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色正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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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黛忽然听到吸气声,疑惑抬头,看到陆迟一动不动站在那儿,举着手指。
“怎么剪到手了?”眼看着陆迟左手食指迅速往外冒血,沈黛大吃一惊,急忙放下菜刀,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往外走,“你先冲冲手,我去找创可贴!”
人走了,陆迟再次吸了口气。
她的剪刀真锋利,口子不浅,疼。
创可贴放在抽屉里,沈黛很快找了出来,正想往外走,陆迟突然出现在她卧室门口,盯着她道:“伤口深,你有绷带吗?帮我包扎一下。”
沈黛连忙又去翻绷带,这些基本用品她平时都备着的。
陆迟坐在客厅沙发等她。
“你刚刚想什么出神了啊?”沈黛拿着绷带走了出来,坐到他旁边,看到他食指的血口子,忍不住埋怨道。这么大的人了,剪几只虾都做不好。
“公司有点事。”小姑娘低着脑袋抽绷带,陆迟肆无忌惮地盯着她,从她光洁的额头一直看到她衣领。回来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挨她这么近,近得能闻到她身上的玫瑰香,近得能看到她耳垂上面的一点小小黑痣。
她还摸他了。
陆迟目光落到了她攥着他食指的手上,刚洗完菜,她手指清凉。
活生生的小姑娘,娇气娇嫩,就在他眼前。
“呆宝。”陆迟低低地唤她,清冷的低音像跳动的音符,落在了她心头。
那轻轻的重量,让沈黛心跳不受控制地漏了一拍。
陆迟很少喊她“小名”,通常都是见面直接说话,只有长辈在场,他才喊她呆宝。
飞快看了他一眼,沈黛重新低头,“干什么?”
陆迟声音非常平稳,“剩下的虾都归你了。”
沈黛动作一僵。
她喜欢吃虾,但她最讨厌收拾虾,不收拾细致了吃的时候总觉得不干净,细致收拾又特别费事。今天是陆迟想吃虾,竟然还颐指气使使唤她,沈黛气笑了,十分不温柔地替他绑好绷带,冷着脸去了厨房,“爱弄不弄。”
陆迟故意气她的,用来掩饰他那声情不自禁,见她气鼓鼓地跑了,他笑了笑,跟了进去。食指不能用,换拇指中指捏虾,没敢再分心。沈黛切肉时瞥了他一眼,看到他别扭翘着的食指,忍俊不禁。
准备工作做好了,陆迟功成身退,在客厅溜达两圈,绕回来问她:“我去你工作间看看?”
“不行!”沈黛一口拒绝。
她平时喜欢做女装,怪口味上来不乏设计些内衣,怎么能给他看?
主人不许,陆迟不敢擅闯,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看娱乐新闻。
沈黛端菜出来,电视上正在播记者对男神盛嘉和的采访,提到了即将开拍的《摄政王》。
“你想进组吗?”陆迟想了想,问她。
沈黛看眼电视,里面盛嘉和脸上挂着他的招牌笑容,灿烂得简直能融化北极圈。
沈黛没有明面回答,警告般将菜盘重重放到桌子上,“我听组长的安排,你别插手。”
陆迟没吭声,黑眸古井无波地看着屏幕,一开始心思并未放在盛嘉和身上,直到记者提问。
“据说摄政王是高冷男神,与生活里的你截然相反,那么你有信心塑造好这样的角色吗?”
盛嘉和笑而不语,笑着笑着面容陡然严肃下来,眼眸冰冷。
记者夸张地说好怕好怕。
盛嘉和突然大笑, ……确实很灿烂。
鬼使神差的,陆迟记起沈黛曾经发过一条文艺范儿的微博,“他笑起来,像夏天。”
形容的是她大一时交的男朋友,再想想徐行,也是爱笑的男人。
好像在他之后,沈黛就换了口味?
沈黛端着鱼汤走了出来,陆迟朝电视扬了下下巴,“你认识他吗?”
沈黛古怪地看着他,“大名鼎鼎的盛嘉和,谁不认识?东影选他不就是看重他的人气吗?”
“这部剧是老爷子定下的,我没参与。”
“然后呢?”沈黛不懂他想表达什么。
“你觉得他如何?”陆迟盯着她问。
沈黛看向电视,很专业地道:“他人气高,演技也不错,肯定不会扑。”
“你也是他的粉丝?”陆迟走到饭桌前坐下,终于问出了重点。
沈黛摇摇头,给他盛饭,“我对小鲜肉没兴趣,更喜欢老牌明星,梁朝伟那样的。”
她随口就答,显然没有撒谎,陆迟放心了。
她若是,以她现在的审美,他还得提防她前脚甩了徐行,后脚又在拍摄期间看上盛嘉和。
虽然陆迟也不知道郁尤靡会不会安排沈黛进组。
~
吃完晚饭,再次送走陆迟,沈黛舒舒服服地泡了一个热水澡。
连续做了两顿饭,还挺累的。
回到床上,沈黛裹得严严实实的,与徐行视频。
下午两人打过电话,气氛又恢复了平时的轻松。
“明天准备怎么过?”
徐行一会儿还有事情处理,衣衫齐整地坐在电脑前,笑着看对面靠在床头的女朋友。
“下雨呢,就在家里宅呗。”沈黛百无聊赖地道。
“回去再好好陪你。”徐行歉疚地望着她。
沈黛撇撇嘴,这话他说了几遍,她都听腻了。
说了些琐碎,知道他忙,沈黛意兴阑珊地结束了视频。
电脑放回桌子上,沈黛平躺着玩手机,想发条微博感慨一个人过七夕,料到徐行肯定会看见,沈黛不想再让他愧疚一次,闷闷地扔了手机,睡觉。
周六起早送母亲,周末沈黛计划睡到自然醒的,闹钟没响,却被门铃吵醒了。
沈黛钻到了被子里。
门铃坚持不懈。
沈黛烦躁地叫了声,披头散发地下地,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陆迟。
“我做了早饭。”陆迟托着一盘早点举到猫眼前。
沈黛边打哈欠边凑近门板,看到一块儿卖相诱人的培根三明治,一杯牛奶,还有一朵,
玫瑰花。
作者有话要说: 陆迟送玫瑰肯定有借口,你们猜猜,他准备了啥借口?猜对的聪明
☆、第15章
别看沈黛谈过几次恋爱,在她那加起来还没凑够一年的四段恋情里,沈黛从未收过花。
交往时间都太短,没赶上送花的节日,也没遇到,送花只为讨女朋友开心的浪漫型男票。
哪个恋爱中的姑娘不盼望收到男朋友的花?
这次七夕沈黛期待过,可惜七夕来了,男朋友飞泰国去了,别说花,连片叶子都没有。
她怎么都没料到,陆迟会送来一枝玫瑰。
放在盘子上,应该,是送她的吧?
目光从娇艳鲜红的还带着水珠的玫瑰移到陆迟胸口,沈黛没有心跳加快没有紧张冒汗,她只觉得陆迟有病。他送的玫瑰肯定不象征爱情,可他在早餐盘子上放朵玫瑰做什么?在美国住了六年,学会绅士风雅了?还是学星级酒店贴心服务,特意在浪漫节日送玫瑰愉悦客人?
前者沈黛不信,后者,陆迟真敢这样回答,沈黛就坚信他有病。
但沈黛确实被他的早餐勾起了馋虫,饿了。
检查身上,不算暴。露,沈黛打开门,整个人躲在门板后,探出脑袋盯着陆迟:“这么好?”
陆迟最先看见的却是她一侧圆润肩头,上面挂着粉色睡衣吊带,露出小姑娘精致的锁骨,再多就没有了,与她穿露肩夏装露的差不多。
陆迟很想看看门板后是什么情形,但他熟练地隐藏了心思,改成双手托着盘子,淡漠地看着她,“这两天都在你这蹭饭,送份早餐,礼尚往来。”
沈黛扫了眼那支玫瑰。
陆迟仿佛才意识到玫瑰需要解释般,略显无奈道:“早上去商场买牛奶,出来时门口有小孩子卖花,看着像五六年级的,就剩最后一支,拦着我求我买。我用不上,你喜欢就摆起来,不喜欢扔了吧。”
每逢情人节,总会有不少人在商场、学校等热闹场所卖花。
玫瑰花瓣上的水珠,是雨点吧?
想想一个小学生在大雨里打着伞求她买,沈黛恐怕也难以拒绝,更何况陆迟这种土豪。
“现在玫瑰应该挺贵的,多少钱?”沈黛随口问。
“没问,口袋里有张五十的。”陆迟回头看了眼他的房子,微微皱眉,“我手机响了。”
沈黛连忙伸出一只手去接盘子。
“牛奶有点烫,你两手端。”陆迟往后退了一步,命令的语气像家长数落小屁孩。
沈黛在他面前又不用顾忌仪容,眼里只剩美味的早餐,笑着拉开门板,假装不好意思地去接盘子,“我刚睡醒,陆总别怪我拉低公司形象哈。”
她的睡裙还算保守,遮掩程度与普通长裙差不多,唯一敏感点的就是她里面没穿胸衣。只是接个早饭的功夫,一分钟都用不上,沈黛没有多想,更何况陆迟高冷禁欲,在她心里与和尚差不多,沈黛从未冒出过陆迟会偷看她的防备念头。
桃花眼满足地盯着早餐,根本没往陆迟脸上瞄。
陆迟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只要沈黛不抬头,他便不用担心偷窥被发现。沈黛一走出来,他黑眸扫描仪似的飞快沿着她脚踝往上移动。粉色真丝睡衣宽松舒适,衣摆遮到她小腿,腰胯线条优美,像美人鱼。胸口点缀着花边设计,俏皮地让睡衣无法贴身勾勒小姑娘傲人的胸部,就连雪白的肩膀,也被她垂下来的微卷长发遮掩了大半。
怪不得她敢出来。
“谢啦。”
像贪吃的松鼠,小姑娘抢走食物就飞快折了进去,转身时裙摆飘起一些,美腿纤细修长。
轻轻的一声“嘭”,门关上了,里面是她毫不留恋往里走的脚步声。
陆迟站在门口,置身于她带出来的玫瑰清香里,心旷神怡。
刚刚的她,不修边幅,却也是玫瑰从梦里醒来,慵懒,媚色天成。
陆迟笑着回了自家。
沈黛心情也不错,陆迟还知道送她一份早餐,不枉她昨天在厨房辛苦忙碌了两顿。
摸摸杯子,牛奶很热,沈黛扎了头发,先去洗漱。
快八点了,因为下雨,房间昏暗,沈黛开了灯,出来时,一眼看见盘子里的红玫瑰。
尽管不是男朋友送的,尽管没有意义,花很美,让人赏心悦目。
沈黛哼着小曲将玫瑰花插。进空置了一段时间的花瓶,打开电视,边看节目边吃早饭。
吃饱了,刷盘子,陆迟中午还要过来蹭饭,沈黛没急着还回去,拉开窗帘,到阳台赏雨。
嘉华苑是高档小区,绿化很好,一眼望去绿树成荫,有花有水。雨珠细细密密地落在人工河中,荡起一圈圈涟漪,岸边迎春碧绿茂盛,垂柳随风摇摆。
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穿着雨衣跑到河边,兴奋地朝里面张望。
沈黛忽然想到了陆迟的话。雨天,小孩子卖花,他买。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年轻儒雅的知县大人独自行走在铺着青石板的江南小巷,穿粗布衣裳的孤苦小姑娘提着花篮从对面走来,她忐忑紧张地站在路边,犹豫半晌,小声询问即将经过的俊秀男子要不要买花。知县大人正思忖差事,本想直接离开,瞥见小姑娘渴望的眼神……
知县大人买了一支杏花,目送小姑娘脚步轻快地擦肩而过,他看看手里的花,摇头轻笑,正要前行,视线无意扫过斜对面的竹楼,雅致的雕花小窗里,有美人羞涩地朝他盈盈一笑,明眸似水。
微风卷着潮湿迎面吹来,沈黛神清气爽。
她去了电脑间,打开电脑,画图。
先是一条略显狭窄的江南小巷,渐渐的,巷子里多了一袭天青长衫的男子,一个梳着双丫髻的九岁女童,一个青丝未梳偷看心上人的姑娘。
场景定了下来,沈黛开始细化三人着装。
画完卖花小姑娘的,快十一点了。
剩下的,下午继续吧。
沈黛关掉电脑,走到客厅舒展筋骨,琢磨一会儿吃什么。
门铃响了。
沈黛好笑,陆迟没搬来前,她的门铃一个月也未必会响一次。
沈黛去给陆迟开门,打开门,惊呆了。
她看到一大束鲜红的玫瑰,捧着玫瑰花的男人,不认识。
“你……”
“请问是沈黛沈小姐吗?”穿黑色西装容貌还算周正的男人隔着玫瑰问她,眼里不掩惊艳。
沈黛刚要回答,对面陆迟走了出来,不知是不是沈黛的错觉,此时的陆迟似乎比平时更冷。
俊男美女,住隔壁,出现的还这么及时,送花小哥立即明白了。虽然很想再多看几眼美女,职业道德让他及时回神,往旁边挪了几步,确保陆迟沈黛都能看到他正脸,送花小哥才笑着将玫瑰花递向陆迟,“徐先生,这是您在本店定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顾客要求送到沈小姐手中,既然正主在场,送花小哥识趣地将亲手送花的机会留给了男主。
一个“徐先生”,沈黛陆迟都明白了。
沈黛看着这一大捧用浪漫紫色绸带包装的玫瑰,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不是徐先生。”陆迟冷着脸跨进自家,拉上门。
送花小哥愣住,他搞错了?
沈黛连忙解释:“他是我隔壁的,请问是徐行订的花吗?”
姓徐的人太多,沈黛得确认一下,虽然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自作聪明地闹了个大乌龙,送花小哥十分尴尬,“是是是,真不好意思,我……”
沈黛笑着摇摇头,开心地接过了她人生里收到的第一捧象征爱情的玫瑰花。与玫瑰花相比,她其实更希望徐行陪在她身边,但这一刻,惊喜让她忘了那丝遗憾,笑意直达眼底,像终于等到王子的公主,甜蜜娇美。
送花小哥看直了眼睛。
沈黛盯着玫瑰笑,满眼都是这些玫瑰,余光见送花小哥还没有走,想起什么,尴尬地红了脸,“是不是要签字?”
“对对对,签在这里。”送花小哥慌张拿出单据,将笔递给她。
沈黛签了字,礼貌地同他道别,抱着花进了屋。门关上,再也没有旁人能看到她了,沈黛兴奋地叫了出来,捧着花跑到客厅,小心翼翼将花束放到米色沙发上,半蹲下去,目不转睛地看,一朵一朵地数。
太多了,数不完。
沈黛脸蛋红红的,抓起手机,在不同角度拍照,拍了好几张,选出一张最美的,发微博。
宝宝不呆:第一次,'爱你''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