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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悠闲田园之第一酒娘子-第52部分

小说: 悠闲田园之第一酒娘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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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规矩的家里出来的没规矩的人,好好的,弄得一家子的风气都坏了!”小桃气不过地说道。

    沈思思听了,不由得斜眼看她:“怎么了?瞧你话里有话?有什么想说又不敢说的?”

    “没什么。”小桃别开眼道。沈思思是未出阁的姑娘家,若是给夫人知道,她给沈思思说了那样肮脏的东西,最轻也要打断她的腿。

    沈思思便将目光投向涂菲媛:“怎么回事儿?”她也是个好奇心重的,见小桃瞒着不叫她知道,心里更加好奇起来。

    “小桃姑娘今儿去了白村长家等我,见了些不规矩的事儿。”涂菲媛说道。她知道小桃为何不给沈思思讲,小桃心里想讲的是李琼儿的事,那才是一顶一的新鲜事。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可讲的,便笑道:“临来之前,白村长和他婆娘把我叫到屋里,吓唬我……”

    只把邹氏打她、白村长装慈爱的事先对沈思思讲了。沈思思听罢,冷笑起来:“好大的威风!”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跟在沈夫人身边长大,虽然没见过什么龌龊事,但是这种拿捏打压的事却是从小看到大,自然没有不懂的,“拿我们沈家做由头,谁给他们的胆子?”

    小桃是沈家的下人,听到白村长拿捏涂菲媛的事,只是气愤而已。沈思思却是主子,听到这事,只觉得别人拿她的脸面去玩笑,一时间脸上很不好看。

    “小姐别气,何必跟那样不规矩的人动气?不值得。”小桃连忙劝道。

    涂菲媛垂眼给沈思思梳着头发,眼也不抬,只说道:“我们那有句粗话叫做,是包子就别怪狗咬。”

    “嗯?”沈思思才听罢,尚不觉得,待念了两遍之后,不禁回过味儿来,“这是什么意思?你倒是说说?”

    涂菲媛装作不经意间随口说道:“很简单啊,谁好欺负,就一直被欺负呗,反正欺负软柿子又不用费力气的。”

    沈夫人、沈思思都属于心高气傲的,不屑于跟白兰花这样泼辣又刁钻的农家妇人打交道。然而白兰花却不是只有泼辣和刁钻,她还有手段,否则也不会勾得沈老爷大半时候都在她房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白兰花就在沈府站稳了脚。

    而人的贪婪总是喂不饱的,白兰花有了儿子、有了地位、有了锦衣玉食,便想要更多了。向来斯斯文文,不与她动手的沈夫人、沈小姐,便成了她要踩的对象。踩中了,就得意。踩不中,也没什么怕的,反正有儿子会哭会闹会撒娇,又怕什么?

    “你说得有道理。”沈思思咬牙,抓过桌上的一根绑头发的带子,绕在手指头上,泄愤地拉扯起来。

    涂菲媛一边利落地给沈思思梳头发,一边说道:“要是沈小姐不介意我说话大胆,我倒是有更多说的。”

    “你只管说。”沈思思日常见的都是沈家的婢女、小厮,听见的调调都是那一种,久了也有些厌。见涂菲媛说话新奇,又不藏着掖着,便有些兴趣。

    涂菲媛便道:“依我看来,她倒是蠢。我也不因为是一个村的,就为她说好话。沈小姐且瞧,她明明是姨娘了,还生了儿子,往后沈家的东西,说白了还不都是她儿子的?既是她儿子的,就是她的。沈小姐早晚要嫁出去的,又能占几个嫁妆?她连这些日子都等不了,还要欺负沈小姐,嘁,简直蠢到家了!”

    一句话说得沈思思变了脸色。

    沈家的财产,如此巨富,全都是那个小贱种的?沈思思不由得揪紧了手中的发带。虽然是姐弟,但是沈思思从没对那个女人肚皮里爬出来的种,产生过一丝好感。闻听自家巨富,都要落在那个贱种的手里,简直不能气平。

    涂菲媛说了这一句,便再没有说。沈思思可不是傻子,她自能明白这句话的利害。倘说得多了,免不了有挑唆别人家事不宁的嫌疑。单单说上一句两句,上上眼药就足够了。

    故此,给沈思思梳完头发,又得了一两银子,便告辞了。

    “爹不是傻的。他不会由那个女人闹下去。总有一天,会收拾了他,再将那小子抱到我娘的名下,给我娘教导。”沈思思望着镜子里,顶了新鲜样子的发式,活泼明媚,带着少女独有的蓬勃朝气的自己,轻声说道。

    沈夫人常常对她说,着急什么?那个女人作死,迟早会被沈老爷收拾了。就算沈老爷被猪油糊了心,不收拾她,但是这样纵着,又能把那个小的教出什么好来?日后沈家的家业落在一个败家子的手里,又能撑过几个年头?沈老爷自己作死,旁人何必拦?

    不过,沈思思如今不那么想了。身体微微放松下来,往后面一倚,一边继续欣赏着新发式,一边说道:“小桃,你今日去白家,他们可采果子招待你了?”

    “这个倒是有。”小桃弯腰收拾梳妆台上的一应东西,各自归位,口里答道。

    “好吃么?”沈思思又问。

    小桃这回答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倒是好吃,没有怠慢我。”她虽然不喜欢白兰花,也不喜欢白家,但是回话还是要正正经经回的,一五一十都要如实回答。

    孰料,沈思思却笑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有些得意:“你说,园里的果子既然熟了,他为何不送一部分来,给咱们尝尝鲜?他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送果子来?”

    小桃怔了怔。

    “走,跟我去夫人的院里。叫夫人看一看,我新梳的发式可好看?”沈思思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起身照了照镜子,看得满意了,便抬脚往外去了。

    涂菲媛坐着沈家的马车进得城,又被沈家的马车送回村。这回没有一直送进村子,在村口便停下了。涂菲媛谢过车夫,便一路往村子里头走去。

    恰遇见几个无事嗑瓜子的农妇,正在树下坐着唠嗑,眼角瞥见涂菲媛,吐出口里的瓜子壳,说道:“哎哟!黑妞子如今可是出息了!瞧瞧,一趟趟进城,一天得进两回吧?”

    “听说黑妞子在什么书局做账房伙计?你从小也没人教过,会不会呀?莫不是去给人做苦力,搬箱子去了?”一名妇人说道。

    话音落下,其他人纷纷笑起来:“黑妞子长得壮,想来是有把子力气的。”

    涂菲媛垂了眼,懒得叫人,也不想叫这些人,一路快步往北边去了。身后还有什么哄笑声,她也没听。回到家,隔着远远的,就见阿俊坐在院子里,李氏在给他梳头发。

    走进院子里,就见阿俊眯着眼睛,几乎半躺在李氏的怀里,懒洋洋的模样,好不享受。偏他一副女孩子打扮,粉面桃腮,细眉弯弯,又慵懒又灵动,竟跟仙女儿似的。

    这副模样,当真妖孽,也难怪涂珠儿和阿皎会为他打起来了。涂菲媛心里想着,脸上不知不觉挂了笑意,走过去说道:“奶奶,我回来了。”

    “哟?媛媛回来了?累不累?渴不渴?你去打水喝吧,我烧了水,在屋里凉着了。”李氏抬了下眼,对涂菲媛说道,随即垂下眼继续给阿俊梳头发,“等我梳完这一回,快好了。”

    涂菲媛便是忍不住笑起来:“哎!”

    走到屋里,便见桌上搁着几只碗,里面凉着烧好的水,便走过去端起一碗喝了。水不好喝,还带着一股没刷干净锅的油腥气。这年头没有洗洁精,刷锅都刷不那么干净,家里又只有一口大锅,做饭、烧水都用它,免不了便如此。

    不过,涂菲媛丝毫不嫌,一口饮尽,便走出去,往阿俊的屋里去了。拖出床下的一口箱子,打开盖子,准备取一本出来。她如今认得不少字了,简单的文章都能看的,今天上午在书局里已经试过了,还把阎先生惊了一把,连道她这样聪明的倒是百里难挑一。

    涂菲媛毫无愧色地受了。反正她都穿越了,记忆力好、已有文化基础这样的附带福利,又算得什么?一边打开箱子,一边拿了本书出来,但见从前不认得的字,如今已经能看懂了,封皮上写着:治水策。

    这年代的科举考试,都有什么科目,涂菲媛不清楚。但是,她知道这是涂大海考上榜眼之前,所读过的书。他那时年纪轻轻,倒愿意读这样的书?涂菲媛记得清楚,每本书上都有许多涂大海的笔记,这也是为何许凌云常来借书看的原因。若是如此,便宜爹倒是够认真。

    坐到床上,翻开封皮,阅览里面的内容。也不瞧书本上本来印的什么,只去看涂大海的笔记。她如今对便宜爹和便宜娘,倒是越来越有兴趣了。

    才翻开第一页,便见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迹,第二页、第三页,皆是如此。涂菲媛翻开到最后,一直是笔记满满,甚至最后一页的封皮上都写满了字迹,不由得大吃一惊。

    惊的却不只是涂大海的认真刻苦,而是这上面治水抗洪的方法,有许多竟然是近现代才有的理念和科技!难道……

    涂菲媛连忙从第一页开始看起,飞快扫过一页页内容,一直到最后一页,大概扫过内容,再摸额头,已是一把汗湿。看着书本,不禁呆愣起来。

    又站起身,把书放床上,又去看箱子里的其他书。箱子里的书很杂,有纯粹教人写文章的科班常规书籍,也有桥梁建筑类,还有机械制造类,也有诗词歌赋。涂菲媛认认真真打开,仔仔细细查看,发现每本书或多或少都有笔记,但是都比方才的治水策的笔记少一些。

    翻到一半的时候,涂菲媛心中一动,捡过一本诗词歌赋,翻了开来。好巧不巧翻到的一夜,竟只有一句笔记,写的却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眼前一黑,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句词,是太祖皇帝所做的呀!丫的,这便宜爹,是穿越过来的!涂菲媛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见得老乡的喜悦吃惊,也有白白矮了一辈的懊恼,还有对他生死不知的担忧。随即,她想起自己的名字来——涂菲媛!

    这个被她好一顿诟病的名字,放在现代,谐音就是土肥圆。她才穿越来时,还曾想,怎么这孬命,摊上这么个讨厌的名字?没成想,原因竟在这里!这个便宜爹,穿越老乡,竟是故意的!

    他肯定是故意的!想到一开始见到他一丝不苟的工整笔记,还担心他老实巴交,在官场吃亏,涂菲媛忍不住捶了捶地。什么老实巴交的人,会给女儿起这样坑爹的名字?又想起无忧书局的牌匾,那样潇洒恣意的笔记……眼睛垂下,无声叹了口气。

    从地上爬起来,把书都装回去,只拿了一本诗词,准备一会儿教阿俊识字。

    “媛媛快瞧,这个好不好看?”恰好外面想起李氏的声音。

    涂菲媛应了一声,把箱子推回床底下,心里闪过许凌云来借书时的清傲脸庞,忍不住冷笑。涂大海乃是穿越之人,他做的笔记,该有多么珍贵?许凌云心里一清二楚,却从未表现出来过。这个白眼狼,涂菲媛只想挖出他的脑子,把他看去的东西都洗出来。

    然而她也知道这个不现实,他既然看去了,就是他的东西了,再没可能夺走。因而心里更厌恶了,赶紧从脑子里甩去,不去想他令人讨厌的脸。

    “呀,这个可是好看!”涂菲媛拿着一本诗书走出去,但见阿俊已经从李氏的怀里坐起来,如桃花一般娇嫩的粉面,薄唇沾了红印,一双漆黑的眼睛,湿漉漉的眨动着,娇美之余,又带着一丝小狐狸般的狡黠,头上顶着被梳得漂亮的柔软头发,当真貌美。

    李氏弯腰瞅着阿俊,左看右看,越看越得意:“阿俊长得好,对着他,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一种又一种的发式,多得梳不完。”

    涂菲媛不禁笑道:“阿俊还成了咱们家的摇钱树了。”

    “媛媛瞧着,沈小姐喜欢这样的不喜欢?”李氏给阿俊梳头发,一方面是哄他玩,打发时间,一方面便是赚钱养家了。

    涂菲媛毫不犹豫地点头:“奶奶手艺灵巧,这发式却是美极了。等我记下来,改日梳给沈小姐看。”一边说着,一边去研究阿俊头上的发式。

    李氏便十分高兴:“你们在家玩罢,我去河边把衣裳洗了。”

    “爷爷呢?”涂菲媛抬眼看了一圈问道。

    李氏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说道:“他去拾柴火去了。”

    “哦。”涂菲媛点了点头,收回目光,把阿俊的发式研究了一遍,记在心里后,便把方才拿出来的书籍在他眼前一晃:“我教你识字。”

    “嗯。”阿俊点了点头。

    涂菲媛弯腰提过阿俊身后的凳子,坐下来,先不翻开,而是拨了拨地上的土,用指尖在地上写了一个“俊”字,然后告诉他:“这个是你的名字。看两遍,会写了就告诉我。”

    她要先瞧瞧,他长得这样美,心眼又贼,到底是真聪明还是假聪明?

    才说罢,阿俊便点了点头:“我会写了。”

    涂菲媛便把地上的字迹擦去,说道:“你写一个给我看。”

    阿俊便弯下腰,沉下手,在地上写了一个字,正是方才涂菲媛写的那个。

    落在涂菲媛的眼中,不由得瞳孔微缩,心惊不已。惊的却不是他的记忆力,关于他的聪明劲头,她早有预料。此时惊讶的,却是他的笔迹!但见他写的字,与方才她写的,不论大小、结构、松散程度、特色勾弯,全都一模一样!

    人的字迹,是与性格挂钩的,绝没有两个人的字迹,天然就是一模一样的。涂菲媛想了想,打开书的一页,指了一个“菲”字,说道:“看这个字,念‘菲’,是我名字里的第一个。你看一眼,记住了告诉我。”

    “记住了。”阿俊看了一眼便说道。

    涂菲媛合上书,眼神往地下一瞥:“写出来给我看。”

    阿俊便照着涂菲媛方才的行径,先把地上的“俊”字擦掉,然后写了一个“菲”字。但见这个“菲”字,与书上印的字体,正是一模一样!

    涂菲媛不由得眼皮跳了跳,暗道一声妖孽。却还是想再试试他,便又在地上写了一个“媛”字,刻意模仿涂大海的字迹,然后对阿俊道:“把这个字记下来。”

    阿俊这回直接不等涂菲媛说,看了一眼,便俯身把方才写的“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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