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阴阳命-第23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见他的整个头部都已经严重的缩小,只剩下一层黑乎乎的皮包着头盖骨,五官扭曲在一起,脸上的表情惊悚而怪异。我咽了口唾沫,心说这可要比我们上次见到的恐怖多了,尤其是他们的皮肤,整个已经成了黑色,干干皱皱的贴在骨头上。我又继续挖下去,果然又见到了这样的干尸,接着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夜莺和李程也都下来帮忙挖,结果不到半个小时,我们整整挖出了几百具这样的干尸!这些东西被我们一具一具的摊在沙子上,显得触目惊心。
到最后,我们几个气喘吁吁的站起来,这才发现我们已经挖到了几十米外。最后我们干脆坐在了上面的高坡,看着下面一片黑乎乎的海洋,不禁犯起了疑惑,这他妈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这些人怎么都死在了这里?而且怎么会死状一模一样?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如出一辙。又为什么每一具都无一例外的变成了这样的黑乎乎的干尸?如果是进入魔鬼城而死亡的人,那怎么会全部都在一起?而且看这些干尸的保存情况,他们的死亡时间应该都相差不远,而魔鬼城这几百年来都少有人进出出,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东西,都是在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保存下来的,由于某种原因,他们集体死在了这里。这是不是就说明,很久之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大事件?
“三弟,你怎么看?”夜莺见我嗒吧嗒吧的抽完一根烟,又递给我一根,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然后不等我说话,又说道,“我们刚进魔鬼城,就发现了这些东西,我还真怀疑这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鬼了!”
“各位老板。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纠结这些干尸了,现在最总要的是,你们要决定是走还是留,趁现在这里的魔鬼还没有对我们下手,我们必须做完决定!”阿瓦汉看着这些干尸,哆哆嗦嗦的问道。
“走个屁啊,我们当然是留!”夜莺丢给他一根烟,“我看你就别担心了,我们都是既来之则安之的,如果真像你说的这里有魔鬼,那我们就跟不能走了,我们就是为了魔鬼才来的。”
“嘿嘿,你怕了?之前不是说的很勇敢吗?还勇士一样!”猪胖一边抽着烟一边靠近阿瓦汉说道,“你看看这些东西,是不是跟你们那儿的肉干葡萄干很像!”
我一听差点没被自己呛死,这小子又给我乱打比喻!不过我倒是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经历,猪胖跟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他要是看见这东西,肯定第一个跑,现在倒好,还能跟我们一起坐在这里抽烟。上一次也是这样,他也没有表现得太怂。只要不是庞然大物,像什么钩蛇,大鱼大鸟什么的,除了这些,他还是有点盗墓贼的胆识的!而且现在看他这样,一口一个明器,比我们几个都要像盗墓贼了。
猪胖说,我每次去什么地方都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根本不是为了盗墓去盗墓的。夜莺和黑鹰呢,每次都是舍命陪君子,也只有他才是真正合格的盗墓贼。虽然我知道他多数也是跟着我才决定每次都去的,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比我们更适合干这个,就凭他对明器的热爱,我们几个就远远不及。现在想来,他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阿瓦汉一听猪胖这话,把眉头都快要皱在一起了。“我是勇士,不是死士,各位老板,我看你们不像是来探险的,更像是来玩命的啊!”
我一听就知道,夜莺肯定没有告诉阿瓦汉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不过这样也是正确的,但是说是探险的,就有点离奇了,我们几个看着很像吃饱了没事干来这里探险的人吗?不过现在阿瓦汉似乎也不是傻子,这么多天了,他应该是看出异样了,否则就不会说出这句话了。
“那你是来探险的,还是来玩命的?”我眯着眼睛看他说道。我总觉得,他的目的不单纯,肯定不止是来给我们当向导的。所以我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他到底是来帮我们的,还是来妨碍我们的。如果这个人的确对我们不利,那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没想到阿瓦汉听到我这句话后一愣,然后反而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不是来探险的,我也不是来玩命的,我是为了我想要的东西来的!”
我眯着眼再次打量他,心想他说这句话,无心的人肯定就会以为他是为了我们高价标版的那些酬劳而来的,但是如果是别有心思的人,就像我,我就会觉得,他说这句话,总有着别的意思。
就在我看着阿瓦汉猜他到底想干什么的时候,坐在我身边的夜莺忽然摇着我的手臂,“三弟,你看那些干尸的喉咙处,那是什么?”夜莺说完后就走下去,想仔细看个究竟,我也跟着走了下去。
“你看,就是这里。这是什么?”夜莺把离我们最近的一具干尸翻过来,指着他的喉咙处一道小小的破裂问道。
夜莺是特种兵出身,视力是首先要训练的,所以他看远处的东西一向很准,而且在细小的他都能看见,即使他们喉咙处的这道伤口很小。
我仔细的看了看,又看了看其他的干尸,果然,几乎所有被我们挖到的干尸,他们的喉咙口都有一道大概三四厘米长的椭圆形的伤口,这个伤口可能就是这些人的致命伤,也是因为这样,在他们死后,身体的修复细胞也消失了,所以这道伤口就一直留在了这里,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破洞口。
“难道是被刀剑割开的?”在我身后的李颖说道,“难道是自杀或者他杀?这就说明,这些人是在某一个事情发生的时候,不得已死在一起的。有可能这里以前是一个古战场,也有可能是一个殉葬坑。”
李颖的话有些道理,但是却经不起推敲。如果是古战场的话,那么死的就一定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但是着里面,不乏有许多四五岁大的小孩。而殉葬坑……这个倒是很有可能,但是李程说了,这里面如果真的有古墓,那也是在魔鬼城的深处,一般来讲殉葬坑不会距离主墓坑太远,加上殉葬是一般人享用不起的,如果这里面深处的古墓是一个大规模的陵墓,那就说明这里曾经有一个至少是皇家级别的人在这里,那么殉葬,也就不会像这样的草草掩埋,而应该是建造一个大坑,把这些人逐一摆放好,这才是殉葬应该有的规格。而这些人根本不像是被埋葬,更像是被随地丢弃在这里,日积月累的陷阱沙子里去的。因为他们埋得实在太浅,我想也是因为这样,加上昨晚下的雨,他们才会显露在外面,被猪胖当成眼镜“捡起来”,所以,这样看来这些人和深处的墓穴没有直接的关系。
“那么……会不会是天灾?比如说干旱或者瘟疫什么的,然后不得已所有人自杀?”夜莺又问道,却还是被我否决掉了。
“不会。你看他们的表情,惊恐且诡异,这不像是做好心理准备来自杀应该有的表情。我想,他们应该是被杀,而且死的时候很害怕,在他们最后的一瞬间,这个表情才会永远的被定格。”我翻了翻他们的脸说道。
“那这么说,就是被弄死的咯。”猪胖耸耸肩说道。
第一百二十章 楼兰
“而且还不是被人弄死的。”我撇撇嘴说道,“你们看这样子,这样的伤口其实看着像被刀剑划破,但仔细一看,却并不是这样。”我指了指这具干尸伤口上的痕迹,“你们看,如果是刀剑割破,那么上面的伤口边缘肯定是整齐而且平坦。可是你们看这上面,有着细小的咬痕,密集且不整齐,而且不是一下子就留下这个伤口,而是几下的割开或者撕咬……所以可以看出,这肯定不是刀,而是……牙齿咬断的!”
“牙齿!”
“这怎么可能呢?”
他们几个异口同声的惊呼道,一脸的不可置信。其实也难怪,我也难以想象这到底会是什么东西才能把这几百个人给咬成这样。而且既然他们的尸体都还健全,那就说明这个杀死他们的东西并不是冲着想要吃了他们而这样做。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吸了他们的血!从这些尸体干瘪的身体就可以看出一二。那么又是什么东西,会这么做?这是罗布泊魔鬼城,是个连骆驼都没有的鬼地方,会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咬成这样?
“会不会,是这里的魔鬼干的?”阿瓦汉瞪大着眼睛说道,“这里的魔鬼吃人都是这样的……”
“不,我看这不是魔鬼。”一直没说话的李程忽然说道,蹲下身仔细的看着这些干尸的伤口,“马丹说得对,这不是人干得,而且……不是黄鼠狼,就是狐狸!”
“老爷子,你怎么这么肯定啊?”猪胖学着李程的样子看了看,却什么也没看出来,“我怎么就看不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咬的?而且你看这些咬痕这么细小,要不是马元帅提醒,我都看不到这些咬痕,你怎么就更加牛了,这样一看就能看出还是黄鼠狼和狐狸了?”
李程听到这话,呵呵一笑,“你们以为,我从一开始就是盗墓贼出身?年纪轻轻谁愿意每天又脏又累的跟这些尸体怪物打交道!”李程站起身,掏了根烟点起来,又继续说道,“我以前刚开始的时候,是学着打猎的。”
“打猎?不是吧……”夜莺看了看李程说道,“那为什么后来又转行了?”
“刚开始的时候,学着打了两年的猎,每天在山里转悠着,干的最多的,就是辨认各种动物的脚印牙印和粪便,看得多了,也就能够轻易辨认出来这是什么东西留下的。”李程摸了摸拿具干尸的伤口,说道,“后来改革了,新东西越来越多了,谁还要这些从山里带出来的东西?我也就想着趁着年轻,找个能养家糊口的活干,恰巧我们那一带当时别的没有,就山里的油斗多,那时候有军队,其实也就是官倒,我就想着反正不能便宜了别人,自己也试着下了几个墓,也就渐渐改了行!”
“爸爸,这么说的话,这真的就是你说的那些狐狸留下的了?”李颖看了看四周,又说道,“可是这里要找到一个活着的都难,怎么会有狐狸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前没有,我可以很肯定,我的判断没有错。”李程看着我说道。
就在我们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猪胖忽然大喊一声,整个人一屁股坐在了一具干尸身上。指着远处一个地方,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还真他妈的……有!真有!”我们顺着猪胖的目光看过去,所有人的呼吸都突然的一滞,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就在我们的正前方二十米开外,居然真的站着两三只狐狸!
这几只狐狸和平常的狐狸很不一样,足足比平常的要大上好几倍,而且狐狸的脸向来都是以眼弯鼻长脸尖而闻名,可是和眼前的这几只比起来,那就不够看了。这几只狐狸,就像是把平常狐狸身上的特质全都放大了一般,看起来十分骇人。眼睛紧紧的盯着我们,整张脸写满了威胁和奸诈,长长的尾巴翘在半空,似乎正在对我们示威。尤其是那双发着精光的眼睛,我仿佛都能够看到,它们的眼睛里写满了贪婪和血腥,似乎下一秒就会冲过来把我们撕咬在地,然后咬破我们的喉咙。
“我的吗呀!看这架势它们是几百年没喝过人血了……我怎么觉得它们全看上我了呢。”猪胖咽了咽口水,往后退了几步。
“李颖,你和阿瓦汉退后。猪胖,你保护他们两,别辜负了黑鹰的掌心雷!”我说着拔出了腿上别着的大白狗腿,反射着凛冽的寒光。我看向了李程,“叔叔,看来你又要重操旧业了!”我知道李程的身体还算不错,所以我并没有让他退后,对于这种怪物,说不定他比我们还要能打,至于猪胖,他的身体太笨拙,跟狐狸打,肯定占不了便宜。
“好咧!没想到有一天我还要回归老本行了!”李程并没有用我给他准备好的匕首,而是从自己的包里拔出一把老式的射击步枪,拉上了枪栓,对我说道,“别看我这把枪老,这可是把英雄枪,今天可算是要派上用场了!”
那些狐狸似乎是看我们已经摆出了阵势,也一只只的把尾巴翘得更高,前脚匍匐着,一幅随时要进攻的样子。而且我们发现,这里的狐狸远远不止这两三只,越来越多的狐狸从他们后面慢悠悠的走了出来,一幅不信弄不死我们的样子。
“三弟,我实在是没想到,在这个荒无人烟的沙漠里,竟然会有这么些东西,看来不是一般的狐狸,我们可要格外小心。”夜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面越来越多的狐狸,不仅没有露出一点害怕的神色,反而露出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我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这么大阵仗了,对于他这种心里永远没有打不败的敌人的人,这简直是太大的刺激。
其实沙漠里面有狐狸这本来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更何况还是罗布泊的沙漠!要知道罗布泊是在新疆与蒙古之间,而狐狸是山里有的东西,怎么会来到这里?又怎么会在沙漠里生存这么久?这么些年,这里都没有传出过有关狐狸的传言,那就说明它们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沙漠,那么它们又是靠什么生存的?难不成是吃沙子?还有,它们为什么能够杀死这么多人?
“我好像……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阿瓦汉忽然缓缓的说道,“这些狐狸,肯定是从以前就生活在这里的。”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我看着他问道,“难道你们当地这里,有过什么传言?”
“不,不是传言。这个说法在民间少有人知道,我是看了记载才知道的。”阿瓦汉似乎在回想这什么,又说道,“你们知道楼兰古国吗?”
“楼兰古国?”猪胖想了想,又问我道,“马元帅,这个楼兰古,是个什么国?”
“没文化就别说话。”我瞪了他一眼说道,“名字叫楼兰,古国就是指在古时候已经消失的古老国家,在唐朝初期就已经消失了,向来这种国家都是很神秘的存在!”我给猪胖解释道。又看了看阿瓦汉,“我知道消失的楼兰遗址在罗布泊以西的蒙古自治区,但是这里……难道还有一个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