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攻略-第6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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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以儒为本,从前朝开国时期便在朝为官,齐国定时,太祖求才若渴……”她从周家的起源说起,说到这一代周家的窘迫,张洪义以前从未掺合过这些,只听这些富贵人儿们为了权势争来斗去,原本以为有权有势的人便高枕无忧了,没想到穷人有穷人的苦恼,大老爷们也有大老爷们的担忧。
“我爹投靠太子,又恐他日二皇子得势,叶家是二皇子的心腹,为了讨好二皇子,才定了我跟叶氏候府的婚事。”她将原主跟叶世子之间的亲事说得轻描淡写的,张洪义听她这样说来,好像这两人之间并不是什么情情爱爱的关系,她好像对叶世子也并没什么爱慕之情,心头先是松了半截,可是张洪义心里却有些茫然了。
这些什么夺位争斗之事儿,在他听来,如同天方夜谈一般,就像说书先生所讲的戏文里的故事了,跟他好像隔了两个世界,他这会儿才知道,原来自己在与兄弟们胡混喝酒,为了下一顿酒肉钱要如何得来而烦恼时,她所在的家中谋的却是天大富贵。
他只求酒足饭饱,而人家求的是泼天富贵,这种落差梗在张洪义心头,如刺在喉。
以前他只觉得自己有一双手,凭劳力吃饭不丢人,只觉得自己文虽不如人,可好歹有把力气,能配得上这个娇小姐的,除了自己不识字儿,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差了别人许多,可现在实实在在的差距摆在自己面前,那岂止是有没有读书能跨越得了的?张洪义只觉得一股股的寒气从脚底窜起,那原本轻快的脚步,也开始沉了起来,双腿似灌了铅般,背上的姑娘原本在他看来轻如鸿毛,几乎不费力便能将她托牢,可现在才发现,她在自己心中的份量,远比鸿毛重了。
那沉重的并不是她的体重,而是名为责任,名为欢喜,名为想要娶她的念头。
可是现在的他拿什么来娶?口口声声喊着说从她么?她的前未婚夫那样出众,出身世家,且又能文能武,据说还是天子宠臣,自己拿什么跟他比了?除了一腔热血,他姓张的什么都没有!
张洪义突然间觉得有些心慌,他不害怕对手,可他对于前途却有些茫然了,没人教会他责任与义务,偏偏他这只癞蛤蟆又不自量力的想要吃天鹅肉,于是自已将责任与义务扛上了肩头,人家说万般烦恼皆自寻,张洪义此时可算是体会到这句话的精要了,他发现自己在自寻烦恼,可麻烦的是他却根本不想要停止这种在他以前看来只是蠢如猪狗的举动。
“……太子被废,越王登位,周家被论罪流放,我跟叶世子之间自然不了了之了,他现在正是皇帝新宠,恐怕早已经另娶了他人,所以说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我大哥那样说,只是痴人说梦罢了。”百合微微笑了笑,感觉到这大个子心中的抑郁,他是一点儿不会掩饰心情的,欢喜时就咧嘴笑,着急了就直跳脚,不高兴了阴沉着脸,失落了此时连脚步都沉了。
这样一个男人,其实百合有些可怜原主没有发现他的优点,事实上若只过一辈子平淡夫妻,他这样的人远比叶世界适合。他的世界中没有功名利禄,仅有的爱都会交给自已人的,可惜周百合不愿意了解他,没给他接近的机会,便将他拒之门外了。
事实上张洪义确实恶霸,可只要周百合拒绝了,他不会碰她,可惜剧情中周百合却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
有时姑娘们总向往那人人羡慕的感情,可却不知道,平凡才是福,有多少人想要求个平凡求个心安,为此不惜拜佛求经,却始终睡不安稳,可偏偏那平凡安稳握在手中时,却总向往那些别人手中的东西了。
别人家的东西,总是好的。
周家这样当初拥有泼天富贵,可说没就没了,一家人死的死,散的散,现在看来,还不如张洪义过得快乐。只可惜围墙里的人要出来,外面的人却挤破了脑袋想要进去,百合冷眼旁观,总觉得如看了一场人生百态的戏似的。
听到百合说跟叶世子之间的婚事不了了之时,张洪义心里不由自主的涌出几分窃喜,他原本有些低落的心情又慢慢的恢复,一股豪情从他心中涌出:
“媳妇儿,不要怕,他没福气娶不了你,我娶!”
第1011章我的盖世英雄(二十四)
百合听他说得简单直接,忍不住逗他:“你娶?你拿什么娶我呢?”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想要什么自己拿。”张洪义这话脱口而出,心里又渐渐安定了:“那什么叶世子,叶家,也不是生来就是候爷的,我还年轻,你咋知哪一天我也不让你穿上绫罗绸缎了?”他说完这等话,渐渐的又恢复了之前的自信,嘻皮笑脸的:“到时银子给你花,买几个小丫头侍候着你,什么也不干,光守着我了!”
“买几个小丫头侍候我,还是侍候你的?”百合问了他一句,他就像是被戳中了逆鳞的鱼似的,一扑腾跳了起来:“当然侍候你的!你又想冤枉我,随便给我头上扣盆子了。”
“那不是你自己说的么?什么也不干,光守着你了,你有什么好守的?”他这样的反应很好玩儿,像逗猫似的,张洪义早没了之前失魂落魄的模样,大声道:
“守着我,当然是怕我被你打跑了,除了我,还有谁能扛得住你这么打法?早给打死了。”
“以后买几个丫环,再也不要你煮饭了,她们侍候你,你就侍候我……哎哟哎哟,媳妇儿别揪耳朵。”伴随着惨叫声中,两人影子月光下越拉越远,张洪义走得快了许多:
“……轻点儿轻点儿,我侍候你,我侍候你祖宗。”
“穿米分红色的缎子,红色的配你,紫色的也好看……以后一样买一堆,天天衣裳不重样儿的,让那狗东西掌柜狗眼看人低,不给我碰丝绸缎子,我媳妇儿什么不配穿?天上织女织的布都能穿得!”
“让你穿漂亮的绣花鞋,鞋面儿上有绢花的,串了珠子,走起来一晃一晃……”
他嘴里说着憧憬以后的话,仿佛身上充满了干劲儿似的。这一条路也不见远了,百合听他说着以后,又听他讲着要给自己买这个买那个,被他这样一摇一晃的。睡意倒是涌上来了。
张洪义身材结实,体力又好,百合趴在他身上,他背得稳稳当当的,他说的话虽然是幻想。可却带着一种感染人心的力量,他将自己托得很牢,趴在他温暖结实的背上,很容易让人感到安心,百合在他一摇一晃之中,缓缓睡着了。张洪义昨日想着今天要出门儿,吵得她半晌没睡着,今天起得又早,出来还走了半天,这会儿一睡去。均匀的呼吸洒在张洪义脖子间,他感觉到了,心里慢慢的就软了下来,仿佛刷了一层蜂蜜,又软又甜的。
以前她是不是什么叶世子的未婚妻,又有什么重要的?重要的是她现在在自己背上了,他现在不如别人又怎么了?英雄不问出身来路,叶世子的祖辈英雄,人家能白手起家,不代表自己不行了。他有的是力气,只要想干,也不一定以后就比叶世子差了,说不定以后他的儿孙。也是世子呢。
张洪义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他不想将背上睡着的姑娘吵醒,挑了安静而又平整的路走,可是那心里软软的,却又总想要说些什么,哪怕她睡着了听不到了。
“最重要的。是要办婚礼,请媒人重新来过礼的,穿大红喜袍,头上戴盖头……”别人有的,她也要有,人家没有的,他也要给她!总有一天,他要让这些看不起她的人,认为她嫁给自己便像是罪该万死的人,清楚的看到,她嫁给自己,并没有嫁错。
百合醒来时,睁开眼睛已经在家中了,屋里静悄悄的,没听到张洪义的声音,她睡得沉,张洪义什么时候回来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他给自己洗过了脸和脚,连头发都拆了,衣裳也脱了她却不知道。就着月光,她看到对面床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影,张洪义不在屋里,这夜半三更的,倒是稀奇了。
刚刚睡了一会儿,此时也不太困,百合披了衣裳翻身起来,外头厅堂大门没锁,油灯也没点,她摸索着出门,就听到院门外有男声哆哆嗦嗦的道:
“……大哥,机会可只有这一回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刚刚也跟你说过了,你那小娘子出身富贵,前一个未婚夫又非池中物,大哥你想要她心甘情愿跟你,没半点儿本事怎么成的?你若没有地位,她始终不会心甘情愿跟你的,邓大知州招人呢,你若想好了,回头兄弟几个将名报上了。”
张洪义没出声,百合刚刚离得有些远,这两人说话又细声细气的,听不太清楚,等她走近了,只听到张洪义沉声回:
“容我思索,明日给你答复。”
那头听他这话,知道他嘴上虽然不说,但恐怕心里应该是应允了,不由长舒了一口气,连连就道:
“正该如此的,大哥,那么这样我便告辞了,你快些。”
“嗯。”这会儿的张洪义语气里没有平时的嘻皮笑脸了,反倒说不出来的严重,百合听得心头有些不对劲儿,唤了一句:
“张洪义。”
“哎,来了!”他听到百合的声音,慌忙探了头进来,那外面的人唤了句‘嫂子’,一溜烟儿的便跑了。
张洪义缩头缩脑的从外面进来,身上披着袄子,看百合出来,他皱了皱眉:“怎么睡得好好的,起来了?我说话扰着你了?”
“睡醒就起来了,刚刚外头的是谁?”
百合打了个哈欠,问了一句,张洪义停了好一会儿才答:“叶二,来给我道歉的,夜里风大,回屋吧。”他顺手拴了房门,拉了百合就要朝屋里走,嘴中念念叨叨的说她下床冻了脚,仿佛之前的严重认真好像是百合错觉似的。
第二天他几个结义兄弟来了一趟,几人一块儿约着出了门,百合问了他去哪儿,他死也不说,只是从这一天之后,张洪义仿佛就有些变化了,他平时盯着百合傻看的时间多了,有时被他缠得烦了百合伸手打他时,他也不敢躲,还理直气壮的:“自己媳妇儿,凭啥不能看的?”
大年三十很快到了,以往张洪义一个人冷冷清清过年,今年家中有人了,百合早早就准备了菜,一来是替他祭祖宗,二来两人也是要热闹热闹的,提前几日百合甚至就将花生、杏仁儿、蚕豆等零嘴儿准备好了,花了不少钱,可张洪义却像是很高兴似的,当初买的那匹青色的布,百合也做好了袄子,大年三十拿出来时,张洪义整个人都愣了:
“给我的?”
他有些不敢置信,这辈子还没穿过新衣裳呢,当初父母在世时,一般父亲穿旧的给母亲,母亲穿旧的再给他,轮到他时,哪怕就是一件旧衣,也很有一种激动感的。可是自从父母过世,这种激动感已经很少有了。
兄弟们对他也不差,可毕竟大男人,很难注意到他衣裳合不合体,头发乱不乱了,也不会顾他冷不冷饿不饿,最多大家只会相约喝酒,有麻烦了一块儿上,有问题了一块儿忙。百合递给他的新衣裳,是张洪义有生以来收到过的第一件新衣,那种意义是不同的。
明明她可以自己先给她自个儿做,可她偏偏先给自己做了,还之前躲着不说。张洪义这两天心中装了事儿,也没注意到她的变化,直到此时才发现了,他整个人都有些傻了眼,衣裳贵不贵重倒是在其次的,关键是那种被人记挂在心里的感觉,却让他心里说不出的百般滋味儿浮在心头。
“试试看,大小合不合。”百合要让他脱了外套穿上,他整个人都傻了,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傻愣愣的盯着她看。百合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拉他腰间汗巾,他才像是反应过来一般,本能的抓住衣裳,那眼珠抖啊抖的:“媳妇儿……”
平时百合打他骂他,可是关键时刻心里有没有他,一看就知道了,她嘴上不说,却又比那些能哄会道的更让人动容,张洪义嘴唇哆嗦着,一句完整的话说不出来,嘴里来来回回的只喊‘媳妇儿’,喊得百合烦了拿手抽他,他像是被打傻了,也不像平时那样‘哎哟’的惨叫,反倒‘嘿嘿’的咧嘴笑。
衣裳穿上身倒是合适,百合早估摸到他身段高,特地将袄子做大了,一大卷布,他一个人便用了大半。百合替他穿上了,腰身有些松,可是拿汗巾捆住便也不显了,倒是腋下有些紧,她比划了一下,将尺寸记在心头。
张洪义有些稀罕的摸着衣裳,那密密实实匀称的针脚看得他心中软得似是在滴出水来,袄子她缝得十分仔细,一点儿漏针的地方都没有,当初他得一件修改过的衣裳便已经激动得好几天睡不着,此时得了这样一件新衣裳,张洪义摸了又摸,伸手就想脱:
“搁着吧,现在穿可惜了,等下回咱俩成亲时再穿。”他有些舍不得穿上了,这件衣裳是百合第一次给他做的,他要好好存放着,以后传给子子孙孙的。
第1012章我的盖世英雄(二十五)
只是张洪义想想又有些不甘心,这是自己媳妇儿做了送他的袍子,辛辛苦苦缝制的,之前看她熬了好几天夜,若是自己还没穿便传给了子孙,又有些可惜,儿孙以后自有儿孙媳会做,用不着他的,他要死了也带进棺材里。
他摸着衣裳傻笑,已经开始想得远了。
百合瞪了他一眼,伸手打他:“穿着。”她又去看他脚上,他穿着草绳,大冬天的,脚掌边沿有些地方已经裂开了口,可他好像感觉不到疼似的,她前几天就看到了张洪义脚上的情况,比着他的破草鞋量了尺寸,鞋底已经糊好了,只是还没开纳鞋面罢了,今晚赶赶工,明日大年初一,说不准还能做完他穿上一身新的出门拜年去了。
“谁要跟你拜堂?更何况谁拜堂要穿青色衣裳的?”她嘴里骂着,张洪义只是抓头傻笑,一时间手不知往哪儿搁,显然激动得有些找不着方向了:“你怎么自己不做?”
“我又不用出门见人,自己以后慢慢再做就行了,冷了我还能缩床上。给你做好,我再做我自己的。”
“媳妇儿,你真好!”张洪义盯着她看了半晌,突然之间脸涨得通红,冷不妨伸手将百合搂进怀里,没等百合反应过来,就将她举了起来,低头重重在她脸上亲了一口,那胡渣子上回剪过之后长出来,扎得脸上又痒又疼的。百合尖叫着伸腿踹他,他也不躲,只是有些心疼自己那件新衣裳,迭声喊:
“别踢别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