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仙(陈风笑)-第2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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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个月里,陈太忠只修炼成了第一层——纳雷入体,第二层起风雷,仅仅是略窥门径了,离南宫锦标发出的醉火雷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
他就觉得,哥们儿遇到的功法,要是论修习的难度,当以此技法为最了。
殊不知,南宫家的人若是知道,他能在三个月里进入起风雷,恐怕大牙都要吓掉了。
第四百零二章散修乐土
醉风雷一共四层,其中纳雷入体是打基础的一层,南宫家子弟是在高阶游仙时开始修炼,过早修炼的话,身体吃不消,进入灵仙再修炼的话,就有点晚了。
通常来说,七级游仙开始修炼纳雷入体,九级游仙能够大成,这就算极为杰出的南宫子弟了,少许天才中的天才能在八级游仙时大成。
七级游仙时大成,这不现实——身体吃不消,南宫家也不让子弟这么练。
事实上,初阶灵仙时能修至大成的,也来得及,因为中阶灵仙时,子弟们才开始修炼第二层起风雷。
当然,也有极为天才的弟子,在初阶灵仙时开始修炼起风雷,再早也不可能,起风雷要耗费大量的灵气,不到灵仙根本无法支撑。
通常情况下,起风雷要修习三至五年,十年八年也有,大部分比纳雷入体的时间短,这一段主要就是修习基础的融合。
第三层是醉风雷,就是完整的术法了,第四层则是风雷动,是登仙之后才能修习的,是放大版的醉风雷,只是无须酒的支持,威力也大了不少。
一般而言,灵仙才开始修炼纳雷入体,比游仙要快一些,毕竟肉体的素质提高了不少,不过因为根基已成,修炼的过程是特别痛苦的。
南宫家的历史上,有不少子弟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打根基最好的时机,灵仙才开始纳雷入体,修炼得不但呲牙咧嘴,进度也没有比游仙快多少。最快的一个。大约是一年左右大成。这就是奇迹一般的存在了。
陈太忠都是九级灵仙了,身体也强悍无比,才开始纳雷入体,居然这么短的时间完成第一层,进入第二层,这已经不能用变态来形容了。
一来是他吃得了苦,受得了罪,二来就是。他的领悟能力真的极强。
三个月里,这一块不毛之地,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别的不说,晴空万里就经常打雷下来,实在让人理解不能。
然而,这一片的荒凉平原,是一眼就可以看得清楚的,发现的人也没怀疑这里有什么不对,倒是有几个雷修。偶尔来到边缘,借雷电锤炼一下自己。
这是陈太忠修习纳雷入体时引发的异象。他原本不想惹人注意,但是功法就是这样,总算是影响不算大,他也无所谓。
可他修习第二层,就遇到了麻烦,进境比较慢,这固然是起风雷相对难练,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南宫家的血脉,这是先天性的制约。
而一二层的功法,他还是非练不可,第三层的醉风雷,他可以不修炼,虽然那才是完整的法术,但一二层,是形成雷引的必要条件。
一层打根基,二层是调动体内的假雷系属性,若不能自如地调动,不能有效地形成雷引。
所以他修炼了三个月之后,这一片荒地,频繁的雷击现象,又渐渐地减少了,虽然雷修们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是这个东西,没有人解释得清楚为什么。
风黄界的很多现象,根本也是解释不清楚的,除非请大能人物来推演天机,但是太多的偶然现象,根本不值得动用这种终极力量。
修炼的雷修逐渐地减少,原本对这里感到些许好奇的主儿,也放下了那份好奇——短暂的天气异变,谁会放在心上?
一年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这么过去了,而这里原本偶尔还有的雷电,越发地稀少了。
陈太忠则是完全陷入了对起风雷的钻研中,别说飞升之后,就算加上飞升之前,他也没有被任何功法难倒过,眼下的进境越是慢,他就越不服气,反倒是要想方设法地拿下。
这时候,他已经反应过来了,当时没从酒伯府拿点南宫家特产的酒,是一个极大的失误——那酒说是对南宫家主修功法有极大的臂助,但是通过试验可以肯定,对修习醉风雷技法,也有相当的加成作用。
然而,南宫家当时拿出醉风雷的时候,并没有送酒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忘了。
不管是不是忘了,陈太忠都不想再去讨要了,一码归一码的事情,他付出了墨玉果,等价交换了功法,当时不提,那么以后也不会提。
陈某人做事就是这样,吃亏的时候没发现吃亏,自认买卖还划算,心里就认了。
正经是他占了便宜的话,心里保不齐还有个小疙瘩。
骄傲是全方面的,陈太忠一向自命矫矫不群,吃得起亏,占小便宜太丢人——只要念头通达,那就不是事。
反正这件事,南宫家做得可能有点小家子气,却是无伤大雅的,陈太忠也不相信,离了南宫家的酒,就练不成这醉风雷了,无非是慢一点罢了。
他甚至这么想:南宫家真的给了酒的话,我会毫无戒心地喝吗?
入口的东西,想做点手脚,真的不要太轻松。
终于在某一天,陈太忠成功地激发了起风雷,小小的原野上,一道小小的闪电在地上爆发了出来,闪电不大,难得的是来自地面。
在其后的两个月里,偶然有闪电出现,都不算大,但是都来自地面。
这个时候,陈太忠适时地中止了修炼,埋头修炼并不是回事,劳逸结合才是正道。
算起来,他在赤色谷地修炼就有年余了,其间偶尔也出去走一走,对周遭的情况,还是有相当了解的。
这一年多里,来青石城打听他的人,还真不在少数,这一点,连青石城的散修都大多清楚,来的这些人,也并不忌惮他们打听的意图。
反正他们并不暴露目的,也不说要对陈太忠不利,还是要传递对散修之怒的善意。
来者中,甚至并不缺乏高阶灵仙和天仙,南特城主不堪其扰,特意“招揽”了一名初阶的天仙做“供奉”,这时候大家才想到,南城主的根脚,或者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按理说,这么多人来势汹汹,青石城的散修就又要遭罪了。
但是事实上则不然,要知道,“散修之怒”四个字,最早就是从青石城叫起来的。
对于陈太忠这个人,青石城的散修,都相当地与有荣焉,而且散修之怒确实也给他们做出了样板——只要豁得出去,风黄界里没什么可怕的。
家族狗、宗门狗之类的,陈太忠不是照样叫了吗?
所以很多时候,一旦遇到事情,青石城的散修会团结起来,力扛家族势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青石城这几个家族,都是被陈太忠吓坏了的,尤其是在后来,陈太忠为了帮散修出头,直接硬扛了郑家派来的天仙。
后来的青石城地盘,基本上就是成了散修的天下,没有人确定陈太忠的死讯之前,这个现象似乎还会继续发展下去。
不少散修也是因为这里宽松,纷纷慕名而来,然后就定居于此。
甚至有五个散修灵仙,先后移居此地,这里终究是官方的有效控制区域,跟锦旸山还不一样—那里纯粹是锦旸山主自己搞的。
那里仅仅是一个散修的高阶灵仙圈占的地盘,跟青石城相比,名不正言不顺不说,秩序也并不是很好。
并不是没有宗门、官府和家族,环境就太平了,事实上,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更容易诞生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五个灵仙不算什么,但是跟陈太忠飞升的时候相比,就会发现,这五个灵仙团结在一起的话,绝对会成为青石城数一数二的大势力。
不过这五个灵仙不团结,他们各有来路,更有人也不喜欢锦旸山那种混乱——散修是当家作主了,但是散修和散修之间,血腥冲突也不断。
灵仙到了青石城之后,照旧是有家族中人招揽,但是灵仙们不做声,也不答应也不拒绝,那些人还真不敢来硬的。
后来的灵仙听说是这样,也沿例照办。
总之,有散修之怒的名气在外,青石城已经逐渐地成为了散修的乐土,尤其是在中州传来消息,陈太忠一怒,灭掉巧器门之后,这个趋势越发地明显。
所以来了解情况的人虽然多,但是没谁对散修下重手的,遇到剑拔弩张的时候,散修们会问一句,“敢留下你字号吗?”
有些不够矜持的,直接就出声威胁了,“你找我打听陈太忠的消息,居然用这种手段……知道‘散修之怒’四个字怎么写吗?”
更有过分的,“我就是不告诉你,知道不?我认识陈太忠……有种你动我一下试试!”
当然,也有个别散修被人害死了,路死沟埋,神不知鬼不觉的,没有目击证人,这是没办法的,不过青石城好歹是有秩序的地方,城主府难免要调查一下,这也是一种约束的力量。
陈太忠对这些消息,了解得还是不少,对于青石城的现状也还算满意。
一年多下来,来青石了解他动态的人越来越少了,陈太忠觉得,自己也可以去一趟麻陵城,看一看于海河的情况。
于海河那边,是他一直放心不下的,虽然有池云清这个二级天仙,奴印也没有发现异常状况,但是身为阿舅,他必须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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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灵三章义民墓
陈太忠是最讨厌这种琐碎小事的,他也不喜欢牵挂,然而,谁让他是阿舅呢?
而且话说回来,在整个风黄界,他又有几个人……交往到了可以相互牵挂的地步呢?
带着这么一种心情,他走了一趟麻陵城,想观察一下故人之子的生活状态。
因为起风雷的修炼没有结束,陈太忠也没有出面,就是躲在暗地里,看了那个庄园几天,还放出一个小神识,远距离查看。
庄园里倒是还不错,于海河和老吴生活得其乐融融,甚至还雇了几个人扫洒庄园,庾无颜坟头的空白碑,上面加了五个大字,“快意恩仇者”。
于海河终究是没敢把名字刻上去,庾无颜的一生,倒也无愧这五个大字。
而小于的修为,也达到了五级,气息有点不太稳,应该是才突破的缘故。
陈太忠看得暗暗点头,这小子倒也知道努力,虽然比哥们儿差一点,但是比其他人强出很多了,终归是于家的种,没给他老爹丢人。
庄园里的池云清,也表现得比较老实,她不跟这一老一小接触,平日里打坐修炼,但是老吴叫她出去抓灵兽的话,她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
这是还有一些小脾气,但基本上也是被磨得没有了,只余下一点点天仙的骄傲——听话没问题,但是不要指望她会俯首帖耳。
陈太忠不知道的是,乱石滩虽然偏僻,其实也有人找上门来。而且还动了一些不该有的歪脑筋。吴伯显露出修为将人喝退。
过得几天之后。池云清主动出去,悄悄将人斩杀,这不是为了那小家伙绝后患,而是为了她自己——小家伙若是出事,她实在不敢想像,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陈太忠观察了四天多,发现于海河的生活确实极其稳定,就不想再出面打扰他们的平静。
不过当他离开之际。池云清还是疑惑地向这个方向看了看,
天仙的感应能力,真不是白给的,更别说,她身上也有陈太忠留下的小神识,两个小神识之间,有些微妙的感应,让她觉出一点不妥来。
但是最终,她还是没有追出去,目前这个庄园很不起眼。韬光养晦方为自保之道,些许的异样。见怪不怪也就是了,显示出敏锐的感知来,没准要招惹上高阶修者。
陈太忠走了,池云清纹丝不动,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一只小鹿从灌木丛中钻出,若有所思地看着庄园,过了好一阵才一转身,一溜烟跑得不见了……
陈太忠对身后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看过于海河之后,他又去了一趟晨风堡。
洄水之畔,起了一座巍峨的大墓,墓高十余米,方圆有一千多平方米,墓碑都有三米高,上书“义民王艳艳之墓”。
墓碑顶上是雕塑,一个女人在同几只角熊战斗的雕像,那人一手挽着花篮,一手执着长枪,面蒙纱巾,跟王艳艳的装束相差无几。
墓碑旁边还有一块小碑,上面记载了王艳艳孤身同数十角熊战斗,挽救了一村人性命的经过。
墓碑前方,有石制的供桌和香炉,里面残留着些许的香灰,看起来还是有人祭拜。
坟墓周边不远处,或坐或站着几个游仙,低声谈笑着什么,却不远走,一看就是看护者。
陈太忠头戴斗笠,走到距离大墓百余米远处,有人上前拦住他,“义民之墓,不许再走了,真要祭拜,出示身份证明。”
陈太忠后退两步,细细地看一看那碑文,然后笑着摇摇头,“只是击杀了几只角熊的义民……呵呵。”
“她当时的修为不高,”拦人的汉子,是个八级游仙,他见对方不再前行,也就松了口气,“难就难在,她愿意为民众出头……就算她死的时候,也才是初阶灵仙。”
“哦,”陈太忠点点头,“倒也难得,她是怎么死的?温城主为何不救她?”
“她死在外乡,温城主想救也救不了,”汉子很直接地回答,“因为感其忠义,故修建衣冠冢,供后人敬仰。”
明白了,陈太忠这算是知道,为什么温曾亮敢把王艳艳的名字刻上去了。
哪怕有人知道,晨风堡的这个王艳艳,就是陈某人的仆人刀疤,也不好拿此坟墓出气。
首先,王艳艳确实杀过角熊,救了一村人的性命,不管她是不是巧器门的仇敌,晨风堡以辖下子民的名头,有理由为刀疤弄个坟墓。
其次,看守也毫不犹豫地告诉路人,这里只是衣冠冢——打主意也没用。
不过陈太忠还想试一试,“叫王艳艳……莫非是散修之怒的女仆?”
“这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了,”守卫上下打量他两眼,语气不是很好,“劝阁下莫要随便猜测,此义民于我晨风堡子民有恩。”
“我若一定要知道呢?”陈太忠压低了声音,阴森森地发问。
“可敢亮明身份?”守卫冷哼一声,一抬手,就摸了一只焰火在手里。
“好胆,温曾亮见了我,也不敢如此说话!”斗笠人也冷哼一声,明显地怒了。
“那你何不留下身份?”这位冷笑一声回答,“要不……你去找温堡主问一问?”
见他俩快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