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庶得正-第3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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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说是姓康,才提上来的,原先是针线上的丫鬟。”傅瑶一面悄声说着话儿,一面以手肘拐了拐傅珺,“我听人说,上次的那个孙姨娘前些时候染了重病,人已经送去庄子上了。”
以韩嬴那种喜新厌旧的脾性,人不在跟前他是绝对想不起来的,孙姨娘若想再回韩府,只怕是不大容易的了,甚至可以说是绝无可能。
傅珈在韩府可算站稳了脚跟。她今年二月生了一对双生子,如今正是母凭子贵,若为非了傅琮的婚事,韩夫人也不舍得放她出来。
望着傅珈的盈盈笑脸。傅珺心中思绪万千,转首向傅瑶笑道:“这里好生气闷,我去外头散一散,三姐姐可要同去?”
傅瑶便在团扇后向傅珺做了个鬼脸,悄声道:“四妹妹还是这般性子。便是听不得这些。”说着她便又笑了起来,抬手抚了抚小腹,挑眉道:“只是姐姐我如今却也不便陪你了,身子正沉着呢。”
傅瑶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她夫君又疼她得紧,到现在连个通房也没有,日子过得格外舒心,此时便露出一脸的得意样儿来。
傅珺便打趣她:“瞧你这样儿,真真该叫姐夫来瞧瞧。”又笑道:“我先在这儿提前祝三姐姐一举得男。”
傅瑶听了,笑得眉眼都弯成了月牙。
细算起来。傅瑶大约是她们几个姐妹里过得最舒心的一个。
靖南伯府虽不算显赫,家里又有个不成调的大公子曾硕,好在府里风气还算清明。靖南伯夫人是个极通透的人,脑子十分够用,她膝下本就有三个嫡子,往后几十年都不用愁,因此待那几个庶子庶女亦很宽厚,该有的一样不缺。
傅瑶的夫君曾砚虽是庶出,却是靖南伯夫人一手培养起来的,不仅品格端正。人也相当聪明,书读得很不错,过个一两年便要下场,往后前途无量。
与傅瑶说笑了两句。傅珺便扶着涉江的手出了门,转出抄手游廊,却见前头行来数人,居中一人穿着一身天水碧云纹大袖连裳,腰畔的冰种玉舞人儿禁步下打着长长的流苏结,风度清奇、神采如仙。远远地往这里行了过来,那姿态有若仙女乘风一般。
傅珺的唇角便含了一丝笑意,立在廊下等着,待那个女子走得近了,方迎上前道:“小姨,您来了。”
来人正是傅珺的小姨王昭。因袁恪年前才调至户部任主事,与傅庄是上下级的关系,故亦收到了喜帖,今日携眷赴宴。王昭再是个不喜俗事之人,这些礼节拜访却也是必须参加的。
王昭也早看见了傅珺,此时便停了步子,略略颔首道:“嗯,我来了。”说这话时,她清丽的脸上神情淡然,仍旧是那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傅珺知道她素性冷淡,并不以为意,招呼过后便又向她身后看去,却见一个奶娘模样的妇人手里牵着个四五岁大、生得十分秀气的男娃娃,这便是王昭之子,乳名唤作宝哥儿。
“宝哥儿都这么大了。”傅珺笑吟吟地道,又向宝哥儿招了招手:“宝哥儿乖,到表姐这里来。”
宝哥儿腼腆地一笑,脱开奶娘的手行至傅珺面前,端端正正地行了一礼,方奶声奶气地道:“宝儿见过珺表姐娘娘。”
傅珺“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打趣他道:“什么叫表姐娘娘?宝哥说的话我听不懂呢。”说着便蹲下了身子,伸指在他的小鼻尖儿上刮了一下。
宝哥儿被刮得鼻尖发痒,伸出肥肥的胖爪子抓了抓鼻头儿,歪着脑袋道:“珺表姐是郡主娘娘,又是宝哥儿的表姐,不叫表姐娘娘叫什么呢?”
见他一张小包子脸满是疑惑,样子十分呆萌,傅珺早软化了一颗心,搂着他便向他面上香了一记,复又笑道:“宝哥儿只唤我表姐便是。”说着便自涉江手里取出一只极精致小巧的玉算盘来,交给宝哥儿道:“这个是表姐给你的,拿去顽吧。”
王昭淡淡地看了那玉算盘一眼,眉头微微一蹙:“你何时变得这般俗气了?”语气中不乏责备之意。
傅珺浑不在意地一笑:“金陵女校附属工坊正在筹建中,小姨是不知道,建个工坊可得精打细算呢。”
王昭平生最不耐这些金钱俗事,闻言眉头更是蹙得深了,傅珺知道她向来如此,遂一笑做罢。那厢宝哥儿却因得了个从没见过的玩具,玩得十分开心,将个算盘拨得“噼啪”作响。
傅珺看一眼蹙眉不喜的王昭,再看一眼抓着算盘活脱儿一个小守财奴的宝哥儿,一时间忍俊不禁。最后还是王昭耐不住,叫奶娘将宝哥儿带去了一旁,大约是受不了听算盘珠子的声音。
☆、第710章
傅珍没多久也来了,又是牵又是抱的,将家里的两个孩子都带了来,她的姨母颜茉也跟着一起来了。
傅琮与傅珍是一个房头的,虽是嫡庶有别,到底傅珍也是长姐,弟弟的婚礼自需参加。
傅珺便又拉着傅珍说了会儿话,宝哥儿也凑上来看小弟弟小妹妹,王昭虽一直不大说话,却也没冷下脸来,几个人倒是讲谈得颇为开心。
再过得一刻便有小丫鬟跑来说新妇入府了,王昭便领着宝哥儿去了霜风梦晓轩,傅珺则是陪傅珍带着两个孩子同去洞房,欢欢喜喜地看了一回新妇却扇、新郎吟诗的戏码,充作婆家人凑了个热闹。
且不说洞房之中红烛锦绣、笑语不息,却说平南侯府前头的大花厅,里此时亦是人语喧嚣,贺客挤满了院子。
山樵走进花厅的时候,忍不住抹了一把额上的汗。
今天来的客人着实是多,便连他都被召进来帮着待客,如今却是得了傅庚的吩咐,叫他寻一个人去前头说话。只是,这花厅里坐了不少人,山樵抬眼睃巡良久,才找到了他要找的那一位。
他停了一会,见一个穿着宝蓝直裰的贺客走上前去与那人攀谈了起来,他方才三步并做两步行至那人身边,恭声道:“我们爷方才说有事儿,请您去前湖边儿说话。”
说这些话时,山樵始终微躬着身子,视线所及处便是一角绛色的袍袖,以及那人脚上的玄色挖云皮靴。
此时,却见那一角绛色袍袖微微一动,旋即便是一管平平的声线响了起来:“我知道了。这便去,你先下去吧。”
山樵不再多言,又躬了躬身,便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
那人与贺客又闲聊了几句,方步出花厅,不疾不徐地往前湖而去。
暮春的风拂了过来,日头却是正好。薄薄地似一层碎金。铺散在廊前檐角。青石路边植了几树木香,清润的香气随风而来,不远处还有数棵梨树。此时尚余着几朵白花缀枝,亦是香气清幽。
转过青石路,前头便是两条岔路,皆是通往前湖的。其中一条路需绕过品藻堂并几道穿堂,另一条路则需从江天雪霁阁当中穿过。途中还要经过一个小花园。
那人在路口停了片刻,似是在犹豫到底该从哪条路走,便在此时,却见两条岔路的尽头分别晃过一道人影。
那人微微怔了一怔。
这两个背影不仅身量相似。便连穿在身上的衣衫亦极为相似,从远处看几乎叫人无法分辨,而最重要的是。此二人的身影,看上去都很像傅庚。
那个人立在路口左右张望了一会。有些拿不定主意哪一个才是他要找的人。
便在他迟疑的这几息之间,那两道人影便皆消失在了路口处,唯留下树荫浅浅,花香悠然。
那人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旋即便摆了摆袍袖。总归傅庚与他是约了在前湖见面,他便直接去前湖寻人便是。
这般想着,他便信步踏上了左首那条路,很快地,这一道绛色的身影,便也消失在了暖风与花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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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差不齐的青砖墙下,探出了一枝细弱的迎春花。
卢悠坐在石阶前,久久地盯着这丛翠绿与嫩黄相间的花枝,眉眼间带着几分怅然。
这整间院子,也就这一小块地方能入得了眼了。
她挪动了一下身子,将两条腿扳到下一级石阶上,身子便靠在了廊柱旁。
朱漆廊柱如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唯有斑驳的暗红色与朽木原本的褐色相间,宛若枯木上干涸的血迹。
卢悠觉得,风里像是有些铁锈的味道。
许多年以前,在那个寒冷得叫人窒息的冬夜里,这种铁锈般的味道,曾充盈于她的鼻端。
她蜷起了身子,凹陷的眼眶里升起一丝极深的惧意,复又换作了哀切与悲凉,这悲切是如此地深重,很快便染上了她的全身。那一刻的她,便像是开在墙角的那丛迎春,有一种细弱的、行将消亡的气息。
“哟,卢大姑娘在这儿瞧什么呢?”一个冰凉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后,一双绣着精致鸾鸟纹的湖蓝色绣鞋,便探进了卢悠的视线。
卢悠的身子猛地抖动了一下,身上的哀切气息瞬间冷却,化作了深深的恐惧。
她转过身体爬伏于地,整张脸几乎贴在石阶上,颤声道:“婢子见过明珠公主。”
“起来吧。”萧红珠似是心情不错,语气里透着几分愉悦,她一面说着,一面便将廊柱旁靠着的拐杖踢去了一旁,弄出一声极大的声响。
“这东西好生碍事,我说,你是不是忘记了,在我面前,你是不能用拐杖的。”萧红珠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声线冰冷透骨,让人从心底里生出寒意。
“婢子不敢,婢子知错了。”卢悠的声音里蕴着惧意,两手撑着身子,眼睛依旧垂落在石阶上,
湖蓝色的绣鞋便停在她的眼前。那鞋上镶着米粒大的珠子,只这珠子的成色并不好,灰秃秃的,无一丝光华。
萧红珠也在低头看自己的脚,高高的眉弓下隐着一丝不喜。
这种鞋子以往她是绝对不屑于穿的,绣工又差,珍珠还这么小,哪里配得上她一国公主的尊荣?可是如今,便连这样的绣鞋,她也没几双了。
萧红珠的脸色阴沉了下去。
从逃亡至今,她便没几日过得安生,好在逃跑之前她听从了安国师的意见,先期从忠王府掠去了许多金银财物。
便因有了这笔钱财做本金,他们才能一路以行商的名义离开金陵,在越昌国与交趾国的边境处藏身,往来两国贩货做起了生意,也算是安顿了下来。
只可惜好景不长,最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生意越来越难做,萧红珠无奈之下,只得暗底里接些见不得人的买卖,杀人越货、走私抢劫,什么来钱快便做什么,如今在两国边境也算闯出了名号。
只是,此终非长久之计。一来容易招致官府注意,引来两国官兵围剿;二来她手下的黑甲军本就不过数百而已,杀人越货总有消耗,近一年来死伤竟已超过两成。而更可恨的是,契汗国竟被大汉打得那么惨,国境线整整向后缩了数千里,让萧红珠的重返故国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ps:作者君要在这里跟大家抱个歉,存稿已经告罄,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加更了,泪,可能是结文在即,倦怠感莫名上升,最近码字的速度极慢,所以对不起各位啦,每天双更还是可以保证的,再多的作者君实在是有心无力了,顶锅盖接受大家的鄙视…………
☆、第711章
唯今之计,看来只能与那人联手了。
思及此,萧红珠的心下又涌起了几分烦躁。
当初若是一路北上,只怕这时候她早已拉起一干人马,与她的皇兄在国内一争长短了,又怎会落到如此窘境?如今她手中的兵马枪械已是她最后的依仗,若是连这点依仗也没了,她简直不敢想会怎样。
所幸的是,那个人派来的使者,让她这几年的逃亡之路终于有了一线曙光。
那一刻,那个使者的话语在萧红珠的心头浮起,牵动起她异样的情绪。
“……殿下若一直在这里耗下去,总有一天会将手上精锐耗尽。到得那时,殿下又当如何?当真要做一个女商人,最后嫁个男人了此残生?”
“……殿下所求者,不过是返回故土、重整旗鼓;我主所求与殿下相同,亦不过是叛出大汉,谋一海岛自立为国。殿下与我主若能合力,则殿下壮志将酬,我主大事可成,殿下何乐而不为呢?”
“……我主早已谋好了局,时机亦已敲定,如今就差殿下点头了,殿下,可莫要失却良机啊……”
那使者说着一口儒雅的姑苏官话,明面儿上的身份乃是珠宝商,且此人所言亦真有些商人味道,三两句话便将本利算了个清楚。
金阿大与安国师皆认为,这笔买卖他们并不吃亏。他二人话中未尽之意,萧红珠却是心知肚明,以她目前的这点儿力量,人家能看得上她是她的运气。
这般想着,萧红珠的脸色便越发阴沉了起来,她调转视线,看向方才卢悠凝视的方向,蓦地唇角一勾。
“贱婢,去,把前头那些杂草拔了。”萧红珠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寒鸦的音色。冷得彻骨,而她纤长的手指指出的方向,正是墙角的那一丛迎春,
“是。”卢悠低低地应诺了一声。垂下的眼睛里,是一片死灰般的颜色。
现在的她,在听到萧红珠叫她“贱婢”的时候,居然觉得欢喜,以及。松了一口气。
贱婢,这是萧红珠心情尚佳时对她的称呼,若是萧红珠心情不好,卢悠便会被冠以“卢大姑娘”的称谓。
在那个时候,卢悠的腿,通常都会被砍下来一截。
不多的一截,也就三指宽的样子,有时是左腿,有时是右腿。
从最开始的痛不欲生,到后来的麻木乃至于庆幸。卢悠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时间。
她只知道,现在她还活着,虽然两条腿只剩下了膝盖以上的部分,走路亦必须依靠拐杖,可至少她还活着。
只要能活着,便足够了。
如今的卢悠,也只剩下了这一点点卑微的愿望。
萧红珠大约也是不希望她早死的罢。或者说,萧红朱是想留着她的命,继续羞辱玩弄,借此取乐。
这大约是卢悠活着的唯一价值了。
可是。她并不敢将希望寄托在这一点价值上。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有更大的作用。
所以,她从不会去激怒这位公主,亦始终表现得逆来顺受。这些年来。她在那些黑甲兵的身下苟延残喘,在切骨之痛与无穷无尽的折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