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的弹片-第6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等功的奖章;另外一枚中间是鲜红的五角星的军徽,这是一枚三等功的奖章。雷萧双手有些颤抖的小心翼翼的将两枚军功章放在手心,仔细端详着,轻轻的自言自语:“我真的是我的?“
“是的的!”副院长肯定的说道:“这是你应得的,这是你用生命与鲜血捍卫国家的尊严所获得的荣誉!”
“我立功受奖了?”雷萧仿佛还没从这巨大的喜悦中反应过来,他觉得就像一场梦一般。
“这就是我的荣誉!属于我的荣誉!”雷萧紧紧将军功章攥在手里,默默的说道。
“不,这不是属于你的荣誉,这是属于共和国军人的荣誉。你用你做的一切赢得了共和国军人的荣誉!你的父亲,会为你骄傲的!”
“为了祖国!为了人民!”雷萧笔挺的站着,脸上透出无比的坚毅,整个人就像一颗不倒的苍松一般,浑身散发着只属于军人的骄傲。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叔叔,几点了?
列车缓缓的驶向雷萧的家乡,窗外的景致显得极为生动。尽管是在冬天,但却没有一点冬天的感觉,远处的树木依旧显示出一片绿色的盎然,透出勃勃生机。
坐在窗旁的雷萧,眼睛里带着激动,但是心里却更为忐忑了,这时候他才体会到古人口中的“近乡者怯”的含义。他又想起了那一段堕落的青葱岁月,想起了亲朋好友,想起了属于他的卧室的点点滴滴···
“想什么呢?”一身迷彩服的落落望着有些失神的雷萧问道。
“呃,没什么,我在想回家了,老爸肯定特别高兴。嘿嘿···”雷萧转过头,充满深意的盯着落落英气逼人的脸颊,尤其在迷彩的衬托下显得更为潇洒迷人。
“那是肯定的,都两年多没见了。”落落被雷萧盯得有些手足无措,嘴里答着雷萧,眼睛里的虎气冒了出来,想要看到雷萧这副模样背后的阴谋。
“肯定高兴了!你想呗,儿子那么能干,立功受奖了,还拐了一个霸王花回家···嘿嘿···我能想象出老头子乐呵的样子···”雷萧冲着落落眨巴着眼睛,顽劣淘气的本色尽皆显露出来。
“老娘不去!”落落干脆的拒绝。
“那是为什么呢?”雷萧逗着落落,这句老娘称呼的让他感觉到一种久违的亲切,似乎自从他从活死人状态醒来后,落落这丫头就像转了性似地,说不尽的温柔。这让雷萧又开始发贱般的怀念被落落虐待的场景了。
“好吧!我去,见完你爸,你在跟我见我爸,咱们俩就赶紧把事给定了!”落落强势的目光盯着雷萧,嘴角挂着看戏的表情。
“唔···我说大丫头,那还是算了吧,不急、不急···咱们都还小···”雷萧被落落一句话噎的不知道说什么,故作镇静的整了整本来就很平整的衣领。心里却是将落落佩服的五体投地,说真的,他现在可还真不敢去见落落那个将军老爸,那得是多大的首长啊···这丫头好像把自个的心思全都摸透了似地。
雷萧也同样穿着迷彩服,这是在落落的强烈要求下穿上的。他的本意倒是想穿便装,不想那么扎眼,毕竟纪律也在那里放着呢。可是落落死活不同意,非要他与自己都穿上迷彩服,说这样两个人走在一起就像是穿着情侣装一般。雷萧拗不过落落只得这身装扮,不过俩人同样的迷彩,同样的肩章,同样的作战靴,男的锐利,女的飒爽,走在路上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着实比情侣装的效果还要好。
其实落落还存在一个念头,那就是想要雷萧穿着军装,以这种姿态去找回曾经丢掉的东西,将本来自卑的心理完全打破,让他用一个军人的荣耀来证明他的骄傲。
“叔叔,请问现在几点了?”雷萧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不过他并没有在意。
“叔叔,请问现在几点了?”声音再次在雷萧耳边响起,这使他不由的转过头看着问他时间的一个年轻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穿着休闲服,胖胖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背后背着书包,手里抱着一本徐志摩的诗集。从装束上来看。很明显是个在校大学生。
“问我啊?”雷萧四下瞅了瞅,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尖反问道。
“是啊,叔叔,现在几点了?”那个小伙子肯定的再次问道。
“下午四点二十分。”雷萧直接脱口答道,随后补充了一句:“误差最多不超过五分钟!”雷萧没有看表,况且他身上根本就没有手表这东西,完全是根据长久养成的对时间的敏锐判定得来的。
“哦。谢谢叔叔!”小伙子很懂礼貌的向雷萧道谢。
“呵呵,不用谢!”雷萧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接着问道:“你是在校大学生吧?”
“是,今年大三,叔叔您是武警?”小伙子也同样对雷萧产生了兴趣。
“没错,武警!你今年多大了?”雷萧接着问道,他急于想知道对方到底多大了,以判定对方叫他叔叔的靠谱性。而此时的落落整个人趴在,桌子上,肩膀不停的抽动着,很明显在使劲的笑着,只是憋着不发出声音而已。
“我今年二十一岁,属鼠的。叔叔,您这军装真帅!”大学生由衷的夸赞着,眼睛里显出一片向往的神色。
“你也不错啊,大学生!”雷萧得知对方是大三的学生,心里也是一阵羡慕,曾几何时,大学那可是他梦寐的地方啊。
等等!这小子多大?二十一,属吱吱的?雷萧想到这里,脸上立马浮现出一条条的黑线:大爷的,这哪跟哪啊?同龄人啊!同龄人啊!我被同龄人叫了叔叔!老子有那么老吗?雷萧嘴角抽搐着,有些无奈的望向落落,却发现这丫头整个身体都伏在桌子上颤抖着,可以想象她都笑成什么样了。
雷萧伸出脚轻轻踩了一下落落的脚背,表示心中的不满。
“叔叔,你们部队好不好进?我真想去当兵去呢,可是家里不让,非让我上大学。”大学生又是一口叔叔,叫的雷萧是满嘴苦涩。
“怎么?大学不好吗?叔叔我可是做梦都想上大学。”雷萧索性就以叔叔自居了,反正做别人叔叔的第一次都被这有眼无珠的大学生给破了,还矜持个鸟劲。
听到这话,落落笑的更厉害了,双肩不停的上下起伏着,伸脚狠狠踢了一下雷萧。
“好男儿当然要当兵了!我就喜欢李白的那首诗:蒲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大学生一脸的向往,继续说道:“这多酷!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不光是我,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想去当兵。”
“为什么当兵?”雷萧将这个自己弄了好久才弄明白的问题向这个大学生问了起来。
“保家卫国!”大学生坚定的回答。
“保家卫国!是的,你要是到了部队,绝对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兵!”雷萧赞叹的向大学生说道,心理却想了很多:是的,当兵的意义就是如此简单而已。保家卫国,这个口号式的词语就已经囊括了作为一个兵得全部含义。而自己那个时候却走了那么远的路才体会到为谁当兵,为谁扛枪的道理。如此浅显的道理被一个门外汉一口道出,这让雷萧不得不正视社会这个群体里视当兵为荣耀的热血青年,原来,穷当兵的在很多人的眼里不是那么的一文不值,相反,这身军装会让这些热血青年毫不犹豫的牺牲自己的青春年华,忍受着孤独寂寞来握起钢枪撑起祖国的一片蔚蓝的天空。尽管他们不可能理解到当兵太多的含义,但是一句保家卫国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时候,落落终于抬起了头,眼睛里充盈着泪花,那是笑出来的。
“叔叔,保家卫国!”落落稍带调侃但又用庄严神圣的口吻冲着雷萧说道。
“嗯,保家卫国!”雷萧狠狠点了一下头,他的心里似乎有些明悟。
“咦?阿姨,你怎么哭了?”
“噗!”雷萧刚喝尽嘴里的一口水全部喷到了落落的脸上,在落落杀死人的目光下低下了即将爆笑的面孔。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我,又回来啦!
依旧是这潮湿的空气,仍然是这凋零却仍旧绿意的季节。熟悉的气息,亲切的乡音,久违的故土···
“啪”;雷萧点燃了一根香烟,站在车站的台阶上,努力的把眼前的景物尽收眼底。两年前的冬天,他就是从这个地方登上了西去的列车,那时候,他是个**。两年后的今天,他又站在了这个地方,他是一个军人!画了一个圈,雷萧又回来了。
“我!雷萧!又回来啦!!”雷萧高举着右拳,狠狠的挥舞着,对着眼前的车水马龙放声的吼道,大有我胡汉三又回来的势头。那训练出来的浑厚声音震的人耳朵发麻,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报以好奇的目光,但看清是个背着背囊的现役军人的时候,都泛起一丝友好的微笑。
“感觉怎么样?”落落微笑着问着雷萧。
“挺好,我就说咋神清气爽呢,原来衣锦还乡了,哈哈···”雷萧笑着调侃着,伸出双臂,深深的吸着阔别两年的潮湿空气。
“有点不适应了,太潮湿了。”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雷萧说道:“感觉还是大漠更自在。”
“天生的贱命。”落落白了雷萧一眼,继续说道:“我感觉这里挺好,城市不大,人口不多,挺安静的。”落落一边向远处眺望,一边将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
“嗨,你也不瞅瞅,这是谁的地盘,老子的地盘!”雷萧大咧咧的说着,朝着落落一挥手:“走,大丫头,先带你好好吃个饭去!”
俩人并肩走在喧闹的大街上,在这个本就没有什么驻军的小城更显得那么的鹤立鸡群。
走了一会,远离了车站,雷萧忽然停下来了,有些尴尬的摸摸额头说道:“呃,大丫头,我好像、好像迷路了···”
“迷路了?”落落瞪大了眼睛:“你是说在你老家的这一亩三分田里,你迷路了??”
“大概就是这样···”雷萧讪讪的笑着,相当的不好意思。心里使劲的骂着:妈勒个巴子的,啥时候出现了这么多不认识的大楼了?
“那怎么办?”落落无奈的问着雷萧。
“没事,我有地图,还有指北针!”雷萧胸有成竹的从背囊里掏出了一份地图和一个指北针,校订着方位,然后带着落落大踏步的朝北走去。
“你确定没错?”在一个死胡同里,落落忍着即将发出来的飙,再一次问着雷萧。
“没错呀,我家就在东经116度47分,北纬33度32分,绝对错不了!”雷萧嘴中嘀咕着,再次把地图拿出来来回研究着。
“我看看!”不耐烦的落落一把将雷萧手中的地图抢了过去。
“你白痴啊你!你不拿一份城市地图,竟然拿了一份军事地形图?等等···还是你亲手绘的??”落落拿过地图一看,不由的气的笑了出来。原来雷萧拿的地图根本就是一份自己经过各种搜集到的数据绘出来的军事地形地图。
“是呀,这个地图更精确!”雷萧认真的说道。
“老娘快被你气死了!!!有能耐你给我从这张地图上找出一个建筑物的标记来!!”落落有些发懵了,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回家迷路就不说了,竟然拿着地形图想通过经纬度找到家??
“那咱们怎么办?”雷萧尴尬的问着落落。
“往回走!”落落下着命令,率先从死胡同里走了出来,雷萧紧紧跟上。
俩人站在街道两旁,望着喧闹的都市,都有些不自在,这样的环境给他们一种强烈的陌生感。
“我有办法了!”雷萧眼睛一亮,兴冲冲的对落落说道:“咱们可以打车啊!”
“对呀,可以打车,迷路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出租车!”落落眼睛也亮了起来。
很难想象,这在常人眼里习惯的不能在习惯的事情,在这两个常年呆在部队的特警精英的眼里反而成了一种新奇的东西。其实这也不怪,任谁在日日月月不停训练任务的部队呆上几年都会习惯性的将地方上简单的事情遗忘掉,脑海里面只有专业的各种数据。通常人们说当兵当傻了的那种,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猛的进入到社会,就会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仿佛自己身在另外一个世界般的不适应。这也是好多退伍的士兵回到家乡后,要花一年甚至数年的时间才能够慢慢的与社会接轨,尤其是一些担负特殊使命,常年战斗在了无人烟之地的士兵,更是如此。
“去XX路。”雷萧带着落落上了出租车,向司机说道。
“好嘞,坐好了,一会就到。”司机是个年轻人,看起来年纪并不大,浑身透着干练的劲。
“战友,休假是不?”司机握着方向盘,跟雷萧聊了起来。
“恩,是的,休假。”雷萧觉得有些别扭,因为聊天的是个陌生的人,而且不是军人。
“我从前也是当兵的,38军的侦察兵,你是武警哪个部队的?”司机自报家门,随手递给雷萧一根烟。
“嘿嘿···武警XX支队的,瞧不出你还是万岁军出来的啊,战友。”雷萧一听对方也是当过兵的,而且还是个侦察兵,立马来了精神。
“怎么,不信啊?看看。”司机单手抓着方向盘,伸出右手手掌让雷萧瞧着。
只见他右手的食指指肚,和大拇指以及虎口有明显异于其它部位的老茧。外行的人看不出来,但是作为雷萧这样的内行,一眼就瞧出来那是经常握枪进行射击留下来的老茧。
“打了不少枪呢!”雷萧嘴里说着,眼中露出了一丝赞赏:“万岁军走出来的侦察兵果然不一样,牛B,瞧你这手上的老茧,起码也打过至少二万发子弹了。”
“哎,兄弟好眼力!”司机不由的再次望向雷萧,很明显的从雷萧身上嗅出了一丝不同于一般军人的味道,包括坐在后面的那个女兵。
“你不是常规部队出来的!”司机肯定的说道。
“你刚才跟我说的部队名也是假的!”
“这个···嘿嘿···”雷萧习惯性的摸了摸额头,憨笑着没有反驳。
第一百一十四章 心灵的征途
“别不好意思兄弟,咱们当兵的有些能说,有些不能说,别说你是在役的,就是我退了几年的老兵油子不该说的我也一句都不会多少。”司机向雷萧说着,脸上露出一副沉醉,大概是想到了自己曾经在部队的铁血生活吧。
雷萧从这个退伍兵身上嗅出了“老兵不死,军魂永在”的味道,这股味道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