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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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照这样挖下去,别说狼群,自己这边的部族食物消耗首先就会出大问题。目前看来虽然还是不少,可谁知道这个冬天到底有多长?这可是小冰河时期,情况足够坏的话它的持续时间可以用年为单位来计算,再这样坐吃山空下去就只有一个结果,惨!
孙志新一脸戚戚然,应道:“是啊……不想办法寻找食物来源真的是不行了。纳鲁和泰格那边怎么样?”
“他们还没有发现你在偷拿食物养狼这件事。”
“能不能不提这件事?一提我就头疼……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他们的打猎一事怎么样?”
齐格力道:“有收获,不过不是很好。你应该知道,天气总是一会儿晴一会落暴风雪,严重影响猎人们的捕猎活动。近段时间天气的反复变化更加频繁,常常早上还天晴着中午就开始落暴风雪,出去打猎的猎人们只好提前回来。再加上冬天外出的野兽减少,收获非常不理想。幸好今年不比往年,有着良好的御寒装备保护族人,若是往年遇上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冻死回不来,那才叫糟糕。”
“我明白了,打猎活动总是会被中途打断,所以收获并不好。加之外面野兽的数量问题,收获就更少。”
齐格力应了声是,又道:“这几天倒是好一些,当初危急的时候沿路扔下的食物找回了一些,不过还是差很多,和原来的数量对不上号。而且如果这样的坏天气持续下去,通过打猎的方法获得食物肯定不行,你还要想想其它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烦恼的皱着眉,独臂大侠一脸为难状:“这个洞|穴好是好,为我们提供了寒冬避难的地方。可麻烦的就是这里什么都不生,野兽也不长,麻烦。难不成到最后要我们去吃蝙蝠?”
“蝙蝠倒也能吃。味道还不坏……”孙志新头大的道:“干脆叫族里的小孩闲得没事的时候就去捉蝙蝠,它再小也是肉。弄干净了腌一腌,炸一炸,能吃。”
齐格力一脸的黑线,不是吧?还当真要吃蝙蝠?他对那个扑腾腾飞来飞去的瞎眼小东西就是无爱,若不然当初也不会花那么大的力气驱赶它们,整个行为里其实包含着严重的个人敌对情绪。一想到要吃丑陋的这些家伙,他心里就嗝应得很。
当下强自按捺着恶心问:“除了它们,当真就一点都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
“应该有的——”突地心中一动,要说起对这个洞|穴的熟悉,最熟未过于在这里生活了不短时间的大奔。就算他不知道洞|穴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至少路熟,先去问问他,研究其中的可能后寻一条路径探索,总不可能一点收获都没有吧?反正现在大家是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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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这么办!
当下对齐格力道:“我去找人问问,看看能不能想到办法。”
说罢,一溜烟跑了。
齐格力楞在原地呆了半天,问人?找谁问?大家都是初到贵地,谁还能对这洞|穴更熟悉?他却不知道孙志新问的不是人,而是一头在这里生活了好一阵的狼。
…
…
兴冲冲的奔到迪塞尔那里,发现孙小鲁也在,正在跟银星闹到一处,翻翻滚滚的追遂着满场乱咬乱啃。银星的冻伤好了大半,小步奔跑已经不是问题,正追着撒欢的孙小鲁瞅准了它的尾巴一通咬。
见到孙志新过来,银星撇下孙小鲁直奔过来讨好乞食,待得发现今天孙志新空手过来时才悻悻的打了个响鼻以后怏怏不乐的在孙志新腿边趴下。孙小鲁奔回来咬住银星的后腿拉扯它,它也不理会。
“小新,来了。”迪塞尔和哈里斯肩并肩的相携出来,两个人走在一起时一个又酷又帅,一个俊美无双,倒是相映成趣。
哈里斯冲孙志新打手势,询问自己的父亲。孙志新简单的说了一下哈瓦那的近况,心里有些想抽哈里斯的感觉,总觉得这死孩子自己知道自己没死就有了一种大家都知道他没死的缺心眼想法。还有点那种有了媳妇儿就忘了爹的不厚道味道……
咦咦?为毛有这种想法?
狐疑的去看这两人,觉得就算是当人媳妇儿,好像也是哈里斯更像一点。迪塞尔太冷硬野性,当不像媳妇儿。
这都是在想什么?孙志新甩开脑里的奇思怪想,问迪塞尔:“大奔,你和你爷爷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理应该对这个洞很熟悉,对吧?”
迪塞尔点点头,道:“是比较熟。大的通道我和爷爷都探查过,小的通路和支路岔……岔……路我小的时候去玩过,记得一些,大多数不记得。”
孙志新心里一喜,别的不说,一个比较靠谱的向导已经有了。又问:“洞里能不能找到吃的?”
迪塞尔不假思索的道:“不能。水源我倒是知道好几个地方都有。”
“真的一点都没有?”孙志新大失所望。
迪塞尔仔细想了想,道:“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吃过蝙蝠,它的味道……不……不太好。可以用它们当食物倒是真的,吃得多的话,能吃……吃饱。”
孙志新嘟咙道:“那是你们不会弄,它丑是丑了点儿,也是肉啊……人家白毛女一吃它就吃了好多年。”
这话说得,好像白毛女喜儿很喜欢吃蝙蝠似的……可以选择的话,她想吃那个吗?
迪塞尔被孙志新的话雷得酷脸抽搐,都没兴趣去问白毛女是谁,又道:“我记得爷爷曾经下到最底下的地下河边上去捕过鱼,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个味道,不过可比蝙蝠的味道要好得多。哦,狼里面有几只特别喜欢吃鱼,像银星就是。”
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银星抬头看了人一眼,发现是自家变成了两脚怪的头领而不是那个食物多多的孙志新,就又蔫头搭耳的趴下了。
孙志新却是大喜:“有鱼?!”
“有。听爷爷说起来,还不少。”
理应该不少,不然以大奔爷爷那个时代的拙劣捕鱼手段,数量太少的话将会很难捕足到它们。
“那地方能下去吗?”孙志新追问道。
“能,不过不太好走。我知道一条路,爷爷带我走过,人形态能攀爬下去,狼的样子就下去不了。”
“太好了!”孙志新喜出望外:“来,给我说说怎么去到那里。他姥姥的,爷去找吃的!不仅要把部族吃空的份量补上,还要养活你们这群四只脚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我妈在电话里聊天,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对她哪里不满意。
()
于是我老实的回答她:“我对你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你太感性了,看《蓝色生死恋》你哭;看《忠犬八公的故事》你哭;看《士兵突击》你居然也哭?!我就只看到枪炮和士兵。妈,别忘了你哈佛性向测试高达150分!网页都赞美你是真男人!”
“我看《惊声尖笑》没哭……”
“那是喜剧好不好!最可恨的是你看《忠犬八公的故事》哭就哭吧,稀里哗啦偏偏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看个不停,你打算哭给谁看哪?林黛玉是体弱还心胸狭窄,你心宽体胖的哭的是哪般?”
“不许提到胖这个字!”
……又聊了一通,挂掉电话后无语问苍天,我妈倒底是真男人还是真女人?不懂……
156、在不毛之地开源 02
进一步仔细的询问大奔如何走到洞|穴更深层的细节,孙志新丧气的发现大奔根本就说不清楚。
综合的概况,一是迪塞尔缺乏详细生动的词汇来描述当初他是怎么走到那里的,二是在这黑暗无光的地底世界里东西南北都分辩,如何指示方向?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的晕说一气,孙志新听得都晕了,没有个参照物,哪是左哪里右哪又是上哪又是下?这不是跟绕着人玩一样嘛……
跟据迪塞尔的描述,当初他爷爷也是在食和短缺的情况下漫无目的乱找,最后无意间找到了那个地方。而当时年纪还并不大的迪塞尔差不多就是跟在爷爷后头跌跌撞撞的乱走一气,所以要让他说请楚是怎么去的,完全不可能。
接照迪塞尔表达的内容加上孙志新自己的分析,离目的地最近的路径就是孙志新目前等人居住的那个大厅,从石桥那里直线下去会非常之近。也就是说,类似于悬崖断沟模样的所在,以及目前孙志新、纳鲁、泰格三人所居住的那个石台下方直通当年爷孙俩人到底的目的地。孙志新根据迪塞尔的描述判断出从下到下的直接距离大约是两千余米。即意味直接从石桥那里往下跳的话——以地球地表的重力加速度常数来计算,大约20余秒后你就可以粉身碎骨的火速到达底沟地下河的位置!
才20余秒,那可真够快的……直通地狱的单程高速列车啊……
如果不怕粉身碎骨的有去无回的话,当真可以试试。
而事实上是,能试吗?所以孙志新翻出了老大的白眼,无视大奔难得开一次的玩笑,认真问用腿——两条腿,不是四条,走到那里要花多少时间。
答案是:迪塞尔说不知道,因为当时两爷孙是磕磕碰碰的走到那里的。一天,还是两天,三天?他记不太清楚。
“得……还不如不问。我自己找着去。”孙志表懒得再问大奔,一把拽住孙小鲁起身就走,心里觉得大奔这狼群头子看上去威武霸气,实际上真不靠谱,当真是求人还不如求已。
才走得几步,迪塞尔忙追上来问道:“我都不敢保证找得到,你自己去又怎么找得到?”
孙志新斜了斜眼,一脸鄙视的看着满脸不信的迪塞尔:“你不是找不到,是不方便陪我去找。要是能够方便的使唤你,我还用得着想别的办法?所以我就自己去。”
“你怎么去?那么多的岔路和支路,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当初我和爷爷去过的地方。”迪塞尔大是惊奇。
“蠢!就靠它了。”孙志新举起手里的孙小鲁——小狼茫然的瞪着他,表情无辜得很。
“哈?不明白。”大奔的脸看上去和孙小鲁一样的纯洁无辜。
孙志新噗的一声笑了,道:“狗的嗅觉是人的四十倍以上,狼的则更灵敏。孙小鲁也有这个本事,它能嗅出来并记忆住的气味多得能让你吃惊。汗……你不用听懂这个。我只需要让孙小鲁追着你当年的味道往下找就行了,因为你曾经和你爷爷去过哪里,而洞|穴里空气不易流通,你们两人接触的东西又不少,肯定留有许多气味信息。呃……你不用听明白这个,其实有你当然更方便一些,你肯定比孙小鲁强,别告诉我说你一个兽人的嗅觉还不如一头真正的狼,或者你连自己的味道或是你爷爷的味道都忘记了……”
迪塞尔听得一楞一楞的,狗啊狼啊嗅觉又是多少倍啥的他听不懂,孙志新打算利用孙小鲁依着自己当年留下的气味一路追踪过去的方法他倒是听明白了。心里不禁大为佩服,孙志新这人果然很厉害,这种古怪的法子他也想得到。
当即大赞:“是啊,我当年和爷爷一起也是寻着味道找回来的。我怎么就想没想起这回事呢?”
孙志新免不了得意的笑道:“所以我能当毕达拉察阿苏,你当不了,只能当狼头子。哈哈!”
哈里斯一脸憨笑,学着纳鲁以前做的模样冲孙志新竖起两只大姆指,模样萌人到暴。
“走了。”孙志新呵呵笑了两声,抱着孙小鲁往回奔。
“等等。”
“还有啥?可别说你要跟着去,我没法跟人解释你的存在,还别说得牵扯出一群狼来。更可怕的是还得交待自己偷拿食物喂狼的事实……”
“不是。”迪塞尔道:“狼语,你学得还不够多,我再教你一些。”
“哦哦。这倒是。”孙志新又转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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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的,三人所呆的洞|穴里就响起了狼嚎——各式各样的。声正腔圆实在是傲视群雄的自然是大奔发出的声音,时而古怪时而尖厉,更多的时候不是像发情的公狼求偶就是是母狼发春的,那肯定是孙志新了……狼语,这门新兴的‘外语’就算是孙志新,学起来都费劲。
哈里斯听得面目扭曲,受不了的使劲拉扯自己那头灿烂的金发。狼群则听得直是浑身抽搐,公狼奔走母狼逃避,全体皆口吐白沫……无奈,孙志新‘狼语’杀伤力实在太强,跟声波武器似的,人听了还好点,狼耳朵听了可真是要了狼命。
…
…
回去通知齐格力做出行探索准备时齐格力问孙志新:“你嗓子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声音更听上去更沙哑了?还有孙小鲁是怎么回事?看上去这么蔫?”
可不正是,孙小鲁眼神涣散的瘫在孙志新胸前,比霜打了的茄子还更蔫。
孙志新笑得一脸古怪:“我是吼成这样的。至于我儿子嘛,是听成这样的。哇哈哈哈!”
齐格力大囧,吼?吼谁吼成了这样?他却不知道在另一个群狼聚居的洞|穴里,包括哈里斯和大奔,十九匹雪原狼没哪个能逃脱孙志新的魔音穿脑般的荼毒,到现在也还蔫着呢。
孙志新哈哈大乐,请齐格力去通知哥本,阿尔法,塔里木,原班人马继续探索洞|穴。
结果,塔里木没能来,纳鲁和泰格倒是不请自来的来了,还撵都撵不走,非要跟着孙志新一起去,美其名曰保护自家吉玛。孙志新觉得实际的情况是这两个家伙在洞里憋得太久了,也想跟着散散心,放松一下什么的。奥格和布库也想来,要求当然是被驳回。气得奥格甩华丽的背影给孙志新看,布库又伤伤心心的哭了一场,心里大恨自己长得太慢,不能迅速的成长为能担当一面的大人。
第二日,探索小队在两边族群的瞩目之下郑重开路。
比起第一次的出发探索,这一次阵容显得豪华多了,不仅队员提升为六名,更有两大族长强势加盟,且还有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的智者共同举行出发前的赐福仪式 ——孙志新觉得他们不跳出来赐福还好,越赐越糟糕。因为在赐福的过程中两人都坚持认为自己的灵魂更接受先祖,更得先祖的眷顾,自己所会的方式更管用,为此不惜大打出手……干巴老头儿奥瑞克冲玛斯老太太吐口水,老太太则用自己新缝出来的兽皮靴扔他,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整个场景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