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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绝代公主的另类爱情-第7部分

小说: 绝代公主的另类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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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朝日最早起于汉代,张衡作《归田赋》云:“仲春令月,时和气清,原湿郁茂,百草滋荣。”花朝日正是百花逢春吐芯之时。)
  “真的?那为什么由岳小姐主持啊?”
  “孤陋寡闻了不是?岳小姐国色天香,好似仙女下凡,其实很多人参加比赛并不是真的喜欢牡丹花,而是为了看仙女下凡的岳小姐。啊!小生要是能见上小姐一面就幸福得足以死去了。”
  哇!有这么夸张吗?原来她就是玉如枫喜欢的人,我到要看看她长得如何的倾国倾城。“她真的有这么美吗?比我……哦!不是,比起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南溪公主呢?”
  “我哪有这个服气能见公主了,不过听宫里见过她的人都说,南溪公主美貌绝世无双,凡间无人能比,只可惜一副好皮囊裹着的是一大草包,哪里比得上才貌双全的岳小姐。”这路人A得意洋洋地说道。
  妈的,真是气死我了,这岳小姐又不是你老婆,用得着这样抬高她诋毁本小姐吗?要不是在大街上这么多人看着,我早就想扁他一顿。
  “哇!马车走过来了,快看岳小姐正在对我笑呢!好幸福啊!”
  “你做梦!人家岳小姐怎么可能对你笑,是对我笑啦!岳小姐真是美啊!”
  ……
  马车有帘子遮住,哪里看见她的表情了?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睁眼说瞎话!本小姐就不信了,她有多大的魅力,我一定要见上她一面!我刚刚挤到马车边,不知道被谁不小心推了一下,结果整个人扑倒在地上,左手给马车的前轮擦伤了,好痛哦!是谁推本小姐的?可恶!要让我知道是谁的话,我一定不会轻饶他。我正要骂人的时候,耳边传来了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这位公子,真是抱歉,我的马车撞伤了你,杏儿,快拿治伤痛的药膏来,帮这位公子上药。”说着,只见她揭开马车上的窗帘,缓缓地看向我。
  天哪!这是怎样的一位绝世佳人,吹弹可破的肌肤像雪一样白,一头乌黑似稠的长发只是简单的素着两条简单的粉色丝带,更显出她的清丽脱俗、绮丽无暇。她的美完全不同于别人,具体不同在哪里,我一时也说不上来。还有她一双深如潭水的幽眸,只是这双眼睛为何如此的凄怨伤感?
  “公子!公子!您没事吧?”杏儿看到我这么直勾勾地看她家的小姐,好心的叫醒我。
  “哦!没事没事!谢谢你家小姐的药膏,我的手只有一点小小的擦伤,不碍事的。你家的小姐真的很漂亮啊!”我回过神来,想到刚才真的很失态,不由得脸像发烧一般红。妈妈呀!难道我真的是同性恋吗?刚才我看人家的眼神就好像色狼看见美女一般,本来还想和她做好朋友的,人家一定看不起我了。
  杏儿听到我这么夸她家的小姐,很是得意:“那当然啦,小姐不但人美,心地善良,而且学识渊博、冰雪聪明呢!”
  岳婉娴被我盯着,脸微微红了,又放下了窗帘:“杏儿,不要胡说,我们还要赶路,快走吧!”
  “好的小姐,我就走。公子,后会有期!”杏儿向我摆摆手,进了岳小姐的马车走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拜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忽然心血来潮,不是说岳小姐要去江南主持牡丹花会吗,本小姐正好也去江南,在那里再与她相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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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三章  又遇李杨]
  看着岳家马车远去的背影,心里还是有一些依依不舍,回想起刚才岳婉娴那双幽怨的双眸,勾思引念,惑人心神,难怪京城第一美男子玉如枫若水三千,只独钟情她一人,连本小姐也差点被她给迷住了。
  “喂!小哥,你还看什么,人家都已经走远了!”路人A很不客气地提醒我。
  “这位大哥,岳小姐这么出色的人,有没有未婚夫?”
  “京城除了玉丞相独生子玉大公子,还有谁能配得上岳小姐?可惜啊!皇上已经赐婚玉大公子与南溪公主,很快就要完婚了,可怜的岳小姐,如若非玉公子不嫁,也只能做小妾的份,将来肯定是要被欺负的。”路人A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古代的女子对感情也太专一了吧!不就是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嘛!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在找一位老公不就行了,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做二奶?
  “既然那玉公子要结婚了,那她另找一位更好的相公不是很好吗?非要吊死在一颗树上才能表示她的忠贞不二啊!”
  路人A鄙夷地看了看我:“我说小哥,你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你的长相到是不错,不过从你的衣着上看,你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还想懒蛤蟆想吃天鹅肉,你省省吧!人家岳小姐可是京城首富岳员外的千金呢!”
  我听得火冒三仗,这人还真是狗眼看人低,居然小瞧本小姐了:“喂!你凭什么小瞧别人,有本事你去追求人家啊!不过在你追求人家之前,最好撒泡尿照照自己那熊样!”
  “你这人,我好心提醒你,你怎么血口喷人,简直不可理遇。”路人A一甩衣袖,瞥了我一眼,走了。
  我也懒得再去搭理他,看来这岳婉娴在京城所有年轻男子心目中已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女,谁要是娶了她,谁就是懒蛤蟆吃天鹅肉,是所有男人的公敌。这岳婉娴的美貌果然是名不虚传,这么出名的美女不知道我那皇帝老爸有没有想过要招她进宫做妃子,皇帝不都喜欢强占最美的事物为己有的吗?
  春兰去了这么久,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还不见她回来,那本小姐只有继续在大街上无聊的溜达了。京城果然是京城,人络绎不绝,清新的空气中搀杂着各种声音,有店有二的吆喝声,有小女孩的卖花声,有街边美女卖艺的二胡声等等,很是热闹。
  我走到一家名为醉仙楼的饭店门口,这家店还挺大的,周边似乎没有比它更大更漂亮的饭店了,应该属于五星级了。只闻里面飘来阵阵扑鼻的香味,我直咽口水,本小姐早上还没有吃早点呢,现在肚子很不争气的咕咕做响。我摸了摸口袋,还好记得带钱,要是吃饱后发现一分钱没有带,那这脸丢大了,人家老板非得打110报警告我吃霸王餐不可。我拿起纸扇,潇洒地一甩开,学人家摇着纸扇大摇大拜地走进醉仙楼。
  我在二楼找了个靠窗又舒适的位子坐了下来,还没等我开口叫服务员,这人就跑过来了,还挺机灵的,边扯下了搭在他身上的白布擦着桌子,边殷勤地倒茶水,脸笑成了一朵花了。看他服务这么周到,等下给他点小费吧!
  “这位客倌,您想要来点什么小菜和美酒?我们醉仙楼的菜在京城可是出了名的,要什么有什么?”
  呵!要什么有什么?口气还挺大的嘛!
  “你们这儿当真什么菜都能做?不要吹牛哦!”本小姐正好无聊的很,耍耍这小二。
  “那当然,醉仙楼可是京城的第一名店呢!”店小二指给我看墙上挂着的一副牌匾,只见上面刻有几个大字:
  京城第一名店
  他又说道:“那块牌匾是当今皇上御赐,因为本门店有一个规矩,只要是哪位客倌提出的菜谱是我门店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那这一餐就可以免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位客倌提出的菜谱是我门店没有见过的。”
  好!既然这醉仙楼这么大的气派。嘻嘻!本小姐就灭灭你们的傲气!
  我“啪”地一合纸扇,对小二微微一笑:“那好!本公子对美食也略知一二,只要两种小菜,一种最普通的酒,只是这三样菜谱不是本国的,没关系吧?”
  “客倌请说!”
  “好!我要的小菜是:一、汉堡包。二、牛排。我要的酒是香槟。你现在就去准备吧!”
  呵呵!这三样东西可是未来世界从国外引进来的食品,想要做出来那你们还得等几千年呢!只见店小二张着嘴不做声,站在哪里一动也不动,大概他没有想到,我说的东西居然连听也没听说过,顿时他已经石化了。
  我见他那个傻样,心里快笑疯了,表面还要装做很正经的样子:“小二,怎么不做声了?你去叫你们老板做这两道菜和酒啊,做不出来就算本公子赢了哦!本公子可要免费的大吃大喝了。”
  周围爱看热闹的人也开始起哄了:“对啊!你再不去就算是这位小哥胜利了,看来你们京城第一名店醉仙楼也不过如此啊!哈哈……”
  店小二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东西,明知道根本不可能做得出来,嘴巴依然依依不饶:“谁说做不出来了,这里可是京城第一名店醉仙楼,我这就去准备。”说完,溜野似的跑上三楼,肯定是去找他的boss了。
  不一会儿,一位穿着青衣的翩翩佳公子缓缓走了出来,他双手相握,做出请教的姿势,面容不肯不卑,只是很冷漠:“这位公子,小王李杨有理了,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想不到公子年纪轻轻,居然对美食这么有研究。你刚才提出的那三样菜,我确实从来没有听说过,李某输得心服口服,还请公子指教。今天这一餐就算是我请你的,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OH!MAGAO!醉仙楼的老板居然是我的表哥李杨,我吃惊得张大嘴巴,可以塞得下一个鸡蛋了!
  他好好的小王爷不做,跑出来开什么饭店,脑子秀逗了?本小姐怎么这么惨,才刚逃出来就碰见这个衰神。完了完了!真是冤家路窄,要是他认出了是本小姐,那昨天晚上出逃的辛苦启不是全白费了?上帝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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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四章  恶霸楚留香]
  李杨今年已经17岁了,生性孤傲、冷漠,虽被当今圣上封为南阳王世子,却对继承父王的爵位毫无兴趣,他的理想其实很简单,做自己喜欢的事,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就行了。对名利地位不屑一顾的他,在面对庞大的家世,只有不得不牺牲掉自己的自由和理想,从小就开始学习繁重的国家管理之道,除此以外,还要学习各种兵法,还要学习武术以自保。因此养成了他孤傲、冷漠的性格,南阳王越是对他的期望大,他越是觉得孤独。为了缓解家庭重任给他的压力,他便瞒着父王偷偷地把这家原本快要倒闭的店买了下来重新经营。以他的聪明才智终让这家店起死回生,成为京城各同行津津乐道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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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王一直不曾知道这位让快要倒闭的饭店在短时间内成为京城最豪华的饭店,人们纷纷佩服的商业奇人就是他的儿子,直到一次皇帝偷偷出宫体察民情时,在这里享用午膳,被这里的小菜的特色给震撼住了,便赐李杨“京城第一名店”牌匾,这时南阳王才知道原来这商业奇才就是他儿子,于是同意了他继续经营醉仙楼。现在他唯一觉得开心的就是经营这家醉仙楼,这家店是他的骄傲。
  本以为对美食这一块领地颇有心得,从来没有挫败感的李杨居然会有失败的时候,而且还是败在一位年纪轻轻的公子身上,这使他生平第一次用正眼看人。
  “这位公子,向你请教,刚才你提出的那三样菜谱是哪里的美食?怎么制作?”
  本来我还惊慌失措的,因为堂堂天下第一美女、金枝玉叶的九公主,结婚前夕扮男装逃婚,还大摇大摆地的在京城街道上溜达,还在王爷开的饭店上撒野,要是被李杨发现是本小姐,被抓回去事小,这事传出去面子丢了才是大事。不过,听他刚才的说话,好像还没有发现是我。好险!既然他这么诚心请教的份上,本小姐就破例指导指导他。
  “首先说汉堡包,它起源于遥远的国度,那些国度统一称为西方,被称为西方五大快餐之一。原始的汉堡包是剁碎的牛肉末和面做成的肉饼,故称牛肉饼。古代鞑靼人有生吃牛肉的习惯,随着鞑靼人的西迁,先传入巴尔干半岛,而后传到德意志,逐淅改生食为熟食。德国汉堡地区的人将其加以改进,将剁碎的牛肉泥揉在面粉中,摊成饼煎烤来吃,遂以地名而称为‘汉堡肉饼’。1850年,德国移民将汉堡肉饼烹制技艺带到美国。1932年有人将这种油炸牛肉饼夹入表面撒有芝麻的小圆面包中作为主食或点心食用,后来花样翻新,逐渐与三明治合流,将牛肉饼夹在一剖为二的小面包当中,所以得名汉堡包,意为有汉堡牛肉饼的面包。”
  “再说这个牛排,18世纪的时候,美国大草原上,一牛仔,风尘仆仆,饥肠辘辘,夕阳西下,只好架起篝火,用牛仔刀割下新宰的牛肉,烤,有时候俄得急了,等不及烤熟就吃,叫rare。有时候没有那么俄,就等到全熟,那叫welldone。吃的时候,用的是身边的佩刀,单刀不好使,就把粪叉拿过来帮忙。光吃肉太腻,扔个土豆在炉火灰里捂熟,后来条件好了,有了水桶,再放进红萝卜,芥兰煮一煮,以后就把这种吃法叫做牛排。”
  “至于这个香槟,在1668年,该地区奥维利修道院担任管家修士的丹。佩里农,立志酿造出甘甜可口的葡萄酒。他把各种灰葡萄酒互相掺拌,用软木塞密封后放进酒窖。第二年春天,当他把那些酒瓶取出时,发现瓶内酒色清澈,明亮诱人。一摇酒瓶‘砰’一声巨响,他吓了一跳,瓶塞也不翼而飞,酒喷出了瓶口,芳香四溢。大家争着品尝新酒,把这种酒称为‘爆塞酒’、‘魔鬼酒’。后来,人们用产地的名字把它命名为香槟酒。”不管他听不听得懂,我直接就套用现代的词语来解释。
  “虽然你说的这些李某有些听不明白,但从中可以看出公子一定是见过大世面的奇才。”李杨逐渐走到我面前,从他的眼神就看得出来,他对我的崇拜已经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李杨平时虽冷漠,但生平第一次背躬屈歧地向人讨教,按以往他的性格,绝对对人不屑于故,但此时他却自心里由衷的佩服这位谈吐间充满智慧的年轻公子。
  嘻嘻!我心里都快乐疯了,本小姐的一番现代言论唬得他一愣一愣的,看他那个莫名其妙又崇拜的样子,好玩极了。谁知道,他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这位公子,好生面熟,我们是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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