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农夫[耽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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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转眼花光,根本就只顾眼前不顾以后的货。”
“我好久都没吃过油水了,肚子里的小蛔虫都饿的哭泣。”庭辉把脑袋在他身上蹭,企图改变他的主意。
“噗……”庭霜忍不住想笑,这小子就是话多。
这只野猪崽算是家里第一个能带来利益的东西,尽管只是未来的。庭霜决定暂时让它享受家庭成员待遇,养在屋里,等改天再把猪圈修起来。
庭霜把猪崽安置好,受伤的腿用布条木棍包扎好,一边用含情脉脉的眼光瞅着它,好象看到一盆油光红亮的红烧肉,当然这只是未来的红烧肉,吞了吞分泌过度的唾液酶,还是回屋吃萝卜吧。
被深情凝视的小猪崽见他走了,终于松了口气。被人类流着口水用看红烧肉的眼光看着,所有猪类都不会舒服滴。
哥几个在东屋炕上吃饭。又细又均匀的萝卜丝拌了一点盐,又脆又爽口,蘑菇汤也很鲜美,虽然没什么调料,可是刚刚采下的蘑菇,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清香,再加上杂面窝头,还是可以填肚皮的。一向挑嘴的庭辉痛喝两碗蘑菇汤,还意犹未尽地直砸巴嘴。
庭柯打趣他:“现在,你肚子里的小蛔虫不再哭泣了吧?”
“小蛔虫已经饿死了。”庭辉瞪他一眼准备反击,忽然见庭芝脸色一变,站起来捏着鼻子跑出去。
“怎么了?”
几个哥哥跟着出去,原来庭芝流了鼻血。庭霜赶紧在厨屋水缸里舀了水给他洗,捏他的鼻根拍他的背。
好在没有大碍,过了一会儿,庭芝的鼻血止住了。
庭霜有些担心:“你这样不是第一次了吧?”
“嗯。”
庭辉马上接口说:“肯定是身子虚,本来读书就是很费脑力的事,况且吃得又不好,老是腌萝卜萝卜汤什么的。得吃点能养人的东西。”
什么东西有营养又不太贵?
庭霜想了想,有营养的当然是鸡蛋了,一枚小小的鸡蛋里孕育一个生命,营养非常全面,而且比肉鱼什么的便宜。
可是,到哪里弄鸡蛋呢?虽然乡亲们帮着办了丧事,周济了一些日常用的东西和食物,可是剩下的那点钱还得做别的用,买鸡蛋恐怕不行。还是养几只鸡更划算。
第二天一早,庭霜做了早饭,打发老二老三上山采蘑菇,又把剩下的蘑菇在炕上烘着,再到麻药子家要了点跌打草药给小猪崽敷上,把家里废弃的猪圈重新收拾了一下,把猪崽放进去。再到李昌富家,当初到李家时他发现李家养了许多鸡,他家的大公鸡是全村最强壮最漂亮的,打败了全村所有的公鸡,天天横着翅膀晃,屁股后头跟一溜温顺的小母鸡,育出的小鸡一定品种好。
庭霜来到李家,那大公鸡好象知道他的企图,威风凛凛地瞪了他一眼,还有尖利的爪子刨了刨地做恐吓状,庭霜回瞪一眼,溜着墙根走,见到李大婶说明来意,表示愿意用小野猪崽换他家几只小鸡。
李大婶摇头:“野猪就一张寡嘴没多少肉,而且性子野,不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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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庭霜有些难为情。
李大婶看他为难,主动说:“正好前些天我家母鸡抱窝,你先拿二十只去养,算是借的。”
庭霜很感动,这乡里人真的很淳朴啊,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不敢想象会落到什么地步。
以后要好好报答他们,好好开荒挣钱,那块荒地那么么大,完全可以发展农林渔业养殖业,养一大群鸡鸭,只是这些乡民养鸡只为收鸡蛋,他们把鸡蛋当货币用,拿鸡蛋换油盐零花,却不想养扩大养殖,没有一家养鸡超过百只的。
李二家养鸡五六十只,在散花村算是最多的,即有地方又会养,为什么不多养呢?
一定是这些农民缺乏规模意思,让俺这现代人指导一下。
庭霜问了出来:“你家院子这么大,大娘又会养鸡,为什么不多养些,养个上千只什么的?”
李大婶笑道:“这事你不懂,俗话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扎堆养鸡,一旦有了鸡瘟啥的,一死死一片,棺材本都得赔进去。”
庭霜做为现代人的自豪感顿时象长翅膀的小鸟朴楞楞地飞走了,明白了一件事,就算有先进的理论知识,有超前的经营意识,也要受时代的约束,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照搬现代理念肯定不行。没有消毒液没有抗生素,怎么在密集养殖的情况下避免传染病,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大规模养殖。
庭霜抱着二十只小鸡娃回家,心里还是没放弃将来大规模养鸡的念头。
最大的难处就是没钱,如果能拣到宝贝就好了,庭霜摸摸腰里的小刀,镶着宝石价值不菲,这是从宝公子手里夺来的,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想的,就是想从他身上拿点什么做纪念,没钱也舍不得把它卖掉换钱。
过了几天,经过两场雨水,洒下的种子已经都发了芽,院子里一片绿意盎然,庭霜对这块地充满希望,连庭辉也振奋起精神跟在他屁股后头听指挥。
庭柯按照原先商量好的,到城里找活干。
县城里有人力市场,在古代叫“口子”,在茶馆周围。一大堆人靠墙根一溜蹲着,等待主顾上门领走。
如果换上庭霜来这里,他会觉得自己做为现代人的自尊受到严重伤害,这简直跟牲口市场挑牲口一样,没人权没尊严没这个没那个……
换上老二庭辉,会觉得和一帮泥腿子混在一起有失身份,肯定转头走人。
但是庭柯为人老实,用孟老爹的话说就是脑筋缺根弦,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有什么不妥,安安份份地蹲在墙根等着,蹲累了站起来跺跺脚,搓搓手。这个天气,早晚还是有点凉。旁边的人见他高大帅气,看上去象是读书人,还主动上前搭话。
傍晚,庭辉又背着一筐蘑菇回到家里,看庭霜正在厨房做饭,赶紧凑过去看,一看就委屈地叫起来:“你不要老是白水煮蘑菇汤,好歹用油煎一下嘛。”
庭霜一本正经过说:“带油的东西吃多了容易得高血脂,对身体不好。”
“啥叫高血脂?”
“就是血液中油太多。”庭霜很严肃地进行科普,“油多了就会血液凝滞,运行不畅,运行不畅则血脉不通,不通则痛,痛则不痛……”
庭辉被忽悠的直点头,也忘了说他们吃油并不多,尤其最近。
庭芝揉着肚子过来:“怎么还不开饭啊,饿死了。”
“等老三回来就开饭。”庭霜敲饭锅示意再挺一会儿。
没油水的东西吃了不顶饿,啥时候找机会上山打打猎,说不定能碰上野兔山鸡什么的。
周婶说省粮食的好法子就是做汤面条,这个地区包括周边省的人不论贫富都喜欢吃面条,又好消化又省事,客人来了加瓢水就行。于是他也学着擀杂面面条,面下到锅里再加上蘑菇一起煮,就着腌萝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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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门外传来年轻小伙特有的重重脚步声。
“老三回来啦,开饭。”庭霜挥起勺子,把汤舀出锅。
饭菜摆上桌,一边吃一边问:“找到活了吗?”
庭柯咽了口面汤,说:“找到了,但是不知道干哪一样?”
“说说看。”兄弟们很振奋,能找到活就好。
“其中一样是请杠青衣。”
“请杠青衣”是什么,换上以前,庭霜铁定啥都不知道,就是生在古代的庭辉兄弟也未必清楚,但是经过两次丧事后,他们都知道了。
说白了就是抬棺材的,大的棺椁要用好多的杠子抬,因为忌讳“抬”字,所以用“请”字,不叫抬扛叫“请杠”,青衣是仆役穿的衣服,抬杠人的人数和服色与死者的品级直接有关,所以《红楼梦》里,秦可卿出丧前她丈夫为了图风光捐了个五品衔,就是为了出灵时抬棺材的人数可以有64人,打执事的规格也会相应提高。
《红楼梦》中贾宝玉最后沦为打更人,寒夜围破毡咽咸菜。老舍的骆驼祥子最后沦落为给办丧事人家抬杠打执事的,做为读者的庭霜看到这里都黯然泪下,忍不住的心酸,现在弟弟要做这个,他不敢想象怎样承受得住。
他听孟老爹说起过,同为富商的潘家到了第二代就败了,少爷沦落到杠房混饭,就是干这个的。至今他还忘不了孟老爹说起这事时一脸的鄙夷。
庭霜看了看兄弟们,愈发拿不定主意,虽然他没有以职业分贵贱的看法,可是“请杠青衣”这种活好象是很让人瞧不起的贱役,孟老爹生前提起时毫不掩饰鄙视之意,如今他的儿子也象那潘家少爷一样沦落到这一步,他会不会在地底下痛哭呢?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回复不了留言捏???等晚上再看看,能不能偷偷上网。
有人觉得主角蠢是因为他明知钱铺子不牢靠还把钱存那里。可能你们没仔细看。小霜是觉得钱铺牢靠才存的,事先他也问了谁的本?有多少本钱?查得很细,因为是知府的本钱开的,所以才觉得牢靠,市长开的店不牢靠,其他铺子也有倒闭风险的。他爹并没有阻止他,只是说以后的业务分开做。
请翻回前章再看看是不是这样。
就是说,他爹也默认了,知府公子亲自上门拉客户,如果拒绝,经商的得罪官府后果大家也知道。
坏就坏在和失火的事凑在一起了,如果只有一件事,他家还不至于败,古代抵御水火灾害金融危机的力量很薄弱。
钱庄为了拉重要客户事先付息或提高利率,也是业内惯常做法,比如清末红顶商人胡雪岩就是这么做的,先用公款撑架子,空手套白狼做的贼好,利息多少都是他一句话。当然,最后他也败了,在内外交困中死去。
在古代,商人抵御各种风险的力量很小。
18
18、挑拣工种 。。。
“给人抬棺材么……”庭辉一撇嘴,很干脆地说,“不做。”
庭柯不太赞同:“有活儿为什么不做?我们现在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
庭芝也不赞成去做请杠青衣,但是现在也确实不是挑拣的时候。
然后三兄弟齐齐看向庭霜,等他拿主意。庭霜也抓抓头犯起难,虽然他受的现代教育让他不致于以职业论贵贱看不起抬棺材为生的,但是轮到他或是家人去做时,他的觉悟还没高到能坦然接受的程度。
为难地转转眼珠,瞧见堂屋摆的灵位,灵光一闪,记起母亲临终时的话。有了主意:“我们吃完饭去问隔壁的周婶,请她帮忙拿主意。”
晚饭后,庭芝留在家继续读书,其他三兄弟去隔壁家求教。
周婶听了很干脆地说:“这个别做,不到混不下去的地步,谁做这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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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活看起来简单,其实也不好做,打执事举仪仗的还罢了,抬棺材的要做到在杠上放一碗水行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平平稳稳滴水不洒,得多练习才行,再说做了这个,以后结亲怎么办?
有了周婶的表态,兄弟几个坚定了想法,请杠青衣不做。
“再说说,还有什么活?”
庭柯说:“还有脚行的来招人。”
“脚行是干啥?”庭辉不大明白。
周婶给他们解释,“脚行”就是赶脚的,也就是赶牲口的,受雇于人运送货物,本钱小的养一两帮骡子,本钱大的养十帮八帮,每帮四五头骡,善于山路运输。
“当赶脚的也不容易,体力要好,有出门的经验,熟悉各地路程风俗,还得会提前看天气好赖。”周婶做补充说明。她父亲就是赶脚的脚夫,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所以她说起脚行非常在行。怎么上驮子,垫鞍子,编笼头……,头骡带串铃,二骡带扁梆,依着次序行走,串铃声音洪亮,走在山路上,老远就能听到,可以相互警戒,提醒对面的让路。
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跑长途运输的,那串铃相当于现代汽车喇叭一样,不同的是串铃声音很有韵味,不属于噪音污染。
庭霜迅速脑补起来。
炊烟袅袅升起,暮色笼罩大地,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远处林峦暮霭,自远而近,传来阵阵动听的串铃声,一队长行骡子迈着稳健的步伐缓缓行进在斜阳古道上。打扮得最漂亮的头骡笼头前额上戴着大红绒花,前胸皮圈上挂着大红踢胸,红艳艳的和天边晚霞相映照,多么的浪漫,多么的……
“赶脚的可不能做……”
庭霜正在暇想着,里屋门帘一掀,进来一个村姑,手里拿着针线活。她是周家的大妮儿大英子,今年十五岁,到了及笄的年纪,还没有说亲事,在家帮着父母料理家务,做的一手好针线。孟家兄弟过来,她本来避在里屋,听见说起赶脚,忍不住插了进来。
大英子给他们解释:“赶脚不能做,去年陈叔家的三蛋出去赶脚,路上遇上劫匪,货被劫了,好不容易逃回来,又遇上大雾,从窄山道滚下来,连尸首都找不着。”
听她一说,庭霜诗意的脑补迅速替换为如下场景:
一队长行骡子行进在山路上,突然从路边草丛跳出几个凶神恶煞般的歹徒,一只眼睛斜斜的盖上,标准反派独眼龙的造型,服饰道具啥的都非常专业,出场台词更是没的说。
“呔!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牙根里崩半个不字,一刀一个不管埋……哎,俺的台词还木说完,别跑啊……”
四散惊逃的脚夫,受惊的骡马……
喀嚓嚓,一刀落下,又一刀,鲜血溅出……
庭霜打个寒颤,美好的暇想变成了泡泡飞走,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古代跑长途运输虽然不象现代跑长途那样容易出车祸,高速路上一撞一堆死好几个,可是风险也非常大,很可能遇上强盗劫匪,还有不请自来的浓雾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什么的,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会不定时光顾,太危险了,外面再好也不如自己的狗窝好,还是老实在家呆着吧。
又问老三:“除了这两样,还有没有别的活,比如轻松点的,挣钱多点,体面一点,不用跑远,也没危险的。”
说着很汗颜,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觉悟还这么低,只想着做钱多活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