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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末世之死神降临-第57部分

小说: 末世之死神降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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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与他相识,从未有一丝功利性,而纯粹是为了交朋友而交朋友。

    当时的约翰·卡夫曼已经凶名远扬,愿意靠近他的人太少,更何况愿意跟他交朋友的人。

    这让约翰·卡夫曼很感激。

    随后耶利奇收到约翰·卡夫曼的求助,二话不说,纵然几乎是与全世界大财阀为敌,也资助了约翰的朋友二十亿新币。

    然后两个人就又恢复了君子之交。

    君子之交,从来都是淡如水的。

    即便约翰·卡夫曼偶尔去到辛吉达,也只是和其他人一样,最多在耶利奇的豪宅中呆三个小时。

    有人说耶利奇其实并不重视约翰,也有人说约翰利用完了耶利奇就不再理会他。

    后来发生了两件事改变了所有人的看法。

    一是约翰·卡夫曼被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五个人之一的家伙追杀,被迫藏到耶利奇家里。

    那个人几乎将耶利奇杀死,后者也依旧没有说出约翰的下落,最终只能悻悻离去。

    人们这才知道,他对他,有情。

    另一件事,是一个联合国新任的守备军团的上将引出来的,他仗着自己正处于意气风发的上升期,在耶利奇的家里调戏了他的第三个妻子,还狠狠地羞辱了耶利奇一顿。

    耶利奇一笑置之。

    他甚至都没有求助任何人。

    可约翰·卡夫曼得到这个消息后,却立刻去到美国,追杀了那个上将足足三个月,甚至不惜闯入联合国守备军团总部,杀了足足三百七十名进化者和一千七百六十二个基因士兵,最终逼得上将不得不在耶利奇家门前自断一条手臂且跪了足足五天,最后获得了耶利奇的亲口原谅后,约翰·卡夫曼这才罢手。

    人们也才知道,他对他,有义。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惹耶利奇,因为他是少有的,能让约翰·卡夫曼变得认真的男人。

    奎斯特与约翰·卡夫曼相比,不过是一个渣滓。

    即便‘组织’也有追杀后者的命令,但奎斯特,却是决计不敢招惹他的。

    奎斯特本就是一个谨慎的,惜命的人,只是这一特性被他的外表所掩盖。

    耶利奇在奎斯特到来之后依旧在吃东西。

    直到嘴里的食物全部咽下去,他才道:“我接到了你的请求。”

    他道:“你的组织在辛吉达的三个密探,有两个已经死亡,第三个是巴布什维尔的朋友。”

    巴布什维尔,自然是那个叛徒。

    奎斯特道:“是。”

    耶利奇道:“这次和你一起来的那些人,都被我赶出了辛吉达,这你应该知道。”

    奎斯特道:“是。”

    耶利奇道:“你的请求,是让我利用自己在辛吉达的势力,帮你找出那个叫阴月天的少年。”

    奎斯特道:“是。”

    耶利奇道:“你去吧,若我知道他的消息,会通知你。”

    奎斯特神色一喜,道:“多谢!”

    言罢,他立刻头也不回的离开。

    尽管管家说的是共进午餐。

    耶利奇面无表情。

    一直到慢条斯理的进餐完毕,他才起身,回到楼下最大的那间总统套房。

    当他走进房间,一个少年和一个黑肤女孩子正端着一个石质圆盘讨论着什么。

    见耶利奇走进来,阴月天站起身。

    他道:“他走了?”

    耶利奇道:“是。”

    阴月天道:“谢。”

    耶利奇道:“不必客气。”

    阴月天道:“我想问一个问题。”

    耶利奇道:“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帮你?”

    阴月天道:“是。”

    耶利奇道:“我有种预感,我们会成为朋友。”

    阴月天闭上了嘴。

    他之所以没有再问,是因为他知道,像耶利奇这样的人已经拥有了最完美的人生,他已经不必为谁做什么事,也不用在做这事之前权衡利弊。

    他的势力已经强大到完全依照自己的预感去行去做。

    阴月天道:“只是我接下来要做的事,你一定不会喜欢。”

    耶利奇道:“能容忍彼此的所为,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指着莲娜手中的荷鲁斯的银盘:“更何况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吗?”

    ps:把之前欠的收藏加更都补上了,晚上还有一章昨天该加的就没有了。

    阳左这几天真是拼了命的码字啊,又要存稿又要加更,一天一万两千多,着实有些发懵。

    所以还请各位大大投票支持一下吧!

第二十五章 红莲业火(收藏加更)

    耶利奇道:“我知道那是能让三百平方公里范围内生出红莲业火的荷鲁斯的银盘,我也知道你的能力,是吸收别人的负面情绪来增长自己的能量。”

    阴月天震惊了。

    耶利奇知道这东西是荷鲁斯的银盘,这并不让阴月天惊讶。

    但他甚至知道自己的虐杀本源能量来源,未免让阴月天感觉心脏都被狠狠地捏了一下。

    这本是艾瑞克先生和对自己知根知底戴尔文都不知道的事!

    耶利奇道:“你很惊讶我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阴月天道:“的确。”

    耶利奇道:“我本是一个好交朋友的人。”

    阴月天道:“我知道。”

    耶利奇道:“像我这样的人,既然朋友遍天下,有一个两个‘预言者’的朋友,很奇怪吗?”

    预言者,同样是进化者,只是他们的能力并不在战斗,更像是先知。

    只是这样的人,全世界大概也没有几个。

    阴月天摇头而叹:“不奇怪。”

    耶利奇道:“像我这样的人,若是有几个消息比国际刑警还要灵通的朋友,很奇怪吗?”

    阴月天道:“也不奇怪。”

    耶利奇道:“现在你知道了吧?”

    阴月天道:“我知道了。”

    以前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对一些事情都是先知先觉。只有这一次,的确是在耶利奇好好教导了他一番之后才能说出的。

    阴月天忍不住道:“那么你说我们会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有预言者告诉你?”

    耶利奇摇头:“不是。”

    他道:“我交朋友,一向只凭预感,第一次见面后的预感。”

    他微笑:“更何况,一直以来我的预感都非常准。”

    阴月天道:“可我现在却只能给朋友带来麻烦。”

    他能这样说,潜意识中已经有些接受了耶利奇。

    这人给阴月天的感觉,总是有种第一次见到莫西干时的味道,就只是没来由的相信这个人绝不会害自己。

    耶利奇道:“这里虽是我的家乡,但最近这些年来却太过拥挤了,我这人喜欢安静,所有这座城市中的人,少一些更好。”

    他又道:“更何况,其实我也只是看中了你这支潜力股,我看重你的,不是现在,而是将来。”

    阴月天道:“交朋友,居然还分潜力股?”

    耶利奇道:“没错,若是交到了一个将来只会惹麻烦而不能给我带来什么的朋友,这实在是让人很苦恼的事。”

    阴月天道:“我以为你交朋友,是绝不会有任何功利性的。”

    耶利奇道:“没有任何事做出来是毫无功利性的。”

    阴月天道:“可他们都说……”

    耶利奇道:“他们都说我和约翰,是毫无功利性的朋友?是君子之交?”

    阴月天没有否认。

    耶利奇道:“那说这些话的人,错了。古华夏人有成功者本下食客三千,其实和我现在又有什么区别?我交朋友,并非是为了利用他们,而是为了在关键时刻保住我自己的命。”

    像他这样的人,掌控着巨额的财富,却没有相应的实力,一旦被人觊觎,的确是很危险的事。

    阴月天道:“约翰·卡夫曼知道?”

    耶利奇道:“他知道。”

    阴月天道:“我见过那人一次,若是以他的性格,知道你在利用他,难道不会愤怒?”

    耶利奇道:“不会。”

    他笑的很温暖,仿佛在饮最甜蜜的冬日暖酒:“虽是在利用,但我交朋友一向不会用口,只会用心。”

    他问:“若是你知道我和你成为朋友,是为了将来你成名之后借着你的名号保全自己,你会不会觉得别扭?”

    阴月天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少有不占利用成分的,莫西干带我入冥界岛,艾瑞克支持我独立修炼,都有功利性。”

    耶利奇道:“是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又愿意以最诚挚的心对待你,你难道不会把我当朋友么?”

    阴月天默然。

    他立在原地足足看了耶利奇三分钟。

    他道:“就凭你现在跟我说的这些话,我也愿意成为你的朋友。虽然我现在还感觉不到对待朋友,应该会产生什么样的感情。”

    耶利奇大笑:“等你拥有了感情,就会发现和朋友在一起,无论出于多么寒冷的地方,心都是暖的。”

    他忽的止住笑:“去吧!让你的凶名响彻大地吧!”

    他深深的看着他:“我的朋友!”

    于是阴月天现在立在一座二层楼小旅店的楼顶。

    这实在是一件很讽刺的事,一座城市的圆心,居然不是富豪们居住办公的富人区,反而是在贫民区的一座小旅店。

    他手上的石盘,已经被黑女孩很细心的用湿布擦拭干净。

    即便如此,它看上去也依旧是普通的石盘。

    阴月天的指尖摩擦着石盘上的文字,然后慢慢念出其实他自己都不懂的语言。

    阴月天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已经掌握了七种世界范围内受众最广的语言,从这一点来看,就比高考英语五十分的本书作者强太多。

    之所以会提到这个,是因为阴月天只背会了音却不懂意的语言,作者自然也是不懂的,所以这就造成了一件很尴尬的事。

    我虽然很想用一堆华丽的辞藻将这段文字编出来,但实在有点违心,所以各位便且当他很快念完了那段文字吧。

    这音阶这语调,从阴月天口中念出没有一点华丽,反而很是平淡。

    但他念的再难听,也比考古学教授的正宗语调或大歌唱家的抑扬顿挫强了数万倍。

    因为这段文字却必须是只有拿着荷鲁斯的银盘的人念出来才有效。

    当阴月天读完,石盘突然被一片七彩的光华所笼罩,那上,流光溢彩,其色晶莹。

    它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居然硬生生的从阴月天手中脱离出去,然后飞上天空。

    然后,它便如节日的焰火,在空中突兀的爆发开来。

    无数火光化作流星,拖着长长的焰尾向四周密密麻麻的覆盖开去。

    即便不跃起至半空,阴月天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当这些火光落在近乎他看不到的地平线外时,马上就有数道火墙迅速升腾,并相继连续起来。

    一个人站在普通的二层小楼上,却能看到数十公里外的火焰,若是地球君没有变化的化,便只说明一个问题。

    这已经将整座城市包围的火墙燃的实在太高。

    火焰之色,鲜红似血,便如血海逆流喷涌造成的结果。

    火不是血,火却是莲,火,本就是红莲业火。

    ‘恶业害身譬如火,八寒地狱红莲华’的,红莲地狱火。

    业火,本就是地狱焚烧罪人之火,且红莲之狱,本就是八寒地狱的第七层。

    如你们所知,地狱,自然是落入越深,罪责越大。有罪之人,总无法避过地狱的惩罚。

    所以红莲业火之威,可想而知。

    阴月天放眼眺望,石盘还浮在空中,火墙却已入云。

    不止入云,甚至连天,连云,连拂过的风,都被染的如血一样红。

    接天莲叶无穷碧,接天莲花满目红。

    荷鲁斯的银盘,强大如斯!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瞬间便让这座城市的民众们惊慌起来。

    人们奔涌到街上,茫然而又恐慌的看着深远处,那入云的火焰,像是疯了一样大吼大叫着。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阴月天什么都不做,他也可看到满天的黑雾弥漫。

    那除他之外没人能够看清的黑雾,是人们的恐惧。

    阴月天心脏剧烈地跳动着。

    他无比的想要在这里,将所有的黑雾吸入身体中。

    因为那东西本就很难存在时间稍长。

    但他不敢。

    荷鲁斯的银盘是在这里爆发的,这已经让太多人知晓。

    这‘太多人’中,虽未必包括奎斯特,但后者也一定能够打探到。

    现在的阴月天,还不想过早的面对奎斯特。

    并不是他不想他死,而是他知道越接近成功的时刻,变越要沉稳。

    只有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一直活下去,并完成自己的目标。

    所以下一秒,阴月天便闪身离开。

    他猜测的一点没错,离开了没多久,便有一批人来到了这里。

    最前面的这一批人几乎都是进化者,其中便有奎斯特。

    他们率先仰望的,是空中漂浮着的荷鲁斯的银盘,并有人率先对其进行攻击。

    结果便是用枪攻击银盘的那名进化者,瞬间便被银盘上射出的一道红莲业火烧的连渣滓都不剩。

    这一情境吓坏了进化者们。

    当那火焰在身边燃烧,即便是奎斯特,也有种灵魂都几乎被引燃的感觉,飞也似的退了开去。

    然后一批接一批的人到了这里,又有一批接一批的人去到周围的火墙处。

    大家最终得出的结论都只有一个。

    这火出现的很奇怪。

第二十六章 虐,杀

    ps:

    之所以这一次把ps写在章节前,是想说一件事。

    这一章真的是阳左写的最艰难的一个章节,尽管它只有六千余字。

    哪怕是五千八百字的全书大纲,似乎也比这六千字写的轻松一些。

    写了三遍,删了三遍,终稿定下,然后又修改了无数次。之后经历了4w存稿误删事件,阳左又重开这章,写了三个小时。

    这期间自然是修修改改,但以阳左最快速度4300字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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