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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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小少爷笑着和我说,叫他祺祺的人,已经都走了。
“三爷!三爷!您节哀顺变啊!啊!”
“叫救护车!快点!快点啊!三爷!”
小少爷,瞧见了么?
“任祺日!哈哈哈!这些都是我的!你看见了没有!啊——!”
“任祺日,你出来啊!你出来!出来看看我!你不是说你爱我的么!你这个混帐!你这个混帐!混帐!混帐!!”
小少爷,瞧见了么?
『老何,这花怎么养?』
花啊,这要用心去养,小少爷您自己试试看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唉,小少爷,这都是为了您身体好。瞧瞧、瞧瞧,以前还挺有肉的,现在那是什么模样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好、好您安心出差去,小祖宗有我和我家婆娘盯着,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不打紧,小少爷,什么东西想不明白,那就别想了。多歇着,别累着了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怎么会呢。
小少爷,您怎么会没用呢
小少爷,过来过来,这堆英文字,写的是什么东西?
小少爷,芳嫂做了新的蛋糕,那死鬼吃不出味道,还是让小少爷尝尝最合适。
叔叔——!爸爸打我屁股!
小少爷
院子的花开了,什么时候,回来瞧瞧。
长得可好,可漂亮。
小少爷,我给您摘一些,您只要睁开眼,就能看见了。
小少爷
小少爷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雨后的校园,有种清冷的朦胧感,那是一股说不出的美。
原本该是宁静柔和的景象,忽而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胖仔!这下惨了惨了——!死老头这次真的要当了我!”
“哦”
程辰一把抢走我手上的《小妇人》,两手紧紧扣住我的肩膀,难得认真地说:“胖仔!你是不是好兄弟?怎么会只有一声‘哦’!死老头要是当了我,年底咱就不能一起毕业了呀——”
“胖仔,你忍心么!居然忍心抛下我一个人,你这个负心汉!”
我揉了揉眉心,好在这时候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看了看腕表,低头把桌上的书都整理好。程辰估计见我不搭理他,整个人挂到了我手臂上,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身板子硬是往我身上靠去。
“哎,别闹了,乖。”我苦笑,推了推他。
程辰撇了撇嘴,状似委屈地说:“胖仔你太没良心了,瞧瞧,瘦了好看了,就要抛弃糟糠夫了,是不是?”末了,又说:“亏我当初离开你还茶不思饭不想,睡不好玩不好,你现在居然是这么对待我的,我看透你了!”
程辰最后一句说得可说是悲怆怨愤,模糊之中产生一股我是再世陈世美的错觉,我心中惆怅一阵,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说:“好,你说说我能怎么帮你?等等,先从我身上起来,真沉。”
程辰嘿嘿一笑,给我整了整领子,一脸谄媚地说:“不难不难,死老头说只要我愿意补课,这学期就让我过啦,但是”
“但是你怕这事给你程伯伯知道了,所以你想告诉程伯伯,那晚归的时间,都耗在我那里学习了?”
我挑了挑眉,见他冲着我讨好地眨眼,不禁摇头,把他手中我看到一半的书夺回来。
沉默一阵,程辰碰了碰我的手指。“胖仔,你不高兴?”
我把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眼,“没。”
“对不起嘛,我、我下次不会这样了,这次是因为社团比赛的关系,出席率不够才会被当的。”
我冲着程辰一瞧,他低垂着眼,抿着唇,看过去还真有在反省的模样。
唉,这孩子
“程辰,我也知道你不喜欢学习,但是程伯伯也承诺你,等你毕业了就不拘束你了,他老人家怎么说也只有你一个儿子,多听听他的话,别让他烦心,嗯?”
程辰别过眼,轻轻哼了一声,我笑了笑,说:“这次我帮你,我们也快考试了,社团活动可以稍微”
“真的——?”程辰回头,笑容很是璀璨,我登时扎疼了眼。
他又凑上来,整个人就差没跟无尾熊似地巴在我身上,“胖仔,你果然是好人!”
啊哈。
烂好人是吧?
我翻了翻白眼,却还是禁不住拍了拍他的脑袋。究竟是他年岁大些,还是我稍长些,倒也说不清楚了。
没想到一晃眼,这几年就这么过了。
当初我入学的时候,又重读了初二下半学期,其实按照我上一世的学习记忆,基本上要直接上大学都没问题,只是呐
总之,我和小半年的新同学又开始了平淡的学习生活,出奇的是,我这回依旧是住校,只需要每个月回主宅住上一个星期。王筝一开始反对得紧,难得和景叔恶言相对,景叔却只说,那是三爷立下的规矩。
这下,王筝也老实了。
只不过还没一个月,王筝也申请了住校,好在这宿舍待遇可是上等的,用不着两个人挤一间房——别说我自作多情,我可没想过王筝愿意和我一个房间,我这是怕意外、意外
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王筝的房门号,刚好和我房门对面那扇贴的门号,是一样的。
至于能遇到程辰,那就是神迹了。
至少在我还不清楚程辰的家世之前,在我心里,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伟大的神迹。且不说一中对学生素质的要求有多高,上一世为了能和王筝一块儿,我还是拼死拼活才考了进来。这一世我又返回到母校,心里倒是有说不尽的惆怅,看到熟悉的事物,之前那隐隐的排斥感也着实淡了点。
然而,人生处处充满意外。
为了尽量避开王筝,这一世入学考的时候,我还特地考差了些,算是低空飞过,故而班级的编排有所影响。刚好,一中也不是只有名门贵族才进得来的圣所,每年倒还是有在另一栋教育楼设置一些班级供给普通家世但成绩特优的学生。
用这种方式将家世显赫的学生和一般学生分开来,一开始主要是为了避免学生间一些不必要的攀比和欺负,后来,估计是上头的压力,一中逼不得已也收纳一些成绩中等可家世一等的学生,并把这些学生和一般生放置在同一栋教育楼,据说是为了避免这些纨绔子弟带坏国家未来栋梁等等缘由
于是,我就被编到了这里来。
王筝还为此和我闹了几回,我还记得,那时候他眼神挺冷,难得没像以前那样发脾气,倒是语带冰冷地说——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王筝脾气越发内敛,心态怎么样也转不正去。就跟上一世一样,他总觉得我是他的狗,非要一辈子跟在他后方摇尾乞怜,他的心里才爽快。也就是因为如此,他之后才会老觉得我欠了他。
唉,何必呢。
其实,和一般生一起上课,感觉也挺好,起码在课程的编排上,不会出现一些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科目,比如——酒会礼仪,或者是,咳——犯罪心理学。此外,在课外活动的选项也比较多姿多彩,说起来,上一世,我还真不知道一中的跆拳社是市内校区数一数二的。
听一些男同学说起的时候,我悄悄地捏了捏手臂。嗯,或许,是应该多一些锻炼
拿着跆拳社的入社信,听着体育馆里头传出的吆喝声,我的心情也不知是澎湃还是茫然。那事儿还是瞒着王筝干的,王筝是学生会的万年成员,当时他开口便问我决定了哪个社团,等我呈上了表格,王筝那眼神
弄得我实在是心惊胆跳。
我一进去,却让一排男孩儿女孩儿堵着了视线,场中央却是传来类似打斗的声音,只是人声嘈杂,我身高又不高,什么也瞧不到。我后边也有几个男孩儿兴奋地跑到前去,一伙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我自从眼睛出了意外,耳朵就越来越敏感。
我想,我听得非常清楚。
“快点,主将和那个娘娘腔打起来了!”
“看不出来,那些有钱人也这么会打,那个娘娘腔是什么来头?”
“他?他大有来头!王氏家族的少爷,跟娘们似的,呐,刚当上学生会长的,那鼻子朝天的娘娘腔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找茬找到这里来了,说要接手跆拳社,我们主将哪里是这么好欺负的,结果现在又来说什么打赢了我们主将,跆拳社就他们学生会直管。”
“那些暴发户欺人太甚!主将——!不要输给那个娘娘腔——!!”
我愣了愣,突然听见前方家世优良的名门小姐惊叫地合住眼睛,更甚的还哭叫一声——
“会长的脸被打了!”
什、什么!
这下我再不回神也难了,也不顾教养,赶紧冲着那些人群挤上去。“让一让,抱歉啊,让一让”我推挤着,周围果真响起了抱怨声,我窘迫地冲到了前方,那不算大的场地硬是围出了一个小圈,咦中央站着的人不正是——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不知道先来后到的规矩么!”
后面不知谁用力地推了我一把,我原来便极其勉强才站稳了,让这么猛力地推了一把,我整个人往前倾去,直接跌入场中。
这一跌,直接砸疼了我的鼻梁。
我痛叫一声,挣扎着起来的时候,扶着鼻子的手感受到了热意。等我回神的时候,手上衣服上已经是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有些骇人,就连周遭的人也稍静下来。
“你——祺日!”
我抬眸,就瞧见王筝那张放大漂亮的脸蛋儿。啧啧啧,脸蛋还真让人打了,红肿了一块。
“怎么会这样!该死的!”王筝连衣服都没换,还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不见一点狼狈。说起来,王任两家的孩子打小就受过武术和体能训练,不过那也是说着好听的,我们这一辈真练得好的,严格算起来也就王筝一个人。估计是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长得像女娃,让这孩子心里扭曲得厉害,结果硬把自己弄得跟人型兵器似的。
“来,祺日,捂着。”王筝掏出了手绢,有些胡乱地替我擦了擦,蓦地回头瞪着那一群人。
“你们——是谁推他的!我给你们半天时间,过了今天六点不去学生会自首,今天在场的我全部会向训导处递交名单!”
几个男孩女孩都吓白了脸。我赶紧拉了拉王筝袖子,却让他一句弄得一惊——“你要是替他们求情,我直接交名单!”
哎你说说,这孩子怎么就长成这幅德行。
“喂喂喂,我好怕怕哟,王大会长,怎么,家里钱多就了不起啊!我们才打到一半你要去哪里——!”
王筝也不搭理身后传来的那一把声音,急急拉着我的手,说:“祺日,来,我带你去保健室。”
王筝根本没有让我发表意见的机会,就要拉着我出去。
“娘娘腔!你这是什么意思——!”
后边那声音暴跳如雷,我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王筝让人拽住了肩膀,直接出拳。
还、还打!
“程辰!!”
我挡在王筝前面,及时制止了王筝蓄势待发的腿,还有程辰停在我眼前的拳头。
程辰的头发剪得老短,人也长高了些,一张脸倒是俊俏,桃花眼直直盯着我。
“你是——?”
“胖仔,你想什么这么入神?”
程辰突然勾住我的手臂,“坦白从宽,是不是想”只瞧他一脸坏笑地说:“是不是想女人啦——?”
我拍开他的手,苦笑地摇了摇头。
程辰怪叫着跟了上来,在我嘴边开始叨念起哪班的女孩生得漂亮,哪个名门千金脾气多大可脸蛋可爱,诸如此类。
“把心思多放在念书上,你要是再留一级,程伯伯这下真的要打断你的腿。”
“呸呸呸,大吉大利,这种话少说。”程辰嘿嘿一笑,拦着我的肩,“虽说那老顽固把我修理得飞惨,可是能和你一个年级学习,以后就是一起毕业,值了。”
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后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于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后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后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么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着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那就是大事了。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