鳞伤不说,
还莫名其妙地被关在水底。
上帝,她简直怀疑身边的世界是不是幻象……
不管怎么样,她一定不会败给“倒霉运”的!
她发誓一定要逃出水堡查出真相。
可是一路走来却赫然地发现,
原来她竟一早就被置于风暴汹涌的中央了……
说起这个故事的成长经历,那可真的是很漫长,最初完成是在我高中时候,大概在三年之前了。当时用手写稿寄来了编辑部,足足有一斤多重的稿纸呢!可是由于当时文笔的不成熟还有种种的原因,最后得到了“退回修改”的命运。后来因为要高考,就暂时搁置了。
现在,我已经顺利地考上了满意的大学,当然要完成任务喽!好在当时的编辑老师给我写了好多的修改意见,根据他的意见还有我最新的灵感,我把《傲血冷影》作了几乎全身换血的“大手术”,绝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哦!
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我的定位是——“冰山一角故事”。
神秘的古老王朝,顽强繁衍的守护家族,“三刹”完美的组合……所有的这些都不可能在一部书里面很好地展现,而且我上次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故事里面牵涉到了太多的人物,以至于后来我发现自己根本收拢不起来,就像编辑老师所说:“支线太多,使得故事松散不紧凑。”
所以呢,我这次下定决心,从一个很小的角度,专心讲述“玉刹”冷砚的故事,只要大家喜欢,我会一点点地把整个故事呈献给你们的哦!ipromise?选
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傲血》全部输入了我的电脑,在终于敲上“本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意料中的狂喜解脱心情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一种空落的疲惫感。也许我真的在这部书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以至于在终于结束的时候,却不舍得。因为修改这部书,已经成了我最近生活中的重心,现在失去了重心,轻松了,却也倾斜了。
所以我当即决定,我要马上开始另外的重心了!于是斗志满满地开始另一部书的写作,同时在心中把自己狂骂万遍——简直是自找罪受啊,没人同情你!
呵呵,这就是我了,时常找不到方向的叶子,希望有很多人喜欢自己文字的叶子。
那,还等什么,开始看书吧。喜欢的话,要告诉我哦!
叶知秋
楔子
千夜国。
这是太平洋上的一个神秘岛国,传说岛中居民从来不出岛,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外界中没有人知道怎样去那里,更加没有人知道岛上的情况。
曾经试图去接近千夜国的人都在神秘风暴中蒸发得无影无踪。千夜国在近似于恐怖的神秘中静静地度过了百年。
每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全岛会被一种紫色的光芒笼罩,传说这个国家被一种神秘力量庇佑着,黑夜不褪,“千夜”之名由此得来。
一切与千夜国有关的事情都变得扑朔迷离——就连它自身也是一样——因为就在二十年前,声名显赫的千夜国在一夜之间,消失了。
人民,岛屿,国家,全部都消失了……
有海上捕鱼的老人家在茶余饭后依然会絮絮地讲起,说曾经看到岛上三色光柱冲天的情景,还有岛国周围突起的墨色飓风。可是人们对此已不是那么感兴趣了,毕竟——
神话已然远去……
第一章冷影神偷
警署总部内乱作一团,咒骂声、电话声、脚步声在穹形屋檐下嗡嗡地回响。记者招待处,各报的记者们正举着相机话筒拼命往前挤,他们都希望获得多一点的消息好回去大爆猛料。
一周前,从大英博物馆运来了私人珍藏的世界上唯一的一块蓝红同体宝石——“冷影翡”,香市方面派出了最精英的警员进行保护,将“冷影翡”安放在展馆内的保险库中。
保险库安设了当今世界最尖端的防盗设备和报警系统,要进入其中必须通过复杂的密码门,再对进入者进行指膜复制以及虹膜扫描,最后通过持有磁卡钥匙的三名股东同时插卡转动,才能开启最后的门最终进入库中。
可是第二天,当管理人员打开展厅时,眼前竟是这样一番让人狂吐鲜血的情景:十几套防盗设备一件不少地被拆了出来,钢化玻璃展箱碎了一地,只有镶嵌宝石的天鹅绒底座还在缓慢地旋转着,可是底座上却不是“冷影翡”,而换成了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男人身影,他一手平托着站在展箱旁边,手中托着的正是“冷影翡”。
自从麦警司接手警署之后,市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平安无事的生活,已经很少出现这么吸引人的“料”了,这种重磅消息岂有不抢之理啊!
“请问,对宝石失踪的事警方有什么看法?”
“听说这次的偷盗水平骇人听闻的高超,是吗?”
“他会有下一步的行动吗?”
“麦楚雄警司这次也束手无策吗?”
……
天下大乱!
而此时,高层办公室中的火药味更浓。
麦楚雄警司脸色铁青剑眉紧皱,原本就严肃的表情变得愈发的凝重骇人。他质问面前的三个手下:“我真难以相信,你们会有这样的失误。为什么几百人却没有一个发现密室里情况不对?!”
他在房里走来走去,心乱如麻。
“sir?选”雷甄看麦警司转来转去眼都晕了,终于忍不住“挺身而出”。
“通过照片,至少我们知道了嫌犯是一个身高在183到185厘米之间,年龄不超过三十岁的亚洲男子,根据这条线索追查,相信——”
“相信?这也能信?照片是哪来的?用用脑子吧!知道的比外面的记者还少!”
“sorry,sir……”被疲劳轰炸将近三小时后,他们的回答显得有气无力。
“sir,据机关的设计者说,其实在放置宝石的底座上还有一个机关,是精密的重力机关,这张照片显然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它的重量和宝石不差分毫。”
麦楚雄点点头。
“还有,犯罪心理学家们分析说,他的下个盗窃目标可能是崇古斋的洛英女神像,西区金融大厦里的金库,还有钻石宫殿里的那颗‘宇宙之心’。其中,又以崇古斋的洛英女神像可能性最大。”
“那他可真有眼光,洛英神像跟它的主人一样的神秘,只是听说是崇古斋的镇斋之宝,价值连城。只要在黑市一转手,赚到的够买下半个太平洋了。”
为了钱?他会缺钱?
麦楚雄的目光暗淡了下去,伸手从文件夹里拿出那张照片——
虽然图像模糊,可是从照片上的人明显松弛的站姿中看不到任何正处在犯罪过程中的紧张——他根本没在意密室外上百名真枪实弹的警察!得手的一瞬间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时刻——甚至把这一瞬间留给会对他构成致命威胁的对手。这像是为了钱不顾性命的亡命徒吗?
照片上细微的一处让麦楚雄目光一凛。
这是什么?
照片中的人身上有类似绳索的东西绕在右臂上。
这是……武器?是铁索?不太像。可是……
“麦sir!”耳边忽然一声大吼。
连叫了十几遍麦楚雄都没有反应,雷警官只好凑上前去大叫一声。谁知这一叫却闯了大祸——
麦楚雄浑身一震,桌子上的咖啡杯被撞倒,整杯的咖啡泼在了照片上。
完蛋了!照片还没copy,是绝版啊!
“我去叫技术人员!”张警官飞快地拉开门——
“哎呦喂——”
门外一下滚进一个人来,把张警官狠狠撞翻在地。
“对不起,张sir,起来,快起来!”门外倒进来的是个女警,虽然入场狼狈,却难掩她的漂亮可人。
白皙如玉的皮肤,每寸肌肤都透着聪慧狡猾的灵气,五官精致得好像卡通画,尤其是那双大杏仁般的眼睛,忽闪着盈盈的天真可爱。
她一骨碌地爬起来,就去拉张警官。可不知道她到底是在帮人还是在害人,张警官一次次被她在拉扯中撞倒的东西重新压翻在地,痛得哇哇大叫。
“麦玮琪!”麦楚雄一声怒吼,屋内顿时噤声。
麦玮琪从地上捡起帽子,手忙脚乱地摁在头上,随即做了个标准的立正。
“警员pc1667向您报到,长官!”
“你这是干什么?!”麦楚雄脸上的绿细胞急速膨胀,“谁给你这身衣服的?马上给我脱下来!”
“不好看吗?不会呀?选”麦玮琪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卡通人物造型的小镜子,“魔镜啊,魔镜,这件衣服是不是适合我呀?”
“好帅呀,主人!好酷呀,主人!”
看着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