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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千金罗刹女-第37部分

小说: 千金罗刹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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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过一阵子……血渐渐凝结了,变得凉飕飕的。夜风一吹,身上的寒栗一颗颗泛起。他已经不再和她有关系,今生今世,他们的缘分,终于在一片血渍中,戛然而止。
    那就不必纠缠下去了,他面无表情的站起身,看向花厅,“你无情,我不能无义。一个人孤身上路,钱我还是给你预备下,明儿早上你记得装好。车马卯时二刻在门上等,我和他说好送你到保定府,再远他也不会去了,余下的路你自己想辙。”
    走出两步,他还是顿了一顿,“路上不太平,你一个人多加小心。”
    尽量走得稳些,走得云淡风轻些,他极力克制着步子,忽然听到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顾承。
    这回真的是连名带姓在叫他,叫得如此生疏。他不转身,站在原地。
    “你说得每一句话,都是骗我的么?”
    该怎么应答呢,他不知道。如果否认,她又会给自己下什么样的套儿?可他已经够伤心的了,想来她也是,就是留一点余地,给自己以后做个念想也好。
    “不是,说过那么多话,总有几句是发自真心。”
    “好,如果很多年以后,我回来这里,你会不会愿意跟我走?”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转身,背对着她,就可以任自己的视线渐渐被水雾遮掩,眼前的光影摇曳着,模糊一片。
    屏着气稳住声音,他尽量淡然的回答,“那个时候的事,到了那个时候再说。”
    迈着沉实的步子,他一点点的,移出她的视线。然后,整个人全然移出她的天地。

☆、第53章


    天色蒙蒙亮,一辆青色健马拉的车已自西直门而出,向城外驰去。
    秋风飒飒,扑面已有些寒凉。赶车的专心致志,直到出了外城门,走上官道方才稳住速度,不太快也不太慢。想着雇车的那位大爷叮嘱过,车里头的人第一回出远门,恐怕不适应路上颠簸,请他务必走得平稳些,别把人再颠出个好歹来。
    那位爷还真是个细致人,怨不得长了个清俊斯文的好模样,连说话都透着和煦稳重,果然是应了那句相由心生的话。
    赶车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原本以为那位顾爷已经算是生得极好的男人,没成想车里这位小爷简直是青出于蓝。那脸盘,那身段,他头一眼见着,下巴简直都要惊掉了,这人究竟是怎么托生的啊?竟比京里昆腔小旦还要精致俊俏。
    路面还算笔直平缓,赶车的觉出后面的人略动了动身子,回头问了一句,“大爷睡醒了?”
    车里的人半晌没回话,只是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绵绵软软的,听着也像戏台子上小旦的浅吟低唱。
    “醒了好,醒了就能瞧瞧风景。”赶车的想起,头前儿这位爷一言不发的钻上车,彼此还没来得及说上两句话,于是问道,“大爷您贵姓啊?”
    车里的人起先没作答,过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回道,“姓沈。”
    这回的声音比之前,好像刻意放沉了些。多么俊朗的一个少年人呐,就是看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
    赶车的笑笑,好心提醒道,“天光大亮了,您也别老窝在里头睡觉,回头睡多了容易晕。撩开帘子看看外头,咱们这会儿在官道上,路还算不错,也不会太颠,正好可以瞧瞧风景。沈爷是头一回出门罢?”
    自然不是,认真论起来,半个大魏她都是走过的。可那会儿她是前呼后拥,有人伺候照应,随侍的丫头婆子就能占去四五辆车。哪儿像现如今,孤零零的坐在一辆,也就勉强还算干净齐整的马车里。
    真是前路未明,偏偏却又无计可思量。
    她恹恹的,“是头一回离开京城。”
    “沈爷就到保定府么?去那儿是投亲戚,还是办事啊?”
    保定府是西去,陆路必经之地,她其实不知道自己是该北上,还是南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了这样一个地方让自己落脚。也许是因为没出直隶府,地界儿还算太平,再要雇车还是买马也都更便宜。
    可到底该去哪里?她此刻毫无头绪,想了想,忽然问起,“从保定去长芦,需要多久?”
    赶车的琢磨了一下,“您要去长芦啊,好地方!是要办盐务罢?从保定过去,快的话不过一个半天的路程也就到了。”
    长芦有盐场,更有转运盐使,且那个盐使就是她的亲舅舅孙道升。
    她唔了声,没再吭气儿。
    一路向西行去,赶车的像是怕她窝出病气,忍不住多次出言劝告,“乏了就说一声,咱们停下来活动活动筋骨,或是下来走走,顺带看看外头景致。这个季节啊,漫山都是红叶,一眼望过去,顶壮阔好看的。”
    她静静听着,不多话也没什么反应。赶了这半天的路了,她连车帘子都没掀开一下。不是不想看,是压根就不敢看。这个时节,走到哪儿,无非都是无边落木萧萧下。离人恨重,难免更添愁绪。
    所谓愁字,不就是秋心拆两半嘛。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欢乐极兮哀情多……”
    赶车的摇摇头,听不懂她在唱些什么,只是凭空觉着那样抑扬顿挫的吟哦,很是悲凉,也很是凄惶。
    正午时分,人困马乏,总要打尖。道边有些酒旗飞扬的小馆子,不算大,门里门外已坐满了人。大家萍水相逢,不问前尘后事,只围坐在一处吃喝闲谈。
    赶车的跳下车辕,请她下来去用午饭。她终于打起帘子,远远瞭望一眼,眉头轻轻蹙开,吩咐一句,“你去吃罢,给我买些干粮回来就好。”
    说着已从随身的包袱里取出一支白瓷碗,又拿出调羹、筷子来,全是银制的小物件,看上去精贵得很。
    赶车的砸了砸牙花子,真是碰上了讲究人儿。没奈何只得听她吩咐,心里却暗暗觉着不妥——这样娇气的公子哥,一个人上路不说,还一点不能就和。如今道儿上不太平,这么个走法日后难保被人盯上。
    俗语有云,为人不漏财,漏财把命丧。赶车的也是实在人,一面答应着,一面呵腰赔笑,“呦,您快收好了,别叫有心人瞧见。咱们出门在外,还是该谨慎些,没得再招惹上麻烦就不好了。对了,您要吃点什么,我给您买回来就是。”
    她想了想,荒郊野岭的,估计也不趁新鲜菜蔬,“要一个馒头,白面的,粗粮我不吃。要是有新鲜的鸡鸭肉,就给我来点儿,猪牛羊肉我不吃这里的。”
    吩咐完了,又把那白瓷碗递过去。赶车的伸手去接,她却倏地收了回去,皱着眉说,“你拿碗底,别碰碗边,手指头不许伸进去。”
    赶车的愣了愣,讷讷道是。这位爷看来是个娘儿们脾气,养得实在忒娇贵。
    正想着呢,就见她拿出一包物事,打开裹着的绢布,露出整封白银!赶车的惊得一跳,赶忙上前堵住车门,压低了声音规劝,“沈爷,您可仔细着些罢,这官道上走的是什么人都有,可不兴这么露富的。”
    “你怕什么?”对方眼都不抬,想来此刻抬起来也该是一记白眼,“我都不怕,少蝎蝎螫螫的。谁敢来抢?我正愁没架好打呢!”
    就你?赶车的上下打量一番,简直没法再不以为然。身上统共没有四两肉,娇娇嫩嫩,那小胳膊细得像是柳条,还不得一掰就折?
    自觉从来没遇上过这么不靠谱的主儿,赶车的吐了吐舌头,小心翼翼接过瓷碗和一锭银子,踱着步子往道边走。心下不由盘算起来,等下吃饱了,还得把车赶得快些。早点把人送到,结了车钱才算踏实。万一生出什么事儿来,再赔上他的车马,那可真是忒不上算。
    一顿饭吃得也快,挑剔的小爷嫌鸡肉煮得太老,咬了两口就不再吃了。上好的白面馒头也不过是掰着吃一半,余下的连同鸡肉一并,丢给了道边等食儿的野猫。
    紧赶慢赶,晚晌终于到了高碑店。赶车的道儿还算熟,拉着她去到本地还算大的客栈投宿。车才停下,她挑开帘子露出道缝隙,看了一刻,有些不满的问着,“这就是最好的店面?”
    “那倒不是,最好的得往城里去。咱们明儿一早还要上路,就近在这里住下更方便,您瞧……”
    “我头疼,住不了这种地方。明天也不一定能起得来赶路,你拉我去城里就是。”
    赶车的咽着吐沫,只得应下。到了大客栈方才向她支钱,她随手就是一锭银子,掂量一下足有五两重。慌得赶车人跟在后头直着急,“您有散碎银钱没有?这……这不成话,我也没那么多钱找给您啊。”
    “回头从车费里扣罢,我也没零钱。”甩下一句话,拎起随身小包袱,却是头也不回,大踏步的投店去了。
    这叫什么事儿,赶路还摆阔,擎等着被人找上罢!赶车的望着沈小爷的背影,不禁大摇其头。
    沈寰不带斗笠,一身月白锦缎直裰,进了客栈打量一番,见装潢算令人满意,便直奔柜上,丢下银子说要一间上房。
    掌柜的连忙说有,叫伙计带人上楼,二人随即噔噔噔的踏着楼梯去了。
    沈寰是目不斜视,由始至终,正眼也没瞧堂上吃喝的一众人等。
    可旁人却都看见了她,且打她一进门,往槛内一站,所有望见她的人,几乎都在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细高身量,白皮嫩肉,一身风华俊美无双!这是小地方忽然来了个尤物。
    堂上旁的人尚可,有两个穿蓝色短打的彪躯汉子已面面相觑了一道。交换完眼神,各自脸上都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窃笑。

☆、第54章


    虽是小地方的客栈,好在还不算太简陋,屋子宽敞干净。缺点是没有床,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土坑。
    沈寰检视了一下被褥,没发觉有什么异味,这才放下心来,吩咐伙计去打热水。她知道今儿是洗不成澡了,但一天下来风尘仆仆,总得换件干净衣裳——问题是脏衣裳怎么办?
    自打顾承遣了祝妈妈和含香离开,起初还是他们各自浆洗自己衣裳。没过多久,顾承就借口水凉,女孩子不能受寒,不由分说地把她的外衣都拿了去。所以这一二年间,除去贴身的小衣,她再没动手洗过大件衣物。
    想想那时候,顾承曾笑言,家里没了服侍的人,往后就是他来伺候她。原来以为不过一句话罢了,当时并没多在意,岂知后来他却是在兢兢业业兑现自己的承诺。
    本来心里就泛酸,有股无处释放的烦闷,这会儿想起那个人来,胸口愈发像是翻江倒海,一时之间五味陈杂。
    伙计打了热水送进来,将将截断了她的思绪,因问起她晚上想用些什么吃食。她下意识说道,“芡实粥,胭脂鹅脯,青笋虾仁,再单炒一个银芽儿,不许放葱姜蒜。二两桂花酿,温好再拿上来。”
    伙计皱眉,“您说的这些我们这儿没有,恐怕得给您上旁边馆子里叫去,大爷能等得么?”
    “等不得能怎么着?你们这儿有的我也不想吃。”她挥挥手,“去预备罢。”打发了人出去,果真用了三盏茶的功夫,伙计才叫来了她指定的那一桌饭菜。
    食不知味,看到的一刻好像就已经饱了。沈寰询问伙计,“这顿饭,需要付多少钱?”
    “不用大爷您给了。”伙计笑道,“才刚金枪陆鼎,陆爷已经替您结过了。他让小的捎个话儿给您,今儿天晚了,请您好好休息,等明日一早他再过来,亲自拜会您。”
    什么金枪陆爷,沈寰全没听过,也浑不在意,随口唔了一道,依旧打发伙计下去了。
    胡乱吃了两口菜,洗漱一番,躺倒睡去。夜半迷迷糊糊的,到底做了个有关顾承的梦。
    梦里他还是含笑温和的模样,从外头一步步走进来,满身上下洒落的都是月华。他人呢,比月亮还清澈柔和。可惜一转眼,方巧珍就闯了进来,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洋洋自得的瞪着她瞧,好像在宣告那是她的男人,不是自己能染指肖想的。顾承竟然也跟着她一起嘲笑自己,然后俩人转身,就这样抛下她笑着走远。
    梦里想喊,可终究是喊不出来。她惊醒,一头一脸都是汗。黑暗中睁着眼睛,想起从前家里老嬷嬷曾告诉她的话,梦里的事儿都是和现实反着来的,不能当真。
    那预示着什么?顾承并不会那么狠心,也不会丢弃自己,去和方巧珍成亲?
    其实到了这会儿,她也依然不信他会那样绝情,总觉得事情透着古怪。可他昨儿晚上的话,用心想想,也是无从辩驳。那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最为正常的想法和选择,实在让人无可厚非。
    蜷缩在炕上一隅,眼前的景物透着陌生,从此天地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这样寂寥的日子,或许三年前就该体会了。他给了她三年最真挚的温暖,然后毫无征兆的,把她驱逐出了那片温暖,驱赶进茫茫无际的孤独里,可她竟然还是恨不起来他!
    也许对那个人,她永远都没办法真正去怨恨。
    翌日一早,沈寰倒真的犯了头疼,打发人知会赶车的,先歇一天,等明日再上路。
    才喝下碗天麻汤,就见伙计上来找她,说是楼下有两位客官到访,请她移驾前去会晤。
    下了楼,因是大清早,堂上人不多,显得颇为清亮。打眼一瞅,就看见两个身形健硕的男子,一个虎背熊腰,另一个蜂腰猿背。身上不见任何家伙事儿。但练武的人,眼神动作都透着一股子气势。不必亮兵刃,也能看出是江湖中人。
    她上前微微颔首,并没拱手和那两人客套。
    那二人上下打量她一番,蜂腰猿背的先抱拳笑道,“沈爷是罢?承您赏脸,一请即到。兄弟姓韩,草字慎行。”一指旁边大汉,“这位是宋爷,江湖人称长拳宋万的就是。我们二人都是本地人士,听说沈爷昨日途径此地,在此歇脚,特来拜会。”
    沈寰做不来他这样的客气态度,随意拱了拱手,“好说,二位有什么事,就请直言。”说着也不等那俩人落座,径自先坐了下来。
    韩慎行与宋万对视一眼,双双坐定,这才接茬道,“沈爷打京里来?要去什么地方?沿路道儿可还熟,或是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尽管直言。我们兄弟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在江湖上还趁个把朋友,倒是可以给您趟趟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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