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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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只是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突然想起当初李玲怀疑丈夫外遇的时候,嘴里老挂着“奸夫淫妇”,杀气腾腾地四处晃荡。
那么,王筝和那人
我的眼皮,轻轻一跳。
衰。
左吉右凶,刚才跳的是哪一边?
菜色挺丰富,意外的是,里头多数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还拔凉拔凉的心顿时飞扬了起来。谁让学校的伙食吃得嘴巴都没了味儿,再说,张妈虽然是唠叨了点,可做菜的手艺真的是没话说。
老实说,当初张妈和我闹腾离开之后,我也暗暗扼腕了好一些时候。
王筝优雅地坐着等人给他布菜,我从早餐啃了一片面包到现在胃酸早拿我的胃壁开刀,且搬出去好些时候,早把任家那规规矩矩的条款抛至脑后,自个儿夹菜埋头狂吃。
王筝冷哼一声,难得没出言挖苦。
我这一顿吃的特别香,偶尔顺手,也夹了块牛肉给隔壁盘子上——乖仔吃饭就只等我夹菜喂他,这动作毕竟做了几年,一时间忘了我隔壁坐着的是他老子
果然,我愣了愣。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王筝那一双勾人的丹凤眼。
“呃这牛肉片熏得挺好,你、你尝尝,哈哈。”我不自在地干笑了两声。
王筝脸上瞧不出情绪,也没开口讽刺,静静地瞧了我一眼。王筝的姿态礼仪极好,浑身透着一股贵气,只瞧他指间的银筷优雅地架起肉片,沾了点酱汁,微微倾身,缓慢地放入口中——那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姿势恰到好处,咀嚼的时候不见贝齿,只有在方才微微张口的时候,粉红的舌尖隐约可见。而后,只瞧他稍稍眯着眼,嘴角也轻轻扬起,仿佛是在品尝世间难寻的佳肴,末了,像是意犹未尽地微微启唇,目光却是停留在我身上。
我拍了拍自个儿的老脸,埋头。吃饭吃饭。
主,请赦免我的罪。
张妈原来还忙里忙外地伺候,她极是疼爱王筝,盛汤的时候,只听她低估道:“哎,表少爷,你下次回来,张妈再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来来来,喝汤。”
王筝笑了笑, “这样就很好。”
张妈可不乐意了,扬声说:“表少爷,我说您难得回来一趟,这三爷也奇怪,怎么让我们按着单子备菜呢,我怎么还不知道表少爷的口味儿,说来也奇怪,这种事儿三爷一向是不管的”
我吞了一口饭。
王筝脸色如常,只说:“三爷自有三爷的意思。”
我擦了擦嘴,小声说:“我吃饱了。”
当晚用过了饭,王筝就让人备车,说是隔天学生会还有事情,得要回去。毕竟,任家宅大,离市区还有些距离,不过要留一晚也是无妨。然而,王筝有这想法,最乐见的自然是我。
张妈开口挽留,又唠叨许久,难得王筝不为所动。倒是景叔从二楼走下,说:“车子已经安排好了。”张妈就是再不愿意,也没辙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和张妈景叔道别一声,正要走出大门的时候,景叔突然唤了一声:“小少爷。”
我一顿。
景叔对着我,深深弯下腰。
“路上小心。”
不知为何
我总觉得,这一句话,似乎是景叔代话般,心突地一跳。
我几乎是逃跑似地开门步出,抬头却见老何正对着我和王筝挥手。许久没见老何,我的心也为之一松,沿路叫了几声“小何”,很是开心地慢跑过去。
夜风拂过,不知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回头。
任家住宅极是壮观,二楼排排的落地窗,那里闪烁着微光,我抬头一瞧,只觉得周身一冷。
呼吸,微微一窒。
“任祺日,你怎么了?”王筝顺着我的目光往上瞧,那头哪里还有人影,只听他不耐道:“跟见鬼似的。”
我随着王筝进了车,心口跳得厉害。
晚上的时候,我的视力向来不好。
不过,那一双眼神,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我都能感觉出来。
方才,他站在落地窗前,身上穿的是一贯的绵绸雪衣。老实说,活了两次,我还真没瞧过,有人比他更适合穿绵绸制的衣服。
我记得,任老太说过,他极像任老爷年轻的时候。
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爷爷哪里相像,就是样子,便差了万里远。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相像的地方
我还记得,任老太看着王筝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王任两家的女娃儿凑在一块儿,也没筝筝好看。
其实,后面还有这么一句。
——不过,筝筝这模样儿再怎么漂亮细致,也没及得上三儿一分。
第七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感觉,整个人就像浸泡在水里,飘渺虚幻。
摆设依旧是一样的,奢华中的单调,没有一丝生气,隐隐带着一股腐朽的味儿。我静静地环顾,茫然地走了几步。
突然,上头传来一阵声响。
急促的、暴怒的,却是熟悉的。我慢慢地抬头,果真瞧见那野小子从楼梯上蹦蹦跳跳的跑了下来——他的眉眼,很细致,五官柔和。
他是全世界最标致可爱的孩子。
只是,他眼中有泪,下唇紧紧抿着,跑得很急,好像后头有什么在追赶着他似的。这孩子是不是舒媛又在骂他了?还是,谁欺负他了?
过来,谁让你哭了?和爸爸说。
他下楼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我跟着着急,好在他抓着把手,也就整个人倒向前去。接着,很多人跟着跑了下来,团团围着他。
里头,有舒媛。
舒媛穿着黑色衣服,头发也剪了,我一时还认不得。
儿子闹得厉害,他小时候也不是舒媛带着的,个性很倔。舒媛其实脾气不太好,我看她抬手,估计又要打儿子,正打算凑上去。
楼上又霍地传来一声大喝。
所有人都瞧了过去。
我当暖意尽褪的时候,或许就是这一种感觉。我看着那个身影,他的头发长了,胡子也没刮——我记得,他这个人最爱面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招摇。他走下楼的时候,有些摇摇晃晃,像是喝了酒。
他的酒量向来好得惊人,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走近的时候,乖仔突然挣得更厉害,后来舒媛拉不住,乖仔整个人冲了上去,或踢或打,我从来没见过儿子这模样。
舒媛拉住儿子,喊:『你在干什么!他才是你爸爸!你怎么能打你爸爸——!啊!』
我我看着他,他的脸上,没有血色。
乖仔突然张口咬住了他的手。
许多人涌上前,压住了乖仔——谁!谁准你们这么对我儿子?!当我冲上前去的时候,却轻易地穿透了他们。
儿子哭得厉害,我从来没瞧见他哭成这样。
乖仔别哭好不好?爸爸明天带你去海洋公园,上次说好的,你别哭
乖仔突然抬头,目光却是直直对着我。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
所有人脸色惨白,舒媛又要抬手给乖仔一个耳光。他却发狠似地扭过乖仔的肩膀,眼里都是血丝,脸色狰狞:『你看见他了?你是不是看见他了——!他在哪里!任祺日那个混帐在什么地方!』
他蓦地站了起来,对着整个宅子大喊:『任祺日!你在这里对不对!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恨我——是不是恨我?!你恨我的话就给我出来!』
『任祺日!哈哈哈哈哈——!你看见了没有!现在这些都是我的了!你看见了没有任祺日!你现在什么都不剩了!任祺日——!你出来见我!出来见我啊!』
任祺日——
任祺日——!
喝!
我睁开眼,瞧见眼前那一张放大的脸,“啊”地惊叫一声,正要往后挪去,又胡乱地环顾了四周。车窗外是熟悉的新市景色,沿路陈旧的商店街,我深吸了一口气,额头蓦地一冷,我整个人又弹跳起来。
“你怎么了!”
这、这声音
我稍稍抬眼,王筝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只听他低声不知咕哝了什么。他挨得挺近,几乎是整个人靠到了我身上,也不管我挪到了车门上,一个劲儿地靠过来。我的衬衫被汗水浸湿,胸口起伏得厉害,王筝皱了皱眉头,又要伸手探我的额头。
我赶紧说:“没、没事。”
王筝拧着眉,拉过我推拒的手,突然对着前头的静得出奇的老何叫道:“小何!”老何连忙应了一声,他平时就怕王筝怕得紧,谁让王筝从小就没少找过他的麻烦。说来,我还真不知道上一世老何哪来的胆子,居然抡起扫帚,一把挥向王筝
只是
刚才的——
王筝看了我一眼,说:“去医院。”
我揉了揉眼,说:“我没事,小何,回学校。”老何看过去挺为难,唤了唤:“小少爷表少爷、这”
王筝蹙眉,说起话的时候,挺有任老太的风范。“小何,年纪轻轻的连耳朵都不灵光了么?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给老夫人说去。”老何这下不听也不行了,正打算转弯,我呼了口气,说:“小何,先送我回学校,一会儿你再带表少爷去医院。”
“任祺日!”
王筝的力气很大,上一世我就明白。他抓着我的时候,我根本无力反抗。其实,我想说,上一世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用费多大力气,往往只要他一个眼神,我就会放弃抵抗。但是,那毕竟是上一世。
我叹了口气。
“王筝,我没事,也用不着浪费人民劳力。再说”
恨不得我死的,不正是你么?
王筝看样子很是恼火,方才从主屋出来的好心情皆消失殆尽。我的头抵着车窗,一言不发地望着外头。王筝冷冷扔了一句“随你”,气冲冲地坐到另一头去。挨着我的体温离开的瞬间,我突然有些后悔
说来,也不是现在这个王筝的错。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火气。
一切的失常,都是因为瞧见那个人都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的。
揉了揉眼。我真不明白。
上一世,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死了,或许他才是最开心的。
任——潇——
“小少爷,表少爷。到了。”
老何不断擦汗,这一路下来受惊不少。我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只得拍了拍他老人家的肩,谄媚地笑着说:“小何,记得请我喝喜酒啊。”
老何整个人又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