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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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一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一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一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一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一班孩子,围坐在一棵树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一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一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一开口说话就带着一股烟味儿,我从上一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更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一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一脚,一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一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一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一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一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一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一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一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一根烟,耳朵别着的一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一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新来的?”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王筝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简易的袋子,极是无礼地扔到了我的床上。
我心中有些好奇,像年轻人一样,上前去打开袋子,里头是当时刚面世的新型Walkman,还附带了我向来中意的巴尔克的音乐碟子。我连忙瞧了瞧,犹记得我上一世因为喜欢得紧,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找了全,结果却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上几回
我的心,微微地飘飘然。
别说我幼稚。不论年龄,只要是收到心仪的礼物,自然是非常欢喜的。
袋子底边还放着一张卡片,我看了眼王筝,见他冲我冷笑一声,不由得为我心中隐隐自作多情的念头稍稍心酸了一把
我拿起掌心大的小卡片,看着上头的一行字。
【祺日,恭喜你升上中学。还有,happy belated birthday。】
【三叔。】
下方的署名
彻底浇熄了我满腔的激情。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虽然和王筝同校同寝室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好在我们不是同一个班级,谁让从上一世到现在我的心脏都一直很脆弱,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大小不论,我都会寝食难安好一阵子。
所以这一世我常在想,就算上辈子我不是失足坠楼,指不定总有一日,我自己也会跳下去。
说真的,王筝抑或是那衰人,我都没有什么好怨的,只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疙瘩。
也因此,从开学到现在过了也有一段时间,我日日出门的时间比鸡蹄还早,一般都是在校园内四处溜达,回到寝室的时候王筝已经躺在床上看书,看也不看我一眼。我的视力一向来就不太好,我相信这和我少年痴肥应该没有关系,上一世上了大学的时候还做过一次眼睛手术。
这一世我的眼力到了晚上依旧不好,王筝的生活又是规律到几乎严谨的地步,到了晚上十点一定关灯安寝。我只得摸黑洗澡,还得注意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
其实,我认为我是个挺体贴的人。舒媛也说过,我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可是当她拿着离婚证书放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她也说过,我是个体贴得近乎软弱的男人。
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任祺日。”王筝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黑压压的也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王筝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眸子在黑暗里怪贼亮的,我揉了揉眼睛。王筝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开口就说:“你不知道你每次这么晚回来都是在给人惹麻烦么?”
我顿了顿,可能是我刚才关门的声音太大,吵醒了王筝孔雀,难怪他要发脾气,只得赔笑说:“我下次会注意,等你睡熟了才回来。”王筝听了这话似乎皱了皱眉头,很用力地卧下翻过身子,还哼了几声。
有时候我会想起从前公司王筝的助理李玲的话——尤其是和总裁您共事的时候,经理的更年期,就来了。
对于此事,我也很懊恼。
起码在上一世,我从未意识过,王筝孔雀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差的人。尤其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爱情果然让人盲目,还好我现在眼睛有点盲,心却是雪亮的。感谢主。
可能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导致我易出汗怕热的体质。再加上这年纪的孩子比较没有内在美的观念,所以在课室里我稍微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虽然我的各科表现都挺优秀。在他们眼里,也就符合了没外貌有脑袋的真理,说到底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后来还当选了年级干部,挺不错的职位,人见人赞,经过的同学也会带着敬畏的眼神看我一眼。重点是符合我现在的日常生活,早起晚归。
请叫我卫生股长。
说真的,我上一世活了三十年,别说洗厕所,我连扫帚都没见过几回。重活了一世,倒是给了我磨练的机会,总得体验生活的,你说是不?
所以,在我瞧见不远处瞧见某笑容明媚的孔雀在一干人的前呼后拥之下走过,我绝对没有丝毫嫉妒
“胖仔,你看你那个室友多风光。”我突然觉得后背一疼,回头就瞧见程辰拿着拖把由后捅了捅。“啧啧啧,我听说高年级的都让他几分,不知道他家干什么的这么厉害,下一届的学生会会长校方的内定人选,现在不知我们这年级的,高年级的大姐姐也贴了上去,妈的看了真憋气。”程辰看似酸溜溜地说了几句,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露出两颗虎牙。
“王筝学习好人长得也好,受欢迎也是一定的。”我这是说实话,上一世王筝的架势程某人还没见过,比现在这般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我看这学习好是真的,人长得啧啧,跟娘娘腔似的,我说,基佬喜欢的那一类型。”程辰老祖是香港人,说话也带着广东腔,只不过有时候太直接了一些,总能让我的小心肝稍微加速。我嘿嘿笑了笑,低头专心干活。结果程辰一把上前夺了我手上的拖把,没好气说:“胖仔我说你也太老实了点,我还真没见过有人真把这卫生股长当一回事的,怎么?有勤务奖拿么?靠。”
“嘿嘿”
“嘿你个鸟屎,就你这个性那卫生股的三八才会把这没人要做的活儿推给你,连累我也干这种鸟活儿,行了行了,东西赶紧收一收,去外头打机。”
程辰这小伙子很坦率很精神,虽然和我一个年级,实际上大我两岁,听说是因为太混成绩拿不出来,早前就念了一年先修班后来又在初一的时候留级两个学期,算是史无前例,据说校方也对他很是失望,曾经和他妈谈过无数次给他转职校,结果听说他妈挺着大肚子闹了几次,最后程辰光荣地留了下来。
上课第一天,程辰说对着一群小孩儿看不上眼,就我瞧起来好欺负又能突显出他的玉树临风,所以直接抓了张桌子和椅子,对着编到最后座的我说了一句:『胖仔,一个人占这么大位子你好意思么,让一边去!』
“哎哎,胖仔,你看,那边那个,对对就是那个穿迷你裙的,哇靠,腿妈的好白!”程辰张着油亮的嘴,说话的时候,喷得到处都是,我只好拿了纸巾给他收拾。
“啊哟,死咯!长成那样还敢出街,要死了这是”程辰说话是远近驰名的没口德,还好麦当劳里人多,看他一手抓着汉堡一手拿着鸡腿,尤其吃相嗯,我也不方便说他人闲话。
程辰一出校门就跟解放似的,直把我往速食店里拉——说真的,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少年的时候都喜欢这个。说来,我那时候也曾经向往过,后来真正吃上一回,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滋味儿。在上一世,我除了单恋的对象,一般都是偏爱清淡的口味儿,可能是主屋里多了那衰人,任老太在饮食上严格把关,结果把我也一併养得清淡了。
到了这辈子多了程辰这朋友,每次就拉着我往麦当劳肯德基钻,对于那些油腻的食物我实在不敢恭维,程辰倒是点的挺欢乐,谁让付账的是我。
“胖仔,哎,你学人减肥么,靠,你喝的这啥咖啡?怎么,让你室友刺激到了,也想装贵公子么你,屁,你要真的成那样子我踹死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