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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贤妻难当-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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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是出门旅游呢?还有大鱼大肉伺候着?”
    “那倒也是,不过我想最大的那个官应该有,我那天乍一眼差点被惊艳到了,长的真是俊,要是进娱乐圈,准红!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少男好女,听说还是个王子呢,好牛掰!”
    “咳咳……他吃的也是一样的。”唐越盯着进了他嘴里的饼,很想告诉他,这两块饼其中有一块就来自那个牛掰的王子。
    “您怎么知道?”张淳大口大口地吃完,然后灌了两口水,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唐越暗暗回答:自然是因为他们是一起吃饭的,“军中有规定,一视同仁,无论官职高低吃的都是一样的。想要吃好的只能自己开小灶,不过你这一路是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了。”
    “行,等我解除了困境重获自由,就先去开家酒楼,把吃过的美食都搬过来,保证这些古人吃了上顿想下顿,念念不忘!”
    “呵呵……”唐越赏了他一枚冷笑,“那也得你能先做得出来再说!”
    
    第096章 神经太粗也是病,得治!
    
    张淳掰着手指头算自己会什么,算来算去发现什么也不会,他上辈子人生经历给他提供的经验似乎在这里完全没有作用。
    “草!老子作为新时代的五好男人,竟然什么都不会……你说我去当戏子怎么样?”
    唐越鄙夷地瞅了他一眼,反问道:“这个时代还没有男戏子吧?”
    “没有吗?……没有更好啊,我可以去开创历史戏剧第一人,是不是很伟大?”
    “你是会唱戏还是会走台?”
    张淳顿了顿,低下头不说话了。
    总归,还是什么都不会啊,可怜当年读书少,现在竟然成了一无是处的蛀虫!
    当然,如果他当年一个不小心上了大学,一个不小心读了什么计算器、金融之类的专业,就更惨了,要么就应该像唐越这样,学个古今通用的专业,才能混得下去。
    回程的速度走得慢,唐越一半时间都和张淳混在一起,两人到底是出自同一个地方,共同语言多。
    而且唐越都是借着给张淳看病的名头,光明正大地和他挤一辆囚车,然后大家就看到得了心病的小城主日益开朗,脸上也有了笑容,一个个都夸唐小郎医术了得。
    张淳每回看他被人夸都一副理亏的模样,都要揶揄他两句,“看吧,让你装逼,老子哪里有精神病?”
    “你是没有精神病,你只是神经病而已。”唐越冷哼一声:“神经太粗也是病,得治!”
    平顺依旧很喜欢找张淳玩,张淳这人说白了就是个爱钻营的小混混,在社会底层混迹多年,和人相处自有一套自己的方法。
    这样的人功利心更强,但遇上对他有用的人绝对会花两百分的心思去讨好。
    就像之前他想从平顺手里得到食物,就有办法让平顺心甘情愿地把口粮输给他。
    好在他没什么坏心,不是大奸大恶的人,也不至于遭人厌恶。
    要说整个队伍中谁看他最不顺眼,恐怕要数王子昭了。
    只要唐越单独和张淳相处一个时辰以上,王子昭一定会派人来传唤,要不是看他还是个孩子,估计半路上就被王子昭偷偷处理了。
    在对待情敌这种生物的态度上,王子昭绝对可以心狠手辣。
    只是目前为止,需要他付出手段来对付的情敌还没有。
    回到邺城,王子昭命人拉着一串匪宼游街,从城门口进城绕了一大圈才去了典狱司,将犯人先下了大狱。
    张淳因为罪名不重,身上还有爵位,便免了牢狱之灾,被王子昭暂时软禁在昭王府。
    张淳还以为这是个抱大腿的好机会,准备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攀上王子昭这棵大树。
    哪知道人家压根不鸟他,至始至终连面都没见到,就被关到了一间厢房里。
    在没有计算机没有电视的古代,一个人被关在房间里其实和坐牢没什么两样,现代的犯人还有放风时间,这里压根没有,差点没真把张淳搞出神经病来。
    王子昭回府梳洗一番,换了朝服便带着胡金鹏入宫。
    他这趟出行,对外说是出去散心,实则是找个正当的机会回归朝政。
    当他将秦阳城的境况
    “此次出行,最大的收获并非如此,儿臣得到了两个利国利民的寳贝。”
    王子昭在大殿上高声说。
    南晋王一听寳贝便来了兴致,大臣们也纷纷竖起耳朵听,能被王子昭奉为寳贝的东西,定然不凡。
    “快快呈上来。”南晋王伸长脖子等着,只见殿外胡金鹏手里端着个铺着红绸的盘子大步走进来。
    盘子里的东西太小,南晋王没能看清楚,而一路路过的大臣虽然看清了,却没人能明白这两个东西的用途。
    一根细竹管,一块黑乎乎的鐡,这算哪门子的寳贝?
    心里怀着一点不赞同和一点疑惑,众人秉着呼吸等王子昭开口。
    胡金鹏在王子昭身边站定,目不斜视,安国公暗暗嘀咕:“不孝之子,有寳贝竟然没有事先知会为父一声……”
    王子昭先拿起那根细竹管,先呈给南晋王看,然后让内侍在大殿内传递了一遍。
    “一段竹子一头塞着毛发,此为何物?有何用途?”南晋王问。
    “父王别急,请人送上一卷空白书简来。”
    南晋王准奏,立即有内侍捧着一卷空白的竹简来。
    王子昭让他将竹简摊开,手执毛笔,笔尖沾墨,快速地在空白竹简上写下一段文字,然后将竹简呈上去。
    “此物为毛笔,乃是用兽毛制成,能替代刻刀在竹简上书写,轻便快捷,而且比刻刀的制作成本低廉许多。
    儿臣以为,用刻刀刻字太费时费力,不如将刻刀替换成毛笔,在南晋广为流传。”
    南晋王拿著书简看得认真,墨色的字迹印在浅绿色的竹片上,看着赏心悦目,他用手摸了摸上头的字,有些没干的地方还能摸到一手墨,字也容易糊,但字迹干的地方则丝毫没变。
    “这黑色的浓汁又为何物?”南晋王让人将王子昭刚才用过的墨水递上去。
    “此物为墨,取黑色汁液的意思,制作复杂,工序繁琐,是用青松制成,经久耐用,成本比毛笔贵上不少。”
    南晋王用手指沾了点墨,凑近闻了闻,眉头立即皱了起来,墨汁的味道有些人闻着会觉得臭,有些人却觉得很香。
    看南晋王的表情就知道他不喜欢这种味道。
    不过是用来书写的东西,味道好不好闻并不重要。
    “递给大臣们过过眼。”南晋王让人把竹简传递下去,眼巴巴等着的大臣们重要如愿以偿地近距离看到了这个发明,纷纷惊叹不己。
    “确实比刻字方便许多,写字也不用花费太多力气,而且看王子昭写字的速度,比刻字快多了。”
    “确实如此,而且颜色鲜明,也看得清楚些,只不过这……墨,时间久了可否会褪色?”
    王子昭没有给出肯定的答案,只是说:“这需要时间的验证,本王也说不好。”
    这个答案也在大家的意料之中,毕竟是新鲜事物。
    “还有一寳是何物?”南晋王出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
    王子昭从托盘里拿起第二样东西,是块黑乎乎的鐡块,大家都认识,不过了有了前面的毛笔做引子,大家都知道这东西不可能太简单。
    “此物名为马蹄鐡,顾名思义,是用在马蹄掌上的鐡块,能缓解马蹄磨损过快,战马损耗严重的问题,而且能加快战马的奔跑速度。”
    “什么……”众人大吃一惊,这东西可比毛笔更惊艳多了。
    “快!快呈上来!”南晋王迫不及待地催促道。
    南北征战不断,每年花费在战场上的支出占了税赋的一半之多,而其中战马的损耗就是一大块,如果真能减轻马蹄的磨损,不仅为比财政省下不少钱,还能为将士提供更多的马匹。
    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非常重大,一支好的骑兵能比得上十倍人数的步兵,绝对是以一敌十的差距。
    南晋王拿着那块马蹄鐡翻来覆去看了许多,依旧看不出什么门道来。
    “此物要如何用在马蹄上?”
    王子昭解释道:“父王可觉得这鐡块的形状很像马蹄掌?只要将这鐡块钉入马掌,便可,很简单。”
    “你可曾试验过?”
    “儿臣已经准备好了马匹和工匠,请父王和众位大人一起过目。”
    “善!”南晋王激动地起身,大步走下来,欢喜地拍着儿子的肩膀:“昭儿又立了大功!之后可要和父王好好说说,你是如何得到这两件寳贝的。”
    王子昭略微鞠了个躬,恭谨地回答:“喏。”
    “哈哈……若此物有用,望我南晋的骑兵能踏平北越,一统山河!”
    “王上圣明!有此明君,我南晋必然会越来越强大,踏平北越指日可待!”一旁的内侍总管谄媚地奉承一句。
    这句话无论何时都能让龙心大悦,南晋王笑得更加开坏了。
    王子昭表情淡淡地走在他身边,并未发表言论。
    
    第097章 破镜难圆
    
    马厩里,王子昭事先让人挑选出来的骏马正不安地甩着蹄子,大概是围着它的人太多了,令它安静不下来。
    “动手吧。”王子昭朝那匠人点点头,示意他开始。
    那匠人并非第一次做这个,因此表现的很镇定。
    王子昭不可能把没有试验成功过的东西拿到朝廷上说,眼见为实,他只是想让南晋王和大臣们亲眼见证这个奇迹。
    自从唐越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后,他所遇到的奇迹越来越多,这也是他迫不及待想将人绑在身边的原因。
    众人只见那工匠将鐡块钉入马掌中,马儿竟然乖乖地站着吃草,并未表现出疼痛,而随着“叮叮当当”的声音结束,众人还有些不清醒。
    “就如此结束了?”南晋王不太真实地问王子昭。
    “是的,只要将马蹄铁钉入马掌即可,不过最好请兽医来给马掌仔细看看,若有破损的地方要及时治疗,以免得破伤风。”
    “快让马跑几步看看。”南晋王要不是担心不安全,甚至都想自己跳上马背亲自验证一番。
    王子昭一摆手,胡金鹏大步走过去,姿势利落地跳上马背,扯住缰绳,双腿夹着马腹,大喝道:“驾……”
    马儿在广场上奔跑起来,马厩四周的草地太松软,听不到马蹄鐡与地面碰撞的声音,但大家见马儿跑的欢快,也就没什么疑虑了。
    闻讯赶来的王子贤站在一边,面色阴郁地盯着这一幕,“只要将此物钉入马蹄就能减少战马的损耗?听着有些过实了。”
    王子昭连正眼都没瞧他一下,回答道:“是否言之过实可以请马倌来查证。”
    “快,把马儿拉回来仔细瞧瞧。”南晋王心情大悦,决定自己上马试试。
    胡金鹏将马骑回来,赞赏地拍了拍他的脖子,跳下马背说:“禀大王,此马上了马蹄鐡后起初有些不适应,脚步有些乱,不过多跑几步后,便越跑越稳,感觉比没上马蹄鐡前跑的更快更稳了。”
    “果真如此?”南晋王迫不及待地脱下宽大的锦袍,自己上了马背,一扬鞭,风驰电掣般跑了出去。
    南晋王曾经也是在马背上上过战场的人,骑术虽然不比当年精湛,但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强。
    他转了一圈回来,意气风发,大笑道:“哈哈……善!大善!寡人似乎又找回了年轻时驰骋沙场的感觉。”
    他跳下马背,亲自蹲下身体抬起马蹄观看。
    众人忙阻扰:“大王,不可!”
    那马儿后蹄子一蹬,差点把南晋王踹飞,好在这位帝王心情实在好,非但没生气还夸赞道:“好力气!不愧是良驹寳马!”
    王子昭趁机提出从北越引进优良品稀战马的事情,南晋王犹豫着问:“明着购买北越怎么可能会卖?”
    “儿臣有了解过,商人私下有运送马匹往来,种马无需多,有百匹足以。”
    “那这费用……国库吃紧,怕是难以购买如此多的良驹。”
    “儿臣准备建立一支商队,专门做南北买卖,北方有的药材、皮毛、牲畜、粮食,咱们都可以试图引进回来。”
    这是王子昭这一路和唐越商议出来的结果,唐越需要一些只生长在北方的药材,而他想试着将北方的粮食在南方栽培种植,两人一合计,决定共同建一支商队。
    而唐越还想着,等张淳的判决下来,让他先去商队里历练几年,走南闯北最是缎炼人,他有着现代人的活跃思维,心思活络,又懂人情世故,缺的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知已经刚毅吃苦的性格而已。
    “商队?民间自有商人,征用来即可,为何要劳师动众?”
    “这支商队不为利,只是为了将北越的东西运送回来,儿臣想要忠心一些的奴才来办。”
    “也可。”南晋王点头,“若是有需要,可以让门下省从旁协助,免除此商队的税赋,路引可在南晋畅通无阻,至于金钱方面……”
    “儿臣会想办法的。”王子昭主动揽下了这个令所有人头疼的问题。
    众人面上不显,心里对王子昭已经越发肯定了,有一位如此担当又如此能干的继承者,南晋何愁不兴旺?
    看完了马,众人回到大殿,南晋王立即下令,将全过的战马都钉上马蹄铁。
    “大王,若是如此,备存的鐡怕是不够用,这些鐡原本是为了打造农具,为明年春耕做准备的。”
    “可否加快开采的速度?”
    “人手方面……可要加重徭役?”
    “不可。”王子昭第一个反对,提议说:“南晋各城都关押了不少囚犯,不如将这些囚犯送往矿区,让他们以工代罪。”
    “九王子的提议臣不赞同。”鲁国公站出来说:“这些犯人皆是大奸大恶,罪大恶极之人,万一趁机逃跑,怕是祸害无穷!”
    本来就是一群不要命的,如果跑了,上哪抓去啊?
    王子昭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马上就要入冬了,冬天战事少,可以派兵镇守矿区,若是连几个犯人都看不好,还能指望他们保家卫国么?”
    不少大臣纷纷附和:“王子昭言之有理,用犯人代替民工,不仅能让百姓休养生息,还能让犯人为南晋多做点事。”
    免得成天关在牢里浪费粮食!
    南晋王思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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