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百鬼图-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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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杀了好几个侍卫才从赏人儿子的手中帮你抢回来的呢!”女孩嘟着r1058
第九十三章 冥金当铺(一)
“这世界上除了罪犯有几个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
高耸入云的高塔上,一个红袍男人摇晃下空荡荡的高脚杯,望着石窗外黑黝黝的土地,声音没有起伏。
“至少他们不会让别人痛苦。”
银发少女的短剑从背后刺入红袍男人的心口,冷冷的回答。
红色的液体从胸膛内喷射出来,高脚杯一下子满了,里面却不是酒。
时间回到八年前的黑土大陆。
黑土大陆这里地如其名,几乎80%的土地都是黝黑的土地,所以这里夜晚也会比别处更加晦暗,各种人类的丑恶此时也都呈现了出来。月光下,这个叫辛兹的大地主正在兴致勃勃的欣赏努力的角斗,左右各搂着一个十四岁的貌美少女,篝火在她们迷茫的眼睛里闪烁,像是泪光一样,而事实上,她们早已没有了眼泪。
“这帮下贱的人,看他们那可怜样,哈哈。”辛兹开怀大笑,两旁的少女也尴尬的陪笑着。
“打死他,打死他。”他的小儿子也很有激情。
“这个家伙还真是抗打啊,但动作跟狗熊一样笨拙,换做我,早一剑解决掉了。”另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哥说。
“一想起你第一次杀人吓那样我都想笑,现在还这么嚣张,我第一次杀奴隶时可是一点没手软呢,那种鲜血留下来的感觉,想想都觉得舒服。”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公子面带嘲讽。
“切,光敢有什么用?你的实力真心太弱。我可是布特莱恩帝国的大剑师伊萨克的弟子,比起你家族祖传的剑术不知道要高到那里去。”公子哥再次反驳。
“呵呵,一会儿看完表演一定和你切磋下。”另一个公子皮笑肉不笑的回答。
斗技场上两个奴隶各执一把长剑,疯狂的对砍,他们曾经是一个部落的朋友,但自从部落被灭,自己被套上脚镣,他们所能做的只是为了一口能够维持生命的食物而放弃所有情感。
决斗场周围是陡峭的山谷,崎岖的岩面上呈现着让人怯惧的图案。一个红袍男人擎着短剑隐匿在夜色中,冷峻的双眼在辛兹的脖子上凝滞。对他而言,无论贵贱善恶的人,只不过是他赖以谋生的猎物,只有他们的死,才有自己的活。
“杀啊,干掉那个懦夫。”辛兹兴奋的大吼,手也忍不住比划起来,嘴里喷出酒肉的腐味。
“嗞——”一团白色的雾在辛兹脚下升起,像是来自地狱的阴火在向上蔓延,人群躁动起来,辛兹的四个贴身侍卫拔出佩剑,紧贴着辛兹。
“爸爸,这是怎么了啊?”他的小女儿惊叫。
“妈的,着火了么?”他的儿子说。
乡绅和贵族们都不安的站了起来,观众席底层的护卫匆忙的跑了上来。
这四个贴身的侍卫身材都有2米多高,站起来跟辛兹2个一样高,都是曾经犯下重罪的囚犯,被辛兹招募过来,并对他们下了蛊术,使他们对自己惟命是从,否则,毒蛊会立刻让他们穿肠破腹。
“嗖——”一道剑影,四个侍卫持剑的同时被砍出一道血口,四人更加警觉起来,在浓烟中艰难的寻找敌人的踪迹。
“啊——有毒。”第一个被砍的人整条手臂在眨眼间就发生了溃烂,红绿交加的液体沿着白骨滑下,肉像雪花一样从手臂上坠落,毒液不断扩散腐蚀,绿色的液体像食人蚁群一样侵蚀着他的身体。
其他三人的伤口也一次开始急速的溃烂,反应最敏捷的侍卫果断的砍掉了自己的右臂。
“这是三纹毒目的剑毒,不要让他扩散。”砍断右臂的人大喊。
其他三人却早已被腐蚀掉了大半个躯体,瘫倒在地上。
敌人缓慢的从烟雾中走近,他,披肩的长发,身材不高,看不清他的装扮和容貌,只有手中半米长的短剑泛着绿色的光芒。
自废手臂的侍卫一剑劈下,敌人却瞬间消失了,等侍卫回过神,他已经出现在辛兹面前,一剑刺入了已经呆若木鸡的辛兹的心脏。
“嘭——”辛兹的身体像是烟花一样炸裂开,血肉夹杂着绿色的光芒四处飞溅,烟雾也散去大半。
观众席底层的侍卫冲了上来,此时的辛兹却早已尸骨无存,身旁的三具尸体只剩下一少半完整的身躯,另一部分都成了粘着绿色渣滓的白骨,另外一个侍卫一只手按着不断喷血的伤口,跪倒在地上。
“爸爸,爸爸。”辛兹的儿子痛苦的呼号。
“快追,快追刺客。”角斗场的主人大喊,角斗场的200名卫兵立刻封锁了角斗场。
“不好了,角斗场的笼子全被打开了。”一个下人惊恐的对角斗场主人说。
果然,大象,狮子,老虎等猛兽在角斗场横冲直闯,300多名奴隶也疯狂的砍杀看台上逃命的贵族,封锁角斗场的卫兵们也乱作一团,大批奴隶也趁机逃走了。
“谁这么大胆,抓住这个刺客我要剜了他的心和肝。”辛兹的儿子双眼火红,疯狂的咆哮。
卫兵们在队长的指挥下分成3组,封锁住了会场,可是无法阻止的暴乱已经让会场一片狼藉,奴隶们如同灌入洪水的蚁穴里的蚂蚁,这种求生的欲望不是钢枪和武力就能阻止的。卫兵们既要控制会场又要抓刺客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主人,老爷的尸体旁发现了这个。”一个随从将一块黑色的令牌递给辛兹的儿子。
“这是……幽石?”一个侍卫双目园瞪。
“幽石?难道就是那个刺客组织的标志物?”辛兹儿子的愠色一下子变成了惧怖。
角斗场一片狼藉,被释放的奴隶和野兽们,一起将自己在黑暗中所承受的痛苦回敬给这些大腹便便的贵族身上,他们梦寐已求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月亮的冷光倾泻在黝黑的土地上,他的心脏仍像平时一样平静,杀人对于他来说就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是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
他的名字没人知道,而他的称号却让黑土大陆的人闻风丧胆,他就是“鬼刺客”。
1传说之地
这里是一个庞大的黑色古堡,可在外面只能看到它被无尽的黑暗所吞噬,因为黑土大陆的山脉也是黝黑的颜色,加上古堡旁的山谷长满了这种高达7米多的漆树,所以即使在白天,它也像黑洞一样诡异的藏在这个僻幽的大陆一角,外界都传说这里生活着四个人,或者说外界并不清楚其他的算不算人。
人们路过这里,只会远眺着这阴森的地方,因为一旦接近漆树林三公里的范围内,都不能在看到明天的太阳,人们称它为“幽城”。这就是拉菲特的家,墓组织的大本营。
拉菲特从口袋中抽出一个石质令牌,幽石,只有它才能不被幽城周围的噬魂虎所攻击。这种三米高的巨兽是这片漆黑的树林所独有的生物,靠吃人灵魂为生,它们见不得光,但只要吃掉一个人的灵魂,就可以供它们生活三十年。
警觉的拉菲特忽然发现一些问题,口袋中三块幽石少了一个,虽然那只要一块幽石就可以抵御这些噬魂虎,但这种疏忽是可不是一个刺客应该犯下了。
“怎么?在找它?”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拉菲特身后响起。
拉菲特用两只手指夹住这块像子弹一样射过来的幽石,但并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幽城走去。
“喂,谢谢两字你就不能说一回?”这个人飘到了拉菲特的身边。
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戴着黑金铸成的文胸,身体大部分暴露在外面,左臂上有个黑色苹果的纹身,背后却背着一把比自己高的大石剑。美丽的脸庞加上金色的卷发,浑身上下散发这诱人的魅力。
“我可是杀了好几个侍卫才从赏人儿子的手中帮你抢回来的呢!”女孩嘟着嘴,一脸不满。
“别再跟着我。”拉菲特黯然转过头,墨色的眼球冷冷的看着她,这声音就像是一团云朵飘过天空,没有愤怒,没有命令,不参杂任何感情。
这时女孩蓝色的眼珠险些掉了下来,双手迅速捂住自己的两腮,整个人惊讶的跟活见鬼一样,如果谁中了大奖大概就是这个表情把。
是可不是一个刺客应该犯下了。
“怎么?在找它?”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拉菲特身后响起。
拉菲特用两只手指夹住这块像子弹一样射过来的幽石,但并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幽城走去。
“喂,谢谢两字你就不能说一回?”这个人飘到了拉菲特的身边。
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戴着黑金铸成的文胸,身体大部分暴露在外面,左臂上有个黑色苹果的纹身,背后却背着一把比自己高的大石剑。美丽的脸庞加上金色的卷发,浑身上下散发这诱人的魅力。
“我可是杀了好几个侍卫才从赏人儿子的手中帮你抢回来的呢!”女孩嘟着嘴,一脸不满。
“别再跟着我。”拉菲特黯然转过头,墨色的眼球冷冷的看着她r1058
第九十四章 冥金当铺(二)
阳光幽幽从窗户缝隙透了进来,店铺内的人也在烟气中变得影影绰绰。
丁灵修听到女孩的话先是一惊,想了一会儿才说:
“你竟然知道猎妖师,难道你也是这道上的人?”
女孩听丁灵修一说道上人,竟然噗嗤一声笑了,甜美的笑容混和着些微痉挛。微笑之后,她的嘴唇和眼睛还呆呆地张开着,呆萌的样子根本无法和这种倒卖黄金的店主联系在一起。
“还道上的人?黑道啊?你们拿着这么明显的地府金锭,我当然知道你们一定是猎妖师了,而且听你说话,应该还是个新尖吧。”女孩的声音略显乏倦。
新尖这个词丁灵修倒是听父亲说过,这个词在猎妖界是指刚出道的新人。
“没错,我刚出山不久,有些事还不太懂,你为什么会对猎妖师这么了解?”
女孩摆弄着这枚金锭,不紧不慢地回答:
“我们这家店,名义上收购黄金,其实我们暗地里还做另外一种买卖,那就是专门为猎妖师转手地府金锭。所以也有人称我们为‘冥金当铺’。既然你之前不知道,你这次也算歪打正着。我就给你个新人的友情价吧。”
女孩一说出“冥金当铺”四个字,丁灵修的脑袋里才有了点印象,这个词他的确挺父辈们经常提起。所谓“冥金当铺”,就是专门用来收购冥器和阴间的金银财宝的当铺,他们名义上也是正常的典当行、金店或者小的黄金回收点,而私底下却基本都与盗墓贼、猎妖师、炼妖师、道士等经常行走阴阳的人打交道。大多数情况下,外人进了冥金当铺,一般都会受到冷遇,因为对这些专门倒卖冥金的商人来讲,那点小钱一般不看在眼里。而如果阴间的金银首饰,玛瑙珍珠送到店中,店主往往会热情招待,东西也会在这里卖上高价。
丁灵修虽然知道“冥金当铺”,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地方会这么简陋,因为他的印象之中,冥金当铺有着这么响亮的名字,怎么说也得二层小楼,还得有待客的雅座包间,应该还得茶水瓜果供着才像样。没想到现实的情况竟然截然相反,不仅客人受冷遇,环境还如此简陋,而最令他啧啧称奇的就是店主竟然是个看起来还未谙世事的呆萌小萝莉,自己还被这小萝莉所奚落,这种落差,丁灵修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你们这个店竟然会是‘冥金当铺’?”丁灵修环顾四周,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不过同时也有点感慨自己的幸运,因为自己这些脚力起码没有白白浪费,这下可以让自己的东西卖上个好价钱。
“是啊,怎么?嫌弃这里太破了啊。”女孩笑了笑,拄着下巴望着丁灵修。
“哪有,哪有,多温馨,挺好的。”没等丁灵修回答,张善义就抢过了话,笑眯眯望着女孩。
“你们开‘冥金当铺’收入应该不错,为什么要住这么简陋的屋子啊?”丁灵修又问道。
女孩撇撇嘴回答:
“没办法喽,我们这里又不是光收你们这种地府金锭,其他盗墓贼盗来的冥器,来路不明的阴间宝物我们也照收不误,三教九流都有,所以我们这里自然不适合搞得太过招摇,树大招风嘛。”
丁灵修听后不由一愣,他还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甚至还要小上几岁的小女孩说起话来竟然倒是头头是道,不由有些刮目相看。
“嘻嘻,姑娘小小年纪就能掌管这么一间‘冥金当铺’,也是年少有为啊。”张善义也在一旁附和,想和这个小姑娘多说上几句话。
女孩拄着下巴,慵懒地伸了伸腰,回答道:
“没办法喽,父亲干这一行折煞阳寿,去世太早,为了活命只好女承父业了呗。”
“那你一个人每天接触这么鱼龙混杂的人,你难道不害怕发生危险?”张善义关切地说。
“你别太小看我了,你未必是我对手。”
女孩对这些无聊的追问有点不耐烦了,用不是很友善的目光看了看张善义,指着他问丁灵修:
“这个大耳朵小哥也是猎妖师么?”
丁灵修摇了摇头说:
“不,他是个道士。”
“对,对,我是道士,我是龙虎山的道士。”张善义得意洋洋地回答。
“没错,他就是传说中龙虎山正一派的弟子,法号天鸾子,经常添乱子。”丁灵修解释道。
女孩听后咧嘴笑了笑,又掂量了几下元宝说道:
“好吧,那咱们还是说正事吧,看你是个新尖,你估个价吧,我掂对掂对。”
丁灵修刚想说出自己估的价,但转念一想,这“冥金当铺”可不比平常的金店和当铺,他手中的地府金锭在这里可是绝对能卖出在外面几倍的高价。但因为丁灵修并不在行,所以一时间也猜不出这东西究竟能卖上个什么价位,总不能乱猜。这就好像在商场讲价,当你战战兢兢说出了一个自己觉得很过分的价位,而卖家欣然答应之时,那种感觉还是很痛苦的。于是丁灵修想了一会儿说道:
“妹妹,你可能误会了,其实我和我朋友今天来这里只不过是想比对比对价钱,并不着急出手。”
女孩听后脸一沉,知道丁灵修这是在跟她打马虎眼,既然只是比对比对价钱,那刚才在她把玩这块金锭的时候,怎么还可能着急的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