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皇后奋斗记-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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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知道悔改。对么?我想朱姨娘和二姐分开了这许久,定然不会再做什么傻事了。”
陆明雪眼眶溢出了晶莹的泪花。带着感激的笑意,离开了木樨院。
只是刚出了院门口,就将逼出来的眼泪擦干了,恢复了平静。甚至在看到柳姨娘以及苏姨娘带着女儿过来,也只是略微行了礼,便走开了。
动身离开岭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且不说这一大家子,谁去谁留。留下的怎么安抚好,走的人又是该怎么安排。
陆星霜即使有三头六臂。没有可靠的帮手,也是无用的。
可她的院子,得力的助手也就几个,大全嬷嬷、灵钏、九儿,剩下的要么还在考验期,要么能力不足。没办法,陆星霜只能将各院子的事情,全托给各位姨娘自己,让她们决定带了谁去京城。
每个姨娘的情况不同。
比如和姨娘,她生了儿子,底气比谁都足些。但生性谨小慎微,自己不过带两个贴身丫鬟,一些常用衣裳,其他一律不要,说是减轻负担。可陆明义那边,自幼读过的书籍,练过的字帖,这就足够多了。还要加上四个小厮、四个丫鬟,以及零零碎碎想要带走的,光是他,就收拾了五六箱子!
朱姨娘在庙里,关了这段时日,大概乖顺了许多。陆明雪也是懂得识眼色的,多半不会增添麻烦。
要紧的是任姨娘,以及脾气暴躁的陆明霏!
“陆星霜”和庶妹陆明霏的关系十分紧张。到了京城后,姐妹之间的矛盾激烈白热化,一度传开,对陆星霜的名声损伤不小。
而陆明霏的底气何来?
因为任姨娘的兄弟,爵位失而复得!
这就造成了一家之内,妻弱妾强的局面。毕竟,郭金芙的出身实在不高。她的眼界见识,心机手腕,也不是任姨娘能比的。
在岭南,还不觉得。等到了京城,有关郭金芙的在公开场合出糗的笑话,大概能编书了。
这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陆星霜一点也不想被连累。
可找不到出破口,不知道该暗示郭家,还是提醒父亲?
时间缓慢的到了第二日。
这是新婶婶进门的第三天,也是本该回门的。不过陆之熠不会出陆宅的大门,所以吴氏只能自己回娘家了。
这不是最恼人的。
吴家嫁了女儿,就是为了攀上陆家。只要陆家上下不恶意凌虐,好好的让吴氏活着,就够了。要是还能生下一男半女,就更好了。
“刚进门,就要回京,我可怜的女儿……”
吴氏刚说大伯接到回京的圣旨,就听母亲一声哀嚎,她无奈,“娘,你哭什么?那是大房一家回京,有不是我和相公!”
“啊?你不走?不走也好。留在岭南,我的闺女好日子才刚来呢!”
好日子?夫妻和和美美,才叫好日子呢!吴氏想到陆之熠身材,那颗女儿心立即就死了。变成灰烬般麻痹,所以没有多少感觉。她嫁,就是图陆家能帮吴家遮风挡雨。不然她两个哥哥得罪了郭家、朱家,还能在岭南立足么?
“妈,别说这话。我不是为过好日子才嫁到陆家的。”
“傻闺女。陆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没见郭家都眼巴巴将女儿嫁过去么?你呀,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有天大的福要你享受呢。只要你能给陆家传宗接代,生个一儿半女。”
生孩子?
吴氏一想到陆之熠的身材,紧紧皱眉。万一这生出孩子,像他一样。可怎么活?
心里好像哑巴吃了黄连水,有苦也说不出。
辞别了父母,回到陆家,这才觉得,有点古怪。
有几个丫鬟鬼鬼祟祟的。一看到她,飞快的跑了。
吴氏不大敢使唤家里的下人,就连大房那边的姨娘屋子里的,她也笑呵呵的不得罪。心中疑惑不提,就见陆星霜的贴身丫鬟九儿,安安静静的站在月亮门前,行了一礼,
“二夫人。我们姑娘的话。请二夫人到前院来。”
“这?莫非是有客人要来拜访?我是妇道人家,不好过去吧!”
“无妨。老太爷已经下令关门了,今儿不接待外客。”
不是外客。那为什么不迎到后院里呢?
吴氏带着一肚子疑惑,跟着九儿到了前院。
前院聚集许多人。一个陌生的少年站在陆之焕的面前,陆老太爷则背过身,不回头的叫骂。
“孽子,你怎么背着老父做出这等事情来!你母亲活着的时候都不知!”
“父亲,都是儿子的错。若是要罚。就惩罚儿子把!”
陆之焕屈膝一跪。
他一跪,跟在身后的少年也跪下了。
吴氏注意了一下这名少年。发现他的身材、容貌,和陆之焕非常相像。心中暗中一惊。莫非是大伯在外面和人私通有了?
哎呦呦,这可是大新闻。看起来道貌盎然的,竟然有这等事,叫人真是难说!
这会儿,她心里对陆之熠至少多了一层好感——幸好生得不堪入目,不然她的出身也难管得住丈夫的偷腥。
咦,奇怪,大伯有了私生子,怎么不叫妻子过来,反而让她这个改避讳的弟妹过来旁观?
没等她疑惑完,陆之焕已经磕了一个头,
“请父亲听儿子一言。当年父母亲大怒,一定要惩罚碧荷,还要逼迫她喝下堕胎药,我不忍。不忍未来的侄子还没有出生,看这个世界一眼,就这么离开人世。所以,我让人换了药材,送走了碧荷。”
“碧荷离开陆家之后,投奔的兄长家里,不满六个月,就生下了雨桐。虽然模样稚嫩可爱,依稀兄长当年模样。可儿子不敢擅自带雨桐回家。这些年来,一直暗中送些钱财。”
“孽子、孽子!你当年一不该心软,碧荷不知羞耻,竟然做出有辱门楣的事情,留母去子已是看在她素日忠心耿耿情分上。再者,不该背着父母,生下孩子,你却任由流落在外?第三,你今日带着他来做什么?嫌气不死你父亲吗?”
这番话要是再听不明白,吴氏也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她身躯一摇,在最惨烈的噩梦中,也怎么想过自己的新婚回门,是自己回娘家的;回来不到一刻钟,就得知自己的丈夫有一个十多岁大的儿子!
九儿瞧见吴氏脚底发软,立刻搀扶住她,同时压低声音,“二夫人,您站稳当了。我们姑娘说,陆家便是有何对不住您的地方,将来的日子,总是要自己过的。”
吴氏听懂了,眼泪扑扑的往下掉。
可不知是不是心底那层希望,她猛地擦干眼泪,见那名字叫做雨桐的大男孩站起来,愤怒的指责,“不许这么说我娘!”
好!
最好的地方就是,他的身高正常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天地不公
陆老太爷根本不看这个大男孩,而是愤怒的指责儿子,“今日,吴氏于归三日回娘家,你之前瞒了十四年,为何偏偏选在今天带着这个孽种回来!”
“父亲?雨桐也是陆家的子孙啊!”陆之焕再次磕了一个头,声音充满的悲凉。
“哼,也许是,也许不是。如果他在未出生,或者刚刚出生的时候,你娘还活着,或许不忍心。但他在外长到这么大,宗族是不会承认的!一个应该喝下堕胎药的丫鬟,哪里冒出来的儿子,妄想认祖归宗!”
雨桐虽然比同龄人沉稳,可一样拥有年轻人的冲动容易暴躁,“大伯,求您不要说了!我从来没妄想过‘认祖归宗’!只要您承认我,就足够了。我才不稀罕陆家呢!”
“啪”
刚说完,就被人打了。
吴氏睁大眼睛一看,打人的是一个民妇,穿着成立随处可见的蓝染布衣裳,已经洗得发白了,身材臃肿,满脸风霜。
原来以为是什么奶娘,或者粗使嬷嬷之类的人,可一听她说话,就知道错了。
因为对方的声音非常好听,跟外表十分不相称,而称呼大男孩雨桐——
“我的儿,你怎么敢对三老爷不尊重!还不给我跪下!”
“娘!我们回去吧,我不想回陆家,我不想离开你!”
“胡说!你本来就是陆家的种,天生就是陆家的子孙。哪怕你死,也给我死在陆家的宅子里!”
说话的人,竟然是碧荷——那个爬床的丫鬟。
原来以为是狐媚的贱人。却没想到面相如此的忠厚诚恳。要不是说话的声音,以及言辞口吻,有些意思,根本不像是大家出来的侍女。
长得这么难看,也亏得陆之熠下的了手!
吴氏扭着帕子。满心的愤怒。
碧荷见儿子犟着脖子不肯低头,就直挺挺的跪下,“三老爷,碧荷已经是外面平民的,按理来说,是不该置喙陆家的私事。但雨桐这孩子。千真万确是二少的骨肉!碧荷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担保!”
“哼,你的命?你的命值当什么!日后若有人如你,堕胎药不喝,偷着外面生了孩子,等孩子长大了再往家门口一送。岂不是乱了纲常?”
“碧荷也知道,乱了规矩家法。但这是唯一一个能让雨桐活着长大的办法!当年碧荷苦苦哀求老夫人,老夫人不肯答应,碧荷实在没有其他法子……”
“好啊,原来你送子过来是假,是来抱怨老夫人不够慈悲怜下了?陆之焕,你也是这么想的?才等着你母亲过世,把这个孽种接进家的?”
“父亲。绝无此事!”
“最好没有。不然,你母亲尸骨未寒,泉下有知。该多伤心?”
陆老太爷说着,脸上露出痛彻心扉的表情,哀伤之极。
碧荷跪在地上,也是呜呜的哭泣,“碧荷一直记得老夫人的恩典,当年若不是老夫人救了奴一家。根本救活不到今日。老夫人对碧荷的大恩大德,只有尽心抚养雨桐来报答了。”
陆老太爷气得胡须直瞧。“你养个孽种,还好意思说报答?走走走。赶紧给老父走!陆家没有来历不明的子孙!”
碧荷不肯,拼命拉着儿子雨桐给陆老太爷下跪,磕头磕得脑门青紫,“老爷,您打我,骂我,怎么样都成。但雨桐真的是二少爷的儿子。他的名字,也是二少爷诗中的一句话,‘门外湖光清似玉,雨桐烟柳扶疏’。碧荷还留着当年稳婆的认证,还能衙门开具证明,是雨桐的生辰八字。”
说完,碧荷哆哆嗦嗦的的拿出两张发黄的纸片,而陆老太爷看都不看一眼,呵道,“还要怎样,真要请你们离开,才肯走吗?要不要派八抬大轿请你们?”
雨桐到底年轻,眼泪混着耻辱流淌不止,“娘,走吧,走吧!再留下来,也是自讨其辱!我想回家,咱们平平淡淡的在城里过日子不好吗?我不想做什么老婶子陆家子孙。这个老家伙绝情无义,谁要当他的孙子!”
“你给我闭嘴!三老爷你怎么可以不尊重!他是你亲爹的父亲啊!”
“呜呜,我是没有爹的。我没有爹!如果我有,他怎么不来见我?当年他为什么不争?如果他肯说一句留下你,娘也不会被赶出陆家,我也不会在外面出生,被骂孽种了!”
正说着,一个声音高高叫着,因为太过高亢而变形了,十分刺耳,“让开,都、都让开!”
碧荷转头,就见侧门冲出来一个影子,那影子拨开愣神的吴氏,根本就没反应过来,那是他新娶进门的妻子!
陆之熠,终于离开困着他多年的藏书楼了。
他的身材在陆家不是秘密,可也有很多人没有见过他真人,此时一看,真是太矮了啊!半大孩子雨桐,都比他高出不少。
陆之熠看到碧荷,又注意到大男孩雨桐,顿时嚎啕大哭,“是你吗?碧荷,是你吗?你给我生了儿子?你竟给我生了儿子?”
这一生,原来以为就这么与书本作伴,慢悠悠不知岁月长短的过去了。外界纷纷扰扰与他无关,他活一日,就安静的等待一日,直到死亡将他这具残躯覆灭。
他会腐烂,像所有正常人一样,走完自己的轮回。
正常男人想要的野心,权利,荣耀,以及家庭,妻子,孩子,他从来不敢想,也不敢索求。为了陆家的名声,他甚至不敢出门,不敢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下。
他谨小慎微,他与世隔离,他清高而孤独,总是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地方品味自己的人生。为了给可怜的人生增添点色彩,他与书本为伴,读更多的书籍,将它们转化为陆家所需要的,知识,或者任何一种有利的存在。
孩子?他竟然有孩子?
为人父对很多男人来说,都是人生的重大转折。对陆之熠,同样如此。
他突破了自己设置的笼牢,生平第一次主动踏出藏书楼,还不管多少陆家下人在,他一定要来。
来见他的孩子。
来见给他生了孩子的女人。
是恩人啊!是他一辈子的大恩人啊!
陆之熠是跪着爬着扑到碧荷身边,“你为什么要这么傻?为什么要这么傻?你年轻,漂亮,读过书会弹琴,就打掉我的孩子,嫁到有钱人家,过轻松快活日子不好吗?你为什么要坚持生下我的孩子!”
他的眼泪纷飞如雨,拍着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道,“万一跟我一样,你不是拖累死自己吗?”
当年的碧荷,能被派遣到少爷身边,肯定是出类拔萃的,容貌都不是关键的事了,言行举止那是京城陆氏熏陶出来的,且跟在陆之熠身边,诗词歌赋都有涉猎。这样的碧荷,即使堕胎之后,趁年轻将养好了身体,完全可以嫁到有钱富贵人家,做妾也罢,或者嫁到家境殷实的人家当正室,都是不错的出路。
可她偏偏选了最艰难的一条。
生下孩子。
然后低三下四的依靠兄长,艰难的拉扯也许身有残疾的孩子。之后,因为处境太过艰难,不得不嫁人了。嫁的只是普通的手艺人,无能无才无多少本事,只为图个有遮风挡雨的家。
碧荷的眼泪也是掉的又急又快,“少爷——”
仍旧是当年的称呼,可她的容颜已经变得不能辨认了,苍老、憔悴,哪里能看到当年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