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无疾-第3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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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又是一条好汉!
刘凌闭上眼,努力将脑子里繁杂的思绪排除出去。
只是,似是总有一声声轻笑在他耳边响起,似抱怨又似告状,一声又一声,震得人无心安眠。
“刘凌,你等会儿就睡了,我可是不用睡的,你这殿里灯可别全灭了啊!”
“刘凌,我休息一会儿就行,要不要美女叫醒服务?什么?你连什么是美女叫醒服务都不知道?来来来,再给我翻几夜书,我就告诉你!”
“刘凌啊,你怎么就不招个美女来侍寝呢?我说你也十七八岁了,不会哪里有什么毛病吧?哎呀呀,你别跟我证明,我又不跟你生孩子,不用关心你那里尚能用否!”
“刘凌,我真怕黑,你这屋子太大,一黑下来,我就觉得我哪是什么神仙啊,整一个孤魂野鬼。”
“王宁!”
刘凌猛然睁开眼睛,烦躁地抓着头发坐了起来。
“陛下,奴婢在呢。”
王宁的声音在暗处响起。
“掌灯!朕的寝殿里以后不准这么黑!”
刘凌深吸一口气。
他一定是疯了!
疯了!
“太黑了朕睡不着!”
☆、第240章 不祥?不详?
今年的夏天格外的炎热,路面被晒得滚烫,屋檐下、树荫处随处可见避暑之人,懒洋洋的不愿意出去。
因为太热,空气似乎都被扭曲了起来,在酷暑中一天之中最炎热的下午时分,居然还有人在街上行走,而且衣冠楚楚,浑身上下整齐无比,引起无数路人的侧目。
没一会儿,“衣冠楚楚”的刘凌也被看的不自在起来,悄声问身边的铅华:“我哪里不对?他们这么看我?”
“陛下,您没哪里不对。”因为人人都注意着刘凌,所以铅华也不敢放松,精神一直紧绷着:“您看看他们……”
刘凌被装扮成婢女的铅华一指点,四处一看,立刻明白了什么原因,笑着摸了摸鼻子:“咳咳,要我穿成他们这样,倒是不容易,罢了,还是先去酒楼吧。”
几个光着膀子的汉子见着刘凌几下拐入了街角,瞬间就不见了,搓着手和身边避暑的其他汉子小声讨论着他的身份。
“这么高,应该是武将家的。”
“傻啊!武将家的出门不骑马?我看是别处来的。”
“我看着怎么有些像胡人呢?是不是使馆里出来溜达的胡夏人?”
刘凌避避闪闪,带着铅华这个少司命沿着阴凉之处一路摸到了西市,那种被人一直盯着的不自在感才算是消失了。
相比于其他地方,西市里人来人往,商人云集,还有比他穿的更齐整的,反倒不怎么显眼了。
夏季炎热,易容术需要用颜料和部分染料,即便是再厉害的妙手也难以解决糊了装的问题,所以刘凌只是将自己的五官乔装的成熟了点,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
因为京中有很多人知道皇帝身边的素华是个深藏不漏的高手,刘凌出来时只带了素华的嫡传弟子铅华,之前她一直跟在刘祁身边护卫他的安全,刘祁归京,她也就回了京。
只是她年轻貌美,跟在刘凌的身后,将这一行人衬的活像是出门游玩还带着美婢的纨绔子弟。
“郎君出来,究竟是做什么?”
素华看了看头顶上的匾额,“您是要在这里歇脚吗?”
“啊,是啊,听闻这间珍馐楼是京中有名的酒楼,所以我才来这里看看。”刘凌随意地跟跑堂的小二颔了颔首,也没选雅间,径直入了大堂。
铅华虽满腹疑问,可也不好再问什么,只好跟着像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一般的刘凌在大堂里胡乱晃悠,在这桌晃晃,在那桌看看,最后才找了一处临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小二聊天。
“我听说京中有一道‘飞黄腾达’,只有几家酒楼能做,所以特地慕名而来,敢问……”
“飞黄腾达?呃,这位公子可知道飞黄腾达,呃,是什么菜?”
小二眨了眨眼,放低了声音。
“不是说是宫中的御膳吗?”
刘凌刚绕了一圈没看到炸蝗虫在桌子上,心中担心民间对这蝗虫还有恐惧,只能向店小二打听。
“是宫中的御膳不假,不过因为这菜的原料太少,一般不是预定,基本是吃不到的……”
小二见刘凌不像是难说话的样子,也就直言了:“说是飞黄腾达,其实就是油炸蝗虫。之前咱们楼里做过,也有您这样的客人闻名而来,可一看到上来的是什么就掀了桌子,这般几次后,我们也怕浪费东西,都是预定好了,先付了定钱,才给做。”
“原来是这样!”刘凌明白了,笑了笑从怀里掏出钱袋,“定钱多少?”
“公子真要吃?”店小二瞠目结舌地又问了一遍:“小的可都跟您说明白了,那是油炸……”
“油炸蝗虫嘛。”
刘凌从钱袋里捻出一块碎银子。
“这个够不够?”
小二颠了颠,笑着捏着:“说是定钱,其实就是那么个意思,这何止够了,还有的多,等会您会账的时候再算啊!”
这小厮也是精怪,一边说一边转身就走,大声喊着:“飞黄腾达一份!掌柜的,您约下银子喂!”
等他把银子送去了柜上,才又飞快地跑回来再询问刘凌要什么其他吃食。
如今是下午,刘凌随便要了一壶清茶,几样小点,便坐在窗前等着那“飞黄腾达”送上。
没一会儿,“飞黄腾达”来了,小二刻意端着盘子在大堂里绕了一圈才送到刘凌身前,大声报着菜名。
这时候在酒楼里坐着的都是避暑的,因为这珍馐楼背阴阴凉,窗边又有风,食客大多都凑在一起,傻着眼看着刘凌轻车熟路的夹起一只金黄的虫子就塞在了嘴里,有几个人立时就发出了作呕的声音。
可刘凌细嚼慢咽的吃完了一只,甚至还能评头论足:“恩,炸的过了点,有点苦,不见焦香。”
“这位后生,你不觉得恶心吗?”一个纳凉的中年文士皱着眉头:“先不说这虫有没有毒,就算是没毒的虫子,人非禽兽,又怎么能吃虫子呢?”
“我觉得挺好吃啊。”刘凌说话间又吃了几个,夹起一个递给邻桌:“你要不要尝尝?这家炸的挺酥脆的!”
刹那间,一片摇头惊恐。
刘凌心中叹息,知道这民间“谈蝗色变”的心理没办法那么快平抑,虽说有宫里带头又有官员们为了“迎奉上意”去“尝鲜”,但毕竟京中蝗虫难得,算上运费价格不菲,越发让人望之却步。
他最初的预想倒是失败了。
想到这里,刘凌也没有了再吃的心思,又丢下一块碎银子,推开盘子就下了楼,连小二喊着找钱都没有理会。
之后刘凌又走了两家之后,皆是如此,心已经凉了半截,直到了第四家“知味楼”时,却见的靠窗的座上坐满了食客,或一壶清茶,或一壶清酒,佐着去头去尾的蝗虫在饮,好生惬意,间或还有“再来一盘飞黄腾达”的声音。
刘凌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等进去之后仗着穿的鲜亮,找了个食客拼桌,细细一问,才知道是什么回事。
原来这处酒楼的东家也不知道在哪儿搞来了许多蝗虫,比京中其他楼里都要多些,这老板也聪明,知道这东西一般人不见得敢吃,索性当做餐前的小点送上一小盘,去头去尾,也不说是什么,许多人就这么浑浑噩噩吃了,还觉得味道不错,有时候还要一盘。
这再要一盘就没那么容易了,酒楼里说了,这道菜是御膳,店主花费许多心思才从达官贵人手中得了方子,加上材料难寻,贵客餐前送一小碟是送个情谊,再要有就没那么容易。
他说的越是玄乎,其他人就越发想要,等到其他几家酒楼也在卖“飞黄腾达”的时候,熟客也都知道送的是什么,可是吃都吃上味了,即便知道是蝗虫也不好发作,这“飞黄腾达”也就卖出去了。
到现在,知味楼里的飞黄腾达卖的比别的地方都便宜些,而且买一壶好酒或好茶还会送上几只香喷喷的炸蝗虫,有些人图个新鲜,也会来尝尝。
说到底,无非是“不要钱”和“卖的贱”罢了。
“卖的贱吗?”
刘凌若有所思的出了知味楼。
第二日的早朝,刘凌动了常平仓,要向青州、梁州等受灾地方运送赈粮,但这赈粮却不是无偿赈济的,百姓必须得用蝗虫来换。
他命令放粮的粥棚旁边摆着烤炉,收回来的蝗虫直接倒入烤炉里烤熟,去皮去壳,拨出肉来,就着粥棚给百姓做菜,不愿意食用的,不必给粥。
相比之前,这种强制的要求听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因为米粥都是白得的,人要饿死什么都没了,相比之下,只是吃一堆烤熟的虫子倒没什么了。
对于没有受灾的地方,刘凌鼓励别地的百姓去受灾地方捉虫,可以用蝗虫充抵徭役,此令一出,许多尚在闲中的壮丁纷纷向受灾的几州赶去。
几管齐下,眼见着已经是盛夏,蝗灾竟没有蔓延开来,到了梁州便没有再南下过,可谓是人人欢喜。
就在这人人欢喜之中,刘祁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大事。
他纳妃了。
肃王成亲之时,刘祁和刘凌是全程参与的,对于纳妃之礼也算是轻车熟路,只是刘凌如今已经是皇帝,不能亲自为刘祁跑前跑后,便派了魏坤和戴良前去帮忙,他们两个一个曾经亲自操持过肃王的亲事,一个刚刚成亲,最是合适的人选。
而征婚之人,在经过刘祁同意之后,由萧逸担任,也是出乎许多官员的意料之外。毕竟在他们看来,这位萧将军和刘祁怎么也算不上有什么好交情。
田珞是从礼宾馆里出嫁的,为了刘祁的婚事,几位太妃甚至压后了要出去的时日,特地过问此事,刘祁则是先祭了先帝、静妃,而后从东宫出发,去迎娶自己的王妃,再在宗正寺里行礼、送回东宫洞房。
腾出东宫给刘祁成婚,是刘凌的旨意,宗正寺中不少官员虽觉得于理不合,可皇帝既然都愿意了,他们也不好置喙。
这几年来,皇帝的君威越来越盛,宗正寺里那些族老宗室越发不敢指手画脚。
这一场婚事,便在黄昏之夜里,热热闹闹皆大欢喜地完成了。
耳边听着东宫里传出的雅乐,刘凌静静立在中宫最高的楼阁之上,眼睛望着的,却是西边祭天坛的方向。
姚霁已经离开了快一个月了,北方的蝗灾已经得到了控制,皇兄刘祁也完成了他人生中的大事,几位太妃很快就要出宫,只有他孤家寡人,只能在这里吹着凉风避暑。
“陛下,您真不去东宫瞧瞧热闹?”
王宁见他表情有些落寞,心疼地询问。
“您可以换一身便服,不进去便是。”
“就算换了便服,东宫里哪里还有不认识朕的宫人?今日是二哥大喜的日子,朕就不要去扫兴了,免得他们又要行礼,又要顾及朕的威仪不敢热闹。”刘凌很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有些时候不是随心所欲的。
“再说秦王妃田氏见了朕还要下跪行礼,今日她是新娘子,朕也不愿意用身份压她做这个。”
“陛下,您就是太为别人想了,何苦呢!”
王宁看着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叹了口气,又接着说:“陛下,您宣召的薛舍人和戴相公都来了,如今就在下面候着,是否要通传?”
“宣他们见吧。”
刘凌点了点头。
“你下去向燕将军传话,下面守着,他们上来后,任何人不得放上来。”
“是。”
没过一会儿,满脸疑惑的薛棣和戴勇踩着木楼梯上了楼阁,待行过礼后,见刘凌倚着栏杆,望着西边半晌不语,也只能满脑子雾水的干等。
今日秦王成亲,薛棣和戴勇照理说也是要前往庆贺的,只是今日戴勇是宫中值事的宰相,薛棣是随时等候传召的御前御史,两人就不便去庆贺,一接到刘凌的传召立刻就赶了过来。
但这个时候,皇帝能喊他们来做什么?
盛夏的晚风不停地吹拂着几人的脸庞,耳边响着东宫隐隐约约的奏乐声,戴勇和薛棣原本有些躁动焦急的心情一点点沉静了下来,望向皇帝的眼神也就越发好奇。
刘凌足足看了西边一刻钟,才收回放空的眼神,凝望了东宫一眼,动作缓慢地从怀里掏出一卷玉轴的绢帛。
屋檐上悬挂的宫灯照耀着刘凌手上的绢帛,青黄色的绢色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失真,可这东西对于戴勇和薛棣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两人齐齐一惊,竟都露出了不知所措之感。
“你们看一看吧,看完之后,朕要将它秘密放到宣政殿高祖的画像之后去。”
他将手中的绢帛往两人送去。
薛棣只是御史,绢帛由戴勇结果,伸手展开,只见这黄色的绢本通体有织锦云纹,一打开青色的卷头便看到了银色双龙围绕的“奉天诰命”四字,戴勇心中大震,待接着看下去,连忙捧着圣旨跪了下来。
“陛下,这使不得啊!您如今正值奋发有为之年,怎可留下这样的圣旨!”
夜色昏暗,薛棣离得较远,费了一会儿功夫才看清那上面写了什么,比戴勇还要惶恐,几乎要吓的叫出声来。
圣旨的内容倒是简单,字体为风格端庄的小楷,气度雍容,圆润飘逸,整篇布局工整严谨,跌宕有致,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兴起。
薛棣和刘凌交情倒比戴勇更深些,此时壮着胆子询问:“敢问陛下,可是身体有哪里不适?亦或者……”
“没有,你们多想了。”刘凌表情轻松地摇着头:“朕既没有得什么恶疾,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会留下这密诏,纯粹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
以备不时之需?
他们都要被吓坏了好嘛!
“既然陛下没有得什么恶疾,又没有哪里不适,又为何要留这样的诏书?!”戴勇语气激动:“这诏书若要让其他大臣知道了,生出不该有的心思,这绝非我代国该有的国运!”
“所以,你们一定要保守秘密,除非到了不得已之时,不可说出高祖画像之后的秘密。”
刘凌叹了口气。
“朕如今没有子嗣,便是现在纳了妃封了后,留下了皇嗣,也尚在年幼之时,于国无益,朕思来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