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你哪位啊-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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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
“总要吃饭吧。”阿光瞥了他一眼,在他身边坐下来。
方靖衍却依旧还是把饭盒扔在了一边。
“这时候我要是还能吃得下饭我TM还是人么我!”他恶狠狠地说着。他脸上的伤痕令他的表情更添了一份残酷的味道,他低头又点起了一枝烟,烟雾缭绕而起,他肿胀而泛红的眼皮下很快又蓄满了泪。
阿光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我们可以任意消耗自己的一切,也觉得,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想要,只要肯去争取,总是能获得的,可是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却开始相信宿命。遭遇了太多无可奈何的事,令我们开始被动、无奈地去接受生命中有太多东西不是你想要就能要,不是你想把握就可以把握这样的事实。其实,我们无法掌控的并不仅仅是一件两件的大事小事,而是庞大的命运之流,而人,只是这洪流中微不足道的小小水滴,白痴一样地从众横流着,而至于末路是最终奔进大海还是汇入肮脏的下水道,谁也不知道。
“方鬼子明天出殡。”过了会儿,阿光说。
方靖衍听了,只是冷哼了一声。
“我打算去一趟。”阿光又说。
“你TM是皮痒欠揍么?想送上门给他们打?!”方靖衍这时有些沉不住气,转头狠狠地瞪向阿光。而后者却依旧表情淡淡。
阿光仰面在草地上躺了下去,刺眼的阳光令他将眼睛眯缝了起来,然后他继续缓缓地说道,“总得做些表面功夫吧,给逝者送个行,也算咱们尽点心意,在那种场合下,相信他们也不会做得太过份,再说,让对方出出气什么的,总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强。”
“不用你给我做这种廉价的老好人!”方靖衍仍旧恶狠狠地说,然后他转回头用力地吸了好几大口烟。最后说,“总而言之,这次的事全部由我一个人来承担!”
阿光没再跟他争辩。
“唐家人说他们老总明天就到,到时,你打算怎么办?”阿光又问。
“什么怎么办?”
阿光不出声。
方靖衍把烟头用手指远远弹开,“反正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放开安卉!”
过了会儿,他把头转过去看着阿光,“而且你认为,她还能回得去吗?”
阿光呆呆地睁开了眼睛。方靖衍脸上慢慢浮起的那道残酷的冷笑,第一次令他感到有些不寒而栗。
还没等唐峥鹏向林梦问出些什么,楼道里已从四面八方冲出来一大堆医生护士,并且很快就把他们团团围住了。有人拉开了林梦,大家七手八脚地架住唐峥鹏要把他送回病房里去。
他全身无力,简直就像摊烂泥一样软弱在众人的扶持里。
但绝望中依旧想要一个答案。
“林梦”他向她伸出手,“告诉我她还活着”
林梦哇地一声哭出来,“她活着!活着!她当然活着!!!她活得好好的,真的,活得好好的!”
那就好了。
那就好了。
只要她活着,就行。
“你别骗我。”他向着林梦笑。
但他眼里的泪光,却孤单得像是地狱里两簇簌簌欲熄的鬼火。
“不骗你不骗你,骗你我就是小狗,我立刻就下地狱。”
那就好了。
“我相信你,林梦,但是,请你记着,这是最后一次了。”他说完这句,就敛下了所有的笑容。没有挣扎,他乖乖地随着医生走回了病房。
林梦整个人瘫倒在地。
晚上,林梦找朋友喝酒,半个小时内,一个人把一瓶红酒干光光。
完了后,她扑在那朋友怀里哭。
我骗他了,我骗他了,我没有跟他说实话,完蛋了,他这辈子都不再相信我啦!可这样的话,她到底也还是没敢跟别人哭诉。
那天林梦替唐峥鹏去套安卉的话时,安卉跟林梦说:我可能陪不了他到最后了。
“说老实话,我一直觉得,老天爷让峥鹏遇见我,可真够他倒霉的!像他那样优秀的男人,找什么样的女孩没有?漂亮的,有气质的,有学识的,非富则贵,只要他想要,有多少美女上赶着要倒贴给他,可他偏偏就是要跟我在一起。我觉得吧,就是因为他这个人骨子里有一种骑士精神。就是见不得人受苦,一看人家有困难,就非得伸出手帮一把不行!就这样,不知不觉被人一道带进坑里了也不知道我总想,要不是他生病了,我大概是早就已经离开他了林梦,我说这样的话,你一定很气我吧,可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是因为同情可怜什么的,以我这种条件哪有资格说这种话,我是真心舍不得他,真心放不了手,有时候我甚至常常会冒出一种我是他妈妈或者姐姐一样的感受,真想跟他同生共死来着。
我想我是已经把他当成亲人一样看待了。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所以说爱情不一定可靠,只有亲人,才是会让我们第一时间义无反顾地去保护的人。
我想要保护他。
所以我可能会离开。
我见不得他为我而死。
林梦,你帮我吧。
当听完安卉说的这些话后,林梦傻了。
“安卉你什么意思啊?”她从椅子里跳起来,情绪很快变得激动,“你现在是打算不要唐峥鹏了吗?你是打算抛弃他了吗在他这么危险的时候?你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啊?你觉得你离开他的话他还能活得了吗?”
安卉的眼泪扑簌簌地掉。
如果我的过去能干净一点。
如果我的运气能更好一点。
如果我可以不用给他带来这么多麻烦,我一定死也要跟他在一起。
可是现在,我办不到了。
那个曾经杀过人的恶魔,她无法想像会对峥鹏做出什么。
如果自己再在他身边呆下去,他只会死得更快,所以,林梦,帮我。
“我想,如果有你陪着他,他应该”
“浑蛋,我要是陪着他有用的话,当初我早就已经陪着他了啊!还有你的份儿吗!!”林梦忍不住飚脏话了,同时眼泪也应声而出。她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到底有什么事,是值得这个女人付出这样大的代价选择离开的。
这之后,安卉好久也没说话,她只是坐着,沉默地落着泪,她这时整个人已暴露出了一种既恐惧又挣扎的状态。
“天大的事,让我们一起来帮你,这样也不行吗?”林梦几乎想要求她了,“我也是说真的,你这时候要是离开他,他真有可能会死的。”
“我可以为他拼命但我却不值得他为我这样做。”
安卉最后这样说。
醉后的林梦被朋友送回了家。
半夜,她醒来,去卫生间里吐了一阵,出来后清醒了许多,她走到床边,迎面扑了下去。
安卉离开的那天,曾给林梦打来一个电话。
“如果两天后我没回来,估计就回不来了,麻烦你帮我照顾峥鹏。”
这个死女人!以为我这里是废品收购站吗?居然就这样把她不要的东西丢给我!
虽说这东西,实际上是她垂涎已久的至尊宝可她凭什么可以以这种姿态丢给我!!!
安卉你还活着吗?
你一定要活着啊,好不好
不知不觉间,她的眼泪又浮了上来。
夜深人静。
唐峥鹏一夜难眠。
【五十二】
隔离病房内,窗帘紧闭。室内一盏小灯,在床头幽然地散发昏暗的光。空气中照例浮荡着浓厚的药水味,那死绝的气息。
唐峥鹏空茫地睁着双眼。
身体很平静,像是寂静中的海,没有痛,没有憋闷,所有的器官都在安静地工作着,全身的血液也在异常平稳地流动着。
活着。
只是简单而麻木地活着而已。
她回到方靖衍身边去了?前男友,林梦指的人,应该就是那个方靖衍吧?那个表情臭臭的,一脸傲慢又自大的家伙,是他没错吧!
安卉回到他身边了。
安卉还爱着他吗?
心,在这时重重地抽了一下,不是很痛,只是有种窒息的感觉,像被绳子勒住了脖子一样。不过还好,只是转瞬即逝。
自己好像比想像中还要平静嘛。
原本以为一离开她自己就会马上死掉一样,可结果却并不是。
死亡原来也不是什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家伙啊,看来以前是高看它了。
不,不是的。
自己最终会这么平静,也许仅仅只是因为,如果比起她死掉的话,原来其他怎样的变故都会开始变得没什么了不起了。
她没有死。是这样的吧,她活得好好的,林梦是这样跟他说的是吧,还对他发了毒誓的。
他愿意选择相信林梦的话,或者说,他现在也只能让自己相信她的话。
与其去为她要死要活的搞得身边鸡飞狗跳的,不如,就这样安安当当地接受下来吧。
想想看,自从跟那丫头认识以来,自己也没少做过冲动的事,虽然那丫头也是个火爆脾气,遇事冲动,但自己跟她比起来也没差!再加上这个破身体一直在一边推波助澜的。
够了。
反正也就是这样一个破烂没用的人了,就别再做什么无谓的挣扎了。最后的最后,就尊重她一下,再让她任性一次吧。哪怕她伤害了她自己,那终究也是她的宿命了,他管不了,也不想再管了。
说到底,就算他真能把她硬留在身边,自己也未必可以保护她未必可以让她更幸福一点。
相濡以沫,不如,
相忘于江湖吧。
泪水涌出眼眶,很快就染湿了整片枕巾。
林梦第二天来看望他的时候,见到的是一个前所未有地积极配合治疗的唐峥鹏。
两天后,唐峥鹤回来了。
站在玻璃窗的两边,兄弟俩各自拿着话机,沉默了许久。
“忘了她吧,峥鹏,然后,好好活着。”唐峥鹤终于说。
他听了,立刻就发疯般地咬紧了嘴唇。
热血激烈地冲撞着大脑,太阳穴突突直跳。
但是,他还是努力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她还好吗?”
“挺好的。”
“没有受伤,生病?”
“没有。”
“也没有被什么人欺负吧?”
“没有,有的话,你还不相信你哥哥我会替你摆平吗?”
那就行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硬是把在眼眶里滚动的泪水逼退了回去,“那么,那就没事了。”
“峥鹏!”唐峥鹤叫住了他打算挂掉话机的举动,“你不问问,她为什么不回来了吗?”
他摇了摇头,然后还是把话机挂断了。
自那以后,唐峥鹏没再哭过。
一直在中西药结合的治疗方案中坚持着。半年后,他动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依旧用的是路之遥的骨髓配型。意料之中,术后出现排异现象,反应非常严重,不停地拉肚子,发烧,无法进食,只靠输入营养液维持生命,多种抗排异反应的药接连使用,都无济于事,医院请来多名专家共同会诊,最后使用了最新疗法“抽脂输液”法。整整七天后,症状才有所好转。
又在医院里休养了大半年,这其间又经历了怎样的艰难与反复,也就不用复述了,总而言之,他很努力,前所未有的努力。
无论表面怎样平静,在他心里,总归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坚持与祈盼在的吧。
活下去。
因为那必定是她所希望的。
哪怕她看不到,哪怕她已不在自己身边,可是只要一想到,此时此刻,他仍同她一起呼吸着同一颗星球上的同样的一缕空气,这样也就够了。
抬头望天的时候,偶尔会想到,她现在,是不是也正在这同一片蓝天下快乐地生活着呢?
就这样,原本一直以为很快就会崩溃的身体,却又奇迹般地,一点一点地恢复过来了。
但在一年后,病情出现反复,他再次入院。
依旧是无言地接受,治疗,把药当成饭一样的吃,把输液当成喝水一样愉快地接受。
也就在这段时间里,他认识了小番。
小番给了他很多不一样的感受,在与童真相伴的欢乐之余也让他的内心涌起了很不一样的变化。
小番死后,他加入了当地的红十字会,成为一名志愿者,参加了许多的公益活动,在这期间,林梦一直在他身边陪着他,现在,他跟她已经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至于好到什么程度呢
“峥鹏,你看我,是不是还有机会?”有次,林梦这样问他。
他笑,“什么机会?陪我等死的机会?”
林梦推他,“浑蛋!没看出来我一直在喜欢你吗?”
他还是淡淡地笑,“何苦来呢林梦,你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来爱你的。”
林梦垂下头,把手背在身后,拿脚尖在地上划圈。
“你还在想她,对吗?你忘不了她。”她喃喃地问。
他抬头看天,洁白的云,在碧蓝如洗的高空中安静地悬浮着,动也不动,就像他多年前就已经停摆了的心,他闭上眼,不说话。
某天,林梦说下班后要到他家吃饭。(这个爱旅行的懒家伙现在已经去上班了,不过天知道,一个星期里倒有三四天陪他东跑西跑,而且从来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家伙,到底是真上班还是假上班,还真是有待商榷,不过总算让家里人安心下来了这一点,倒是真的。)
她的办公楼离唐峥鹏的公寓很近,因此她经常会跑上来蹭饭吃。
现在,他仍然坚持一个人住在公寓里,唐妈妈每天都会让家里的佣人做好一天的饭菜送过来,他只要在饭点的时候再稍微加热一下就可以吃,其他的水果什么的,也总是已经整理完毕地放在食盒里,完全不用他自己动手。他胃口一般,饭菜经常吃不完,所以要是林梦过来吃,反而可以帮他解决浪费问题。就是由于是按照健康食谱做的,对她来说,可能口味会稍嫌偏淡一点,不过这位大小姐显然比大家想像中的要好养多了。
接到林梦的电话时,他正在儿童福利院跟一群小孩儿玩耍,今天他是送药品过来的,几乎每年一次吧,他都会代表公司义务捐赠一大批药物到各地的福利院或是敬老院。今天这趟就在本地。
工人还在卸货,他低头看腕表,才下午三点,“大小姐,你到底是在上班还是在发呆,这么早就说晚饭的事,你是有多