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暮色难寻-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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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却不干正事的警察。
好吧,这和他的入境记录对上了,杰克。威尔森,37岁,某外企的技术支持,三年前来过中国旅游,这是他第二次到访,也是出公差,工作是为世纪公园附近的某家外企进行安全协议核查,确保符合保密规条。这间外企是全球闻名的大企业,在S市落户时还曾上过新闻,威尔森在这间企业已经工作了十年。从履历来看,完全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可尊敬的企业中工作的可尊敬员工……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的身材非常精干紧实,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最普通的运动也能不经意展示出肌肉的爆发感,不少小动作都显示,他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这也能和他的履历对起来,他在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兵,曾在伊拉克驻扎。他完全有完成双杀的能力,伊拉克的严苛环境也有促进心理障碍发育的土壤……
但,这能让他成为一名警探追求者吗?如果不能的话,他为什么会来到S市,不由分说地杀害人海中的两个陌生人?如果能的话,他又是怎么锁定目标的?他不会中文,一定要有人帮他,不论是寻觅目标,还是确认监控,都不是威尔森一人能做到的事。
她可以肯定连景云在那些骗保案里绝对没和外国人打过交道,至于自己则更不必说,但沈钦真的对他毫无印象,可见他也没遇到过类似手法的案子,自己的猜测是否真的错了?如果威尔森是,谁在背后帮她?
她的目光落下来,对准了案卷中地图,在监控圈上标识着简单的小区和楼盘名字:不愧为S市发家的大企业,和上次的双硫仑案一样,这一次,在第二个被害人小区附近,那个建设中的楼盘,一样隶属于滨海集团。
“希望这件事不会让你对中国的印象变差,”她的眼神回到威尔森身上,仔细地端详着这个长相精干的外国人,他不帅,鹰钩鼻有些大,从特定角度看,气质有些阴沉,但总体说来,还算文质彬彬。“威尔森先生,能请你再对我描述一次案发现场吗,我的同事已经转述了,但我想要听听你的看法。”
威尔森扶扶眼镜,“当然。”
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该从哪里讲起呢……嗯,就从那天早上说起吧,我一般每天五点半起床,六点钟出门晨跑,在这里的时候也差不多,然后我到了公园以后,开始跑圈。”
刘瑕打断他,“从哪里到哪里的两圈?你知道,世纪公园是很大的。”
威尔森在地图上给她指出来,“这儿到这儿,我每天都绕着这一段路跑。”
“每天都能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受害者吗?”
她的问题当然没安好心,威尔森的眼神落到她身上,似乎在掂量着她的用意,片刻后他笑了,刘瑕有种感觉,威尔森对她的用意已了如指掌。“当然,他每天都会在这几个长椅上,不是在这里,就是在这个角落,这好像是他的习惯。。”
“但这一次,你过去时没有发现活人,而是发现了一具尸体。”
“是的,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是跑第几圈的事?”刘瑕盯着问,语速在渐渐加快。
“第二圈。”威尔森也不自觉跟上,语调没有半点迟疑。
刘瑕的瞳孔骤然缩紧,她猛抬起头盯着威尔森:这个问题,他回答得太快了。
说谎者最明显的一大特征,就是过快的反应速度,在正常的询问中,尤其是对于时间点的相关问题,人们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推敲、联想和回忆,因为一般人的时间感不是那么强,且在如此重大的事件刺激下,更容易忘记细枝末节。对于细节问题回答得过快、过仔细,都是事前做过准备的有力证据,真相往往是模糊的,只有谎言才仔细动听。
“威尔森先生,你的记忆力非常好……”她的语调变慢,眼神变冷,营造出一个渐起疑心的警探形象,“一般人很少能回忆得这么仔细的——”
她顿了顿,似乎因为对威尔森的好感,又给了他一个台阶,“是因为第一次询问中,我们也问过你这个问题吗?”
威尔森的眼神中出现少许笑意,随着刘瑕逐渐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他的态度也越来越从容,眼神中的礼貌渐渐褪去,像是有个新的他从这值得尊敬的衣服底下探出来,兴味盎然地打量着周遭环境——用句直截了当的话来形容,威尔森的眼神,是老司机的眼神。
“不是哦。”语调也压低了,变得更温柔,像是在玩个游戏,“第一次询问里没有问……我是个时间感很强的人,很注意细节,每天晚上我都会确认我的运动轨迹,从那个时段我的跑动距离来看,发现案发现场时,我刚跑到第二圈。”
“我可以看看你的运动记录吗?”
“当然,我可以给你发邮件共享。”
“……不能从你的手机直接看吗?”
“抱歉,这违反了公司的保密条例,我的手机也受安全条款管束,想要检查手机的话,你们得先拿到搜查令才行。”威尔森扶了扶眼镜,眼睛里闪烁着幽默的光芒,“不过,恕我直言,我看不出我的手机和案发现场有什么关系。”
刘瑕注视着他,忽然也露出个微笑。
“是的,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只是随便问问——像你这样的好市民,怎么能说动法官签发搜查令呢?是不是,威尔森先生?怎么也得在审讯中先找到证据再说,不是吗?”
威尔森冲她亮出白牙,仿佛就事论事,他打了个哈哈,“是啊、是啊。”
“很可惜,我们现在是在中国。”刘瑕‘啪’地一声合上案卷,面无表情地冲他勾勾手指,“把你的手机给我,现在,马上,否则,你马上就会体验到‘发展中国家’的优越性……和我们的经济一样,我们的法制,也还在建设中。”
威尔森的动作顿了一下,眼神中闪过轻微的不可思议,似乎确实没料到刘瑕的这一招,他转动着眼珠,看了看祈年玉,祈年玉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对话,但还是配合刘瑕的语气变化,也对他龇牙咧嘴,做出一副择人而噬的凶相。
“……OK?”他说,又回到了那好市民的衣服里,把手机解锁递给刘瑕,“给你?”
刘瑕慢慢地伸手去拿,眼神锁定他的面部表情,微表情永远不会说谎,因为它几乎不能训练,眼角的环形肌肉稳定,嘴角深抿,但比之前微翘、鼻翼微张……随着她的手指逐渐接近手机,他在渐渐更加兴奋——
“哈哈。”在拿到手机的前一刻,她忽然收回手,爆出轻笑,“骗到你了吧?开玩笑,开玩笑!”手机里没线索……拿到它只会给他们带来麻烦,输掉游戏。
威尔森装傻充愣,连问几句“什么?”,才露出浮夸的大笑:这是涉外交际的典型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各国公权力在遇到外国人时总是很喜欢开这种文化差异的玩笑,也许是因为有助于拉近距离。刘瑕的兴奋表演得不错,威尔森的尴尬则更得此戏三昧。
“不得不说,我被你吓住了,刘小姐。”威尔森双眼弯弯:游戏还在继续,你可以放马过来。
刘瑕借着笑意低下眼,开始翻阅案卷,“吓到你了吧,其实我们现在的办案手段已经非常正规了,威尔森先生,你可以不必担心,没有证据我们是不会拘留的……现在,你能仔细说说案发现场的情况吗?”
“好的,那天早上,我跑过弯角,忽然发现草地上有点不对劲,有个人躺在地上,我就跑过去看看他是否需要帮助,当我走近的时候开始发觉不对,草地上洒满了血,而且那个可敬的老人看起来已经没有呼吸了,我把他翻过来确认了一下,然后走出去寻求帮助……”威尔森说道。
“能给我描述一下当时的画面吗,具体地描述,就像是在画一幅画一样,从天气的细节开始,当时的天是?”
“蓝的。”
“草地的颜色是?”
“深色的,不是血的颜色,很多人都以为任何沾血的物体都会是红色,但这是错误的,事实上,大部分物体沾血后只会变得比自己的颜色更深一些,尤其是泥土,你很难说清楚泥土有没有沾血,直到你踩上去,湿润的、发泡的,粘乎乎的,有可能是沾了血,否则,这里之前下雨了。”
“你对此描述得非常具体,威尔森先生,又一次注意到了更多的细节?”
“……是哦,我发现我对细节的注意力非常的好,是不是?”威尔森做恍然大悟状,笑笑地又添加一句,“希望这不会让我变得可疑——我听说,对细节的注意太多,会让人觉得你在说谎。”
明目张胆的调戏。
“噢,不不,威尔森先生,这是两种不一样的信息,不应该混淆,就以你来说,你先后注意到的两个细节,第一个细节增加了你说谎的可能,第二个细节,增加的是你杀人的可能……你描绘得这么仔细,描绘的时候这么兴奋,说明你对这种场面相当的熟悉,并且丝毫不反感……”刘瑕往后靠上椅背,双眼锁定威尔森,“甚至,还可说是十分的享受。”
威尔森又扶了扶眼镜,冲刘瑕眯着眼笑,“是吗?多么有趣的猜测——还好,中国现在需要证据才能抓人了。”
“当心哦,威尔森先生。”刘瑕幽幽地说,“也许这句话,也只是个玩笑而已哦……”
“哈哈哈。”这一次,威尔森直接就把这句话当成了玩笑,他抬头畅笑起来,又翻过手腕,佯装在看时间,“OK,OK,那么,我两天后回国,如果你们想要把我抓到中国的关塔那摩的话,最好要注意时间,哈哈哈哈……”
审讯室都依靠灯光照明,刘瑕缓缓牵出一缕笑,她的瞳孔在灯光下缩成一条线,像是狩猎前的猫科动物,锁定了威尔森——
威尔森的瞳孔也很细小,就像是一双蛇眼,他的笑容浮夸而虚假,血色的舌尖舔过唇——这一瞬间的贪婪与享受,才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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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高智商罪犯,‘上帝型’,表演欲极强,冷血,沉迷于所谓的高智商猫鼠游戏,”刘瑕一走进办公室就说,“他已经基本承认了就是自己干的,他希望我们来追捕他,这场游戏,他指定了时长、地点、参赛人员和游戏方式,并且也决定了结果,他对自己极有信心,认定我们找不到证据,这两天中,他可以尽情地欣赏我们的气急败坏,两天后,明知他是凶手,但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还是只能目送他离境,让他赢得这场精彩的游戏。”
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在等着她的报告——沈钦的英语当然能跟上审讯,但他‘出众’的语言能力就注定不可能成为一名翻译,从大屏幕上残破的文稿来看,以两人后期的语速,他的打字速度也只能是跳着翻译大意而已,对情况的把控,还是要靠刘瑕。
连景云的眉头首先就皱起来了,他转向张局,“张老师,真的不能……”
“威尔森上班的那家公司有军工背景,是几种重要部件在我国唯一的代工商,他们对于泄密非常敏感,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就扣押威尔森的话……”张局摇摇头,“可能会酿成外交事件,这个压力,局里受不了。”
他没有否认刘瑕的结论,低沉地说道,“证据是关键点……我同意刘老师的看法,这个外国佬,对局势很有信心,英语我不懂,但从小沈翻译的内容,还有那种氛围来看,刘老师给的压力已经非常大了,如果是一般人,不可能不慌乱的,他那种冷静的感觉……”
没人说话,但从老警察们的表情来看,尽管和威尔森之间有语言障碍,对审讯内容也是半懂不懂,但多年来犯罪现场摸爬滚打、千锤百炼出的直觉,也让他们完全认可了刘瑕的推理和观察,把威尔森列为了一个狡猾的大敌。
“表现欲这个词总结得非常好,可以感觉到,他非常希望我们怀疑他,认定他就是凶手,注意他、调查他,这和刘老师说的警探追求者的几个特征非常的相似——”
张局的眼神,询问地扫过刘瑕——威尔森是第二次来华而已,他追求的不是刘瑕也只能是沈钦了,好笑的是,当连景云和她不假思索地把被追求者当作沈钦的时候,因为沈钦在屋内的自然表现,所有人都以为连景云把刘瑕叫出去,是因为威尔森追求的人是她,而连景云想要瞒下这事儿……
刘瑕对他摇摇头,“我不认识他,沈先生也不认识,有可能他和我们以前接触的某个人有关系,但以现在的时间来说,很难去发掘这之中的联系,也许这就是他安排两天内离境的用意,他希望我们专注于眼下这局游戏。”
“离境以后,再引渡回国受审的可能性有多大?”祈年玉问。
“几乎为零。”一名老警察直接代张局回答,“喝,外国人一回国,那叫一个龙游大海,要么你就在国内抓住,要么这事儿就没办法了,就这么回事。”
“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按照他的安排,去寻求这两起杀人案的证据?”连景云的声调抬高了,“以威尔森的自信来看,这证据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第一个案子,他有绝对正当的在场理由,第二个案子,他有难以推翻的不在场证明——案发当时他在城隍庙吃饭,有就餐小票作为证据——”
“你不能被凶手的气势压过,凶手做过就一定会留下证据,城隍庙距离案发现场并不远,而且案发时间也有半小时左右的浮动,这还是给他留出了足够的时间窗口……”
激烈的争辩声,成为办公室中的主旋律,所有人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狂热的气氛差点盖过了“嘟嘟嘟——”的电话铃声,祈年玉眨巴着眼睛静听了一会,偶然低头一看,他拿起电话,“喂?找哪位?张局吗?”
室内渐渐安静下来,警察们还用眼神互相顶牛,张局伸出手都准备接电话了,祈年玉却嗯、嗯了几声,然后——他居然兀自把电话给挂上了。
他的手有点颤抖,按在电话上不动,仿佛在竭力支撑着自己的站立。
“……是医院。”他说,脸色煞白,“高洪杰……已经脑死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极度极度极度地早更……证明我还是有点潜力可挖掘的,其实,我昨晚也没睡好……TVT
大家周末愉快!
☆、第79章 命运越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