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举高高-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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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腾的情况没持续多久,明秀抿了抿嘴角,站起身来,道: “绣凤多保重。”走到门口往回望的时候,还看到绣凤抱着她家熊孩子还有她家小姑子跪在地上,明秀叹了一口气,高冷的离开这一条街,坐上轿子走了几条街就停了下来,领头的汉子凑上来嘀咕了几句,明秀从轿子里出来,远远的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沈府,听闻后冷笑一声,“他们愿跟就跟着呗。”
随后撇撇嘴,“都是你们太显眼了,大老远的都能看到你们佩刀闪烁的光芒,就是一移动的钱袋,叫嚣着快来偷我偷我,啧啧。”也不管移动钱袋们是怎么想的,明秀把手中的扇子阖上, “你们去把礼送上去,就说不用回访了,把这封信交给沈家大少爷,如此我们之间的情分就算尽了,我谁也不欠谁了。”
就算是做秀也要好好做的滴水不漏,沈明秀亲生母亲的牌位还在沈家,她就算再恨沈明嫣,恨不得她死,可不管怎么说沈厚德都是沈明秀的亲生父亲,她既然如今担上了沈明秀的身份,虽然有那么点曲折,可如今大仇就要得报,没道理恨到离开沈家后对沈家不闻不问,更何况这样的人才算有弱点,不至于被更加忌惮。
明秀仔细想想她这两天的作为,抛开这样过家门而不入的景象,怎么都像是衣锦还乡,然后在昔日仇人面前炫耀她如今的辉煌,将昔日与她不对付的人都踩到脚下,尾巴翘到天上去,大肆宣扬她胡汉三又回来了,怎么有点中二呢。
要知道她已经不中二好多年。
明秀其实都没感觉出来她现在就像是找到一个好玩的玩具,起初特别的新奇,想和人家斗智斗勇,其实就是想把人家给玩坏,也不怕聪明反被聪明误,好在她还有个能够给她保驾护航的勇士,默默扫尾从来不邀功。
要说不邀功的话也不完全正确,情债肉偿。
明秀把多余的人都遣走了,就那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与众不同的装扮还有她背后的蒙古汉子的结合,乍一出现还挺显眼的,不过京城连金毛碧眼的洋毛子都有,人们稀奇一阵儿也就抛之脑后了。
明秀好奇的左看右看,浑身散发着“我是土豪酷爱来敲诈”的气息,迎面就看到熟人了,结果还不等明秀有所反应呢,人家就笑得一树桃花朵朵开的冲她挥手了,几年不见妖孽程度不减,可不就是珹亲王么。
呵呵,还真是巧。
第307章 京城一游(二)
按理说明已现在看到珹亲王应该情绪很复杂才对,明秀回想一下在昭和二二年在木兰围场第一次看到珹亲王时的情景,她似乎表现的不太合乎常理这该怎么说呢,在书里原身沈明秀是喜欢珹郡王的,可明秀想想也没发现原身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珹郡王,也有可能是她看得不仔细没有在哪个旮旯里发现这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写到珹郡王对沈明嫣穷追不舍,沈明嫣显然也是对此虚荣心膨胀,但可惜的是最后登上皇位不是珹郡王,也不是润郡王,而是珹郡王的同胞兄长景亲王。
沈明嫣就设计了珹郡王和原身沈明秀,当初是怎么说来着沈明嫣是说要送给她的好妹妹一个好前程,但结果恰恰相反,珹郡王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而且他喜怒无常,爱欲其生恨欲其死。才不屑要个替身,就算在选秀期间上了个秀女,反正作为高贵的皇子自然有人替他摆平,在这件事里被炮灰的就是原身了。
但事实上,明秀觉得像小白兔那样的人也不像是喜欢上像珹亲王这样妖孽型的男人,少女怀春总是诗啊。
说起来在这里珹郡王也掺了一脚,他睡了人家反而不负责任,上位者一句话就决定了无辜被牵连进来的少女的命运,所以才说这件事很复杂。不过她好像没有说过沈明秀上辈子喜欢的是珹郡王,而是被她的好姐姐下药和珹郡王无媒苟合了,也没说其中的纠葛,但想想当初明秀见到珹郡王时,确实表现的有那么点不同,但并不出格,也不会引人注意,就像现在再回想,基本上如果不刻意记住,就连当事人都不会有什么印象。
至于明秀能把当年的事记得那么清楚,明秀自己也给了一个很合乎情理的理由,那都是因为恨啊。
再想想当年的事,也能说明一些事,明秀就像是提前预知了沈明嫣的阴谋,当时所有的证据也指向了沈明嫣,明秀逃过一劫,并且顺势揭发了沈明嫣的恶行,如今想想都能解释的通。
不管怎么说,在上辈子里珹郡王并不无辜,而这辈子沈明秀和珹郡王也并无交集,命运交错开来了。明秀心里暗自咂舌,不管怎么想她和沈明嫣说的她是重生来复仇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站得住脚,其实还隐藏着很多不可推敲的漏洞,但是明秀怎么谋算在当初也不会想到日后会变成现在这种局面,更何况她当时也没假装自己是重生复仇来的。
好在一点是昭和二二年距离现在已经七八年了,时间久远,当初的细节很多都不值得推敲,但记忆也模糊了。
但如今再面对珹亲王时,她是否该表现出点不同来,明秀心里百转千回,但实际上脸上并没有多么大的波动,而且明秀觉得熙宁帝可不会将她和沈明嫣说的秘密告诉给珹亲王,只是大白天的怎么会在这里遇到闲来无事的珹亲王,还真是巧啊。
墨镜可真是个好物,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很好的遮掩了心灵的窗户,杜绝了对方窥伺的机会,就是翻白眼,对方也看不见,明秀在珹亲王朝她打招呼并走过来的时候,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并且很快就做出了她该有的姿态来。
天知道这种“咱俩什么时候这么熟了但是不得不碍于情面做出礼貌的应答”姿态真是太糟心了,更何况还是个妖孽,明秀可没小看过珹亲王,尤其是对方还操蛋的戴了同样一副墨镜后,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出于礼貌,把墨镜拿下来。
坑爹啊。
主动权一下子跑到对方身上,这种感觉还真是糟心。
明秀眯了眯眼睛,等着对方先开口,珹亲王打量了明秀一下,道: “如果不是你身后跟着的属下,我恐怕一时都不敢认你了,毓秀妹妹。”
明秀顿时觉得更糟心了,这熟稔的态度是要闹哪样,还设有毓秀妹妹什么的叫的不要太亲切啊,咱俩真的不熟啊。从珹亲王出现到现在打招呼,在这短短期间,明秀吐槽不要太多,更难得是还能保持面部波动不大,还条件反射的露出礼貌性的微笑,真是难为她了。“呵呵,真巧。”我去年买了个表。
“我听皇兄说你们进京了,本来还想宴请你们进门叙旧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可真是相逢不如偶遇。”
卧槽这么说话真的好吗?好油腻。明秀看向珹亲王,忽然发现一件有趣的事,貌似她现在是平视珹亲王啊,这种感觉还不赖,突然得到心理平衡的明秀抛弃了原本的羞涩(?),打开了话匣, “几年未见,五皇兄可好?”
这种客套话可有够空虚的,不过难道让她客套说“你吃了吗”现在是半上午了好吗?
明秀又发散思维了。
两人可都够自来熟的。边走边聊,竟然还能聊到一块儿去,得亏明秀现在打扮的很轻便,说白了就是一男装打扮,扮起来得心应手。
相逢还真是不如偶遇,在偶遇了珹亲王后,被他邀请去茶楼继续寒暄的时,茶楼里传来一嚣张的不得了的声音,明秀挑了挑眉,等看到大摇大摆走出来的人时,怎么感觉有些眼熟呢。
然后就见证了野兽变家禽,赤裸裸的变脸啊,然后明秀发现这也是一曾经有过那么点交集的人一一魏芷兰的娘家兄弟,当初被她一副狗熊画给吓尿的那位,虽然这么定义听起来不那么光彩,但能因为这定义被明秀记住,已经是不容易了明秀往珹亲王背后躲了躲,避免魏家兄弟的唾沫星子喷洒过来,似乎这刚才还挺威风的魏家兄弟很怕珹亲王,说了几句就灰溜溜走了。
明秀正想找什么机会溜呢,说实在的珹亲王也不用那么热情好客,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呃,这个理由好像站不住脚,他们俩现在男已娶女已嫁,还是名义上的兄妹,大庭广众之下还能做什么不成,那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个也说不通,昨天明秀还和陆大表哥同桌吃饭呢。
多么痛的领悟。
事实证明,没有最巧只有更巧。
叶子睿如天神一般从天而降,降临到明秀跟前,明秀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只是结果不尽如意,他们三人进了茶楼,又开始新一轮的寒暄。
明秀从头到尾扮演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而且顺便评价了这家茶楼的点心味道,总得还不赖。
等珹亲王走后,明秀终于把墨镜拿下来了,大白天的在室内戴墨镜真的很傻叉啊,冲叶子睿挑了挑眉, “你怎么会来?”
叶子睿道: “这话应该问你,你怎么遇到珹亲王了?”
明秀肩膀耷拉下来, “别说了,坑爹的相逢不如偶遇啊,谁知道我就逛个街迎面就碰到了,而且在你来之前,我们俩就一直在寒暄。最坑爹的是,他同样戴了副墨镜,但人家在和我打招呼的时候就摘下来了,而我就跟个傻叉似的一直戴着,我严重怀疑他邀请我来茶楼喝茶就是看我更傻叉的样子。”
“本来我以为你的到来会结束这种无意义的寒暄,可是没想到你也没能阻抗得了珹亲王的热情攻势,顺势就和他进来了,完全没有一点原则,我真是看错你了。”
叶子睿哭笑不得,不过重点不在这的,“也?”
明秀白了他一眼, “现在是抠字眼的时候吗?不过说真的,怎么的也不得不承认珹亲王是位美男子,不然怎么引得那种事发生?哼,你不知道我再见到他是多尴尬,尤其是经过了昨天的事后。”
叶子睿慢条斯理道: “你可以直说。”他指了指耳朵。
明秀嘴角翘起, “我说的也都是实话,更何况我已经不是原本的沈家三小姐了,也不必再顾忌说往事,没有听众实在是太遗憾了。”
叶子睿道: “还上瘾了?”
明秀把墨镜重新戴上, “咱们去搓一顿吧,你请客。”
“冤大头刚才被你放走了。”叶子睿站起身来,开玩笑道,明秀撇撇嘴, “难不成你还想看我吃饭也戴这么个墨镜吗?”
“说实话是挺想看的。”叶子睿瘦削凌厉、棱角分明的脸庞,因为好心情而变得格外温和,有时候看起来就像在紧蹙的眉毛舒缓的分开,眼梢眉眼间的严厉也似乎随着笑容舒展开来,给他一向严肃的脸上平添了一份亲和。
至于明秀她虽然嘴上在埋怨,但实际上并没有因此而生气,相比于叶子睿稍显矜持的笑,她笑起来就大方多了,甚至还露出浅浅的梨涡,不过鉴于她现在的装扮,在走出门后明秀很是注意的收敛下,嘴角噙着坏坏的笑意,注意到叶子睿看过来的视线,明秀很骚包的打开扇子, “是不是把你比下去了?”
“我不得不承认,”叶子睿故意顿了顿, “若说娘气这方面,你比我厉害太多了。”
明秀额头冒出十字,不服气道: “你看看京城受欢迎的男人类型,绝对都是小白脸类型的,我这样还算好的好不好?”
小白脸代入感要不要这么自然?
第308章 京城一游(三)
“既然出来了,咱们也别那么快就回去了。”明秀从茶楼里出来,看到也不知道入乡随俗的侍卫们,这可不就是明晃晃的靶子,她也没好到哪里去,明秀也没任性到说人跟着不方便,几个侍卫行了礼后便默默跟在叶子睿身侧,明秀见这几人面色沉寂身形稳健脚不生尘便知道这几年训练效果良好。
赞许看了一眼,凑近和叶子睿说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嘛。”说好听了是小心为上,但说不好听点就是怕出意外。想想也对,现在就是该谨慎的时候,想当初叶子睿从科尔察到京城来,在路上没出意外,反而到了京城就遭了埋伏,当初跟在叶子睿身边的人全出了意外,就连叶子睿胳膊都被砍了一刀,都能看到骨头了。
还是明秀给他缝上的,还记得当初他似乎没怎么深究,想来那时候就露出些马脚来了,如今想起来,往事不堪回首啊。可那又怎么样,她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科尔察也不是能够被随便欺负不反手的部落,虽说如今难得的平衡又被打破,但短时间内还是能维持原来的平衡,没有谁贸然出击打破好不容易建立的平静,日后可就不好说了。
明秀胡思乱想着,就听叶子睿问, “想去哪儿逛?”
“嗯,最繁华的街道。”明秀摇着扇子装帅,“原本就是想进那里,没想到被珹亲王截住了,我想去胭脂铺子看看。”
叶子睿挑了挑眉,露出了然的神情。
明秀假装没看到,抬头看了看升到半空中的太阳,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叶子睿,他也改了蒙古装扮,倒是挺入乡随俗的,头戴束发银冠,一件儿白色软绸宽袖中衣,外边罩了无袖交领长衣,领口和边角处俱有浅黄色云纹刺绣。腰间是黄、黑两色宽腰带,整个儿人站在那里便如长枪般笔直。对照着旁边儿的明秀有些吊儿郎当的样子,真是胜出一大截儿去。
怪不得说比娘气,明秀胜出一等。
明秀穿了一身米色交领长衫,因是薄缎子质地,不过只用了淡青色线在肩头袖口和下摆处绣了几支竹叶,稀稀落落的,倒也别致。腰间一条白玉如意带,衬得整个人长身玉立,当真是英姿勃发。当然也只是表面上的,明秀觉得她现在就是自找罪受,可不是为了掩饰她女儿身的事实,稍作改装,在这大热天的顿时觉得更热了。
真是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就是这样的。
不由问叶子睿: “你热吗?”
“不热,谁让你做这幅打扮。”
明秀撇嘴, “若是穿女装也比这多几层,再说你瞧瞧这条街上出现的女人哪个不是半掩琵琶半遮面的,看到我都替她们觉得累得慌。”明秀偏头看了叶子睿一眼,又摇了两下扇子,勾唇一笑, “你不觉得我这样比较帅气,比你更讨女孩子喜欢。”
“然后呢?”叶子睿觉得有时自己真是不能了解明秀, “就算你讨女孩子喜欢也没用,还有既然是你的选择,就不要抱怨了。”
一击即中。
明秀郁闷的收起扇子,道: “我哪有抱怨,再说我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你何时见我去找过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