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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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具备,只差开工,李大虎笑称要等一个黄道吉日。
《《求推荐…求收藏…》》
第39章
钱顺那边,褚媛媛开始正式上班,古介知也一直没联系钱顺,所以这小子每天开着车满洛阳城溜达,好不自在。在社会上艰辛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哪有今天这样神仙一样的好日子?
晚上五点钟褚媛媛来上班,钱顺四点半之前准时回到他的小店,当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六点钟,钱顺准时载着褚媛媛去吃饭,而且每次都是不同的饭店,每到饭店,必问他们饭店的特色菜,不问价格,只管点他们的特色菜,没有多长时间,钱顺便长了五斤肉,而褚媛媛,面色更加红润炫③üww。сom书,皮肤白里透红,更有女人味了。
每天上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老板总是请你吃饭,并且对你呵护备至、端茶倒水,鞍前马后地服务,换作你,你会怎么想?
如今褚媛媛就遇到这个难题。
古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钱顺当然不是盗,你说他还剩什么。
褚媛媛心里暗暗计算过,每顿晚饭两个人的消费都在两百以上,这一个月下来就是六七千块,有这样的老板么:花三千块钱雇一个员工,然后每月再花六七千请她吃饭???
连傻子也能看出来钱顺的狼子野心。
褚媛媛当然也能看出来,当钱顺好几次给她暗示的时候,她不为所动,虽然她的家境一般,没有过上优裕的生活,但是她知道那种生活是什么样子的,父母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从小宝贝一样培养褚媛媛,给他最好的吃喝、最好的穿戴,用丰晓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没落贵族,保持贵气”。如此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岂是区区几顿饭就能俘虏的?
钱顺也看出来了,不出血不行,褚媛媛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所以,在钱顺连续请了褚媛媛N次晚饭后,这一天晚上,两人吃完晚饭,从饭店里出来,褚媛媛说:
“顺子哥,你看我脖子好看吗?”
“好看呀,当然好看”钱顺忙不迭地拍马屁。
“哎,家穷,这么好看的脖子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说罢,无奈地叹气。
钱顺还不明白吗?
“媛媛,时间还早,夜生活刚刚开始,咱们去逛商场好不好?”
“好呀,我最愿意逛街了”,说着,主动揽住钱顺的胳膊,钱顺心里这个美呀,美得跟什么似的。
这小子简直运气好到天上去了。
来到商场,褚媛媛对衣服根本没兴趣,各种黄金手势和玉器看也没看,哪是逛什么街,直接奔白金柜台,褚媛媛一眼就看上一条白金项链,钱顺低头看了看,我的乖乖,38克,一万九千八!
“顺子哥,你看这条项链好不好看?”
钱顺看了看没说话,心里有点犯嘀咕:是不是太贵了?如果要是。。。,还行,如果给她买了,还不让。。。,怎么办?
这时,售货员殷勤地拿出那条项链:“姑娘这条项链最适合你了,你看你长得这么漂亮,个子这么高,皮肤这么好,谁戴这条项链都没有你戴好看”
褚媛媛把项链戴在脖子上,先在镜子里照了照,又给钱顺看:“你说到底好不好看嘛?”
“好看好看,确实好看”,因为钱顺心里已经决定了。
炫)售货员乘机说:“小伙子,你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你的福分啊,能戴上这条项链,那是锦上添花,还犹豫什么呢,你女朋友那么喜欢,你看不出来吗?”
书)“媛媛,你看好了吗?看好了咱就买”,钱顺此时那表情,酷歪歪的,心里生疼生疼的,心道:这条项链,够我父母辛苦一年的了。
网)“啊?”褚媛媛完全没想到钱顺会给她买,她原本也没打算今天会得到这么贵重的礼物,只是来试试看罢了,只想试试钱顺的心思,可是让她如此意外,反倒有些不知所措,很快,聪明的褚媛媛就知道原因了,因为她从钱顺的眼神中读懂了理由,钱顺那暧昧的眼神。
褚媛媛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低头前,她又飞了钱顺一眼。
她知道,她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最是那一低头时的娇羞”,虽然钱顺没读过多少书,可是他对揣摩女孩的心思却一点都不陌生,那一刻,他知道,他成功了。
“我看好了”,褚媛媛背对着钱顺,解下项链。
钱顺刷卡付款,褚媛媛紧紧攥着那长条形的盒子,她收获了贵重的礼物,却没有了来时的快乐,变得不再言语,而钱顺也像心有灵犀一般,不再逗她说话。两人沉默着走出商场,各怀心事。
褚媛媛紧紧左手抱着钱顺的胳膊,任自己丰满的胸部紧贴钱顺的身体,钱顺体会着褚媛媛身上传来的温度和柔软,如痴如醉。
钱顺伸手叫停一辆出租车,直接去哈奇酒吧。
车上,褚媛媛几乎瘫倒在钱顺身上。
钱顺心道:看没看见?这就是金钱的力量!
褚媛媛把头靠在钱顺的肩膀,钱顺右手露着褚媛媛的腰,由于个子高并且瘦,褚媛媛身材超级好,小蛮腰盈盈一握。
到酒吧里,钱顺要了一瓶芝华士,和四瓶绿茶,看着服务员熟练地把冰块放进大玻璃壶,一手执酒,一手拿绿茶,开始勾兑,抬头看褚媛媛,酒吧里摇曳的灯光下,褚媛媛更显妩媚,没有喝酒的脸庞,竟有一抹红晕,那眼神,也似乎开始迷离。
随着琥珀色的酒倒进酒杯,钱顺端起细高的酒杯:“媛媛,祝贺你我的相识,干杯!”
褚媛媛的眼神几乎陷入钱顺的身体,只见她微微点头,和钱顺碰了一下杯,两人一饮而尽。
“媛媛,一起喝杯交杯酒?”
“我为什么要和你喝交杯酒?”
“显得咱们关系亲密呀”
“为什么咱们关系亲密呀?”,褚媛媛扭动着身躯,像一支灵活滑腻的蛇,她的皮肤,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芒,这是年轻的光芒。
“因为第一,我们是老板加员工,第二,我们是朋友,有了这两层关系,还不够吗?”
“够了,你是老板,我听你的”,说着两人又一饮而尽。
“媛媛,我教你一个种交杯酒的新喝法”,说着,钱顺右手执杯,楼主褚媛媛的脖子,而褚媛媛也右手执杯,从左面楼主钱顺的脖子,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刚才钱顺闻见褚媛媛发梢的丝丝香气,几乎让他晕眩,褚媛媛脸上的皮肤凉凉的、滑滑的。
褚媛媛对这种喝法其实一点都不陌生,只是想维护钱顺的面子,不想揭穿他罢了。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从石头剪子布、老虎棒子鸡到色子、划拳、扑克,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看得出来,褚媛媛今天晚上非常放得开,玩得很野。
输赢两人差不多,当褚媛媛输了的时候,按照两人的约定,她只喝半杯酒,而钱顺输了的时候,却喝整杯酒,钱顺的酒量早就练出来了,可是即使喝钱顺的一半,那也不少了,可是今天褚媛媛没有像以前吃饭的时候,对钱顺递过来的酒推三阻四地不喝,今天褚媛媛喝酒特别爽快,所以,褚媛媛的脸色很快绯红起来,动作也开始走行,这种状态,反倒更好看,因为褚媛媛心里清楚,今天再装什么矜持已经没用了。今天以前所有的矜持,都是为了今天钱顺刷卡时的潇洒。
两瓶洋酒下肚,钱顺和褚媛媛都身体燥热,两人遂来到舞池中央,大跳贴身舞,直跳得钱顺雄赳赳、气昂昂,搂着褚媛媛的细腰,随着节奏慢慢舞动,褚媛媛则抱着钱顺的脖子,喃喃自语。褚媛媛漂亮的脸蛋和苗条的身材,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跳完舞,钱顺拉着褚媛媛,结了帐,飞奔下楼,打车回家。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在车上,钱顺搂过褚媛媛,吻上她的唇,褚媛媛热烈地回应着,舌头在缠绕、交织。
那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司机,从倒车镜里看得一清二楚,如此酒后的尤物,谁能不多看两眼,突然的一个急刹车,差点让钱顺和褚媛媛撞到前排座椅上。
“怎么开车呢?”,钱顺松开褚媛媛,冲着司机吼。
那司机没做声,继续向前开,刚才他只顾看后面两人的直播,没注意前面的车。
两人又腻在一起,司机偶尔飘过一眼。
两人几乎是互相搀扶着下车,像连体人一般难以走路,钱顺掏出钥匙,半天才开开门,也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心情激动得手发抖。
小店里黑乎乎的,两个人谁也没开灯,褚媛媛把项链盒子放在窗台上,被钱顺连拖带抱弄到里间,靠着墙,钱顺狂吻不止。
衣服一件一件落在地上,两个人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当脱掉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钱顺把褚媛媛拦腰抱起,褚媛媛双手露着钱顺的脖子,奔向那两米的大床,之后,一声低呼,褚媛媛绷直了身体,双手抓住钱顺的后背,指甲几乎陷入钱顺的肉里,钱顺挺直身躯,向最深处探索。。。
(此处省略多少字,你自己看吧,你说了算)
第40章
丰晓这边,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准备开工了。
那警卫站在门外,站得笔直,如铜打铁塑一般,纹丝不动,枪刺在清晨的阳光照射下,泛着耀眼的寒光。
警卫身后,是一扇两米多高的大铁门,铁门一关,这院子就与周围完全隔绝,早上醒来,三人洗漱完毕,李大虎嚷嚷:
“丰哥,早上吃点硬货吧?这第一天开工,得有力气啊”
丰晓笑呵呵地看着他:“你看啥货硬,你尽管做,我和王宾跟着你吃就得了”
“好了,您瞧好吧!”
李大虎煮了六袋方便面,他是按照每个人两袋下的,撕开密封的德州扒鸡,扔进锅里,又把一根香肠切成片倒进锅里,最后切了一些白菜叶,和方便面一起煮。
王宾看着奇怪:“大虎,你这是煮方便面吗?我看着像是胡乱炖啊”
“是不是胡乱炖没关系,保证你好吃就行了”
李大虎拿出三瓶啤酒和两袋榨菜,五分钟过后,热腾腾的德州扒鸡面新鲜出炉,你还别说,李大虎这面煮的还真很好吃。
吃完早饭,三人开始施工,手工用铁锹挖土的确是效率很低,他们先向下挖,准备挖到一定深度再向昔家村的方向水平掘进。
几天之后,这个垂直向下的洞已经挖好,深三米,直径一米。
又经过几天艰苦的努力,向昔家村水平方向推进了大概一百米左右,一切顺利,平安无事。
这一天早上,李大虎正在向前挖,他感觉有些不对劲。
李大虎听见左面有声音,把耳朵贴在巷道壁上,他听到了喘息声和嚎叫声!
在这地下,哪里来的喘息声和嚎叫声?
“王宾,告诉丰哥向外退,这里面不对劲”
“怎么了?”王宾不解地问李大虎。
“快撤出去!别问了!”
待三个人都回到地面,丰晓问李大虎:
“大虎,怎么了,你看到什么了?或者听到什么了?”
“丰哥,我听到有人的喘息声和嚎叫声”
“这地下有人?怎么可能?”王宾不理解
“凡事都有可能,大虎王宾,换衣服,咱们出去看一下”
三个人换好衣服,出了院子,顺着巷道的方向,在地面上向前搜索。
在巷道的方向,是一些断土崖和荒草,在河南这样一个人口大省,每一块可以利用的土地都用来种植,可是这里居然有一块荒地!
这块地类似丘陵,又有壕沟一样的地形,好像以前的河道干涸了,但是土包不过一人高,壕沟也不过半人深,在中州平原上,怎么会有这么一块地形奇特的土地?
丰晓仔细查看脚下,没发现有盗洞之类的地方,那地下怎么会有声音?这个人是从哪里进入底下的?或者,那是人吗?
李大虎也在用脚试探地面,地面很结实,没有隐藏的孔洞。
这块地上零星的有一些坟墓,看来年代久远,很久没有人维护了,{炫}有的墓碑东倒西歪,{书}坟包大小高矮不一,{网}丰晓不太敢继续查看下去了,生怕一脚踩进一个坟墓里,或者,突然从坟墓里冒出一支毛茸茸的手臂,抓向自己。
丰晓左右看了看,王宾呢?
“大虎,王宾呢?”
“王宾?刚才还在啊”
“王宾!王宾!”,怎么可能一个大活人,瞬间就没了?
丰晓在自己身后约五步的地方,发现荒草下隐藏着一个洞,他跪在地下,扒开荒草,发现了一个脑袋,那是王宾的脑袋!
李大虎和丰晓两个人抓住王宾的肩膀,把他拖了上来,王宾的身体软软的,已经人事不省,谈谈鼻息,已经没有呼吸。
李大虎迅速把王宾抱回院子,放在宿舍的床上,身上检查一遍,没有明显的伤口,在鼻子里发现很多泥土,嘴里也是泥土,丰晓用水管冲王宾的口鼻,冲了一会,只听见“啊”的一声,王宾苏醒过来。
王宾从床上坐起来,咳嗽不止,用双手敲打前胸:
“憋死我了!”
丰晓递过一瓶水,王宾喝了两口,丰晓问他:
“王宾,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跑到那个洞里面的?”
“我也在查看地面,不知怎么,就掉进那个坑里面,里面都是尘土,呛得我喘不过气来,喊也喊不出来,憋死我了,你们要是晚来五分钟,我估计我自己就挂了,对了丰哥,我掉进去的洞很浅,也很窄,可是,我伸手挣扎的时候,感觉横向还有洞,我没看清里面有什么,咱们应该去看看”,说着伸出右手,“我抓住一个东西,拿了回来,你们看”
丰晓接过来,很明显是一截骨头,那灰白色的骨头长度约有两厘米,一厘米粗,丰晓看了半天没看出来是什么动物的。
李大虎接过去,看了一会,直接脱下鞋,和自己的大脚趾比较。
“是大脚趾的指骨!”
丰晓拿过来,又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脚趾骨。
“大虎,你能看出年代吗?”
“这我可看不出来,你得找专业人士了”
王宾:“丰哥,看来那个洞里死过人”
“是盗墓贼吗?”,李大虎问
“估计是盗墓的,可能出了意外,死在里面”
王宾又休息了一会,决定和丰晓、李大虎去那个地方查看。
那个洞大概深度不到两米,直径也就半米,在一米左右的地方,有横向的洞,不知道通向哪里。
想看清洞里的情况,只能挖掘,可是,这大白天的,也不能明目张胆的挖掘,怎么办?只能等到天黑了。
可是,天黑的时候,能在昔家村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